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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黄色房间的秘密 加斯顿·鲁鲁-第1章

小说: 黄色房间的秘密 加斯顿·鲁鲁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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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夜半呼叫
第二章 幽灵出入之门
第三章 少年记者与大侦探
第四章 影子消失在“拐角走廊”
第五章 犯人出现在深夜
第六章 解开事件之谜 
  

 
  加斯顿·鲁鲁(Gaston Leroux),1868年5月6日生于巴黎,1927年4月15日在尼斯去世,终年59岁。鲁鲁一生中写了33部长篇小说,都是在报纸、杂志上连载的通俗文学作品。《黄色房间的秘密》写于1907年,这是他的第二篇作品。同爱伦·坡的《毛格街谋杀案》和柯南道尔的《斑点带子案》一样,《黄色房间的秘密》也描写了现场的密室,安排了活人消失不见的奇特情节,令人非一口气读完不可。

  《黄色房间的秘密》所创造的密室是极为典型的;一位教授的女儿独自在房间里;突然发出惊人的呼救声;赶来救助的教授与助手不得其门而入(别忘了这是个上锁的房间);只听到房内传来枪响;另一边赶来救助的仆人则发现窗户也是从内上锁的;等到他们合力破门而入;教授的女儿已倒在血泊之中;房间里却没有任何凶手的身影……

  《黄色房间的秘密》把世人对密室的热情点燃了起来;再经由历代推理小说家们的努力;使它有着种种的变奏形式;成为推理小说独立的一个分支(其中;不管是创作或理论;对“密室推理”贡献最大的都应公推约翰·狄克逊·卡尔)。也许可以这样说;在历史上有一些作品是推理小说发展的重要转折;有了它们;推理小说才变得峰回路转;柳暗花明;加斯顿·鲁鲁的《黄色房间的秘密》;就是典型的“转弯路口的作品”。 
 

 
第一章 夜半呼叫
 
  这一年10月25日晨,巴黎的大报——《晨报》刊登一篇报道,记述了奥尔镇圣别布森林兰弟公馆丹格森私宅内发生了一件杀人未遂事件。昨夜,丹格森博士在私宅内研究所的实验室里工作,睡在隔壁黄色房间里的奇璐德小姐遭到不明身份者的袭击。据医生诊断,她受了重伤。经晨报记者采访丹格森家的老仆人杰克,所得消息如下:

  昨夜——即10月24日夜,杰克大叔曾和博士、小姐一起在研究所的实验室工作。这座研究所位于庭院深处,距公馆大约三百多米。时钟响过十二声后,奇璐德小姐向博士和杰克大叔道过晚安,便进了隔壁黄色的房间,接着便传来锁门、挂门栓的声音。每年天暖后,奇璐德小姐都从公馆搬到这黄屋居住。博士完全沉浸在实验中,这时,有几声令人心寒地猫嚎从外面传来,杰克大叔心中一颤。

  自从奇璐德小姐搬到黄屋之后,杰克大叔也搬到黄屋上面的亭子间住了。最近,几乎每一个夜晚,都深受猫叫之苦。猫是阿迪努大婶养的,她是住在附近的一位算命人的老婆。杰克大叔打了一个冷颤,他感到胸闷,一种不祥地预感笼罩了他。

  时钟敲响了十二点半时,突然从房屋传来了凄厉的呼救声:“杀人啦!救命啦!杀人啦!”是奇璐德小姐绝望的呼叫,紧接着,是达、达两声枪响,随之是桌翻、凳倒、灯摔的声音。大惊失色的博士和杰克大叔冲向房屋,可是门里面反锁,任他们怎么推,怎么踹,那门纹丝不动。

  “救命!爸爸,救命!”室内传来奇璐德小姐断断续续、微弱而又声嘶力竭的呼救声。

  “犯人肯定是从窗户进去的,我去看看。”杰克大叔说着向外跑去。

  房屋的窗户面对着原野,要去那里,必须出公馆大院,从外面绕过去。杰克大叔向大门跑去,半路碰到了闻枪声而来的看门人贝尔尼夫妇。他对他们简述了事情的经过,吩咐贝尔尼赶紧到博士身边去,自己和贝尔尼太太向院外跑去。可是跑到房屋窗前一看,窗上的铁栏栅没有任何异常,里面的百叶窗也关得好好的。这就是说,犯人没有从这里进出。杰克大叔急忙和贝尔尼太太一起返回研究所,博士和贝尔尼正在拼命的撬门,终于破门而入。

  一幅可怕的景象呈现在他们眼前,黄房是一间很小的房间,室内的家俱仅有一张大铁床,一个小桌子,一个床头柜,一个梳妆台,还有两把椅子。四人的目光首先落在奇璐德小姐身上,她身穿睡裙,倒在地上。室中桌翻凳倒,一看便知,小姐和犯人之间,无疑有过一场惊心动魄地格斗。也许奇璐德小姐是被人从床上拖到地上的,她全身是血,脖子上有深深地指甲印,右边的太阳穴处有伤,血还不住从那里流出来,滴在地上。

  杰克大叔和贝尔尼开始在房中搜索犯人,但是,这里根本没有犯人的影子。可是,墙上、门上留着男人的很大很大地血手印,地上掉着一条浸透了鲜血的手绢,还有一个很旧的贝雷帽。仔细看看,屋内的一边地上有男人的大脚印,一看便知,那人曾在这走来走去。黄屋的门窗无一不从里面锁得严严实实。犯人到底是从何处而入,又是从何处逃走的呢?真是鬼使神差,无法解释。在房间的角落,他们发现了杰克大叔的手枪。这支手枪本来是放在亭子间的桌子的抽屉里的。经检查子弹,知道打过两枪。

  案发后,警察仔细搜查了现场的墙壁、天棚、地面,并传讯了研究所的建筑师,查讯该所是否有暗道。

  以上是《晨报》的主要报导内容。那天清晨八点左右,我正躺在床上读着,忽然有一人气喘吁吁地跑来,原来是我的好友鲁雷达比。

  我和鲁雷达比相识时,他是一位初出茅庐的记者,而我,也刚刚成为一名律师。初识时,他刚满十六岁,圆圆的头象皮球一样,于是他的同事们给他起了个绰号“鲁雷达比”——意为“皮球小鬼”。他怎么如此年轻就成为一名新闻记者的呢?

  贝金大街曾发生过一起女子碎尸案。现场没有女子的左脚,警察四处搜寻、但没有找到。有一位少年却把这只左脚送到与晨报竞争的另一家大报——《时代》报的总编那里。这位少年是在警察们谁也没想到的塞纳河堤的下水道里发现那只左脚的。《时代》报的总编对这位年仅十六岁的少年所表现出的超人的推理能力感到震惊。在《时代》报的社会版,登出了《碎尸案的左脚》一文后,总编向这位大有前途的少年侦探提出,录用他为编辑部的外勤记者。

  就这样,他成为世界上最年轻的记者。

  从那时至今已整整两年,如今皮球小鬼已经十八岁。在记者同僚们中间,提起皮球小鬼的名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屡屡创造奇迹。而我与他的友谊,也与日俱增。正当这时,发生了神秘的“黄屋案件”。

  我见到鲁雷达比,当然与他谈起了这个案子。

  我问他:“你怎么看这个黄屋案件的?”

  “怎么看,简直象魔鬼干的,阿迪努巫婆的那只猫干的,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案件。”

  “你不会真的相信这是魔鬼所为吧。”

  “当然,这个世界上绝不会有穿墙走壁的高手。说真的。我觉得杰克大叔挺可疑。现场不是有他的手枪吗?这就是证据,杰克大叔作案后,通过密道悄悄返回实验室,当然,这一切都要逃过丹格森博士的眼睛。警察们费了那么大的气力,也没找到秘密通道,黄屋之谜一定会越来越神,也许正因为如此,才引起我极大的兴趣。”

  “那么,我问你,凶手是怎样离开黄屋的?你能推断清楚吗?”我有些不高兴地反问道。

  “不,现在我什么也不知道。但是有一点,我敢说,那支手枪绝不是凶手使用的。”

  “什么,我怎么越听越糊涂了。”

  “你认为门内上着锁,这一细节如何?”

  “这个嘛,倒没什么奇怪的。”

  “是吗?那么,挂门栓呢?”

  “门栓?”

  “是啊,在房间里锁了门之后,再加一层门栓,可见奇璐德小姐是多么小心地防备着什么。……让我说,她一定是在怕着谁,非常非常地怕,以至于把杰克大叔的手枪拿到房中。然而她所惧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她为了保护自己,和凶手进行了搏斗,结果是,她用枪打伤了凶手的手,证据是在墙上和门上都留下了凶手的血手印。也就是说,受伤后,凶手慌慌张张地寻找出口逃走。那时,奇璐德小姐也遭到凶手的致命一击,右额太阳穴处受了重伤。”

  “这就是说,奇璐德小姐身上的伤不是枪伤?”

  “我想不是。在那种场合,最合理的解释是奇璐德小姐向凶手开了枪。现在的问题是凶手使用的是什么凶器?我想或许是棍棒一类。”

  “无论如何,这些都不能解释凶手如何逃离黄屋这个谜。”我反驳道。

  “是的。”鲁雷达比边说边站起身来,“为了弄清楚,我正准备去一趟格兰弟公馆。怎么样,你有没有兴趣和我一起去一趟?”

  “我?”

  “奇璐德小姐的未婚夫巴尔克教授正在格兰弟公馆,我希望你能够给我引见引见。”

  我过去给一位律师做秘书时,曾帮助巴尔克教授解决过一件民事案,和他很熟。教授今年四十岁,是索邦大学物理学数授,丹格森家的亲密朋友。巴尔克教授热恋着奇璐德小姐,多次向她求婚,最近,终于得到应允。奇璐德小姐今年已经三十五岁了,但依然是一位楚楚动人的美人儿。

  格兰弟公馆是这一带最有名的古城堡之一。菲力浦四世(l235年1314年的法国国王)时期建起的这座城堡坐落在森林的深处,丹格森父女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一心一意地研究着开发未来的科学。博士是美国的国籍,曾长期定居费城,由于他的一篇题为《物质的分解》的出色论文,使他在全世界名声大震。十五年前,博士带女儿来到法国,买下了这座公馆。

  当时,这里已经许久没人居住了,到处是一片荒芜。那一年,奇璐德小姐刚满二十岁,生得光彩照人、称得上是个绝代佳人。可想而知,她使多少青年倾心动魂,可是,出人意外的是,这位小姐竟一直不肯结婚。她同父亲一起,深居在格兰弟公馆,十五年来,她不知拒绝了多少门亲事,她的全部热情,似乎都倾心于科学研究之中。他们之中却有一个一直热恋着她的,从未改变过初衷,他就是巴尔克教授。这次事件发生的两三周前,巴黎传着一个令人吃惊的消息,奇璐德小姐终于被巴尔克教授强烈的爱情所感动,同意与他结婚了。

  我现在要找的就是这位教授。鲁雷达比和我来到了格兰弟公馆所在的森林,沿着长长的院墙走了一段之后,我们来到了铁栅大门前。门口有一个男人蹲在地上,正专心致志地做着什么。我们走到他附近,他竟没有一点察觉。一会儿,他站起身来,死死地盯住自己的手掌,好象在检查着什么。

  鲁雷达比挥手示意我停下:“那桑正在工作,我们不要打扰他。”

  鲁雷达比十分尊敬这位有名的大侦探。尽管他只不过是巴黎警察局的一名侦探,可是他曾出色地侦破了已经毫无希望的造币局金条事件、国际银行盗窃案等。为此,他大出风头。这次“黄屋事件”案发时,他正在伦敦出差。警察局总监急急忙忙把他从伦敦召了回来。

  此时,那桑不住地看着自己右手中的怀表,好大一会儿,他才慢慢地把怀表揣到衣袋里,捡起落在脚边的手杖,好象是十分失望似地耸了耸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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