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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左手倒影,右手年华-第19章

小说: 左手倒影,右手年华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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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子座·沉思者
    很多时候我在沉思,思考这个世界,思考我的生活,想得多,做得少。但这个忙碌的城市或尘世却要求我做得多想得少。所以我很多时候都有种幻想美好现实残酷的感觉。
    我随时随地都在思考,睡觉时思考,吃饭时思考,连走路也在思考,为此我常常被突如其来的汽车喇叭声吓得目瞪口呆,常常走错路,常常撞树撞人撞电杆。但我最爱思考的地方 还是在车上。
    我是个偏爱乘车的人。
    但我不是什么车都爱往上跳,我喜欢的仅仅是那种玻璃宽大,硬座硬椅的大巴士,准确地说,我喜欢的是那种一边随着汽车上下颠簸,一边看着玻璃窗外芸芸众生奔走不息,一边 思考是生存还是死亡的感觉,那时候,伤感劲儿就涌啦。
    那种感觉是在小车里感觉不到的,为此母亲说我是天生的劳碌命。劳碌命就劳碌命吧,我依旧偏爱庞大的巴士。
    我思考的东西很多,包括我这个年龄应该思考的和不应该思考的。我思考的东西大多与时间有关,对于时间,我敏感得如同枝繁叶茂的含羞草。我想自己很快就会进入高三,很快就会上大学,很快毕业,很快工作,很快结婚,很快把孩子带大,很快老了,坐着摇椅晒太阳,我的一生简单得只剩下几个“很快”。
    夜叉说你上辈子一定有九个脑袋。我问他你是说我上辈子很聪明吗,夜叉说不,我是说你这辈子只有一个脑袋所以你这么笨。别人都知道要轻装上阵,你却想东想西地把一个个包袱压到肩上,把一个个解不开的死结塞到脑子里,把自己搞得那么悲观,你累不累呀,以后再想不通什么就告诉自己,这是宿命。
    我的确很累,可这也是宿命吗?
    桃成蹊·美丽新世界
    我对桃成蹊有种依赖,我会把稿子拿到桃成蹊去写,把作业拿到桃成蹊去做,把小说拿到桃成蹊去看,夜叉说我很可能死也要到桃成蹊去死。
    很多时候都是我一个人在桃成蹊里写写划划而其他人都忙着喝咖啡上网聊天谈恋爱。我是惟一一个背着书包走进桃成蹊的人。
    我很爱写东西,诗,小说,日记,信及其他。我想我前世的前世一定是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帮凶,上上上辈子毁掉的文字注定要我这辈子写出来作补偿。我写东西很拼命,常会写到凌晨一点方肯罢休。熬夜伤身,我妈常常告诉我。伟人说:人们在四十岁之前拿身体去换钱,四十岁之后再拿钱去换身体。这不仅仅是个黑色幽默而已,有太多太多的人正沿着这条轨道前进。尽管我写稿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钱,但我依然可以算是这条轨道上玩命飞奔的火车头。
    我对自己写的东西很自负,说孤芳自赏也行, 因为老师不喜欢。在每篇文章开头的时候我都对自己说这一定要是篇传世之作,但我天生缺乏耐性,写到后来传不传世也无所谓了,草草收场。所以我写的小说前半部分人物一个接一个层出不穷,到后来不想写了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让他们全部死掉,剩一个人来收尾就行了。写小说最大的好处就是:杀人不用偿命。
    这样写出来的东西头重脚轻在所难免。夜叉读了我的小说之后问我,你写最后部分的时候是不是尿急呀?
    桃成蹊的环境很中庸,不会太安静也不会太喧闹,音乐不痛不痒,灯光不明不暗,这样的环境可以给我虽大的自由,我认为这是最适合我写作的美丽新世界。
    双子座·迷路
    我降生到这个世界十七年,有十六年在迷路。剩下的—年我停在原地思考我为什么迷路。
    我想上个普通的高中,结果我被送进了省重点。
    我想读文科,结果鬼使神差地进了理科。
    迷路。迷路。迷路。
    都说是久病成医,但我足足迷路了十七年,我是久病不愈。
    我一直迷路的原因恐怕得归结于我是个双子座的人,有着双重性格。我有一些朋友说我是个彻头彻尾无药可救的小疯子,而另一些朋友说我像个温文尔雅书卷气的书生。要下就是我矛盾得要死,要不就是他们辩证得要命。而我认为多半是前者。一句“我星双子座的”就可以解释很多事情,但“很多”不是“全部”。比如我做不出一道物理题我就不能说:这很正常,因为我是双子座的。
    星座书上说:双子座的人永远不安分,渴望扮演不同的角色。
    很对,但没人知道我想扮演什么。夜叉有句口头禅:打死我也想不到。我相信,打死再多的人都想不到。
    流浪作家,小太监,乞丐。这就是我向往的人生。
    一直很喜欢流浪作家身上那种若有若无的自恋气质。夜叉说“自恋”是“自信”的比较级。大凡作家都自恋,视文学的神圣如贞操。但在物质需要飞扬跋扈的年代,精神方面的执著往往退居二线。也听说过知名作家为了生计而被迫写鬼故事的。而流浪作家压根就不在乎什么钱不钱的事儿,一个旅行包,一支笔足够了。路上没钱了,在饭馆里打一阵工之后继续上路。三毛为了钱会跑到撒哈拉去?怪事!
    相信小太监会令大家大跌眼镜甚至跌破眼镜吧,其实我主要是喜欢那种古代的氛围。天色微亮的时候,小太监捧着个金盆,穿过朱门红柱的走廊,步履匆匆怕金盆里的水冷了主子生气,单薄的身影荡开悬浮不动的浓雾。这是我所向往的单纯宁静的生活,没有正弦函数和全校排名。夜叉说这反映了你血液中有奴性。我不同意,其实它反映的是我对这个社会的一种畏惧,一种退让。
    更彻底的退让就是当一个乞丐。因为乞丐的欲望已经降到了只剩“生存”二字。乞丐浪迹于城市的每个角落,比任何人都敏锐地观察着这个尘世。所有为名为利为权奔走的人们在他们眼里只是粉墨登场的跳梁小丑。乞丐是另一种形式的得道高僧。看破红尘得先看不起红尘。无处不在的竞争已经把人们训练成了各种各样的机器,六七岁的小孩子为上重点小学而竞争不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托儿所里也有婴儿爬行比赛。我对乞丐的感觉无法说得很清楚,一句话,就像麦田守望者唱的那样:他没钱他孤单他流浪可我喜欢。
    并不是我有多高尚,多纯粹,多觉悟,我也在人流俗世中摸爬滚打垂死坚持,为将来的名、利、权头悬梁锥刺股。所以现实与理想的落差让我觉得迷失了自我迷失了路,就像王菲唱的一样红灯绿灯红灯。
    所以当我看到成龙在屋顶上大喊“我是谁”的时候,我的眼睛会有点湿。
    桃成蹊·静夜思
    我是个奇怪的人,从晚上八点开始我不是越来越疲倦而是越来越清醒,我想我要是在美国就好了。
    书上说 “在黑夜中坚持苏醒的人代表着人类灵魂最后的坚守。”我并没有那么伟大。并且我知道高中生是没有资格去坚守什么的,那不属于我们的职责范围。我们生存的全部意义就在于高考,而高考的全部意义就在于将来能生活得好一点,而生活得好一点则是为了将来能舒舒服服风风光光地死掉。
    但如果我现在去死的话我依旧可以死得舒舒服服风风光光。我所需要做的惟一一件事情就是从这个窗口跳下去。我家住在第二十层楼,离地六十米,通过自由落体公式我可以计算出我在死亡之前可以享受三到四秒的飞翔感觉,然后 “砰”的一声把整个城市惊醒,在万家茫然不知所措的灯光中,我在街心摊成一朵红色的玫瑰,接着在众人的尖叫声中我的灵魂微笑着升入天国,找马克思、张爱玲聊聊天。
    那么我们现在这么拼死拼活地读书还有什么意义呢,我困惑。没有人给我指点。长辈们总叫我们摸着石头过河,但河水中却没有供我们摸索的石头,冷不丁还会摸到一把锋利的匕首。
    星期六晚上我常把夜叉约出来,坐在天桥的栏杆上,看看车,喝喝可乐,对着路过的美女吹吹口哨,活脱脱像个痞子。痞子也是分很多种的,痞子蔡那种网络英雄注定离我们很遥远而我们只能是那种人见人恨的学痞地痞。
    在这种时候,我和夜叉往往会讨论一些沉重的话题。
    也许大人们都认为“沉重”,是不应该出现在我们身上的他们认为我们永远都该阳光灿烂,永远天不怕地不怕像三毛一样大喊远方有多远,请你告诉我。但他们永远也不知道,我们已经没有时间和心情去问这种浪漫而没有价值的问题了,如果要我们问,我们就一定会问高考考什么,请你告诉我。
    世界杯的主题曲已经被我们改成了“啊累啊累啊累”,但长辈们还是在说,“你们玩得太好了。”谎言重复一千遍也是真理,于是我们向题海更深处猛扎。
    我对同桌说我除了上语数外理化之外,其余的课都在回信,这样是不是很堕落,同桌说我除了体育课之外都在睡觉,那我堕落吗?我觉得说“是”太伤人了,说“不是”又太虚伪了,所以我只好斜四十五度晃动脑袋。我拿这个问题问夜又,夜叉说我也常上课写信。我问,那你的成绩为什么还是那么好?问完之后我觉得这是个傻问题。并不是所有顶尖的学生都会上课认真听讲,就正如并不是所有上课认真听讲的就都是顶尖学生一样。
    人和人本来就不平等。
    老师和教堂里的神父都说,人世美好生命可贵,你们要相信人相信爱,没有什么错误不可原谅。
    只有张爱玲说,人生是一袭华丽的袍,里面爬满了虱子。
    双子座·开始
    夜叉顺利地考上了他理想的大学,我目送他的火车越走越远,最终跌到地平线以下。星星很赏脸地布满夜空,为夜叉的离开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背景。夜叉走前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要相信你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回家的路上一片霓虹。我对自己说;你的生活才刚刚开始,你的未来一片光明,青蛙复生,美人鱼唱歌,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
    不忧愁的脸是我的少年/不诚惶的眼等岁月改变/最熟悉你我的街已是人去夕阳斜/人和人在街边道再见/是谁的声音唱我们的歌/是谁的琴弦撩我的心弦/你走后依旧的街有着青春依旧的歌/总是有人不断重演我们的事。
    某年某个春末夏初
    一
    2001年的三月刚刚过半.我和小蓓就开始每天消耗掉l00Oml的雪碧,以此与发了疯日益飙升的气温抗衡。每喝光一瓶雪碧的时候小蓓总是说这个三月彻头彻尾地疯了,春天热得像夏天简直不像话。而我总是不说话,一来说话加速体内水分蒸发,二来在小蓓说话的时候我在考虑要不要再买500ml雪碧。
    上戏的那个才华横溢的MM说她小时侯看见以“二零几几年”开头的文章就知道人们又开始编假故事了。
    我也一样。小时侯总是以为二零几几年的人都应该戴着个笨重的金属头盔在黑色肮脏的天空中飞来飞去,或者准确一点说是茫然失措地荡来荡去,怎么都无所谓了,反正是在空气 里悬着,上不沾天下不着地的。可是当站在二零几几年的时候,我发现时光依旧流转街市依旧太平,我依然是每天都要做完七八张印满阿拉伯数字的试卷,小蓓依然是每天要抱着厚得 是够砸死人的中国近代史穿行于长满香樟的校园,我依然要为了语文拿高分而写些恶心自己也恶心别人的文章,小蓓依然要每天喝掉1000ml的雪碧否则就会像白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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