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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杨舞-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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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爹爹却深信不疑的,找人替我纹上了昂宿星团的星芒,取其中最明亮的五颗星钻形排列。说是什么天星下凡,以此为切记,又将我取名杨舞,日日苟延残喘他的贵族梦。我懂事以后,曾为身上的刺青和他冷战过,爹爹却一直以最无辜的笑脸讨好我,我无奈,事实又既已造成,只好接受。可是从此,我全然拒绝他们那三个白痴所提的任何传说神奇。这样批评爹爹娘娘和但澄实在是不应该,然而,到现在我还是不明白,爹爹究竟何能何德,居然有本事将世代富甲四方的杨氏祖产,一寸一寸、一甲一甲地全给败光。老实说,爹爹也许奢靡成性,享受惯了,过惯了少爷公子的阔日子,讲究排场气派;然而对于富霸一方的杨家来说,那真的不算什么。爹爹有文人气,但吟诗弄词作对、附庸诗人风雅,搞些什么夜宴酒令的,再怎么挥霍,也及不上那种纵欲狂欢,嫖赌作乐的真正败家罪恶。究竟爹爹是怎么将家产一分一分败光的?

大概,大概吧!和他软弱的文人气有关。

爹爹端学盂尝,招德纳贤──其实是心软──门下食客千人。那些现代德行君子完全不事生产,成天跟在爹爹娘娘屁股后,东游上苑,西访花坞,瞎扯些无聊拉杂的垃圾。那些现代清客,肚皮里没什么真本事,脸皮倒是不薄;巧言谄媚,歌功颂德,丑态百出,无奇不尽其所有,其实不过一个“懒”字作祟,贪图不付劳力的享受罢了!

那些人来来往往,爹爹一概来者不拒。杨福老夫妇有时看不过去,咕哝两句,爹爹全当耳边风,依旧大做他的盂尝。

等到爹爹娘娘飞机失事,门下食客跑得一干二净,那些三亲六戚也突然不见踪影,我清查杨家的财务状况,才知道已经什么都不剩……讨厌!这些不愉快的往事!我擦干微湿的脸庞。

门口轻响,严奇闪身进来。

我接过他带来的清水,连喝了几口才问:“外头情况怎么样了?”

“不太好,风声还是很紧,四处是王府的卫士。王都来的官侯已经回上都了,看情形,过不了三天,情势必定变得更加混乱。”

真糟糕!看情形我如果坚持一直待在这里,又回不去的话,不是粮水不继,就是被搜查捕获。可是我怎么甘心就这样离开这里?一旦离开,回去的机会就更渺茫了。

“严奇,如果你抓到我,会是大功一件吗?”我低哑着声说,那低沉甜净柔媚,连我自己都吓一跳。

严奇显然也吓了一跳。他看我一眼,随即闭上眼,让密室的空气保持最沉静的死寂。

密室沉静至极的气氛让人昏昏欲睡,我也闭上眼睛,放松肢体。渴睡乡在向我招手,我看到“斯舞庄”在风尘中斑剥……爹爹娘娘含笑在月光染亮的庄院前邀月飞舞,小小的我,和但澄在一旁,看呆了过去……

还有那风和那流水淙淙,空气中满是花草沁人的磬香。但澄在伸展台上优雅的笑着、旋舞着,一个回身,转旋成太平洋一碧万倾的波光,水涛中,爹爹娘娘的身影浮飘在每个随浪起伏的波折中……我伸手想捞,浪花越退越远,我探身下去──不要──“杨舞姑娘!杨舞姑娘!”

严奇的叫唤将我和噩梦切离,我睁开眼,自梦的混沌中清醒,对他微弱笑了笑,擦掉额前的冷汗。

“什么时辰了?”

“还早!月亮才刚上山头。”他回答说,递给我一碗清水。

“谢谢。”水入喉中,湿润了那份干涩,舒服极了。

他也为自己斟了一碗,倾头一饮而尽。

“严奇,这样行吗?你一直陪我待在这里,宗将藩倘若有事找你怎么办?”我看着他揩干嘴角的水珠。

“不碍事。”他只是简短的回答一句。

空气滞流了半晌,我又开口:“严奇,难道你从来没有对宗将藩的神圣权威怀疑过?你真的以为誓死对他效忠,是天经地义的事?他要你做什么事,你都不得违抗,甚至要你的命──你心里真的从来没有疑惑过吗?”

“够了!杨舞姑娘!”严奇恍若岩石般,定定地矗在黑暗中。“我不准你再说任何对宗将王不敬的话。王爷是上清国最伟大的存在,我不许你有任何怀疑!”

“可是,你究竟帮了我……”

他抿紧嘴辱。藏匿帮助我,无疑是背叛宗将藩,是他对宗将藩的赤胆忠心里一个洗刷不掉的大污点。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帮助我,因为嫣红的缘故吧?我想。

“谢谢!”我低声向他道谢。严奇冷酷无情的外表下,其实包藏了温暖有情的心肠。他太清楚我被发现的后果!忠诚和情义之间,他到底还是选择了情义之事。情义无价,我欠他和嫣红,一款生命的债。

说什么上王一族自有辨别银舞公主的方法,怎么辨?还不是强行交入后官!这么浅的道理偏偏大家都想不透,还真以为什么上王、王爷的当真是什么天生之子,对他们敬若神明,丝毫不敢有任何僭越违抗之志。苯!还说什么只有他们一族配穿什么银服──糟了!

“严奇!”我觉得无端的慌张起来。“你说那个宗将藩,是不是、是不是穿着银袍、戴金冠、束银色腰带……”

“是的。”他疑惑地撞头看我。

“银带……”我像是被击中了要害,强悍不再。那个人,昨日早上那个人……

“快,严奇,”我打着冷颤,几乎是用呻吟的声音说:“快回去找嫣红,看看她是否平安!快!快去!”

“你说什么?”严奇皱紧眉头。

“快回去看看嫣红有没有事!”内心那种虚慌感,一直攫紧着我的心脏,那心跳声,感觉起来那么不切实际,像是随时有停止的可能。“昨天清晨,嫣红姊弟带我回家,他们离开后不久,有人潜入屋子。那个人头戴金冠,身穿银袍,腰系银带,神色很冷漠。一开始我没有放在心上,全部的心思只是想着该如何才能回去,所以不久就忘了这回事。听你提及时,我也只觉得隐隐有种不安,但一直没想那么多──是他!一定是他!他知道──快!快回去!”

那种虚慌感侵入我的脾肺,我弯下了身子,颓倒在地上,拚命咽吞着口水。

严奇的脸色由血红而苍白而铁青,再转为死白,他颓然坐倒在地上。

“严奇!”

严奇举步移走,动作却僵硬得跟机器一样,丝毫没有生命力。

我重新靠墙而坐,呆垂着头,半醒半昏沉,半梦半知觉。到了下半夜,严奇还没有回来,我越等越心焦,离开密室潜回嫣红的茅屋。

那情形真是惊险万分!平时看惯电视剧,还以为天下守卫全都呆若木鸡,只要一根手指头就应声而倒;亲身经历了,才知道根本不是那么回事。那些卫兵,灵敏得像人精,稍有风吹草动,就反应神速,厉害得很。

我能顺利的离开楼花阁,还是拜运气所赐;虽然如此,我还是紧张得直冒汗。仓促间,衣袖勾住树丛,越扯越糟,我只好脱掉外袍,勿匆离开。

嫣红家中空无一人,没有收拾过的痕迹,我走到床板躺下。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他们大概怎么想也不会想到我还有这个胆躲回到这里。

我盯着丑陋单调的天花板,思绪如走马灯般的奔窜。如果嫣红真是给抓走了,最大的可能就是为了逼问我的下落──糟糕!嫣红根本不晓得我到那里去了!他们根本问不出个所以然,宗将藩一怒之下,会不会将她……

不!应该不会的,可是……这专制时代,人命那么不值线,一切只以在上者的喜怒为行事依据……

我越想意识越混沌。天亮以后,正想合上眼,听到外头有嘈杂的声音,附近人家都赶早起来作活了。

我弹跳下床,躲在窗边,门口正聚集了一群村妇,指着嫣红家屋子七嘴八舌不停。

“可怜哪!一家子就剩他们俩姊弟,不知道犯了什么事,昨个儿一早,王府里卫士将蒋大人就带人给抓了去。这一去,恐怕是凶多吉少!”一个头上缠着藏青包头巾的老妇说。

“还说呢!”一旁一个花开盛期左右岁数的女人,伸着五指蔻丹,拍着胸口,一副不胜惊吓的柔弱说:“昨儿个真吓死我了,我送我当家的出门,才一转头,就看到卫士将大人带了好多卫士一路吆喝过来。开头我还以为要捉拿什么大盗,后来才知道是嫣红那家子出了纰漏!”那女人姿态甚多,挑眉挤眼间颇有股媚骚劲。“我就说嘛!人不可貌相!平时看她文文静静,谁知道暗地里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如今都让府兵拾抓走了。”

“我说媚蔷,”离门口最远那个胖胖、一脸福相、穿着花布粗服的老妪说:“你说话可要留点口德,现在嫣红姊弟人都给抓走了,也不知是个吉凶,你这样损人家,有损阴德!”

那个叫媚蔷的女人撇撇嘴,朝身旁穿红裳,和她一样一身狐媚味的女人使个眼色。那女人会意,娇声叫了起来。

“哎呀!我说福婶啊!”她摆动着薄纱中,眼珠子使坏地转了一转。“话可不是这么说。我们也不是存心要说嫣红的坏话,不过您想想,如果嫣红真要没犯什么勾当的话,宗将王爷英明圣勇怎么会无故派人将她俩姊弟捉了去!”

她这话一出口,全部的人都噤了声。看来宗将藩这三个字,在这里代表了无上的权威,只要抬出他的名讳,便没有人敢冒亵责、违叛他的罪名。这是个连说话都得小心翼翼的专制暴虐时代;搞不好,也许是要杀头的。

先前说话那女子,看这情形,得意的娇笑几声,接口说道:“不是我春香爱嚼舌根,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嫣红做了些什么,只有她自己最清楚,不过纸是包不住火的,她被抓了,是老天爷给她的惩罚!”

那叫福婶的,面有愠色,又不好发作,气得身子一转拂袖而去。她这一走,人潮也就跟着散,春香和媚蔷相视一笑,愉快至极的离开。

真奇怪!时间不管怎么流换,朝季不管怎么变迁,每个时代,总有像这样惹人厌到骨里,却又拿他莫可奈何的可鄙人种。这些“黑市杀手”,杀人不沾血,只凭一张嘴巴就搞得别人鸡飞狗跳不得安宁。而他们,却乐得拍手称好。我想,是嫉妒心在作祟。可是,也常有全然没什么道理,就是看不得别人好的恶劣心肠。人性再怎么变、怎么进化,就是厘清不断贪嫉私鄙的脐带。打娘胎里带出来的劣根性,一代一代地承继千古以来,最原始、最蛮荒的罪恶。真不知道,那耶稣基督的“原罪”是不是就是指这个!Sin──多完美贴切的象形造字!一条蛇爬进你心中……伊甸园里万恶之源的那条蛇,悄梢的,悄梢的游移入你心中……

我觉得有点颓丧,躲在一旁,不能为嫣红辩解什么……这不是一个寻常人都可以理直气壮的朝代,逞一时意气之快,徒然为自己惹得更多的麻烦。不值!

是的,不值。杨立斯二世从不做这种傻事!我才不像没脑筋的爹爹和娘娘,到头来连自己怎么死的,可能都还懵懂不知……

我抹掉泪,这不是感伤的时候。我必须想办法找到严奇。我低头看看自己,昨晚匆促间被树丛勾落了衣服。我四处看了看,再借了嫣红另一件衣服套在身上,然后用头巾包住头,脸上再蒙上一片薄纱,像阿拉伯女人那样。

我走入街集,微低着头,尽量放慢脚步,拚命抑制住平日昂首阔步的习惯冲动。街集的景象,就像古装剧里演的差不多,人来人往,川流不息,茶坊、酒肆、小馆比比皆是。看来这地方虽在城郊外,可也热闹的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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