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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宝贝,今夜你是什么牌处女-第1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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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停顿了一下,说:“我不决斗。”

大家一下子静了下来,都看着杀手,按照道理,嘉美的决斗是无人能拒绝的。

杀手继续说:“我不决斗,现在就认输了。”说着他向嘉美拱手示意。

嘉美说:“那可不行,没有人拒绝我的决斗。”

“不行,我受过特种兵训练,和你决斗不公平,何况你是一个老人家,杀他是我接受了别人的钱财,现在失手,是我自己的事情,任打任罚,我不能伤害你。”杀手坚毅地说。

听到杀手是特种兵出身,人群中一片羡慕的唏嘘声,大家的目光集中到嘉美的身上。

嘉美说:“不行,这个年轻人是我们达代村的客人,只要我活着,谁都不能伤害他。你要杀他就得先赢了我,我如果打不过你,村里还有这么多的男人,谁都不会让你动他。”嘉美也很执拗。

“好,我不动他,这单我不接了。毁单。”杀手说着表情中有一种无奈,更多的却是苦涩,谁也不知道他此时心里会想些什么东西。只有杀手自己知道,他在一个刺客的排名上已经苦苦挣扎了六年,排名一直蹿升,没有失手的记录,原本接到这单的时候,应该是很容易的一单,却出现了意外。更意外的是,遇到的却是嘉美这样的人,他心里输得很服气。

他的苦涩在于有了这个污点,排名会火箭降落地球的速度像下窜。

也许这就是嘉美和刺客的不同,嘉美的眼里没有名利,对于生死平常的就像喝茶一样,而刺客却在为了不为外人所知的排名操心。

“那不行,没有人拒绝和我嘉美决斗,你看我身上,”嘉美撸起长袖子,上面有几块伤疤,嘉美得意洋洋,这个是扎西决斗留下来的……嘉美好像在说这受到的嘉奖,人群中一个小伙子笑着说,“决斗嘉美”他的名字叫决斗嘉美。

人群中再次发出善意的哄笑。

刺客说:“要不这样吧,我和你们摔跤吧。来,”他走到人群围起来的场地中间,像达代村的男人挥手,上来三个。

又是一阵哄笑,达代村的男人把最强壮的仁青推了出来,他在民族运动会中摔跤获得过省冠军,是这一带最有名的摔跤手。仁青叉着双腿走到场地中间,慢悠悠的把腰带接下来,重新扎起来护住腰,然后张开胳膊摇晃着,双腿配合和虚晃的动作。

突然间,仁青扑上来,一把抓住了刺客的腰,翻了一下,刺客居然毅力不动,仁青有些纳闷,加大了力量,仍旧无法撼动刺客,两个人交换了一下位置,僵持了一下,突然刺客抖动腰肢,把仁青翻到在地,用身体压住。仁青依靠身体强壮,却几次都无法翻身,他只是觉得刺客的动作太快了。自己的确不是对手。

人群发出一片嘘声,接着是笑,有人已经用当地话嘲笑仁青是绣花枕头。

少顷,刺客放开了仁青,仁青站起来,问他,“你摔倒我的那个动作,我没有学过,你再做个么。”

刺客的表情严肃,走上前尝试了一下,抓紧了仁青,一个翻的动作,仁青立即再次摔倒,在地上摸着脑袋笑。

刺客指着人群继续招手,“来,再来。”他的动作潇洒自如,好像在表演。

摔跤表演从仁青开始,一直增加到七个,刺客才开始吃力起来,人们哄闹着,完全失去了敌对的情绪,刺客也神采飞扬起来,好多年了,他已经忘记了高兴的滋味,也没有开朗过,此时,在草原,凛冽的晨风下,世界却呈现出高兴的面孔,他的眼神亮了起来。

嘉美也不服气,亲自上去比试过,才挑起大姆哥,“好汉。”嘉美服气了。他用当地话和大袋村人说了几乎,立即有人拿出来一条洁白的哈达,交给嘉美,嘉美亲自双手奉给刺客,这是当地最高礼仪,给受尊敬的人。小伟作为俗家弟子刚来的时候也接受过。

嘉美说:“我年轻的时候,能摔倒一头公牦牛,嘿嘿。”他把松掉的袍袖甩到肩膀上,“走,到我家去,我叫我老婆给你蒸肉包子吃。”当地人吃的东西肉食为主,肉包子是很复杂的东西,也是招待客人的尚好食物。“散了,散了,都回去睡觉,待会买草的要来了。”

天蒙蒙亮了,手电光弱了下去,被太阳光比了下去,大家意犹未尽怏怏散去。

过了一关又一关,小伟内地再遭袭击,能否逃脱,欲知后事且看下章。

217 头领的第一天职是忍耐
草原是在大山的腹地,深深的山,一座接着一座,翻过一座山仍旧是一座山,山路崎岖,盘山路时而是向外倾斜的,下面是万丈深渊,只听见“哗哗”的水声。越野车司机贡布是嘉美的亲戚,草原上亲戚很多,多得说不清楚到底是什么亲戚。30多岁的样子,似乎是一个侄子或者是一个弟弟,总之,就像内地人看草原人,三十岁和六十岁都差不多一样。

经过了在草原上的暗杀之后,天一亮,小伟就告别了嘉美和群青父子,跟这贡布踏上归途,嘉美是一个精明的人,他告诉贡布要绕着圈子走,明明小伟的目的地程度是在东南的方向,却向西北的方向走去,小伟经过了这一次暗杀之后,也是草木皆兵,人也仿佛一下子长大了许多,成熟了许多。他告诉贡布,就按照嘉美的意思,直接去兰州,而不是绕路去成都,一路上,看着黄黄的油菜地,小伟就拿定了主意,这一次要自己闯一下。却没有想到,他的这个举动,给所有的人都增添了很多的麻烦。差一点再也没有见到习太钢。

就在小伟走在回家路上的时候,画眉已经恢复了很多,画眉强烈要求从鲁原那里出来,回到“小神仙”去养伤,她的伤可以说很严重,但是却不致命,和菁菁相比,已经算很轻很轻。

回到“小神仙”以后,婵娟和姐妹们相继买了很多的礼物去看望画眉,她的房间一时间比杜十娘的百宝箱还要花哨,这让画眉很是消受,心情也好了很多,水灵灵的浅色眼珠,散发出迷人的光彩,伤口愈合很快,小脸也很快油光起来。

范见经常来看望画眉,这更让画眉骄傲地像公主一样,在姐妹中也骄横跋扈了起来。对婵娟也似乎不看在眼里。秋平看到范见对画眉的迁就,很不是意思,好几次都想出来训训画眉,可是,画眉却是很会讨巧,在秋平面前总是显示着自己身上正在愈合的伤口,让秋平只能脸色难看,却无法说出怨念。

就在从草原上出来的那天早上,范见在被窝里睡得正香,突然间接到画眉的电话,秋平一看是画眉的电话,脸色难看起来,说到:“差不多了,不用这么勾勾搭搭了吧。”

范见没有接茬,接起电话,“老大,我有要紧的事情要见你。”画眉嗲嗲地说。

“这么早,你不睡觉,挂什么电话?”范见说到。

“不是,我真的有事,你必须立即就来。”画眉吃吃笑着。

“我挂了,还要睡觉。”范见觉得画眉无聊。

“我突然间想起来,我被绑架的时候,有人叫我给你传话。”画眉说着停顿下来,等着范见的反应。

范见立即坐起来,睡意全无。可是一想,画眉喜欢玩闹,不会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就用鼻子哼了一下,算是答应:“好像说屠宰场什么的。”画眉卖关子起来。

范见明白,画眉这是又在耍小孩子脾气,就是想叫自己去陪陪她,可是秋平挣虎视眈眈的看着范见,这让范见有些为难。自从画眉被绑架受伤之后,秋平对他们的交往已经表现了最大宽容,她的态度已经很让范见感动。

范见柔情地看着秋平,手臂拦了一下她,秋平扭动了一下没有拒绝,有些不自在的靠在范见身边。秋平的心里仍旧别扭,对画眉利用受伤霸占范见很是不满,同时,她的心里也是充满喜悦的,她明确地感觉到范见和画眉之间完了,暧昧的关系真的结束掉。

“嗯,下午吧,下午我过来,你等着吧。别多想,好好养伤。”范见虽然心里很想马上知道画眉要说的事情,仍旧沉住气,把事情往后拖了一拖。他今天的事情的确很多,上午和强生约好了去市场看看,屠宰场那边尝试着运营了一段时间,似乎一直没走上正轨。

上周,范见请苏臣留在绿水,帮助林玲清理“最后晚餐”的陈迹,每次人走了之后,所有的地方都要进行详细的清理,不仅要收拾好垃圾,而且要在主要的活动区,地毯式搜索所有可能客人留下来的东西,这个工作是最复杂的,要用电子装备一寸一寸地搜索。绿水的地势比较复杂,不仅有山,而且还有大量的湿地,湿地就是沼泽地,那些地方是很危险的。

可是现在必定和以前美国西部电影里演的那样,一个警长就能管理一大片山地,现在不行,各种装备都很齐备,尤其是电子的装置,指甲大的东西就可能对绿水造成毁灭性伤害。虽然客人在进来之前都进行过很严格的搜查。尤其水源地,一直受到了严格的保护。

虽然忙碌,林玲却是最快乐的,从上中学一来,林玲一直希望有时间多和表格苏臣单独相处,却一直没有机会,在家族人,女孩子有女孩子的生活,男人有男人的生活,那些规矩是谁也违逆不了的,虽然,事实表明,林玲在工作起来,从能力上很厉害,可是回到家族中,却仍旧要受着那些规矩,老老实实地和姥姥,七姑八姨一起聚集在厨房。

按道理,像林玲这样白骨精,完全不应该有聚厨房的习惯,可是事实恰恰不同,从很小的时候开始,虽然生活在国外,可是,回到了家中巨大的庄园,很多的习惯都没有改良,还保留着中国乡下人的传统,虽说,女人没有严重到吃饭在厨房里不上桌子,却也是和男人不同桌。

家中有仆人女佣无数,姥姥姑姥姥们早已经过上了奢华的生活,可是,血缘不变则传统不变,经常会看见老太太们衣着光鲜,手上带着很大的钻石黄金戒指,手却在面盆里,手擀面是从来没有叫仆人们动手的时候,每年家中总要吃上几次手擀面,苏臣父亲过生日的时候,他是族长,当然要用传统的方式,吃一顿手擀面,还有家中重要的孙子从远处回来的时候,上马饺子下马面,这个习惯也是一样保留的,而面条都是姥姥、姑姥姥们亲自下厨房做的。

平素,从下午开始,养闲的姥姥姑姥姥们便开始聚集到厨房里,家中的厨房很大,炒菜间里有一个分区,灶具都是古老的样式,甚至还有用煤炭生活的炉子,锅具也都在日复一日的使用中变得焦黑,外间是很宽敞的起作间,摆着几个巨大的桌子台子的,女人们会在这里一边闲聊一边帮助厨房择菜,天气好的时候,就搬着墙边的小板凳把要干的活计拿到外面去,一边晒这太阳,一边聊天,一边干活。

家中有一个巨大的后园,里面种植了不少水果和蔬菜,种地的事情已经没有人去亲自操持,可是收获果实和到地里去取菜却是女人们高兴做的事情,从小的时候开始,林玲就喜欢和家中的长辈女人一起下地摘水果,拔蔬菜,最让她高兴的是,每个人都带着大大的草帽,阳光强烈的时候,也会用三角巾把脸上围起来,看上去像夜行人一样,林玲有很多块大大的手帕,都是图案非常好看的,为的仿佛就是在家中的园子中玩一会。

小的时候,林玲最羡慕的就是表哥苏臣,他有一个猎狗队,每次到后园玩耍的时候,身边“汪汪汪汪”地跟着一群狗,翘着尾巴,苏臣虽然喜欢狗,而狗却不是苏臣最喜欢的宠物,他最喜欢的宠物却是一直雄赳赳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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