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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上]-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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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他从不干没有把握的事情。
  实际上还不等到他数到十声,美酒和卤肉就已到了他们的面前——被扔到他们的面前。
  老胡的嘴巴骂着脏话,恶狠狠地关上了门。

  第二章

  半晌之后,南宫毓终于回过神,感慨万分:「秦兄,你真是料事如神。」
  秦重笑道:「虽然老胡喜欢宰客,可他开的不是黑店。」
  既然不是开黑店,给了银子,自然就会有酒肉出现。
  南宫毓恍然,面露微笑:「愿赌服输,不知道秦兄有何需要在下效劳的地方?」
  秦重朗声大笑:「陪我到一处雅致的地方喝酒吃肉。」
  南宫毓挑眉:「就这样?」
  秦重收起笑容,一本正经地道:「还得大口地喝酒,大块地吃肉,不可像方才这样。」
  南宫毓眨眨眼:「我能拒绝吗?」
  秦重双目炯炯地凝视着他,摇头道:「不能。」

  微风传来清冽的酒香,还有浓烈的卤牛肉香气。
  此刻,武林中最负盛名的两大公子端坐在高高的树梢上,大口地喝酒,大块地吃肉。
  秦重口中雅致的地方,却是城郊的一处小树林。
  南宫毓对喝酒的地方一向不甚讲究,所以对此也没表示异议。
  在他看来,在酒铺、在家里、在皇宫和在小树林中喝酒,根本没有多大分别,真正有分别的是和谁喝酒,以及喝酒的方式。
  秦重让他改变了看法,大口喝酒,酒确实特别香,特别醇。

  「想不到除老胡外,还能找到像南宫兄这么一个,可以坐在一起痛快喝酒的朋友。」
  南宫毓咬了一口卤牛肉,默不作声。
  秦重将酒坛抱在怀里,笑道:「还在为刚才的事情闷闷不乐?」
  「虽然道歉不能挽回什么,但我欠他一个道歉。」南宫毓依然耿耿于怀。
  向一个老婆跟了朋友私奔的人提「朋友」二字,确实失礼。
  秦重轻轻地拍拍南宫毓的肩膀:「在气头上的老胡,根本不会给别人道歉的机会。」
  南宫毓微蹙眉,忽然道:「……他需要多少天,气才能消?」
  秦重很认真地想了想,才道:「以你和他的交情来算,小则一年半载,多者三五七年,得看他的心情来决定。」
  南宫毓失声叫道:「小则一年半载,多者三五七年?」除震惊之外,说不出别的词来形容此刻他脸上的表情。
  秦重似笑非笑地望着南宫毓,道:「不相信?」
  南宫毓摇摇头,秦重带笑的眼睛明确告诉他这并非事实。沉吟半晌,他轻声说道:「老胡之所以被称为『快手』,不仅因为出手快,更因为他办事情非常爽快利落,绝不拖泥带水,这样的人,绝对不会将小过节放在心上,记仇三年五载。」
  「哈哈——岂止办事情,连老胡的脾气都像一阵风,来得快,去得也快。」秦重纵声大笑:「所以你的道歉根本没必要,因为三天之后他就会将发生过的事情忘得干干净净,如果重新提起,你只会弄巧反拙。」
  南宫毓呆了片刻,恍然叹道:「我当真愚不可及,多谢秦兄提点。」
  「真想弥补过失的话,我有个绝对有效的法子。」秦重提起酒坛灌了一口酒,漫不经心地笑着:「当着他的面,称赞他的卤牛肉是天下第一美味。」
  入口的卤牛肉,味道香浓,肉厚多汁,但用「天下第一」来赞美它,却是言过其实。
  不喜欢撒谎,可说真话又似乎不大妥当,正犹豫间,南宫毓猛然记起一件事儿,微微叹息着,低声道:「这卤水牛肉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卤水牛肉。」
  老胡的名气不能和京城的名厨相提并论,可他的卤水牛肉确实有独到之处,何况……
  「失去味觉的他,能够弄出如此美味可口的卤牛肉,实在难能可贵。」秦重侧着头,笑嘻嘻地道:「只是还不能称得上天下第一,对吧?」
  南宫毓愣愣地看着秦重,想不到这男人竟一下子猜到他的心思,把他说不出口的话给说出来。
  没有出声,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望着不语的南宫毓,秦重微忽然笑了笑:「南宫兄,你虽说甚少涉足江湖,可对一切了如指掌啊。不过有一秘密,我敢打睹,你绝对不可能知道。」
  南宫毓心知秦重故意转换话题,不欲令自己为难,便笑着道:「秦兄见多识广,对江湖的了解原本就比我多。」
  秦重东张西望了一下,故作神秘兮兮地压低声音:「这可是在江湖上除我与老胡之外,谁也不知道的秘密——三天前,我以朋友的身分要挟老胡陪我喝酒,结果反被他揍个半死,最后还被扔出店外。」
  南宫毓哑然。
  秦重斜睨了南宫毓一眼,满脸嫉妒之色:「你确实比我幸运,犯的是我曾也犯过的错误,可下场却比我好,老天爷真是不公平。」
  南宫毓忍不住大笑起来。
  秦重微微笑着,仰着脖子又喝了一大口,然后将坛子扔给了南宫毓:「老胡的酒,确实不错。」
  南宫毓举起酒坛喝了小半口,再抛还秦重。
  这坛陈年的竹叶青,酒味虽淡,入口软绵绵的,后劲却很足,往往两三豌下了肚,已经有一种醉的感觉,所以南宫毓虽然大口去喝,却喝得非常有节制。
  「老胡虽然讨厌别人提『朋友』两个字,但他从没对朋友失去过信心。」
  「……」
  「他是个值得深交的朋友。」
  「……」
  「虽然他外表又市侩又贪婪,但当朋友有难,他比谁都热心。」
  「……」
  「那家伙啊,比江湖上那些外表一副道貌岸然,骨子里为了私欲不择手段的侠客可爱多了。」
  「……」
  「——所谓江湖险,人心更险,老胡经常吃亏,就是不懂,也不想去搞懂这一点。」

  秦重话说得很快,他很少用这么快的速度说话,能相提并论的是他喝酒的速度,只是他喝得越多,眼睛却越亮。
  一个人若然喝醉了酒,断不能有这样明亮的眼神。
  南宫毓一直在倾听,神情非常专注。
  秦重凝视着他,突然冒出一句:「南宫兄,你是第一次出远门?」
  南宫毓点了点头:「是啊。」
  秦重的眼神透着古怪,似乎想起了什么可怕的经历:「记得第一次出远门时,我家的老爷子在我耳边唠叨了三天三夜。」
  南宫毓惊讶地抬起头:「难道你也需要背诵一百多条戒律?」
  秦重一口酒喷出来,几滴恰巧落在南宫毓的脸上发端。
  「南宫家的有一百条?」
  南宫毓用袖子拭去面上的湿润,苦笑道:「确切来说是一百三十六条。」
  秦重的下巴仿佛要掉了下来似的,像看怪物一般看着南宫毓,半晌后忽地狂笑起来:「那我比你幸福,秦家的只有七条——第一,不可轻信人言;第二,不可炫耀武功;第三,不可招惹麻烦;第四,不可乱交朋友;第五,财物不可外露;第六,千万不可丢了秦家的颜面;第七,不可上陌生女人的床。」
  南宫毓忍不住笑起来。
  父亲一脸严肃,再三在他耳边叮咛切切不可忘记的一百三十六戒条中,排在前面的七条,也就是这七条。
  秦重将身体向后一仰,靠着树干:「老爹千叮万嘱的这七条戒律,我却在初入江湖的第一天,就把七条给犯了。」
  南宫毓咂舌:「第一天就全部犯了?」
  「不错。」秦重点了点头:「我看到一个自称父亲病重,被迫在酒楼卖唱的美丽女子被恶霸欺负,于是路见不平,出手相助,打跑了登徒浪子,还给她一些银子,结果这女子感激不尽,招呼我回家,亲自下厨弄酒菜来报答我的恩情——」
  「她打算以身相许?」
  秦重笑了笑,眼神变得迷离起来:「她是否有以身相许我不知道,反正第二天醒来,旁边躺着的却是另外一个样子比她丑得多的陌生女人,而偏偏这个时候,一个自称是那女人丈夫的男子带了一大帮人找上门来……最后身上的财物被搜刮一空后,在鄙夷的目光和谩骂声中,我被赶了出去。」
  南宫毓讶然地瞪大了眼睛:「……像是个完美的圈套。」
  设下这个圈套的,必定是一心要他身败名裂的人。
  普通人更绝对不会去招惹秦家。
  世家公子与别人的老婆偷情,还被捉奸在床,传了出去只会让武林中人耻笑,一辈子都抬不起头。
  这件事情并没有在武林中流传开,连他那个喜欢专门收集江湖隐秘的三姐都不曾知道,可见秦重后来必然找到了一个绝妙的法子去解决问题。
  「这之后,我牢牢记住一条戒律:千万别相信漂亮女人说的话,一个字都不能相信。」
  秦重说这话时,神情变得又严肃又认真,让南宫毓想起了同样曾说过这话的大哥。
  「多谢秦兄的提点。」
  秦重凝神注视着他,忽笑着道:「其实南宫兄家规有一百三十六条,大概也已面面俱到,南宫兄也不若我这般愚蠢,应该不会轻易掉入人家的陷阱。」
  南宫毓突然觉得喉咙有点痒,便轻轻地咳了两声。
  通常他咳嗽完的时候,都会想喝酒,不过现在已无酒可喝——最后一口刚才被秦重喝完,然后吐在他的脸上。
  「好酒没了。」
  南宫毓喃喃自语,语气中带着一丝丝地惋惜。
  能够称得上好酒,不但酒本身好,喝酒的地方好,喝酒的方式对头,更重要是在一道喝酒的人也好。
  秦重目光闪动:「酒没了还可以去买,只要那个希望陪在身边喝酒的人还在,就绝对能够找到另一坛的好酒。」
  所谓酒逢知己干杯少,只要和知己一道,哪怕喝世上最糟糕的酒,或许也会变成琼浆玉液。
  南宫毓恍然大悟,目光带着隐约的笑意:「秦兄真是个妙人。」
  「那是因为南宫兄知我。」秦重抚掌笑道:「能和南宫兄喝酒,乃人生一大乐事。」
  「能和秦兄喝酒,也是在下的乐事。」顿了顿,南宫毓突然叹口气,续道:「可惜要下雨了。」
  说这话时,天空恰好一声雷响。
  秦重点头附和:「而且这场雨看来要下很长一段时间。」
  南宫毓满脸遗憾:「在下有要事办,否则还真想和秦兄大醉个三天三夜。」
  秦重一愣,接着哈哈大笑了起来:「南宫兄,看来我们俩真是心有灵犀,你说的竟就是我想要说的!」

  秦重走了,走时的身形依旧很轻灵,脚步依然很稳。
  虽没有约定再见的日期,南宫毓却不觉得失望。
  他笃定地认为他们会很快见面。
  即使此刻脑袋昏沉迟钝,他还是认为自己的直觉不会错。
  第一次见面,却对那人产生了莫名的认同,这种感觉很新奇。
  有的人天生就会一种本领,让人情不自禁地想与之交往,与之亲近,就和他二哥一样。
  真有一点点嫉妒这名叫秦重的男子。
  虽说如此,能与秦重交朋友,他还是由衷地感到开心,因为他是他游历江湖以来,所交到的第一个朋友。
  南宫毓晃动着重得不成样子的脑袋,喃喃自语:「明明那家伙喝得比我多,可我为什么看上去比他醉呢?」
  很想找个地方,痛痛快快地睡上一觉。
  可他不能。
  莫说他现在还站得直,即使他变成了一滩烂泥,要办的事情还得去办。
  用脚趾头就能想象空手回京,面对爹娘,还有二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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