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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7章

东唐再续-第2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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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备,为人沉稳果毅,执法严格,其神射之精,也是冠绝河东;牙兵旅帅朱八戒,在李存孝被束之高阁之后,多被人暗称为如今河东第一悍将,兵器为军中少见的精钢棍,此人为李曜家奴出身,自幼受李曜大恩,对其忠心耿耿,开山军牙兵旅的日益壮大,与他魔鬼式的训练是分不开的;乙旅旅帅拔塞干·咄尔以及丙旅旅帅处木昆·克失毕二人皆五院诸部之胡儿,二人性格迥异,但同时深谙骑兵之道;丁旅旅帅张光远、戊旅旅帅刘河安二人为汉人,步骑皆精,几年时间下来,二人军中的胡人已经通过李曜的数次调整逐步分流,如今军中七成汉儿,三成胡儿;己旅旅帅史俨,也是一员悍将,性格坚韧,对军令的执行从不打折扣,从扬州北归之时,如果说李曜为战略战术总指挥,李承嗣为副总指挥,那么朱八戒、史俨二人就是冲杀敌阵的左右两路先锋官,其个人武力或许稍逊憨娃儿,但对骑兵的引导应用,却要高出一筹。

既有名师大将,又有完备后勤,而其兵力也仅次于黑鸦军,甚至已超越铁林军,显然手握这样一支军队的李曜,其在河东的地位是难以动摇的。

而除了开山军之外,李曜手中还有一个不逊于前者甚至犹有过之的大筹码:河东军械监!

河东军械监,在李曜未曾入主之前,在河东高层眼中,恐怕连屁都算不得一个。用后世的话来形容,那就是典型的“打酱油”。只不过是河东军事集团羽翼下的一个小小附属品,什么?你问地位如何?地位就是压根没地位嘛!

而在李曜入主河东军械监之后,河东军械监五个字,简直是令天下侧目。其在军备供应上的强大,只消去看河东军的武器装备这数年来全军换了两遍、大型军械足够支持同时攻打四座长安级别的巨城就足以说明问题。而军备生产的强大,还只是河东军械监的不到一半能力——甚至不到四分之一能力。

河东军械监最叫人眼馋的,反而是它在民用方面的强大。譬如说:如今在大唐境地内,甚至包括附近的契丹、奚等部族,若要买铁器,一般有两种:一是当地自行打造的,一是河东军械监生产的。而河东军械监所产的铁器,不仅种类齐全,而且铁制上佳,坚固耐用,虽然价格总比当地自产的要贵两三成,但仍然一直处于供不应求状态。而河东军械监所产铁器,很难被造假:其上有非常精致细密的铭文,一般会有三条:“河东军械监监制”、“乾宁元年某月某日”、“太原叁厂贰壹肆柒”等类似字样。这一防伪工艺,在外人看来是极为不能理解的,因为按照一般工艺流程来说,一把铁锄头打上这三行字的话,费时费力费工,豆腐弄成肉价钱了,完全没有必要,但河东军械监的产品却偏偏一直坚持这个做法,不知何故。

李曜当然不会告诉他们:铭文工艺对你们来说有难度,对我军械监来说,不过就是过一道类似印花一般的流水线罢了。之所以要这样做,原因有三:第一,坚持精品战略,使人一说好铁器,直接想到的就是“河东军械监监制”,这也就是后世名牌效应,有了这个,才有品牌溢价;第二,防伪,这个不用多解释,外人要弄这样的铭文,成本飞升,还不见得弄得像,如此就成了亏本买卖,自然就没人愿意假冒了;第三,责任到人,比如“太原叁厂贰壹肆柒”,就表示这件铁器是军械监太原三厂第二百一十七号工匠生产的。至于第二百七十一号工匠是谁,军械监自然有档案,如果出现质量问题,直接责任到人。这个制度是军工制度直接用于民用器械的产物,其实反过来想,仍然是为了满足前面的“精品品牌战略”。

制造并贩卖铁器农具,只是河东军械监民用商务活动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一种,此外还有许多生意。比如水陆运输、布料、染料、煤炭、矿山、建筑……甚至还有修路架桥,按照外间有些玩笑的说法:“河东军械监除了没开窑子,简直什么都做。”这话当然夸张了很多,但也能说明河东军械监用后世的话来说,实际上就是一个横跨多产业的超级大托拉斯。唯一的区别就是:这个大托拉斯没有董事会,更没有什么股东大会,其事务基本上由其掌监李曜一言而决。这情况要是放在后世,估摸要被叫作独…裁。

为何李曜在河东高层人缘好?有这样一个军械监在手,大伙为自家兵丁要武器装备得找他,要战争储备得找他,甚至想建个更好的营房都得找他,拿人手短,吃人嘴软,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那人缘还能差得了?李存信被杀之后,连李存贤都数次在公开场合附和赞同的李曜的话,还不是形势所迫?

正是因为这些,郭崇韬这次面见李曜,态度就好得多了。

只见他拱手一礼,客客气气道:“大王还问,水运处的大船,是否可以在半月内赶到?”

附录:

(一)关于投李氏之时间

(册府》卷三0九:“太祖杖钺雁门也,崇韬为李克修之纲纪、从定京师、平巢贼”。若依此,则崇韬之投李氏或在“太祖杖钺雁门”之前,亦或在已授雁门节度之后。今由所谓“杖钺雁门”之时间考之。

1.薛史《《武皇纪上》有误

薛史《《武皇纪上》:中和元年(881)“四月……天子乃以《武皇为雁门节度使……《武皇即率鞑靼部万人趋雁门。五月,整兵二万,南向京师。”然《新唐书·表·方镇二》:唐之设雁门节度,乃在中和二年(882),此前雁门非镇名,属代州,为河东节度所辖。可见《武皇纪上》有误。

2.《新唐书·沙陀传》亦有误

《沙陀传》云:中和元年“有诏拜克用代州刺史、忻州兵马留后,促本军讨贼,克用募鞑靼万人。趋代州。”至中和二年(882),克用率二万五千入南下,“自阴地(地处汾州南界,在今山西灵石县南。关久废)趋晋(即晋州,治所在今临汾),会河中,帝闻,擢克用为雁门节度。”此亦有误。

3.“杖钺雁门”辨正

据《通鉴考异》卷二四所引《后唐太祖见闻录》:中和元年三月,“陈景思赍诏入鞑靼,召李克用屯蔚州(今山西灵丘),克用因大掠雁门以北军镇。”司马光进一步考日:“是岁(笔者按,即中和元年),克用但攻掠太原,又陷忻代二州,明年十二月,始自忻代留后除雁门节度使。盖此际(按,即元年三月)赦其罪,复为大同防御使(按,大同军治所当在朔州之马邑,亦即今朔县东),及陷忻代,自称留后,朝廷再招之,始除雁门。薛史误也。”《通鉴·唐纪七一》进一步订日:中和元年,“李克用虽累表请降,而据忻、代州,数侵掠并、汾,争楼烦监……诏(王)处存谕克用:‘若诚心款附,宜且归朔州俟朝命”’。此皆明证:初,并未授忻代留后,而是复其大同防御使,召屯蔚州;其忻代留后,乃为中和元年夏陷忻代后而自称;当然,此时更未授雁门节度。关于其自称忻代留后的时间,据《唐末见闻录》、《太祖纪年录》等载:李克用于元年五月南下,因“遇大雨,六月二十三日班师雁门”,三十日“却回,收却忻、代州”。可知,据忻代而自称留后自当由中和元年(881)七月始,而天子诏命其为雁门节度,时在克用率部真正南向京师行至河中之时。其时间,《太祖实录》订为“明年(即中和二年)正月”,而《太祖纪年录》与上引《通鉴考异》俱订为二年十二月,据上诸考,当依张昭《纪年录》及司马光等十二月说。由上观之,所谓“太祖杖钺雁门”,实为陷忻代而自称留后,其时间自中和元年(881)七月始,至二年十二月南向京师止。而(册府》等所谓“杖钺雁门”,乃为隐恶夸饰之语。

4.崇韬之投李氏,非在李克用自称忻州兵马留后之前

据《资治通鉴考异》卷二四所引《唐末见闻录》、《太祖纪年录》等载,唐乾符以降,李克用虽于大同兵变后自称大同防御留后,然国昌、克用父子之势力只在代北。于其时也,代州为河东节度所辖,李克用虽时南下侵掠,但代州始终为河东抵御沙陀之前哨。于此期间,沙陀最大一次南下时在广明元年(880)正月:据《通鉴·唐纪六九》可知,其一路风驰而下,意在剽掠,并未得攻入代州城内。故可知崇韬不可能于此时投李氏。又据薛史及《通鉴》,乾符六年(879)冬,李钧将上党(按,即潞州,今山西长治市,时为昭义军治所,上党为其秦汉时旧名)太原之师屯于代州;广明元年(880)春,天子复命李涿率兵数万屯代州;三月辛未,宰相郑从傥充河东节度,由是沙陀不敢冒犯;至六月,李涿攻蔚州(山西灵丘),国昌战不利,七月,“独与克用及宗族北入鞑靼”。

由上可见,广明元年之前,在时人眼中,李国昌父子乃北蕃加叛逆,看不出日后将有飞黄腾达之势,故崇韬于此时断不会叛朝廷弃父老而投沙陀。设若居然如此,当国昌“独与克用及宗族北入鞑靼”之时,其将焉往?以是推定,崇韬之投李氏,肯定不早于中和元年五月李克用南下据忻、代之时。

由上可订,崇韬之投李氏,当在中和元年七月至二年十一月间。

(二)随李克修于昭义典军务之时间

关于李克用何时得潞州及泽州,诸史所载错讹纷乱、杂无头绪。本文限于主旨,不能细陈爬梳考核之始末,今权将结论归纳如下:

1.关于昭义分为两节及克用初只取一郡说

(1)关于昭义之有几郡。《元和郡县志》卷十及《旧唐书·地理志》皆载,昭义节度,又称泽潞节度、上党大都督府,治潞州,领潞、泽(今山西晋城)邢(今河北邢台)沼(今邯郸东北)磁(今河北磁县)五州。然而,《新唐书·孟方立传》所载之昭义,却只有“潞、邢、沼、磁四’。那么,泽州哪里去了?据宋人张齐贤《洛阳揞绅旧闻记》卷二《齐王张令公外传》、《通鉴考异》卷二五、薛史《张全义传》等考之,光启二年(886)之前,泽州为河阳军(治所河阳,今河南孟县西)诸葛爽部所据。

(2)克用非同时取泽、潞二郡说。上引(孟方立传》又载,因孟方立“谓潞险而人悍……乃徙治龙冈(即邢州)”,由是引起潞人怼言,遂致引克用取潞州。“自是,孟方立以山东三州为昭义,而朝廷亦命克修,以潞州旧军畀之,昭义有两节,自此始。”《旧唐书·僖宗纪》,薛史《武皇纪上》、《李克修传》,《通鉴·唐纪七一》皆因此说,谓克修初只取一郡。那么,克用何时方得泽州?据《通鉴考异》卷二五所引后唐张昭《太祖纪年录》、薛史《张全义传》、《武皇纪上》、《李克修传》考之,光启三年,河阳军内战,李罕之、张全义以泽州赂克用以求相助,克用遂以安金俊为泽州刺史。依司马光所考,其时间当在六月。

2.关于克用连得泽潞二郡说

《通鉴考异》卷二五“十月,克用取潞州”条引薛史(孟方立传》(按,非今所传之薛史),“四年二月克用自河中陕度河”条引《太祖纪年录》及《旧唐书·王徽传》等又认为,中和三年十月前已据泽州,或日,光启三年时,克修既已“连收泽潞二郡”。

3.当以初只取一郡说为是

考唐末之泽潞,乃为各家纷争之地,易手频繁,诸史之异,或各据一端。由中笔者疑中和三年(883)至光启四年(887)之间,克用或曾一度占据泽州,既而复为河阳所据。今权采初只取潞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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