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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章

甲申天变-第150章

小说: 甲申天变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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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宋丢

,引得蒙人入寇。我太祖皇帝龙兴凤阳起兵奋起驱大小血战不下百余场,赵氏后人可曾有什么尺寸之功?就算是太祖皇帝把这如画江山送到赵氏手中,天下的百姓也不会答应……”

“蒙元入寇,建奴窃国,何其相似……”

话都说到了这个份儿上,谁还能不明白了?

以赴死军的实力和威望,是所有抗清力量之中最强的,无论是淮扬血战还是南都之争,都是首功,朝廷里何曾出过什么力气?

这护国招讨使地名衔一封下去,李四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四下出击。担着光复北地的大帽子行事,自然可引得四方归心。假以时日,若是赴死军真的大有作为,成了全天下人地希望。世人说起收复北地的功劳,那也是赴死军的,和朝廷有半点的干系?

真要到了那个时候,李四可就是下一个朱元璋,就算是有心捧着这如画江山送给朝廷,他手下的人和天下亿兆百姓也不会答应。到那时候,李四和大明开国皇帝之间唯一的区别仅仅就是一件黄袍而已。

“嘿嘿,忠诚伯能记的先帝嘱托,一心光复社稷,这自然是好的……”兴武小皇帝微微摆手,示意又要开口的长平公主稍安勿躁:“可我大明教化天下垂三百载,朕亦有心做一中兴之主,大义在我,名分在我,若不能超过赴死军,还有什么意思?我大明朝地江山自然是要由我朱氏子孙收回。若是连这么点自信也没有,才是真真的愧对列祖列宗。”

“以我江南财赋之地,以我江南百万控弦之士,怎么能让忠诚伯比下去?”兴武小皇帝意气风发的说道:“我意已决,尽快收拾局面,联合各地藩王,尽起江南财赋,再造一支赴死军。朕也想和忠诚伯比一比赛一赛,看看谁才是光复我大明的主力军……”

赴死军的崛起,也不过是一年地工夫,左右才一万多战兵,就能掀起滔天巨浪。如今的朝廷有赴死军在旁边照应着,又有江南地财赋支撑着,怎么也能练出一支更大规模的皇帝亲军来吧!

看着小皇帝有这样地雄心壮志,大伙儿心里确实赶到欣慰,一时间众人自信爆棚。

天时地利与人和,朝廷都占满当了,没有必要在这个时候露怯。

趁着这个群情激昂的热乎劲儿,君臣数人就商量好了起练新军地条陈。反正在座的这些人都见过赴死军的崛起过程,对赴死军也算是知根知底,再把赴死军的二号人物杨廷麟调过来一手操办,这事不难。

皇帝本人连内库的钱都拿了出来,以用作军资……

“发明旨,号令工部兴建护国英烈碑,碑前百步处,无论文武亲贵皆需步行……”

“发明旨,封忠诚伯为淮西都元帅,总淮西军马事,领护国招讨使衔,淮西一应官员由都帅提名,任免之事由朝廷裁决……”

这么几道明旨发下来,一天的乌云也就散的差不多了。

圣天子还是圣天子,忠臣良将还是忠臣良将,该有的都有了。谁再说什么忠诚伯三三四四地坏话,纯粹就是给自己个儿找不自在呢。

前几天那几个进了谗言的活秦桧也都一撸到底了嘛,大明朝君臣相睦,乾坤朗朗还是一幅清平世界。

连忠诚伯都上了自辩的请罪折子,好在大伙儿都相信忠诚伯是绝对的大忠臣,朝廷里也下了罚俸的旨意……

一切都显得这么和睦,这么井然。

不几天的工夫,五龙桥外的护国英烈碑就树立起来,据说是当今万岁亲书地碑文。

……

这么些时日以来,赴死军上下都在休整。尤其是这几万的新附军,心思也很热切。

以前是给鞑子卖命的,可忠诚伯早就说过只要投降就既往不咎的。如今大伙儿也卯着劲儿的和鞑子干了一场,虽然是以多为胜的欺负多铎的几千残军,绝大部分人连鞑子是怎么死地都没有看清楚,可到底大伙儿是往前冲了的。就冲着这一点儿,也应该算是赴死军的内部人员了吧?

最让这些俘虏心服口服的不是赴死军如何如何能战,赴死军打仗地本事是全天下都知道的,用不着多说。最让大伙真心称颂的还是忠诚伯对弟兄们的态度。

俘虏么,就要有俘虏的觉悟。一有硬仗肯定是要被调到前头当炮灰的,可忠诚伯没有这么干,把最艰难最不好啃的任务交给了赴死军,一直把新投靠过来的弟兄们压在后头慢慢推进。

这说明忠诚伯还是把弟兄们当人看的,没有当成大骡子大马地狠劲儿使唤,更没有拿大伙儿当炮灰去填鞑子的刀口。就冲着这一点儿,大伙儿投降的就不亏。

给鞑子当走狗和打鞑子,完全就不是一感受,现在好歹也算是半个赴死军,大伙儿胸脯子也能挺起来,腰杆儿也直着,就是走起路来都带着风呢。

老子现在也是赴死军中的一员了,也是天下强兵了,正式的番号虽然还没有下来,可下边弟兄们早就传开了,是地支级别的番号。

天干十营叉子兵,放眼天下也是响当当地字号,无论走到哪里都是赴死军的主力,谁也不敢小瞧半分。

大伙儿这么多人一股堆地投了赴死军,能捞十二地支当中的一个番号,以后说起来脸上也有光彩不是?

前几天一直在归顺地新附军中抽取雄兵健卒,看样子是真的要组建地支十二营了。

可番号只有十二个,人手有不到四万,名额肯定是不够的。这个时候,就要看大伙儿的表现了。人高马大身材魁梧的,肯定是要沾不小的便宜,就是那些骨瘦如柴者,也处处卖弄自己的格斗技巧……

只要能引起赴死军官长的注意,只要能选进地支十二营里去,什么样的招数也能使出来。

从前天开始,周文远周大人就分派给大伙任务了,可不是要去打打杀杀,而是让弟兄们动员那百十万老百姓去淮西,跟着赴死军一起回到老巢——淮西。

要说别的本事,这些新附军肯定是差的太多,要是说起满嘴大话顺口胡咧咧,他们要是认了第二,就是老天爷也不敢认第一。

“我说老乡,扬州早就没了,不如跟着咱们赴死军去淮西吧。”

“镇江的老乡啊,,我三大爷他一个远房侄子就是镇江人,论起辈分还是我一个堂叔呢,来来,咱们拉呱拉呱……”

“什么?你想着去南都谋生活?别傻了老乡,要不是咱们赴死军哪儿还有什么南都?只有跟着赴死军才最保险。”

一个新附军的同知经历一脑袋扎进人群中,说的嘴角上都挂起了白沫子:“老乡们光知道忠诚伯能打仗,还不知道忠诚是财神转世的吧?我可是听说了,大别山里边支持赴死军的乡亲一家家都富的流油,就是门前的坐墩子都是铜的,家里用的马桶都是镶了金边的红油货。只要跟着过去,你就是想

都难……”

“吃穿衣食?到了淮西谁还想这个呀?大伙儿首先应该想想怎么花银子吧?米?那边不吃米,都是吃肉的,瘦肉还不吃,光吃最肥最嫩的刀口肉……”

“老乡,你问我淮西怎么来的这么多银子?没有见识了吧,忠诚伯当年可是种芝发地家,要不然忠诚伯怎么能够不用朝廷一个铜板的军饷就开支这几万人的队伍?实话跟老乡们说吧,只要跟着过去了,你就是想吃苦受累也没有那个机会,随随便便种几筐子灵芝,白花花的银子还能花的完?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最少有三百天都是数银子呢……”

新附军把牛皮都吹到了天上去,反正就是有大的就绝对不说小的,见了骆就不再吹牛了。

这么不着边际地五吹六拉,当然也不会有多少人就真的相信了。不劳作就能赚银子,不受苦就有衣食,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好事情?

不过忠诚伯是捞钱的好手,这是不争的事情。而且大伙儿也早就隐隐的听说过,跟着忠诚伯的那些人家儿都发达了,日子红火地不行。手里只有几地的那种小财主,都不好意思出来见人。

不管怎么说,跟着忠诚伯是不会有坏处的,就算大伙儿分不到什么田地,也见不着大把大把的银子,可给那些地主做佃户总是可以地吧。赴死军的地盘上就是人少地多,只要手脚勤快些,估计也不至于真就饿死了。

再有一点就是赴死军的战斗力在这儿摆着呢,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的扬州都能不顾一切的来增援,真要去了淮西,可就算进了赴死军的老家了。就算是鞑子真的打到了淮西,赴死军还不和鞑子拼出脑浆子来?淮西可是赴死军的老窝!

在这个惶惶乱世之中,南都都玄乎了好几回,也只有是赴死军羽翼之下,才最有安全感。

更主要的是:赴死军下这么大力气邀请大伙儿过去,肯定是真心实意地,不是玩弄收买民心的那一套把戏。

是真心还是假意,不懂什么大道理的老百姓分的最清楚。

这些失去家园的老百姓纷纷表示愿意去淮西,在新附军地帮助下,正源源不绝开赴到长江边上。

长江处,一排排,一列列满是各种舟船排筏。

对于这些这些竹排木筏,大伙儿可是真的有感情。尤其是扬州地百姓,当时围城之际,就是这些绣排木筏载着大伙儿离开血火险地。当时赴死军杀的都成了什么样子大伙儿这一辈子也忘不了,一个个血葫芦一样死死地护住大运河这道生命线,这才有了扬州八十万生灵的喘息之机。今日再次见到这些简陋地绣排木,就好像是见到了亲人一样。

“上船,过江,去淮西。”

“重建家园,只要有口吃的就支持赴死军,再次杀回江北……”

“周文远,你那边进展的如何了?”李四再一次把这个总文案召来。

周文远翻开随身的本子,详细汇报这几天的情况:“总计集中竹排木六百四十三条,其中两百条是从淮西新到。各色舟船两百三十一艘,其中大船一百整。已经起运扬州百姓四万六千三百人过江,那边有咱们的后勤人员接应……”

“不错,很好,做的很好。”李四难得夸赞自己的下属。

人口,历朝历代都是最宝贵的财富,这里聚集了百十万无家可归的人口,相当于一个番邦小国的人口总量了,这也是赴死军最大的财富。只要能送到淮西,运用得当的话,就能爆发出惊人的生产力。

这些人对鞑子有切肤入骨的仇恨,将成为赴死军的基石和后勤总部。付出这么大的代价,也是为了挽救和转移这些人口。

如何对待这些人口,如何在小小的淮西安置如此庞大数量的人口,是李四早就考虑成熟的问题。

忽然话题就是一转:“你有没有兴趣做个通判?庐州府下的通判?”

“若是忠诚伯意在酬功,我看还是免了吧。若是有其他用意,不要说通判,就是不入流的知事又有何妨?”周文远原本就有过仪真知州的官衔儿,好吧歹吧也是个从五品。府下的通判不过是个正六品,这还算是降了一级呢,周文远并不在意这些。关键是现在的赴死军已如在渊神龙,随时都有可能一飞冲天。在赴死军内部比放到地方上可要有前途的多了。

“哈哈,自然是有用意的,要不然怎舍得把你这样地斑斑大才扔到庐州做个副职?”李四哈哈笑到:“等回了淮西,你就先在庐州府上任去吧。虽然只是个通判,可也责任不小……”

“卑职明白了,忠诚伯是要强推地方。”

“哈哈,是。”

通判这个职务,其实并没有多大的实权,在很多时候,甚至是可有可无。尤其是在太平年月,这个官职基本就是知府的秘书兼跑腿儿。但真要到了非常时期,通判可比知府要有用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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