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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旁观者系列-第2章

小说: 旁观者系列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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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时窃窃私语,但碍于父母在场,也不敢做出什么亲热举动。  
吃完了饭,李汉宸带我去花园散步。静默了一阵,我刚以为他要责怪我不尊敬长辈,不料他甜腻的开口:“凉玉,亲爱的,知道我为什么爱上你么?”  
“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李汉宸等了一阵,看我实在没有问他“为什么”的打算,便“嘿嘿”一笑,自顾自下去:“那是那次实习操作,你站在我身边,我演习给你看,你身上有一股清寒气质,教我情不自禁被你吸引,后来你不小心碰到了我手,那么热的天气,你的手隔着手套也能感觉出清凉,我只觉得无比舒适,一股甜意从心底涌出,从此便认定非你不可。”  
我不知什么缘故,自小身体便不易温暖,就算夏天,手也半温而已,冬天更是冻如冰块。这也是别人不乐与我亲近的原因之一。想不到居然还有人,就看上了这点,这段感情来得如此莫名其妙,让我啼笑皆非地想到:胖子最是层热,怪不得李汉宸总爱抓着我往他汗津津的怀里塞,原来是为了贪图凉快。
人们的感情大抵如此。不外于对自身有利。没钱的会爱上富家千金;无势的会对达官小姐一见钟情。李汉宸会看上我;当然不是因为我是“玉”(我自恃也就是一块顽石罢了),而是因为我“凉”。  
我突然起了戏谑之心:“原来是这样呀,可我比你那两个‘弟妹’可难看多了,你不嫌丢人?”  
“那种残花败柳,怎么能和你相提并论?”  
我知道他说的自是那个旗袍女郎,故意追问:“那老三的小女友呢,她多可爱?”  
“唉,只不过故作清纯而已。”他摇头不屑一顾。  
我微微惊讶,那小女孩我都未看出破绽,怎么这一贯不识好歹的男人却说得如此肯定?正待细问,李汉宸却凑到我耳边,低低地道:“凉玉,亲爱的,你在我眼中,是最美的。”  
长到二十三岁,这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说我“美”。当下不但未添欢愉之意,反而徒增嫌恶之心。我扭过头去。  
偏还有人以为我是害羞,将我脸扳转过来,为了证明之前谬论,在我脸上轻轻一吻。  
“咳。。。。。。”背后突然响起了一声装腔作势但却拯救我于水火的咳嗽声。我们回头一看,原来是李汉宸的父母。她妈妈嗔怪地看了儿子一眼:“这么热的天,怎么不去拿点冷饮给沈小姐喝。”“咳。。。。。。”背后突然响起了一声装腔作势但却拯救我于水火的咳嗽声。我们回头一看,原来是李汉宸的父母。她妈妈嗔怪地看了儿子“咳。。。。。。”背后突然响起了一声装腔作势但却拯救我于水火的咳嗽声。我们回头一看,原来是李汉宸的父母。她妈妈嗔怪地看了儿子一眼:“这么热的天,怎么不去拿点冷饮给沈小姐喝。”  
李汉宸闻言一拍脑袋恍然大悟般,一溜烟地跑开去。我知道这是他父母要探我虚实,当下敛眉垂眼,作洗耳恭听状。  
“沈小姐,”果然,他父亲一开口就想给我个下马威,“你爱不爱汉宸明眼人都看得出,汉宸是个单纯听话的孩子,这次居然都没事先告知我们就和你订了婚,一方面说明很有些手段,另一方面也说明他对你用情很深。不管你有什么目的,只要你肯专心对他,我们也就遵从他的意愿。所以,你们结婚也可以,但要答应我的条件。”  
“哦。”  
长篇大论之后,我没有一秒钟的停顿就漫不经心地接口。李父本已做好了我要为自己大肆辩驳的打算,凝神戒备之时,突然听到这样毫无斗志的一个字,有如万丈高楼一脚踏空,又如雷霆万钧的一拳击打在棉花上。我眉心都没抬一下,他面色先变了数变,悻悻地道:  
“结婚之前,你们要做一下财产公证。”  
“哦。”  
“婚后,除了房子之外,我们不会给你们有力的经济援助,直到你们的孩子出生。”  
“哦。”  
“万一离婚,你只能平分和汉宸共有的家产,我的家产你不得染指。”  
“哦。”  
李瀚海以为我用尽心机嫁入豪门不外乎为一个“钱”字。熟知我想要的,只不过给自己父母一个粉饰太平的假象:一段完满幸福的婚姻,一个对自己言听计从的男人。而李汉宸能够给我这一切,这就是为什么我能容忍他一而再,再而三挑战我极限的原因。  
至于这内里的疮痍,我已早有准备。千万个女孩都曾做过灰姑娘摇身变为公主的美梦,我却深知这世上绝没有一本万利的交易,没有不劳而获的幸福。  
在看似波澜不惊的人生表面,往往隐藏着生活的千疮百孔。  
就算对我沈凉玉而言,生活也没有任何例外。
“看来我的父母并不像我大哥一样喜欢你。”李父,李母刚一离开,一个阴沉的声音就在我背后出现。  
“干卿何事?”我回以同样的冷淡声调。  
李家老二汉年,如鬼魅一般在我面前现身。  
“你好像并没有刻意地讨好他们?这倒让我真有些意外。”李汉年并没介意我的态度,干笑了一声(商人的笑声为何都如此像食人雕?),“难道你不是为了钱?不要说你真爱上了我大哥。”  
我敏锐地觉察到他的后半句话里,对“爱上大哥”这种事情,充满了嘲讽,显然是并不认为他的“大哥”会有被人爱上的可能。  
“李汉宸呀李汉宸,你二弟对你,可并不像你自己所认为的这般友好哦。”我暗自思量。  
在这一瞬间,我突然对李汉宸其人起了一丝怜悯之心,他堂堂男儿,除了还能向父母撒撒娇之外,这世上,估计再没人对他有一份真心对待。而他浑然不觉,生活对他而言,美好光明,如此混沌一世,倒未尝不是一件美事。  
然我是冷眼旁看这世界人情冷暖的人。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若我果真沉醉,又该是何等景象?可惜,真相的帷幕总要揭开,那还不如由我,亲手将它撕碎。  
以完全漠视的态度撵走了李汉年;我信步向前。不希望李汉宸马上回来找到我;走入一片浓阴掩映自己。终于没有人再来干扰我;绿意之下;炎暑中难求的一抹清凉;直抚慰得人昏昏欲睡。一阵微风吹过;吹过;传来花草款款甜香;令我的思维渐渐停滞。我坐在一枚石凳上;闭上了眼睛。  
事后回想起来;就在这李家唯一令我内心预约一刻的同时;在离我不远的地方;那场令人发指的屠杀正欲进行。  
那么这于我如天堂的一刻;对另一个人来说;地狱的号角却甫吹响;而他跌跌撞撞;在最不甘心的时候;远离他所热爱的人间。  
而我,他所热爱的人,将成为他远离的见证。
正在我昏睡之时;忽然听到不远处“簌簌”响动,有人一路向我奔来,脚步沉重踉跄。  
突来的入侵令我不快,更让我不爽的是,这分明就是李汉宸的脚步声。他居然这样也能找到我!  
我正想转身躲避,但情形之后,细闻那脚步声,竟觉几分异样。  
我立时感到了什么不对,这一迟疑思索,眼前一花,绿阴被人拨开,李汉宸庞大的身躯,就这样直直地撞上我!  
他身上浓重的汗臭熏得我头昏眼花,用力将他推开几步,正待喝斥,却一眼瞥见她惨白的脸色,嘴巴张得老大,眼睛几乎挣脱了眼眶,他晃了几晃,手向我伸来,这架势,竟是又要朝我身上贴来。  
在推开他的一瞬间,我也急退几步,这一来拉开了我俩之间的距离,反而增大了我观察的角度。令我大吃一惊的是,他张大的嘴巴里,慢慢涌着血泡,他就如一只螃蟹一般,源源不绝地吐着泡沫——带血的泡沫。  
他依然向我伸着手:“。。。。。。凉。。。。。。凉。。。。。。”他喉咙里发出咝咝拉拉的声响,终于不能完整地唤出我的名,身体慢慢倒下。  
我在电光石火之间,终于做出扶他一把的决定。他栽倒在我怀中,我双臂搭在他的后背,立刻摸到了湿漉漉,粘稠的液体。  
在急诊室实习过的我当然明白这是什么。这时,我在他左背上又摸到了一把温热却坚硬的物件。  
我如遇蛇蟒地缩回手,心中暗叫不妙,凶器上这下可留下了我的指纹。看他情态,这匕首扎入之深,已刺穿他的左肺,而周遭血管纵横,看他眼神渐渐涣散,已是凶多吉少了。  
我拍打着他的脸颊让他清醒,大声问:“谁?谁干的?”  
他双眼已失去焦距i,嘴唇蠕动,含糊不清地呼唤:“。。。。。。凉。。。。。。凉。。。。。。”  
我苦笑,这男人难道当真如此情深?这当口还叫我的名。这下可好,我可万万不会把你这最后遗言告诉警方,免得惹祸上身。  
他头一歪,终于失去知觉。我支持不住他身体的重量,也跟着他向下歪倒。情势所逼,我终于放弃我一贯良好的风度,放声大叫:“来人啊!救命啊!”
当警察抬走李汉宸冰冷的尸体是;我心里一阵唏嘘:人生如逆旅;谁能想到一个小时前还生龙活虎的李汉宸已变成如此?  
低下了头;想到父母将为已踏入婚姻门槛一只脚的女儿这样不尴不尬地抬回脚而忧心;心中好不懊恼。  
但李汉宸的死带给我的感受也仅限于此。莫怪我铁石心肠,我对他本来就没什么感情,一切都是他一厢情愿,现在他已死,那我们之间的“情缘”,当然是一笔勾销。我唏嘘之后,竟大感轻松之态。  
我看看四周,除了他的父母是真正悲痛欲绝之外,其他人虽然都竭力扮作伤心模样,却都不怎么成功。我暗自冷笑:别墅是独门独户,入口有最严实的门锁,我和李汉宸进来的时候,还要先按门铃,然后有佣人严嫂接通了可视电话,看清了谁以后方才进入。这也难怪,有钱人的豪宅,谁能轻易潜入?那么凶手毋庸置疑,自是我们当中的一人。  
这便是爱慕虚荣的女孩竭力想要入住的豪门。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我平素唯一的爱好是炮制一些文字。失去了一个未婚夫,却得到了我下一篇小说的素材,两相权宜之下,我居然觉得事情还不算太坏。  
现在唯一的麻烦,就是快点摆脱自己的嫌疑,置身事外。  
虽然当时我大声求救;但也无人应声;最后我还是放倒李汉宸的尸体;掏出手机报警。  
现在想来,有几个可能。  
一,有人听见了我的呼救,但不予理睬,这又分两种可能:听见的就是凶手,当然巴不得李汉宸死绝;或者是谁以为我出了麻烦,这深门大院里除了我手上这具尸体,可没人对我有什么好感,当然不会义伸援手。(难道如果那人知道了是李汉宸出事,就会义伸援手?)据我看来,如果有人听到的话,还是后一种可能更大,因为凶手杀了人以后,应该尽快离开现场,给自己找好不在场证明,不会还在花园里磨磨唧唧。  
二,我更认为是根本没有人也在花园,没有人能听到我的呼救。李家花园本就大而深,我在里面走根本分不清东南西北(这也可能和我市路盲有关),我的声音又怎可能穿透这偌大的花园,传到别人的耳中?事实上直到警察来到李家之后,大家才知道出了事,才找到还守着尸体的我。  
(我和尸体一共一起待了三十分钟,这可真有些晦气。)
当然现在只是我凭空揣测,我现在更想知道的是,别人的证词。  
我并没有太为自己担心。虽然发现尸体和报案的人往往嫌疑最大,但当时我对尸身上的匕首只是轻浅一触,和紧握匕首杀人的指纹当然大不相同。而且我认为凶手也不会在匕首上留下什么指纹。虽然我当时一度还兴起“不如把它擦干净算了”的念头,但为了不弄巧成拙,我最后还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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