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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阴阳手札之鬼探-第20章

小说: 阴阳手札之鬼探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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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这只蛊虫放置于左手上,丘云示意自己右手上的小白狐过去。

    但是,这个小畜生很显然对这三色蛊虫很是恐惧,怯怯地摇了摇自己的小脑袋,以表示自己的不愿。

    “给我过来!”

    丘云的一声怒吼,这小白狐只好灰溜溜的跳到她的左手上,三色蛊虫张开它那巨大的口器,一口就咬在了这小畜生的额头上。

    一瞬间,这小白狐的一双眼睛变得充血赤红。

    接下来的时刻,这小白狐原本细小的一条尾巴忽然之间延长了百倍有余,宽度也增大了不少。

    一转一转又一转,一条巨硕无比的大白尾一下子就占据了这里的大部分空间。

    要是被这尾巴击打到或者缠绕到,那瞬间就会拍成一团肉泥,或者是被勒断全身的骨头而亡,这一招灵兽与蛊虫结合的这一招,应该是丘云最后的杀招了。

    飞出黑墨斗当中的细线,徐文昌用这墨线死死地缠绕住这条大白尾,但这尾巴无论是韧性还是力量,和之前的血煞相比,都要强上那么一筹。

    黑墨斗这一次应该是无法割裂这条大白尾了,并且在力量上徐文昌肯定会显得逊色一些。

    不过作为最后压轴出场的我,要将这场僵持的战局完结。

    双手一翻,我的左右手上分别放置了六枚铜钱,将这十二枚铜钱分别洒向迎合十二地支的方位,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全部到位。

    手中一口气结出十二道印式。

    十二铜钱阵引动,这是最为正宗的茅山道术当中的阵法,结合方位之力,力量无穷!

    拔地而起,十二枚铜钱上分别由下往上激发出阵阵强烈的金光,照耀在这大白尾之上,就好像是被千把斧头、万把刀剑割裂一般,碎成了一块块的血肉。

    尾巴的主人,那只小畜生、小白狐也发出一声惨叫,然后一命呜呼。

    包括那只三色蛊虫,全身也发出了十几炸裂般的声响,只是在受到了这般伤害后,这只蛊虫还能够蠕动,并没有死亡。

    原本看起来不可战胜的丘云,也在这时发出“哇”的一声,吐出了一大口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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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章 走阴路
    “铜钱十二枚,区区这十二铜钱阵就让我败了?!”丘云显然不相信自己就这样输了,一败涂地的输了,因为这十二铜钱阵真的算不得有多高明,只是要是用来布阵的铜钱越古旧、阵法的威力就越强。

    “哼!丘云你认栽吧,对付你我足足用了十二枚秦朝铜钱,这个代价还拿不下你?”

    徐文昌这句话一出口,丘云瞳孔一缩,再也说不出半句话语。

    其实,当徐文昌将十二铜钱给我之时,我就已经明了这钱币的珍贵性,与之相比,那永乐通宝和天佑通宝的铜钱简直就是一个渣!

    寻常铜钱,上面都会刻有四个字,而徐文昌交到我手上的铜钱,只有两个字,而且还是用小篆所写,其意为半两。

    而这就是秦朝时期“下币”铜钱的统一单位。

    这是最早的铜钱,是最为古旧的孔方兄!

    并且,在施展了一次十二铜钱阵之后,这些半两铜钱就会化为尘埃,不复存在。

    付出这种代价,能击败这苗家之人丘云,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那丘云知道这一战已无任何希望,自然不会继续傻傻地跟我们硬拼了,于是乎她十分明知的选择了逃跑,用自身“心力”托举着身躯,她打算飞速遁走。

    只不过,徐文昌显然是没有给丘云这样子安逸逃跑的机会。

    他的右手拿着黑墨斗,左手从怀中掏出了那一块黑血蝙蝠佩,就朝着丘云掷去。

    脱手之后,这一块黑色玉佩,又再度化为了一只大蝙蝠,冲击的速度之快,犹如一只离弦之箭一般,飞快的就追上了临空飞行中丘云。

    撕咬了对方一番,虽说造成了一些伤害,却还是要不了这丘云的性命。

    然则实际上,徐文昌的本意就不是要击杀这丘云,而是……下一秒,这大蝙蝠乘着这丘云忙于躲闪,抓住一个空隙,将握于她手上的三色蛊虫咬在了口里,一口吞下。

    一切仅在霎那间完成,丘云也只有干瞪眼的份。

    在与我和徐文昌的对决中,这苗家之人丘云没了血煞,死了灵兽,到最后连本命蛊虫都被吞食,真可谓是彻头彻尾的惨白。

    不仅如此,湘西苗家之人,只要学习了巫蛊之术都会有本命蛊虫,一旦这蛊虫死亡,他们的“心力”都会大减,至少要下降九成,前后落差,是完全不能同日而语的。

    “王风,徐文昌!我丘云记住你们了,下一次再见面我一定誓报此仇!”

    撂完这句狠话,这丘云终于是遁逃的无影无踪,至此这大蝙蝠又回到了徐文昌的手中,重新凝炼成了黑血蝙蝠佩。

    战斗结束,我又是两眼一黑,昏死了过去……

    待到我重新醒来,已经过去了一个星期,这一次我的“心力”消耗太过于巨大了,所以才会整整昏睡七天七夜。

    长郡市这一次特大性质的大规模少女失踪案件,也算是告一段落。

    那些失踪少女的尸体,都被相关的亲属们给一一领回了各自的家里,妥善安葬。

    至于长郡市的刑警大队队长李永乐,向外界社会宣扬这一起特大案件是一些不法分子所为,而他们都已经被击毙,不会再危害社会。

    开玩笑,如果说这件事的幕后始作俑者是一个会巫蛊之术的女人,最后还让其逃走了,那真的会让整个长郡市都弄得人心惶惶。

    搞不好,还会引起社会的暴动。

    为了社会的安定和谐,李永乐对外的说辞只能是这一套。

    幸好我和徐文昌都向这个胖乎乎的中年刑警保证过,那丘云短时间之内,至少三五年时间里,是不会再来长郡市这处地界,即便是来了,也能让其有来无回。

    毕竟,对方没了本命蛊虫,“心力”说不定比我还要弱小,那还如何像这次一样为非作歹呢?

    想要在饲养一只本命蛊虫?

    我只能说是一个基本上不可能实现的事情。

    其实,在一般状况下,苗家之人所饲养的本命蛊虫是很安全的。藏匿于他们的身躯之中,二者之间,是一个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

    要不是那丘云头脑发热,将这三色蛊虫从身体里抽出,哪里会弄出个被黑血蝙蝠佩所化大蝙蝠吞食的下场呢?

    长郡市这里的祸端解决了,周文正和徐文昌二人便要离开这里。

    按理来说,这也是应该,本来他们就是李永乐求助上级之后,临时被派过来的“救火员”。

    但,我和徐文昌这么来些天相处下来,我们两人之间的感情,可谓是到了生死兄弟般的要好程度——共同历经生死,方能称得上生死兄弟。

    临走的那一天,我刚好从医院出院,我看了徐文昌,忽然豁达般的笑了,“天下无不散之筵席。”

    徐文昌回道,“一切都有尽时,有缘自会相见。”

    我两双手握拳,上敲一下、下敲一下,最后双拳相对,齐齐微微点头,便就各自掉头,各奔东西……

    走出医院的大门,我瞧见外面正当空的太阳光,才发现我来这长郡市已经月余。

    五月份了,夏天已然来到。

    虽然,徐文昌已经完成了自己使命,但我还未竟的事情,那就是如何处理已经变成了活养尸的慕容雨轩。

    自慕容雷被丘云杀死后,慕容家所经营的煤矿企业可谓是真正的树倒猢狲散。

    不过,这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了。

    和雨轩温存了三天之后,我最终的决定当然是化解她这个傀儡之躯,好在那丘云将雨轩做成活养尸的时候,是基本上将其整个魂魄都放入了身躯中,所以在我将她的魂魄提取了出来,她还是能够去转世投胎的。

    选定了一个安葬的吉日,我将雨轩的尸身火化。

    并且在这个夜里,阴曹地府派来的两个勾魂使者,便来带雨轩上路。

    由于我率先在自己眼睛上涂上了朝露和牛眼泪的混合溶液,所以我能够瞧见那两个勾魂使者。

    见着他们,我一拱手道,“两位大人,在下有一事相求。”

    “咦?你这小子能见到我们?”这两个身高不足五寸的勾魂使者,等着他那个比一般人眼珠子要大上好几倍的眼睛瞪着我说道。

    “是的,我乃阴阳家的传人,曾与你们判官、阎王大人都有过些许缘分。”

    第一句发言,我就选择了自报家门,有这判官和阎王大人相交的言辞论调,这两个勾魂使者也不敢在我面前造次。

    只是那阎王好斗,小鬼却难缠啊。

    “你在此,有何事?”另一个未曾发过言的勾魂使者,在一旁说道。

    “实不相瞒,我在此是为了送亡妻一程,想与两位大人共走一次阴路。”就当我指着自己身边雨轩的鬼魂说出这句话时,这两位勾魂使者连连摇头、摆手。

    可我在他们还未说出拒绝的话语时,我率先拿出了两坛子谷酒,真正用早籼谷酿制的佳酿,是勾魂使者们的最爱。

    得了些许的小便宜,这两个勾魂使者就像是换了一副嘴脸。

    “好说好说,您跟我们判官阎王大人都有交情,我等两个下人怎敢阻难你走这一趟阴路呢?”

    说完,两个勾魂使者将手往后一摆,一个地面腐化不已,寸草不生不长,骷髅、骸骨遍地的道路,便出现在我的眼前。

    我和雨轩走上这阴路,便将两坛子谷酒扔给了这两个勾魂使者。

    一路下来,我和雨轩四目相对,没有多余的话语,只是安静地享受着最后相处的时光。

    那两名贪嘴的勾魂使者,都在一大口一大口的喝着谷酒,路程过半这两坛子谷酒就被他们喝了个精光。依照勾魂使者翻脸不认人的特性,他们就应该立马赶我出这条阴路才对。

    但,我之计谋岂会只有一招,在大坛子谷酒的底下还有一枚熟鸡蛋,这也是勾魂使者的最爱。

    想要把这个熟鸡蛋倒出来,他们发现坛子口径实在太小,根本就做不到。

    由于这两个勾魂使者本来就灵智低下,所以当我们走到这阴路的尽头之时,他们还没有取出这熟鸡蛋,只有一副抓耳挠腮的模样。

    而我的目的也就达到了,陪着雨轩走完了这条阴路。

    所以我很大方的取过这两个酒坛子朝着地面上一扔,坛子立即粉碎,熟鸡蛋也就滚落而出。

    两个勾魂使者见状,立刻就跪伏下去,捡起这熟鸡蛋吃了起来。

    喝足吃饱以后,他们便呵斥我离开,我恋恋不舍地撒了手……刹那间,我便出了这阴路。

    雨轩已经死去了半年之久,头七早就过了,被制成了活养尸,自然也没去地府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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