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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冒牌书生-第26章

小说: 冒牌书生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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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那样的枭雄,必不甘心只担任一个团长之职,否则他手下那帮文武将官们也不会善罢干休。

我微微一笑,顺手拿过一面铜镜来,揽着李仲的肩头,把镜子放在二尺开外,照着我俩的头部:“二哥,你看我俩长得象不象?”镜里的两人,均是国字脸,浓眉高鼻,大眼薄唇,要不是李仲留了些短须,右脸上少了颗黑痣,乍一看,就跟一个人似的。

“那当然象罗,咱们可是兄弟啊,我也只比你大三岁嘛。”李仲憨憨地冲着铜镜傻笑着。这铜镜和现代的玻璃镜子没法比,虽然擦得贼亮,但还是照不出十分清晰的影像来,总有些雾里看花,看不真切。

于是我又转头看向红娘子:“玉儿,来,看看我和二哥象不象?”

红娘子乍听我叫她玉儿,不由一怔,然后白了我一眼,仔细地打量了我们一番,拍手笑道:“象,象得要命。都是眉如远黛,目比西施,妩媚动人,风情万种……”

“停!”我被红娘子逗笑了,随即脸色一正:“到底有多象?你说实话。”

“有多象?要我说啊,把李仲的胡子拨光了,再给他右脸上加颗痣,就算是我,乍一看,也分不清你们谁是谁了。”红娘子见我严肃起来,也不由得收敛起笑容来。

“好,那就拨光他的胡子。”我斩钉截铁地说,将手抬在半空,做了个虚劈的姿势,把李仲吓了一大跳,赶紧伸手捂住自己的胡须说:“老四,你疯了吗?你到底想干什么?”

红娘子顿时明白了我的龌龊念头,她定定地看着我,失声道:“李岩,你……也太无耻了吧?这种事你也做得出来?”

我双手一摊:“有什么办法呢?自从上次聚宝岗一战,我就对天发誓,此生只能再出九次手。大家知道,对天发誓是件十分严肃的事情,都被太上老君记录在案了,所以你们总不能逼我违反誓言吧?我不找个替身,能行吗?”

“什么?你要我做你的替身?”李仲也不禁失声叫了起来:“老四你也太不厚道了吧?你要一直把我留在你身边,从此不见天日?那我这个副团长怎么办?大伙儿上哪去找我?我的妻儿上哪去找我?”

我微笑道:“二哥你别急嘛。我只是打大仗时让你临时做一会替身,等打完仗,让红娘子把胡须给你粘回去,把痣给你去掉,你爱上哪就上哪去。放心吧,你四弟是个厚道人,不会害你的,我只是临时抽调你一下,等打完仗,你还是副团长。咱们一家人,你不帮我谁帮我?”

“你既然起兵造反,为什么不索性男子汉一点,痛痛快快地带兵杀敌,却要遮遮掩掩地躲在幕后?还发什么鬼誓,只出九次手,你……到底安的是什么心?”红娘子这时也有些气恼地质问起来:“还有,你天天练功比武,不也是出了手吗?早就破了誓了。”

“我不喜欢杀人!”我大义凛然地回答:“我只是个书生,不是侠客,更不是杀手。虽然我练了武功,但只求自保,仍然不愿杀人。杀人的滋味不好受,我不想再让自己难受。所以,我说的只出九次手,是指出手杀九次人。”我本来是想说只出三次手的,但想到这乱世里变故甚多,又给自己加了六次,否则这誓言会破得有点快。

红娘子想起我那晚杀人后的呕吐,脸上露出了一丝鄙夷,但也许想到了之后我们之间发生的事情,脸上又变得有些不自然了。她别开头去,一时间沉默起来。

李仲张大了口,呆呆地望着我,不明白他铁血心肠的阎王弟弟,为何一夜之间竟变得如此慈悲心肠了。他挠了挠头,大声道:“少扯淡,那169个士兵,不也是你杀的吗?”

“那不能算是我出手,我只是下了个命令而已。”我马上给他顶了回去:“二哥,你不是嫌官小了吗?现在让你尝尝当最高领导的风光滋味,你还犹豫什么呢?再说了,真正受委屈的是我,我得用易容术把自己雪藏起来,谁又了解我的痛苦呢?”

李仲的高声争辩持续了一刻钟,但最后他还是妥协了。他摸着光溜溜的下巴,苦恼地问我:“老四,你怎么就不肯留点胡子呢?要不然,我也不用受这份罪了。你每天用那把宝刀刮胡子,是不是有什么毛病啊?”

我哈哈大笑起来。剃须这习惯我一直没能改变,而且留一把胡子去抽旱烟,一不小心就会火烧赤壁了。我也不想用把那又长又大的“乌雪刀”刮胡子,但我也没办法啊。我的飞利浦电动剃须刀没能带到这个世界来,也就只好委屈那把从陈总兵手中夺来的战利品了。这把刀吹毛断发,只要手法到位,用来刮胡子是再合适不过。自古宝刀配英雄,要不是我武功到了一定的程度,手稳如山,那把宝刀早就割破我的咽喉了,再不济也会把脸割个七零八落。

所以每次我当着将士们的面刮胡子时,他们都格外地敬畏我。当然,第一次除外,那一次大伙以为我要自刎,都纷纷扑了上来,结果……唉,那都是些陈年旧事了,还是不要回想了吧。

红娘子给我化了一小会妆,我照照镜子,嘿,我又变成了一个脸色腊黄的中年汉子了。我看着刮完胡子后容光焕发的李仲,长叹一声,心中不无后悔。

李仲笑呵呵地望着我:“老四,你嫉妒了吧?我是不是面如冠玉、玉树临风、丰神朗玉啊?”

我表情严肃地帮李仲把接龙游戏玩下去:“对,二哥,你是玉不琢不成器、器度非凡、凡夫俗子、子孙满堂、堂堂七尺男儿、儿女情长、长命百岁、岁月无痕……”

红娘子笑嘻嘻地瞅着我,突然说:“这么大的人了,心性还跟小孩似的。看来啊,得给你成个家了,野骡子总得拿根绳子拴着才好。”

我立即色迷迷地看着红娘子:“自苦美人配英雄。红娘子,你今年贵庚多少?”

红娘子瞟了我一眼,似笑非笑地说:“你别看着我,我早给你找好人了,保证是个大美人儿。”

“是谁?”我故意装出一副口水都要流出来的样子,继续和红娘子逗趣,心里却也有一丝好奇。

“吴妈!”红娘子神秘兮兮地轻启朱唇。看我泄气的样子,她笑了笑,又补充了一句:“吴妈去年守了寡,芳心寂寞,正等着有人去慰藉她。你又不喜欢打打杀杀,陪她在后方谈谈情,说说爱,不是挺好?”

我狠狠瞪了红娘子一眼,却忽然心生疑惑:“二十个女兵中,为何你每次不挑别人,偏拿吴妈说事?”一个荒唐的念头涌起,难道她也是鲁粉(鲁迅大神的FANS)?

红娘子笑嘻嘻地看着我:“因为吴妈最年轻、最漂亮啊!”

“可惜腰太粗。”我没好气地回答,随即又色迷迷地盯着红娘子的小蛮腰:“要是和你一样……”

红娘子没等我说完,一掌就劈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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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天马行空 第三十二章 替身凶猛

我探出左手,半虚半实地划了个圆,轻轻接过红娘子劈来的那一掌。我正想再说点什么,红娘子已化掌为拳,和身扑上。红娘子的小巧功夫甚为了得,身影变幻中,勾劈挂踢,无所不用。一时间这小小的营房里,风声四起,到处都是她的红色身影。

我松腰落胯,虚腋屈膝,在心中回想着“静如山岳、动若江河”这八字要决,随手拆招,把“掤、捋、挤、按、采、例、肘、靠”这八种手法一一用上。太极拳可谓拳打卧牛之地,这小小营房已够我施展。红娘子闪展腾挪,连变了几种拳法,我犹如狂风怒涛里的一叶小舟,似乎随时要被那惊涛骇浪淹没,却又始终贴在水面上,随波起伏。

“好!”李仲点评道。我和红娘子都有些痴迷于武学,最近更是经常一言不发就动手过招,他早已见怪不怪:“不过四弟你得把内劲再收回去一些,用四成就足够了,不然会把营房震坏的。”

正打得兴起,红娘子腾地跳出圈子,身形却仍被我带得滴溜溜地转了几个圈,才化开我的太极转劲。打了半天,红娘子毕竟是女子,劲力已有些跟不上了。她知道我有意让着她,于是咬了咬嘴唇,有些气恼地说:“整日里油嘴滑舌、玩世不恭,哪象个师长?李仲你也不管管他,就由着他疯?”

李仲笑呵呵地看着我们,竟露出了与他年龄极不相称的慈爱眼神,象过来人看着一对小两口在嬉笑打骂似的:“哎,我说你们俩个,就别闹别扭了。”

李仲不开口倒还好,一说出这不伦不类的话来,红娘子脸都红了,一扭身就出了营房,口中嘀咕着:“哼,你们两兄弟都不是好人。”

李仲的脸上顿时露出了很受伤的表情。我心里说不出的滋味,看着李仲叹道:“二哥,说说正事吧……”

从这天起,李家军的动向就开始让开封城里的官兵们格外揪心起来:新郑守兵不战而逃,我们占了新郑县城。牛金星率五万人往中牟、郑州出发。袁胖子带四万人包围了长葛县,李俊带四万人朝禹州进发,而李岩带十万人昼夜向登封市进军。

据说那李岩凶悍异常,一改以往在幕后指挥的做法。每次在路途上遇上官兵,李岩总会率先拍马冲入敌阵,狂舞双刀,勇猛杀敌。士兵们见活阎王亲自上阵,均士气大振,个个奋勇当先杀敌,日夜兼程,将推进速度硬生生提高了很多,两日后便到达了登封城下。但奇怪的是,除在登封北门和西门留下约二万士兵外,其余8万人忽然神秘失踪。

“二哥,你别那么拼命行不行?”我劝着李仲:“我只要你摆个造型,偶尔杀个把冲到你身边来的官兵,不是让你去当开路先锋的。”

李仲笑容满面:“可是我喜欢杀人啊。”

我叹口气:“你就一点也不怕死吗?”

李仲眼一瞪:“怕什么?在战场上,你不杀敌人,敌人就会杀你,能手软吗?你杀第一个人时会有些不舒服,杀多了,就当杀鸡一样,有什么好顾虑的?再说了,我杀的都是该杀之人,有什么不舒服的?”

我默然,不由反思起自己是不是有些心理障碍。这时红娘子却轻蔑地看了我一眼:“要不是当时那条山道上只有你一个人,我真怀疑那些官兵到底是不是你杀的。”

我听了这话,差点从马上摔下来。这时我们正在官道上向着虎牢关疾驰。

我叹了口气:“我上次就说过了,那次是为了你,我才破例杀人的。”这话刚说完,我忽然又想起了那个酒醉之夜,不由扭头向红娘子望去。

见了我有些怪异的眼神,红娘子不知是纵马急奔的缘故,还是也想起了什么,她脸上泛起些红云,嗔道:“你呀,除了油嘴滑舌,还会些什么?”

我呵呵一笑,在马臀上轻轻甩了一鞭,将背影留给她:“我还会平定天下。”

红娘子不依不饶地追了上来:“得,你呀,就慈悲为怀去吧。我看你也甭去洛阳了,就留在登封少林寺,当个和尚最好。不过象你这般油腔滑调之人,早晚会被十八罗汉用乱棍打将出来。”

我哈哈大笑:“我当和尚不要紧,就怕真要剃度时,有人会哭着喊着,不让我去。”

李仲听得有趣,呵呵一笑,又假扮起父辈来,用慈爱的目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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