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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附身吕布闯汉末-第81章

小说: 附身吕布闯汉末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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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宫走到我马前,向吕布一拜,不屈不吭道:“陈宫拜见温侯,不知大人来此有何要事?”

吕布心中一喜翻身下马,笑道:“特为先生而来。”

陈宫吃惊道:“宫乃一默默无名的小小县令,温侯为何寻我。”

吕布不答反问道:“公台,难到就不请我等进去小坐片刻?”

陈宫忙请吕布和荀攸高顺进屋,命衙役摆上酒菜,道:“温侯,偏远小县,酒菜不周,请包涵。”

案几之上,十余碟清淡下酒菜。除了鱼、肉之外就一些花生、土豆、野菜等物,但是这个世道能吃饱饭已经是幸福,可以短时间内凑出如此酒宴,可见是花了陈宫不少俸禄。吕布豪爽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笑道:“有鱼有肉有美酒,何谓不周。”

陈宫见吕布并不嫌弃酒菜差,反而潇洒豪气,当即心中升起好感。向吕布敬酒道:“温侯大驾光临,宫荣幸直至,不知温侯找我一个小小县令所谓何事?”

吕布收起笑容叹息道:“天下百姓危在旦夕,帝下不幸驾崩,诸侯蠢蠢欲动,公台如何看?”

陈宫深深的看了吕布一眼,再看荀攸高顺,直言道:“恐怕战乱将至,百姓生灵涂炭。温侯乃是当世之英雄,生逢乱世该如何?”

吕布心中冷笑道:“想考我!小子你这点花花肠子,老子还不一清二楚。”

吕布看了眼荀攸高顺,再看陈宫。看得陈宫心中微微有些紧张后,平静道:“布志向乃天下尔!”

陈宫听后吓了一大跳,一脸骇然的看着吕布,如同石化了般。荀攸和高顺早知吕布心中所想,当即一脸从容。

吕布很满意陈宫现在惊骇的样子,继续朗声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帝王不仁,以万民为刍狗。当年秦朝暴政,民不聊生。各地义军拔地而起,其中大汉刘邦赫然列,后刘邦打败西楚霸王项羽建立大汉朝已经数百年过去,但是大汉朝却逐日衰弱,直到今日朝廷腐败至极,各地诸侯拥兵自重,课税杂役逼得百姓不得不黄巾起义,饿死者扑尸遍野,惨不忍睹。如今灵帝驾崩,诸侯更是蠢蠢欲动,只要有一人带头,天下皆反之。关外匈奴、鲜卑、乌恒等外族对我国土虎视眈眈。布虽乃是一武夫,但却想学周文王、刘邦、项羽、推翻暴政,建立一个崭新的帝国,让百姓安居乐业,四方蛮夷向我中华泱泱大国,年年进贡朝拜,争霸天下虽死尤荣。公台觉得布是否可笑,口出狂言。”

陈宫此时已经惊讶的说不话来,没想到吕布竟然有如此雄心壮志,荀攸高顺两人是听得热血沸腾,良久吕布对陈宫邀请道:“公台可否助布,达成心愿。”

陈宫慌忙拜倒大呼道:“今日听闻温侯壮志,方知何谓英雄!宫虽不才,愿为温侯效犬马之劳,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吕布听后大惊,暗想道:“没想道这么快就说服了陈宫,我还没拿出实力呢?陈宫果然是我命中注定的谋臣,一出马就摆平了。汗!”

吕布心中大喜忙拉起陈宫道:“我得公台如高祖得韩信也!封公台为我军中祭酒,为我出谋划策。”

祭酒相当于军师的职位,为谋士的重要职位。陈宫刚投靠我,寸功未立就被封为祭酒,那可是比军师都丝毫不差的职位啊!对吕布这种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风格欣赏不已,心中更是高兴。

吕布又开始为陈宫介绍起来,对荀攸道:“此乃我军师,姓荀名攸字公达,足智多谋,忠心耿耿我视为张良也!”

陈宫恭敬道:“军师大名如雷贯耳,颍川荀家果然名不虚传!”

荀攸对此一笑道:“你我同为主公谋臣,以后当互相关照。”

接着吕布向陈宫介绍高顺道:“此乃是高顺,我帐下头号大将,武艺超绝,统兵有方,沉重冷静乃是不得多得的将才!”

陈宫见吕布如此推崇高顺当即不敢怠慢,行礼道:“高将军乃是世之虎将,他日必可独当一面。”

高顺也不失礼,回道:“祭酒谬赞了。”

随后吕布和荀攸陈宫高顺大喝一场,甚是兴奋。荀攸有心试探陈宫,问道:“公台可想好为主公谋得天下的大计否?”

陈宫一摸山羊胡须大笑道:“宫虽为小小一县令,但对天下大事了如指掌。平时也想过如何为明主,创立霸业,今日得遇主公正想献计。”

吕布和荀攸高顺,纷纷看向陈宫。陈宫拿出一张地图,只见图上密密麻麻的细条和注释,知道是陈宫平时的结果。

陈宫指着地图道:“如今主公占领并州全境,实力雄厚,如今灵帝驾崩,诸侯蠢蠢欲动,必有不甘久居人下者趁机把持朝政,而各地诸侯必定不甘受人摆布,当即攻击洛阳。到时主公可以大汉驸马的身份,出兵洛阳明为保卫京师,实可趁机威胁新帝取得利益,在百姓心中立下美名。此后当先图冀州后吞幽州雄霸北方,养精蓄锐南可下青州,步步为营缓缓图之天下可取。”

陈宫这个办法是属于那种步步为营,循序渐进,稳扎稳打的方法,虽然颇废时间但是安全度高,田丰沮授也是和陈宫一样的主意。荀攸听后再无怀疑,当即向吕布庆贺道:“恭喜主公收得大贤。”

吕布哈哈大笑,拉着陈宫和荀攸高顺坐下,拿起酒杯道:“来今日我们喝个痛快!”

在陈宫家休息了一晚,次日清晨,吕布将卞玉恋恋不舍的送回马上,看了眼打着包袱的驾车的陈宫,一辆马车上就三个人,一个是他老母,一个是他刚取得妻子道:“公台,拿这些就可以了吗?”

陈宫翻身下车后道:“主公,宫家徒四壁,穷得叮当响,每年一千石的俸禄除了一家老小的吃喝外都送给四处的乡亲了,除了老母和贱内外别无一物。”

吕布和荀攸高顺等纷纷感叹陈宫做官廉洁,随着高顺的一声命令,陷阵营又开始向前方行军。。。。。。在某个山头会遇到一人。。。。。。

好烦!写的不好,请将就着看吧!!!!!!!!

第二十三章 猛汉典韦

中牟县吕布招收了命中注定的谋臣陈宫,心中为自己又多了一个超级谋臣而兴奋不已。吕布知陈宫忠义,二话不说封为军中祭酒,与荀攸两人成为他主要谋士,田丰、沮授辅助,两人主要长处还是在内务,吕布帐下如今终于有四大谋臣,荀攸、陈宫专搞谋略,田丰、沮授特长内务,帐下高顺、张辽、赵云、张合为主将,管亥、周仓、曹性、夏侯兰、成廉(魏续无视,反骨仔迟早反主。虽然目前好像没什么动机造反,但是我心中还是有阴影,迟早弄死他)为副将,精锐士卒八万,各城守军四万。可谓兵强马壮,人才济济。到时候登高一呼天下,必将因为并州铁骑的嗜血脚步而震动。

阳光照耀下,冰封已久的官道也渐渐变得暖和起来,一千余人的军队分成四列如同一条长龙,俯卧在官道上,几面被风吹的猎猎作响的大旗,显得格外醒目。吕布一身戎装骑在白马和高顺荀攸陈宫闲聊起来,看着冰天雪地的晶莹世纪,忍不住吟道:“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惜商皇周武,略输文采;秦赢汉刘,稍逊风骚。一代天骄,魁头单于,只识弯弓射大雕。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吟完这首毛泽东的《沁园春·雪》,实在是让人有种荡气回肠,指点江山的感觉。吕布十分喜欢这首诗,见恰逢被阳光照耀绚丽的冰封美景,忍不住一吐为快。

吕布诗兴大发洋洋得意的问道:“公达、公台、阿顺这首诗如何?”却久久没有回应,奇怪的转过头去,惊讶的发现荀攸拿着随行携带的笔墨竟然将此诗,龙飞凤舞的记载在陈宫的背上。陈宫则迷茫得望着吕布,好像不认识他一般,高顺嘿嘿一笑,竖起了大拇指,一脸的自豪。

吕布故意咳嗽了一声后,荀攸满眼痴迷道:“主公真乃诗神也!此诗开创历史先河,既不用五言,亦不是七言实在是作诗的新格局啊!诗句充满霸气,令人有荡气回肠,俯视天下的错觉。”

吕布姗姗一笑尴尬道:“公达过奖了,一时性起粗略之作。”毛主席我仰望的超级老大,借你诗句一用你不要告我侵权。反正我从红旗飘飘的新中国,转眼间被雷给劈到了三国,没人知道诗的原创是谁,便宜小弟我了,不但可以泡有学问的mm,还可以忽悠手下的超级谋臣。

陈宫崇拜道:“主公竟然有如此才学,宫今日大开眼见,吾对主公的敬仰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吕布赶紧让陈宫打住,再这样下去他还以为陈宫也是穿越族。忽然吕布背后传来一声酥酥的声音:“吕郎奴家有事相商!”

吕布嘿嘿一笑,卞玉这个小妮子不知道有什么事,不过老婆大人相请还是回到温柔乡好!

吕布回到马车后,荀攸对陈宫贼笑道:“公台,你这件衣服可否送我,主公的妙诗我当收藏。我明天陪你十件新衣服如何?”

陈宫将外套一脱后塞入怀中,坚决道:“公达此言差矣!主公佳作既然写于我衣服上,此乃天意我当好好保存。”

荀攸悔的肠子都青了,当初为什么一冲动就记载在陈宫得背上,而不是记载在高顺的背上。

高顺看着两人无奈的笑笑,自顾指挥起陷阵营来,对两个骑着俊马的斥候道:“你二人,速去前方探路,遇到可疑情况,立刻回报。”斥候当即领命而去。

吕布如同泥鳅般转进马车内,只觉得马车内温暖如春,一口烧着碳的火炉正不断吐着火苗,更要命的是一股熟悉清香如同百合花般的女子体香扑面而来,动人心弦。

卞玉凤眼窥视吕布痴迷的模样,心中娇羞不已,温柔的擦去吕布嘴角的哈喇子,给了一击电力十足的白眼道:“看什么呢?口水都流出来了。”

吕布胡乱用手擦去嘴角的口水,一把紧紧抱住卞玉软若无骨的娇躯,深情望着她略显慌乱的大眼睛深情道:“就是看一千遍,一万遍,一辈子我都喜欢看着你。”

卞玉心中甜蜜不已,任何女人都喜欢甜言蜜语,何况是自己心爱的人说的,女为悦己者容。吕布看着卞玉脸上升起的红晕,可爱不已,忍不住低头双唇,封住了她惹火的红唇、、、、、、

马车内温暖如春,情意浓浓。马车外高顺指挥着陷阵营迅速的行军,荀攸、陈宫两人互相讨论着天下大势,不时的发出几声奸笑,估计是算计到那位诸侯了。

高顺骑在健壮的黄彪马上,身穿一套黑色铠甲,披着猩红的披风,手中一柄暗淡无光黑乎乎的古朴大刀,配上刚毅的脸颊,沉重的气质显然一副大将风范,正当他一丝不苟的指挥大军时,刚去的两个斥候仓惶奔来禀报道:“高将军,前方有百余名山贼拦住去路。”

高顺听后脸色微怒道:“何人敢如此光明正大,拦截官道,胆大包天竟然遇到我等算他们倒霉。走~”说完高顺带走两百名陷阵营的将士,飞快的向前方奔去。

高顺不久就遇到那些拦截官道的山贼,只见他们衣服破烂,面露菜色,手中武器五花八门,显然是一群乌合之众,只是为首一人雄壮非常,面如恶鬼,高达九尺,破烂的衣服露出块块几乎爆炸的黝黑肌肉,手中一长一短两把漆黑单手戟显得凶悍非常。

那群山贼当然也在审视高顺等人,见他们个个雄壮,手提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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