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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大宋日月记-第64章

小说: 大宋日月记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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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吱呀一声开了,亮光照进来,恢复理智的他先看到并头甜睡、一脸满足的兴儿,再看到霍然站在门口的王氏与楚月,他顿如木雕泥塑般僵在床上,原来阴谋在此——捉奸在床,又弄哑他不给解释的机会,以达到离间他与楚月感情的目的!

该如何面对可人儿?看着楚月刷红的面孔,他又羞又惭,偏生无法开口说话,连做手势的力气都没有——自己太过放纵了,他真恨不得一头撞死在床头。

然而,原以为会大发雷霆或伤心失望的楚月的反应大出他意料之外,与他四目相接之下,一声“呀”地羞叫,迅速垂下眼皮,跳到一边。

他惊疑不定地看着王氏朝他暧昧一笑,便带上房门,王氏的声音从门外传来:“郡主,这最后一间卧室你也看了,大院再无藏人之所,明日确实逃了。”

他莫名其妙,什么话!老子不是在这里么,又怎会逃走?隐隐感觉事情跟自己想象大有出入。

楚月的声音充满了不安与焦虑:“怎会?明日不会抛下我就逃的!是不是你们……

啊!”

楚月显然被自己的推测吓坏了,几乎尖叫起来。他愈发糊涂,楚月明明看到了自己,怎会认不出来,还以为他身有不测?

“郡主,我们怎会害他,你都见了,老爷已无大碍,犯不着为难明日,谁都晓得,明日活才有用!遮莫他觉得对不起老爷,不好相见,所以逃了……郡主么在这,他也不用担心。”王氏巧舌以辩。

“明日,你真走了……”楚月似被王氏说服,带着哭音道。

“我没有走!”他在肚中苦叫,直觉楚月会有不当之举,却无法提醒,猜知自己一定被易了容,所以楚月才认不出。

“郡主仔细思量,明日会否去某个地方,以为你也知道。”王氏话中有话,似鼓动楚月寻他。

他大感蹊跷,秦桧既没死,必会对他继续软性攻势,谁都知道郡主是将他栓住的最好套索,若郡主走了,也势必留不住他,王氏这么做用意何在?

“难道明日去那……”楚月沉吟起来,分明被说到心坎上。他暗叫不妙,楚月会以为他回那无名小岛了,这本是他俩的目的地,他在船上告诉她的。她一定会去找他的,义无返顾,正如他去找她一样。

只是,若楚月找到那里,只会找到一个空岛,因为忽里赤等在没听到他死讯、他又十日不归的情形下,将打开第一个布囊,他留在布囊里的指示是:所有人都离岛,化成百姓,到他指定的各行业学习一年再回岛集合。

楚月贵为郡主,自是缺乏适应苦境的能力,孤身一个女孩子家,在一个荒岛上如何生存?再说,她虽有些武艺,并一直随军征战,却不知江湖险恶远胜沙场百倍,在这处处豺狼的乱世之中,万一碰到厉害的坏人,或在大宋地界暴露了女真身份,后果都会不堪想象?

“楚月!不要走!我在这里——”听着门外的脚步声渐渐远去,他内心嘶吼,为自己将她带出她父亲掌握的金营感到无比后悔,这种有口不能言的痛苦他在这时代可算是尝个尽,但哪一次都没有这一次之甚。老天对他太残忍了,刚和可人儿团聚没几天,就又将他俩活活拆散了。

他咬牙切齿:“姓王的臭婆娘,楚月没事便罢,若有事……老子做鬼也不放过你……”

困意上来,恹恹而睡,不知过了多久。他悠悠醒来,想到的第一件事便是跳下床去寻楚月,身体状况依旧,他颓然长叹,发现兴儿已不在身边。

他像个植物人似的躺在床上,真是度日如年啊。

板门终于又“吱呀”一声打开了,一身素雅长裙的王氏,由端着一个青瓷小碗的兴儿伴同,进得屋来,洒进一缕阳光,好像是早上。

兴儿小脸红扑扑地将小碗端到他的嘴边,眼神儿跟他一触即逃,想是被他春风几度的威猛征服了。他嗅到一股药味,紧抿双唇,担心王氏进一步下药相害。

立于边上的王氏声音异样地温柔:“吃了这茶便可说话。”

这话儿比说什么都灵,他立刻张口,咕咚地咽下这苦涩的“茶”,几滴褐液溅到他赤裸的胸膛上,看得兴儿的双眼也似要滴出水来,这小贱人动情哩。

王氏声音一沉:“兴儿可退下了。”

兴儿不敢造次,诺一声“夫人”,便告退,带上了房门,光线暗下来。那王氏挨床边坐下,飞个媚眼,腻声道:“郎君——”

“呸,我怎是你的郎君。”一种无比怪异的感觉笼罩他的全身,他脱口而出,嘿,终于又说话了,他圆目怒睁,顾不得这个疑问,赶紧问了他最迫切想知道的一个问题,“郡主在哪?”

王氏妩然一笑:“她三日前业已离开。”

“你这个……”他发现自己对着王氏的迷人笑脸竟然骂不出来,恨恨地给了自己一个耳光,咦,身体也能动了,他下意识地双手一撑,跳了起来,要去追可人儿。

“啊欠!”他响亮地打了喷嚏,王氏的脸一红,眼晴却一亮,原来冬天的空气包围着一丝不挂的他,一方面是冷,一方面是出于男性的自尊,他缩回了被子,“给我衣服!”

王氏递给他的不是衣服,而是一面铜镜:“郎君,先看看自己在说。”

这婆娘,想男人想疯了,管谁都叫郎君。看什么,不就是把老子易了容么,老子早猜出来了,先合作合作,然后找机会脱身。

他拿起了那面铜镜,然后他瞪大了双眼,张大了嘴巴,那镜中人也是瞪大了双眼,张大了嘴巴——他看到了一张一辈子不愿见到、八辈子也想不到的面孔——秦桧的面孔。

他无法相信地呻吟一声,仔细看去,这面孔是如此的逼真,简直就是秦桧本人,不可能!他从不信世上有这样的易容术——以假乱真的易容术。他认为通过化妆可以将一个人变成一个陌生人、一个谁也不认识的陌生人,却不可能将一个人变成一个大家都认识的人。除非是孪生关系的人,再除非有后世的整容手术?

“咣当!”他见鬼似地扔掉铜镜,双手在脸上一搓,也没见搓下什么易容物来,不由声音发颤:“你……你对我做了什么手脚?”

王氏闻言垂睑落泪:“明日,你杀了奴家的夫君,当然要赔还一个给奴家。”

他在被中一震,万分诧异道:“秦桧不是没死么,你亲口说的,搞什么鬼?”

王氏勃然变色:“老娘搞什么鬼,你这小贼又搞什么鬼?当日占尽老娘便宜,今又杀了老娘的老汉,到底我秦家与你有何深仇大恨,你竟下此毒手?现给你两条路行,一条是乖乖听老娘吩咐,一条是送官查办,小贼,你斟酌吧!”

这婆娘说哭便哭,说怒便怒,一会儿奴家一会儿老娘,软硬兼施,表情端的丰富,连后世的电影明星也拍马难及,再闻其唤秦桧叫老汉,又令人忍俊不禁。这一副雨打梨花、哀哀切切、死了老公的模样,倒也不像装的。

他又惊又喜:秦桧大概是伤重不治而死吧,自己终改变了历史。他如释重负地长叹一口气:因为他破茧而出了,这个茧就是——“不杀”。

秦桧死了,秦桧之死的意义在于:不仅圆了一个后世小子的伟大梦想,更成为人类史上一次未有过的蝶变的里程碑。踏着秦桧的尸体,他艰难地走过了一个“杀”——

“不杀”——“杀”的轮回,如同佛家的“出世”再“入世”。就像一个人走了一个圈,又回到相同的起点,但这个起点又绝对跟第一个起点不同,是一个更高的起点。

他成了那只刚摆脱了佛祖五指山的猴子,随即戴上金刚圈,再踏上更加艰苦更加漫长的西天取经之路——真正的“不杀”之路。[小说下载网·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这个曲折突起的大件事犹胜过楚月的芳踪,他放软声调,最后证实地反问一句:“你说秦桧活便活,死便死,鬼才信你!”

王氏愈发悲啼起来,凄凄惨惨道:“老爷的面皮都到了你脸上,还能活么?”

“人皮面具!”他想起那个梦,猛打个激灵,下意识地往脸上扯去,想将这后世武打小说中常提及的劳什子扯下,却连皮带肉地拉起,生疼。他赶紧前后摸了一圈,很光滑,没有缝隙,再拧一把,照旧,他由喜转恐:“怎么拉不下来?”

王氏侧过头,似乎不忍道:“那日老爷早已气绝,奴家本应以死相殉,可是我父及大伯皆因失守待罪,需老爷归宋疏通救应,是以老爷死不得也。奴家记起高益恭有植脸异术,可为活人易脸。当下想到船上只有明日可以替代,因你是外人,不见了无人怀疑,身材面形又跟老爷最接近,可以李代桃僵。便佯称老爷未死,着高益恭将你制下,趁着老爷血气未冷揭下面皮,植到你脸上。由于干系重大,只奴家、高益恭和兴儿三人知晓,而郡主与你感情深厚,一旦知情,必露出马脚,是以奴家用计诓走郡主。明日不必担心,高益恭尾缀而去,暗中保护郡主,他日救出我父及大伯,自会放你与郡主团聚。只是这植脸异术佐以药物,一旦植好便在受者脸上生根,血肉相连,至死不休,而且须定时服用药物,否则面部溃烂而死。虽属奴家不义,也是明日不仁在先。”

他越听心越凉,乃相信秦桧真的死了,这婆娘的演技当真高超,一船人都被其瞒过,及至听到秦桧的面皮在自己脸上生根至死不休、还须定时服用药物时,他的心彻底凉了,情知被这婆娘捏在手掌心,想逃也没门,什么放自己与郡主团聚,都是骗小孩子

的鬼话,到时哪由得他。最惨的是若王氏所言非虚,自己这辈子都将以秦桧的面目示人,怎么见楚月事小,变成自己最痛恨不齿的千古汉奸事大!方才的喜悦化为泡影,他绝没想到杀死秦桧的直接后果会是这样,越想越惨,悲从中来,不禁嚎啕大哭。

王氏的嘴角泛起一丝笑意,已知妙计得逞,眼下的明日只有乖乖合作的份儿。

这十几日,“秦桧”一家人缩在这所租下的农家大院内,自是安候秦大人“养伤”,伤好后才能赴行在朝见官家。他中门不出,其他人一概不见,只有王氏与兴儿服侍他这个老爷。

高益恭回来了,带回的消息是郡主过了江,进入大金控制区。他略有些放心,楚月去那无名小岛找不到人自是回挞懒大营,途中纵有危险也可以找金兵帮忙。

江南的冬天很少下雪,这日竟飘起了小雪,他走到院中,在雪里踱着秦桧的方步,背诵着秦桧的家谱:江宁人氏,曾祖父秦知古、祖父秦仲淹——皆落第秀才,一事无成;父秦敏学总算中了进士,任过湖州安吉县丞、信州玉山县令、静江府县令,已过世;大哥秦植,二哥秦梓,皆是秦敏学发妻强氏所生,与续弦所生的老三秦桧并不和睦。

桧——常绿乔木,坚实、芳香、耐腐,寓意不俗,如人之高节者,然自宋后,再无以桧为名者。秦桧,字会之,生于元佑五年;政和五年,进士及第,补密州教授,考核州学;宣和五年,中词学兼茂科试,任京都太学居正,掌太学学规;靖康元年,连升四级,先任兵部方员外郎,管全国疆图;再授殿中侍御史,正百官礼仪;又升门下省左司谏;最后坐上御史中丞的交椅,为监察百官机构之长,御史自古称为诤臣,司规谏朝廷之责。

他蹲下来,拣起一根树枝在雪地上写秦桧的拿手好字——据王氏说乃秦桧首创,他当时看到这汉奸遗墨大为惊奇,明明是他自幼所习的宋体,难道宋体竟是秦桧所创?不管如何,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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