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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梦续三百年-第1章

小说: 梦续三百年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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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孤单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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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序 梦续

十月的北京果然比厦门来得冷,这是我到了北京后的第一感觉。

自小我就喜欢历史,尤其是喜欢清朝的历史,因此我第一时间去了故宫。

走在这具有百年历史的故宫,拍照、摄像,自是一样都没落下。

并非节假日,参观故宫的人并不多。

抬头望向不远处的一座宫殿,上面的牌匾让我知道我接下来要去的地方—…承乾宫。

承乾宫并没有因为那段传为佳话的爱情故事而让它有什么特别之处,它和其他地方一样,宫殿都有些显旧;只是不知为何,唯独在这承乾宫里,我会有股莫名的熟悉感。

但我确定我是第一次来北京来故宫。

不想想那么多,我转到承乾宫里的院落中,看到那里有口井;鬼使神差的,我走到井边,朝下看去,发现井水居然还未干涸,水面上映出我模模糊糊的人影,奇怪,头上多了什么?我抬手朝头顶触去,发现我头上什么也没有多,而接下来的情影,却将我惊出一身冷汗,井中的影子……动作并未有所改变,没有抬手,没有波澜,只是静静的……看着我。难道是……另一个女人?虽然看不清容貌,但我却可以很肯定,那是个很美的女子。

我被眼中看到的景像吓得只想赶快逃走,却赫然的发现有奇异的光亮以井为中心开始向四周蔓延,并且很快殃及到了我。。。。。。

而后,我陷入了一片黑暗当中。

我最后想到的是:我好倒霉,居然撞邪了!

第一章 清朝

不知道那种黑暗的感觉持续了多久,我才迷迷糊糊的幽幽转醒。

“这里是什么地方?”在我确定这里不是我的房间后,我喃喃的念着并坐了起来好打量四周。我发现我是在一间从任何角度看来都十分古香古色的房间里,再看看自己,身上穿着的竟是古人所说的‘中衣’。

这是怎么回事?想了好一会,我才想起那口怪异的井和井中的倒影,我难道真的撞邪了不成?

就在这个时候,门被轻轻的推开了。望向门外,发现来的人是一位虽然有一定年纪,但风韵犹存的穿着古装的贵妇以及一位同样穿着古装,感觉很有气质的怎么看怎么个漂亮的女孩,大概15、16岁。她们的身后还跟着一群传说中的丫鬟感觉的人物。

她们见我已醒来,一脸欣喜的坐到我身边。

“姑娘,你可醒了?”开口的是漂亮小姐。“有没有哪不舒服?需要叫大夫来看看么?”

在这一刹那,我似乎明白了我究竟遇到了什么,我倒吸了口冷气,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会不会太可怕?是梦,一定是梦!

于是我在被子里狠狠的掐了自己的手一下,妈妈眯啊!疼!疼死了!那么。。。。这不是在做梦?

“请问,现在是哪一年?”我颇为艰难的开口问,心里还在祈祷着这是梦,这是在做梦!

“姑娘你没事吧?怎么连现在是何年都不记得?”漂亮小姐见我开口后竟问出这么个莫名的问题,望向我的眼里满是担忧。

“呃,只是刚醒过来,头有点晕晕的,搞不清楚状况罢了。”我打了个机灵,赶紧说明。

“哦,现在是顺治九年。”漂亮小姐闻言干脆利落的回答我。

听了她的回答,我再无法自己骗自己了,现在我想不相信自己穿越时空似乎都不可能了。

可是,没有理由呀!为什么呀!穿越不是都要撞撞车?跳跳崖?被墙砸一下?被水淹一个?再不然不是要买个莫名的“文物”之类的才会发生的吗?我可什么都没做呀?

“那请问,为何我会在此处?你们又是何人?”我强迫自己停止对这一系列问题的继续思考,继续发问。

“我们是在广济寺厢房的井边发现你然后带你回来的,当时你正昏迷不醒。”漂亮小姐继续耐心的回答我。“我的名字是完颜熙月,满洲镶黄旗人,我阿玛是朝中的从一品武职外官完颜浩庭。这位是我的额娘。”







花了片刻理清楚思绪以后,我认命的接受了我‘穿越’的现实,对着眼前的救命恩人,我做了我想是我最该做的事情—…除了道谢以外,还把自己的身世说的凄惨落魄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连我自己都佩服自己佩服的五体投地,真后悔当初怎么不去报考演员~使的两位本就是善心的主,立刻同意把我留在府中。

最后,在她们关心的目光下,我又重新躺回了温暖的被窝里,闭上了眼睛。直到听到门被关起来的声音后,我才再度睁开了眼睛。

直到到这时,我才有足够的时间,去慢慢消化眼前所发生的一切,那就是:我,生于公元1986年的现代女性林潇潇,在人生第一次去北京去故宫的行动中,匪夷所思的回到三百年前的清朝。

不知道现代的我怎么样了?我忽然想起,我好像还没看过我现在的样子。于是我翻身下床,来到房里那面照人还照的不大清楚的铜镜前。

还好,我还是我,没有任何改变,脸还是那张极为普通的叫人想夸你就只得说一句“很耐看很清秀很可爱”的娃娃脸,只有大大的水水的眼睛叫人觉得有小有特色;只是我的年龄似乎有缩小的迹象,看起来也就15,16岁的样子。

回到床上,我仔细思量了下,发现在没有想到办法回未来的这段时间里,我能做的只有‘既来之则安之’这六个字了。

第二章 新生

文中可爱PP的熙月格格由偶亲爱的结拜姐姐外加书友曦曦友情客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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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砰砰砰’的几声响,预示着我又一次光荣的打翻了需要我洗的碗。而这一次,是我进入完颜家厨房干活后,最厉害的一次。

我有些头大的蹲在一堆碎碗面前,正在考虑该如何收拾它们。

“发生什么事了?”是厨房的管事李婶的声音:“哎呀,我的姑奶奶!你这是怎么回事啊?不就是洗个碗吗?你怎么能洗成这样?”

“我不是故意的。”我平静的看着她,“我已经很小心了,在第一个碗要被摔碎的时候,我就伸手去捡了,但没想到,牵一发而动全身,它们全碎了。”真是典型的‘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早知道,那个碗滑了就滑了,我捡它干吗啊?

“你还敢狡辩?没见过象你这么苯手苯脚的人的!”我之所以平静的对待,是因为从我第一天来到这厨房就知道,只要我做错什么事,无论我怎么解释,是不是有道理,她都有许多话要骂,“从你进厨房第一日起,你自己算算,你摔碎的碗筷有多少?从没见过你这么没用的人!一点小事都做不好!。。。。。。。”她就象一只苍蝇,哦不,是一堆苍蝇,在你眼前飞来飞去,有时真想一巴掌拍过去,让世界清静些。

但我知道我不能,如果真那么做的话,换来的只可能是她变本加厉的欺负;所以每当这样的时候,我总是坚持一字原则:忍!

但今天的我有些忍不住了,因为,在被她骂完以后,我收拾那堆碎片的时候,不幸割伤了手,导致我的心情极度郁闷!

“啊!气死我了!!!!你爷爷的!!!”忍无可忍,无须再忍!我郁闷的选择在府里偏僻的地方进行—…发泄!“你算什么东西嘛,你爷爷的,敢骂你妈我?”一旦发泄开始进行,我就会口不择言,什么难听的话我都骂的出来!外加声情并茂的对着空气又抓有踢的。

“啪”的一声,我听到某样东西落地的声音,糟了!莫不是被人听了去?我急急的回头一看,来人是完颜熙月。此时的她嘴巴正张成O字型,而那东西落地的声音正是她不小心踢到的小石子所发出的。

“嘿嘿,格格,是你呀?”我讪讪的笑着:“你怎么会在这?”还好是熙月。

“潇潇!你刚才在做什么?”熙月终于把O字型的嘴合上了,但听她问话的语气,该仍是很惊讶的。“你怎么能这样呢?你是女子呀!”

“呃,格格!这。”我刚想说什么,她却抢白了:“做为女子,怎么可如此粗鲁?”

“格格!谁说女子不可以如此了?”我辩驳:“你要知道,这样做,很舒服的呢!”

“舒服?”熙月不确定的问我。

“是啊,很舒服的!受了委屈不开心了,为什么不可以发泄呢格格?做人还是要活的真性情才好呀!虽说咱们是女子,可那规矩都是别人强加给我们的呀!”我边说边把熙月拉到身边,“不信你也试试,骂出来,会很爽很舒服的!就算没受什么委屈,心情也会变的大好的。”耐心的解释,我忽然很想把她训练成小玄子第二。

“这,不大好吧?”她很犹豫,有逃跑的迹象。

“你试试,不灵的话,我怎么都随你便。”我很是认真。

“你爷爷的?”她看我如此坚持,便小声的试了试。

“大声点!你这样子,算什么?”我没好气的说。

“你爷爷的!”她把声音抬高了几分。

“再大声点!”我继续煽动她。

“你爷爷的!你爷爷的!”她终于大声的喊了出来,我感动的看着我的劳动成果!“你爷爷的!你爷爷的!啊啊啊!”她越骂越来劲,声音到最后居然完全淹没了我的声音。

我们那天就在那扯着嗓门大喊大叫的,攀比着谁的嗓门大。

那日之后,我便在熙月的要求下被完颜福晋调离厨房,成为熙月的贴身丫鬟。我与她的感情渐渐好了起来。

到了熙月身边我才发现,熙月是个极其聪慧的~才女!且不说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样样精通,还能歌善舞的!简单的说,就是翻版的紫薇了!

在熙月身边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学到不少东西:我的字渐渐没那么象狗爬了;会读会背的诗词也渐渐多了起来,好在繁体字我原本就认得,所以看起来学起来并不慢;我本来就是信佛的人,所以,在熙月参佛的时候,我便陪在她身边,和她一起看看佛经,打打禅,这绝对是让我领略生活,好好放松的时刻。我在现代的时候,就曾有过要去报名学习古筝来着,因此,琴这方面,因着兴趣,学习起来是最快最勤的,连熙月都不得不承认我进步神速!

但是。。。。古语有云:‘人无完人’,更何况我这生长在红旗下的小女人呢?女红对于心不灵手不巧的我而言,就是绝对不可触碰的‘雷区’。而最搞笑的活计我想非“棋”莫属了。这。。。。我其实也没有下棋的天赋的,开国际玩笑,下棋。。。下“飞行棋”可以不拉?不过成不了围棋高手的我,却顺手把熙月调教成了‘五子棋’高手,让我不禁感叹:这莫非是天意?

日子就这样飞快的流逝,不知不觉的,我来到古代也已经有一个月了。

现在是顺治九年十月,北京的天气渐渐转冷。这对从小生长在南方的我来说,真真是煎熬呀!

最近几日熙月都显得很兴奋,我知道是因为她的哥哥完颜皓熙要回京了。

一直对她这个哥哥很有好感,因为生在现代“独生子女”家庭,我是极度渴望拥有一个哥哥的!而从熙月每每提到哥哥时候的表情看来,这个哥哥,定然是个好哥哥!总之我对她这个哥哥的好奇是多多的,看熙月那么漂亮,不知道这哥哥会不会是只“帅”哥呢?

据说他能回来是因为前方战事没那么吃紧了,京中正缺人,而完颜皓熙在当御前侍卫的时候,就甚得顺治皇帝的信任,故,调回京任职。

能在京城任职,总比在那天高皇帝远的战场好吧?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第三章 初见

完颜府的皓熙少爷定于十一月初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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