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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足殇-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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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松冈

【由文】

一、吴氏的三寸金莲

有一个普普通通的村庄,名叫驻马店。驻马店有一位落魄的秀才,名叫朱循礼。

这读书的人十年寒窗熬下来,若是取得了功名,自然就应了“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前程美好。若是功不成名不就,那满腹经纶就成了累赘。一个秀才埋没于乡野之间,耕地收割全不在行,却也苦恼。“百无一用是书生”,道出了秀才们学无所用的窘境。

朱循礼原来的家境是不错的,可自打父母相继过世之后,便日渐衰落。朱偱礼肩不能抬手不能提,又染上了抽鸦片的嗜好,几年下来,便家贫如洗。

幸亏他在城里有一好友,名叫刘成。刘成在云城开了一家织布厂,每年都要到驻马店一带收购棉花。每次过来,都住在朱循礼家中。因此,他也时不时给朱循礼一些接济。

朱循礼娶妻吴氏。

吴氏十五岁嫁到朱家,十七岁就给朱循礼生了一个女儿。朱循礼给自己的女儿起名嫣红。嫣红满月那天,恰遇刘成来访。朱循礼与刘成饮酒之间,吴氏就抱出女儿给刘成看。刘成看这女娃,一双小脚如同花生果一般大小,又白又嫩,不由自主地放在手里捏弄了一番。吴氏飞起眼睛,瞪了刘成一眼。

刘成顿时发觉了自己的失态,赶忙松开手,并且转移了话题。他说:“大哥、大嫂,弟弟有一个不情之请。”

朱循礼道:“请说。”

刘成说:“为弟有一犬子,刚刚两岁,不如我们给他们订了娃娃亲吧。”

朱循礼心想,自己和刘成这般交好,况且刘成的家境又十分殷实。这样的亲事,没有不答应的道理,于是当场应了下来。兄弟二人立了婚书,从此后,一对好兄弟,便成了儿女亲家。

朱循礼和刘成之所以性情相投,是因为两人有一个共同的爱好,这对兄弟,都喜欢女人的三寸金莲。

朱循礼的妻子比朱循礼整整小了十岁。出嫁之前,母亲教诲她,嫁过去之后应该细心地伺候好丈夫,做一个温柔贤惠的妻子。吴氏性情温和,逆来顺受,她觉得谦卑地侍奉丈夫,是一个女人的本分。

毕竟是十五岁的姑娘,在许多问题上还处于朦胧状态。在即将出嫁的那些日子里,她有些惶恐不安。

吴氏是一个端庄而秀丽的女人,更加上一对纤纤玉足,走起路来如同风吹杨柳。按照那个年代的审美标准,这是一个无可挑剔的美女。

新婚之夜,当房门被关上之后,丈夫的一连串举动让吴氏大为诧异。

丈夫端来一盆温水,放在床下。接着,便伸出手将吴氏的一双穿着绣花鞋的小脚拉了过来。

吴氏之前憧憬过与丈夫第一次接触的情景。她想丈夫会首先握她的手,或者会首先搂住她的身子……总之她想象了许多许多,唯独没有想到,丈夫与她的第一次接触,居然是握住了她的一双脚。

吴氏嘤咛一声,就想挣脱。但是,丈夫握得很紧,她根本挣脱不掉。她难为情地央求道:“夫君,放开我……”

但朱循礼却摇头晃脑地说:“我喜欢啊!”

“可是,可是……”吴氏呢喃着,依然试图挣脱,“我不喜欢……我……好难为情啊!”一边说,一边加大了挣脱的力度。

朱循礼恼怒了:“在家随父,出嫁从夫!”他的话音冷冰冰的。

吴氏心中一震。这番话,在她出嫁之前,母亲曾经不止一次地叮嘱过。

她顿时失去了反抗的勇气。于是,她的一双脚就被丈夫搂进怀里。

朱循礼柔情屡屡地抚摸着她的双脚,摇头晃脑地吟诵起来:

“第一娇娃,

金莲最佳,

看凤头一对堪夸。

新荷脱瓣、月生芽,

尖瘦帮柔绣满花。”

吴氏觉得被一个大男人将一双脚捧在怀里,又是摸又是捏的,情何以堪。但是,这个男人却是自己的丈夫。既然嫁给了他,那么自己的一切就是他的。按照道理来讲,他喜欢怎样对待自己,就可以怎样对待自己。想到这里,心中不由得从容了一些。

“你几岁开始裹足的?”朱循礼问道。

朱氏说:“我记得六岁那年,母亲给我缠足?”

“怎么缠足?”朱循礼饶有兴趣。

吴氏羞答答地说:“母亲将我的四只脚趾头弯向脚心,再用布条牢牢扎起来……”

“很疼吗?”

“是啊,很疼……”吴氏点了点头,“扎起来后还逼着走路,脚趾便生生折断了……”

朱循礼用欣赏的眼光看着妻子,说道:“不吃苦中苦,难为人上人。当年你要是不受这番痛苦,哪有这一双让人爱不释手的三寸金莲?”

十五岁的吴氏忍不住问道:“可是……为什么你们男人又不缠脚呢?”

朱循礼说:“女人缠脚是为了让男人把玩,难道你们女人还要把玩男人吗?”

吴氏默然了。她想,是啊,丈夫说的有道理。女人,世世代代,就是供男人玩乐,取悦于男人的。可是她又不明白,为什么男人女人都是人,偏偏女人是玩物?

朱循礼突然赞叹道:“好一双绣花鞋,是你自己做的吗?”

吴氏红着脸说:“我七岁就开始学针线活……”

至此,朱循礼对妻子非常满意。他毫不吝啬地夸赞了她一番。

吴氏虽然身为人妻,毕竟才十五岁,还是个半大不小的孩子。听到这个男人的夸赞,心中异常兴奋,不知不觉间,那种尴尬的心情也平复了,身体也松弛了,很自然地将双脚平放在丈夫的胸前,任凭他百般玩弄。当丈夫脱掉了她的鞋子,并且去掉了她的袜子和裹脚布的时候,她又开始不安起来。

在女人缠脚的那个时代里,一双三寸金莲,已经演化成女人重要的性特征区域,是不会轻易示人的。尤其是扒掉了鞋袜和裹脚布的裸足,更是隐秘中的隐秘。古代的**中,女人可以全身赤裸,可唯有一双金莲,还是牢牢地裹在绣鞋中。女人足部的隐密程度,可见一斑。

当她那双柔软的小脚被丈夫牢牢攥在手里的时候,她再次开始了挣扎。由于羞耻,她的脸色一片赧红。她娇喘嘘嘘地哀求道:“你别这样,真的别这样……”

但这个男人却摇头晃脑地吟诵起来:

“褪去香鞋见玉钩,

嫩如春笋骨温柔,

捉来不向牙尖啮,

总觉情丝枭不休。”

吟完之后,让吴氏更加吃惊的事情发生了。只见朱循礼捧住了她其中一只脚,一下子含在口中。

那只脚,几乎全部被含了进去。

在吴氏出嫁之前,妈妈曾经悄悄给她讲了将来与夫婿之间可能发生的事情,并教给她一些应付的办法。那个年代,这是一个女孩唯一接受性知识的机会。但是,她的妈妈却根本没提到一个男人会像现在这样……

吴氏理解不了丈夫的行为。

接下来,这个男人将她的脚放到温水盆中,细心地给她洗脚。

按理说,应该她给丈夫洗脚才对。可是现在,丈夫不但亲吻她的脚,而且给她洗脚,很下贱。

被丈夫百般爱抚了双脚,接下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她浑身颤抖着,任凭丈夫给她宽衣解带,一些儿也没有挣扎。当丈夫的一双手在她的全身游走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像瘫痪了一样,一丝力气也没有……她在一瞬间,就由一个少女成了少妇。

起初,她以为别的男人都像自己的丈夫一样。但随着年龄渐渐长大,她便知道自己的丈夫,与许许多多的男人并不一样。别的男人,不会对女人的脚如此痴迷。结婚已经五六年了,每天夜晚,睡觉的时候,丈夫都要将脸埋在她的双脚间,抱着她的脚入眠。除了在每次恩爱的那点时间,这些年来,她就没能和丈夫共枕眠过。

结婚之后,家里的日子渐渐捉襟见肘。尤其在朱循礼吸了鸦片之后,生活就更加艰难了。

这几年来,也辛亏刘成不间断的接济,日子才勉强可以过下去。

刘成每年春天和秋天都会到这一带收棉花,在收棉花的那段日子里,就在朱循礼家吃住。刘成和朱循礼同岁,因为朱循礼生日大,所以,刘成要叫朱循礼一声哥。尽管吴氏比刘成年少十岁,但因为朱循礼的缘故,刘成要把这个小自己许多的女人喊“嫂子”。

按照当地风俗,一个女人,如果面对的是叔伯哥,那就要严守礼数。如果面对的是小叔子,礼数就宽松了许多。

小叔子对嫂嫂开几句过火的玩笑,那叫撒娇。嫂嫂与小叔子亲昵一点,那叫关心。

刘成起初面对吴氏的时候,行为端庄而严谨。这个腰板挺直,个子高大的男子汉,与吴氏说话的时候,会脸红。等渐渐熟悉了之后,刘成的狐狸尾巴便暴露出来了。

刘成非常喜欢饮酒,而且酒风比较豪爽。没醉的时候用小杯,醉了时候用大碗。每当刘成和朱循礼喝得兴起,两人便一会儿放声大笑,用筷子敲击碗碟,吟诗作对;一会儿又压低声音,唧唧咕咕。

两人压低声音之后,话题就是女人的小脚。

看见吴氏进来,刘成便立刻中断谈话。朱循礼就笑着说:“老弟,你看你嫂子的一对三寸金莲,与你家弟妹相比,怎样?”

刘成说:“嫂子的三寸金莲,是小荷才露尖尖角。我老婆的那双脚,是一对莲蓬,比不得,比不得啊!”

吴氏羞臊难当,低下头,赶忙躲开。但从此以后,刘成论足的时候,便不再避讳吴氏了。

渐渐的,吴氏也了解了刘成。她知道这个男人,对女人的双脚,比自己的丈夫还要痴迷。

这年秋天,刘成回云城去了。刘成走后的第二天,吴氏忽然发现自己前些日子换下来的一双绣花鞋不见了。她里里外外找了好久,也没有找到。朱循礼忽然说:“不用找了,肯定被刘成拿去了。”

吴氏很奇怪,问道:“一双换下来的脏鞋,他拿去干什么啊?”

朱循礼说:“刘成有个嗜好,喜欢收藏女人穿过的绣花鞋,估计藏了上百双了。”

吴氏说:“我可不愿意他把我穿过的鞋子拿去收藏。”

朱循礼说:“他喜欢,就让他拿去好了,你又没损失什么。”

听了丈夫的话,吴氏心中有些憋闷。这些年常常受到刘成的接济,吴氏发现,丈夫在刘成面前渐渐丧失了尊严。有时候,刘成半开玩笑地拿话挑逗吴氏,朱循礼还会在一旁添油加醋。吴氏为自己丈夫的无能而伤感。

二、妈妈落到河里

时光如箭,那孩子般的吴氏渐渐变成了一个标致丰腴的少妇。她的女儿嫣红,也已经长到六岁了。小女孩可爱又水灵,红嘟嘟的双唇,深深的酒窝,一双水汪汪的眼睛黑如点漆。

一日,刘成见家中无人,便握住了嫣红的小手,赞叹道:“这么点点的一个小人儿,就如此动人,长大了一定是个美人胎子。”说罢,就把小嫣红抱住了,捏着她的小脚,说道:“嫣红,你妈妈什么时候给你裹脚啊?”

嫣红年幼,对于刘成的搂抱,一些儿没有在意。她说:“我不裹脚,裹脚会疼的。”

刘成在小嫣红的脸颊上亲了一口,说:“一个姑娘家不裹脚,男人会不喜欢的。”

“我不要男人喜欢,我自己喜欢自己就可以了。”小嫣红说。

刘成回道:“傻丫头,一个女人生下来就是为了让男人喜欢的……”

就在这时候,在门外晾晒衣服的吴氏一步闯了进来。

她在门外就听到了刘成的这番轻薄言语,进门后又见他正搂着嫣红,心中就不愿意了。平时,这个刘成时不时拿些话头挑逗自己,甚至还会冷不丁地在自己的小脚上捏一把,吴氏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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