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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完美无缺的名侦探-第20章

小说: 完美无缺的名侦探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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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女身处于虚无的深渊之中,分不清上下,没有地面,也没有天空。她发现自己飘浮于黑色的虚无之中。又或者以“黑色虚无”加以形容并不正确,围绕着少女的虚无是否为黑色,并非人类的感觉所能判断;只不过最相近的,便是黑色罢了。
    在虚无之中摇荡的只有少女,再无别人。那儿什么也没有,百货公司、红砖步道、购物客及喷泉全都消失无踪,连鸽子们亦杳无踪迹。
    少女是孤单的,她甚至不明白自己是站是卧或是飘浮着;又或许她甚至不存在。
    突然间,少女的眼前出现了一道人影,顶着一头倒竖的发丝与少女对峙。
    ——谁?
    少女如此问道,但她并未发出声音,嘴唇及舌头也没动。然而,对方似乎听见了这个问题。
    ——你是谁?
    对方不答反问,但少女亦无余力回答。
    眼前的人影背后,又出现了另一道人影;而那道人影的背后还有另一道人影,无限地持续下去。每道人影的头发皆倒竖着,彷佛刚才从脚边飞窜而上的鸽子们所卷起的余波仍残留着一般。
    少女回头,背后也连接着人影。少女的背后是另一道人影,而那道人影的背后又是另一道,亦是无限持续着。
    ——你是谁?
    少女再次无声地询问,但她已明白答案。每一道发丝倒竖的身影——全都是“少女”本人。
    如同以少女为中心摆镜互照一般,“少女”们往前后无限延展,无论前后都没有终点。少女未曾以眼睛确认,但她“知道”没有终点。
    ——是我……
    ——是我们……
    少女无法区别是哪个“少女”发出声音,而这股疑惑同时存在于每个“少女”心中。又或许那声音是少女本人发出的也未可知。
    ——什么……
    ——这是什么……
    ——发生了什么事……
    ——这是怎么回事……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倏地,“少女”们的连影消失了,与出现时同样地突然。宛如密布的气球骤然同时破裂一般,虚无空泛地探出脸来。
    ——不必全部一起出现……
    然而,并非所有的“少女”都消灭了。少女的头上传来了“声音”,抬头一看,有个“少女”在那儿;她的头发正常地垂向肩膀,并不似少女般倒竖。
    ——不必全部一起出现的……不过这次的情况有点特殊,才发生了这种意外……明白吗?是“你”造成的……
    ——我造成的?
    少女忍不住踮起脚尖,试图与“少女”四目相对,却怎么也无法改变仰望对方的位置。
    ——对,是你造成的……
    ——你倒说说看,我做了什么事?
    ——你期望……
    ——期望?
    ——拥有“能力”……
    ——“能力”……?
    少女刻意欲“言”又止,却立即明白这是无意义的。
    ——知道是谁调换纸盒的“能力”?
    ——没错,而且是强求而来的……
    ——强求……?
    ——代表你的愿望如此强烈。不,一般即使再怎么强烈,也不会发生这种“置换”……
    ——“置换”?
    ——简单地说,就是交换,交换彼此的“能力”……
    ——彼此?是指谁?我和谁交换“能力”?
    ——当然是你和“你”交换“能力”……
    ——我和我?
    ——你和另一个“世界”的你……
    ——另一个“世界”……
    ——多重世界。简单地说,宇宙并不只有你所属的这一个;在你的宇宙中只是南柯一梦,或许在其他宇宙中却是现实。相异于你所属的另一个“世界”,与你的宇宙平行存在……
    ——我不太懂……
    ——比方说,在你的宇宙里,蛋糕被掉包为死鸽;然而在其他多重宇宙的某些“世界”中,这件事根本没发生过,你和“她”的关系从未生龃龉……
    对少女而言,“少女”陈述的内容及表达方式皆难以理解;但只要有一知半解,她便不插“嘴”。
    ——而在某些“世界”中,掉包成的不是死鸽,而是其他东西,比如猫尸、破碗;甚至没调换成其他东西,只是变成空盒,衍生的结果亦是形形色色。又或者在某个“世界”,那一天“她”根本没买蛋糕;在另一个“世界”,你的家庭教师不是“她”,是别人……
    ——照你这么说,岂不是没完没了?什么都可能发生……
    ——没错,所以多重世界是无限的。在你的世界中可能发生的事,全在另一个平行世界中成为现实;而根据那些“世界”的状况,存在着各种类型的我,也就是“你”。原则上,各个世界里的人无法得知彼此的存在;但理解这种多重世界关系并能加以说明的“你”——也就是我,亦是存在的……
    ——无法得知彼此的存在?
    ——对。每个“世界”的“你”都认为自己是独一无二的存在;当然,不光是“你”,人人皆是如此,都以为只有一个“自己”。就某种意义而言,这是正确的;吻合该“世界”状况的该种“人”,只有一个。
    ——那刚才出现的无数的“我”是……
    ——没错,几乎都是不知道多重世界的“你”。
    ——几乎?那也有知道的啰?
    ——只是少数派。说是知道,也不过是想像到这种可能性而已;就算真的清楚地意识到,也无法干涉彼此的“世界”。所以,这种情况真的是例外中的例外……
    ——为什么这种例外中的例外会发生?
    ——所以我不是说了?其中一个原因是“你”的愿望太过强烈。不过我刚才也说过,光是如此还不足以引起“置换”;在数种鲜见的偶然重叠之下……
    ——偶然……
    ——简单地说,有另一个“你”存在,与你一样有着过度强烈的愿望……
    ——什么愿望……?
    ——和你一样,迫切地希望获得自己没有的“能力”;但那种“能力”无法在另一个“你”所属的“世界”中获得,除非从其他“世界”加以“置换”……
    ——在那个“世界”中无法获得的“能力”又是什么?
    ——以你世界的说法加以翻译并简单表示的话,就是“爱”……
    ——爱?
    ——能够去爱别人的“能力”……
    ——这也叫“能力”?即使渴望也得不到的特殊“能力”?
    ——当然是啊!在另一个“你”所属的“世界”中是。那是种一般情况下不会存在的超能力……
    ——那么,在那个“世界”中,人与人之间是如何建立关系的?
    ——自然是藉由彼此的存在……
    ——我完全听不懂……
    ——当然啊!因为你已经融合于只有在你的所属世界才能共同化的价值体系之中,要是能理解其他体系的“价值”及意义,那才奇怪……
    ——总之,另一个“世界”的“我”渴望着“爱”……?
    ——没错,而你和另一个“你”的利害关系是一致的……
    ——什么意思……?
    ——你不正好想丢弃“爱”……?
    ——我?想丢弃?
    ——或许你没有自觉,但事实上正是如此。对你而言,“她”的形象正是“爱”,而那形象瓦解后,让你开始嫌弃自己的“能力”,,无论是认同作用、同理心、对他人的爱情、憎恨等所有情感,都成了你嫌弃忌讳的对象。你确实想丢弃“爱”……
    ——不过,这有什么特别的吗?我还不太懂,因为我是小孩;但在我的世界里,觉得自己的感情很烦、不知怎么处理的人似乎也不少……
    ——当然,如同你说的一样,假如光因为这点小事就发生“置换”,只怕在任何一个多重世界,拥有超能力都会变成家常便饭。问题是,你希望以“爱”换来的“能力”……
    ——找出掉包犯人的“能力”?
    ——没错。希望得到“爱”的“你”所想丢弃的,正好是同一种“能力”……
    ——你说的利害关系一致,就是这个意思啊……
    ——就是这个意思……
    ——可是,未免太奇怪了吧?的确,这是少见的巧合,但我不觉得有罕见到“例外中的例外”程度。你看,我的世界里有几十亿人,而这些人都有无数个存在于“平行世界”中的“自己”,对吧?在这些无数的“存在”之中,利害关系应该经常发生一致吧……?
    ——光就利害一致而言,当然经常发生;但要实际引起“置换”,需要满足各种条件。首先,必须位于“同一线上”……
    ——同一线上?
    ——简单地说,你只能和“你”置换。无论利害关系如何一致,绝不可能和别人发生联系……
    ——就算是这样,光是“我”也有无数个啊!就像刚才一瞬间出现的……
    ——即使位于“同一线上”,也还得满足许多条件。我无法一一说明,不过“置换”成立的大前提,便是彼此的价值体系能否在同一层次类型化……
    ——什么意思啊?我完全听不懂……
    ——简单地说,就是价值体系类不类似。彼此“世界”的层次差距过大,是无法“置换”的;因为对方的“世界”没有接受该“能力”的环境。
    ——我越听越不明白了。接受“能力”的,只是“个人”而已吧?
    ——不对,这是决定性的错误认知。接受“能力”的,是“个人”所融入的价值体系,亦即“世界”……
    ——我不懂……
    ——不懂也无妨。总之,若是彼此的层次不够接近,正常状况下,“置换”是不会成立的;你只需理解这点即可。就像你刚才说过的,因利害关系一致所造成的“置换”其实是经常发生的——在彼此的“世界”所能接受的范围内。你的世界里,应该也有突然变了个人似的人存在吧?
    也就是所谓“脱胎换骨”的人。突然变得很会读书、很会工作,或突然变得很受异性欢迎;这都是彼此“世界”接受范围内的“置换”……
    ——不过这些事,“当事人”应该不知道吧?
    ——当然啊!他们相信那是努力的成果或是原来就有的潜力……
    ——有得,当然也就有失吧?
    ——没错,不过一般都是以无自觉居多。“置换”具备防卫管制系统,当事人的意识会集中于所得胜过所失。当然,也有例外;有时防卫管制没有妥善发挥作用,令当事人的意识集中于所失之上。换句话说,虽然当事人在下意识中期望“置换”,一旦实现之后,却又后悔……
    ——无法挽回吗?
    ——咦?
    ——我的意思是,因“置换”而失去的东西,无法再次取回吗?
    ——一般情况下不能。要取回和以前一模一样的东西,除非与同一个“对象”再次发生和前一次相反的“利害一致”……
    ——和以前一模一样的东西?
    ——也就是说,假如是相似的“东西”,可以藉由与其他对象“置换”而获得;亦即替代品。当然,“当事人”并不知道那是替代品,只会漠然地以为从前的“能力”回来了……
    ——听了这么多,我更觉得我的情况称不上是“例外中的例外”了。既然这种事那么常有,那发生在我身上也丝毫不足为奇啊……
    ——并非如此。你和另一个“你”所居住的“世界”,是成立于截然不同的价值体系之上;别说是层次相同、可类型化了,彼此之间甚至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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