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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芙蓉-2005年第2期-第42章

小说: 芙蓉-2005年第2期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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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笑。立群也笑。于是,他就跟着火车跑啊跑。车里有个小孩子隔了玻璃看着这个不停奔跑的人,瞪着满是疑惑的大眼睛。 
  火车越来越快,一下子过了好几节车厢。风带得立群的衣服鼓鼓的。 
  一个画面闪过眼帘,定格在立群的脑海:一个年轻的女人正往嘴里喂一瓣橘子。绚丽的朝霞,以及初升的阳光,慢慢地穿过玻璃,穿过女人单眼皮上的睫毛,落在她洁白修长的手指上,落在那瓣橘子上。洪丽,洪丽,立群不顾一切地大声叫着,着了魔般跟着火车屁股追。 
  而火车就像一条巨大的玄色绸带,被无形的手从铁轨上迅速抽走,带着古谱,带着洪丽,消逝在远方。 
  最后立群站住了,一动不动,竟吃吃地笑起来,很释然的样子。他理了理头发,沾了水的头发很听话,一下就定了型。他笑嘻嘻地看表,八点了,我该干什么呢,我该干什么呢。就这样,立群一边想一边笑一边朝体委走去。身后的广播还在那里响,8262次已经出站,1213次列车进一站台一道,1213次列车进一站台一道。 
  比赛开始了,立群已经迟到了二十分钟。比赛反正是超时判负,此时的立群不慌不忙,笑嘻嘻地弄好程序后便坐在了对手的面前。对手已经等得很不耐烦,因为立群只差一分钟就超时了,也就是说原本他是稳抄胜券的。结果立群走了一着石破天惊的棋,一着令他从来没见过的棋。立群抬手便直接用马把对方的炮打掉了。那人看到立群竟把马当炮用,吓了一大跳,就把裁判喊了过来。结果裁判看了半天也不知如何判这个犯规的性质,于是叫了个更老的裁判来商量。正判着,立群突然跳到他们的中间,很严肃很警察地盯着老裁判说,错了吗,我哪里走错了,真实笑话,在场的棋手哪个不认识我马、立、群。然后,他刹有其事地用眼睛扫视了赛场一圈,有好几个棋手都冲他点头,而且带着钦佩的目光。 
  立群一字一句道,马儿明明是隔子吃子嘛,连小孩都知道。 
  一言既出,众皆哗然。 
  那个名不见经传的对手竟哑然失笑。立群一把抓住他,恶狠狠地望着他。吓得对方连忙收起笑容。然后,立群冲他嘻嘻一笑,半唱半念道: 
  车走直呀,炮走斜。马儿隔子打翻茬,打呀打翻茬。小卒过河不回家,不呀不回家,啦啦啦,啦啦啦,你们都是大傻瓜。 
  立群一边唱,一边手舞足蹈起来。见他突然这样胡闹,几个人起身去抓他。立群笑哈哈地随手搬起一副象棋朝他们泼去。又躲过迎面而来的保安,向外奔跑,跑出人群;跑出大门,跑向天地之间。 
  从此,世上无人再见马立群。 


时光转角处的二十六瞥(长篇小说节选)
潘 萌 
 A 面对面的关怀 
  当我写完以下的字再回头来看的时候,我发誓,我本身并没有刻意让那个人作为全书的第一个角色,以A男子的身份的出现在我和你们的眼前。然而却写成了这副模样。 
  A是一个26章节轮回的开始,那个人,也算是打开了我的一段新的旅途。 
  也许这些记忆只是火中取栗的把戏。 
  昨日如昙花,青春如流沙。 
   
  刚过去的那个夏天热得鬼哭狼嚎。 
  二十四小时开着的笔记本上WORD闪烁着诡异的蓝光,上面除了一个大大的A字以外,什么都没有。 
  在家憋灵感的我闷了五天没敢出门,终于被空调吹出病来。面巾纸渐渐堆成小山丘,我异常柔弱地坐在马桶上,悲切地认为大概快要死在它上面了,唉。 
  突然间就怀念起一碗热腾腾的面条,一碗温柔的潜伏在这个城市某处的面条,它伸出小手在我的心尖上轻轻的捏了一把。于是愤然地从床上爬起,狠狠地擤了把鼻涕,也不管那依然闪烁的笔记本,套上件衣服蹬着凉拖就冲出了家门。一路飞奔就冲到了一座豪华大厦的旋转玻璃金色大门的门口。我对那个犹犹豫豫的门童报以回眸一阴森冷笑,心里盘算着,我怎么就进不了你这五星级假日酒店啦?不就咱上套一黑色老头衫下穿一军绿短裤还蜡黄着一张糙脸么?有什么呀?咱立场坚定斗志强! 
  那家面馆在这大富大贵的假日酒店的二楼,黑色的原木装修,墙上挂数幅面条的黑白写意照片,方桌矮凳,丝竹悠扬的。精巧而不俗,质朴而不糙,实在招人喜欢。一进门就见五个彪形大汉围着桌子埋头苦吃,大汗淋漓的样子,食欲端的就起来了。手脚麻利的拣了张靠窗小桌,拉开方方笨笨的凳子乐不可支的坐下,扬手就要了一份肉末蘑菇青菜面,一小碗鱼片粥。豆豉汁蒸凤爪一直是我的心头好,今天我是病号,索性也叫了一盅。服务生轻声应答,微笑的摆上碗筷碟子,倒上茶,转身离开。我捧着热乎乎的茉莉香片心里赞叹,真真好地方啊,端盘子的也比别处秀气许多。 
  一碗小巧清爽的鱼片粥须臾间就干倒。用勺子轻轻舀上一勺送到嘴里,粥糯而不化鱼片滑而不腥,还有些海苔丝在里面,香甜得很含蓄,哎呀呀,让我都吃得惆怅起来,雨打窗台湿绫绡。 
  面条和凤爪很是时候地摆到了我的面前。我吃东西讲究色香味而不像我老娘那般强调营养,一看到酱红的肉末蘑菇,碧绿的青菜,浅黄的手擀面,乳白的浓汤就按捺不住心头的喜悦。狠狠的舀了一大勺肉末蘑菇浇在面条上,然后开始唏溜唏溜地吃起面来。虽然隔了很长时间,这碗面还是这么合适我的胃。向来不喜欢那些精精细细冰冰冷冷的高贵菜肴,一点儿人情味也没有,还是汤面热情温柔且忠厚老实,平时我尚可虚情假意地与高贵的粤菜们为伍,真到生病落难的时候,还是这面条靠得住,所谓“患难见真情”,面的热气蒸在脸上,好象每个毛孔都打开了,舒服得要死,鼻子这下也不堵的天昏地暗了,该死的空调病像去了一大半。间歇时刻我抄起一只凤爪,豉汁已经入味了,整只爪子浑然天成酥软无比,入口却很劲道。其实从初一开始我就怀疑“红酥手,黄腾酒”是陆游老人家就着鸡爪子喝老酒的时候写下的。 
  渐渐饱了起来,却也不急着走,慢悠悠地喝着茶,随手拨弄着剩下的几根面,突然就想,上一次在面馆里吃面条在什么地方? 
  定定的望着碗里漂浮的青菜叶,哦,终于记起。 
  上海的沧浪亭面艺馆。 
  两个人在周围嘈杂的上海话中安静的分着一碗面条,浓郁的浇头,柔韧的面条,热乎乎的汤。 
   
  和那个人。 
  那个在所有女子惨绿青春里都曾出现过的人。 
  也不知是我们先看上他,还是先看上爱情,总之,他就是这么顺理成章地出现了。他可能是隔壁班的男生或者高年级的学长,可能是一辆公车上的路友或者是青梅竹HORSE、两小无GUESS,也可能是朋友的哥哥或者QQ上忙碌闪烁的头像。可是对于当时正在努力盛开的我们来说,那个人,就是爱情。 
  有人说,巨蟹座的女子总是成不了大事。因为她们总是被纷繁杂事牵绊,牵挂太多太多。如果她们爱一个人。就会给过多的付出,常常的结局是自己流泪。我就是典型的巨蟹女子,只想像只猫咪在毛线球边天荒地老,老鼠早已不那么重要。 
  还有人说,左撇子是偏执狂,对想要的东西,尤其是爱情,不到手不罢休,以她们发达的右脑和执着,是能成就大事业的。我也是天生的左撇子,一直为我的骄傲所固执,不管不顾。 
  于是我这个巨蟹座的左撇子,在突然降临的那个人面前,一塌糊涂。 
  他的围巾上有着浅浅的范思哲蓝色牛仔香水的味道,他抽的第一根烟;是有粉红爱心过滤嘴的520;那淡淡的烟草味曾经充斥着我的整个钱包。他对待我周到而细致。比如因为我是左撇子,所以他会买把子在左边的马克杯,出去吃饭的时候把筷子放在我盘子的左边。比如在某个大雪夜里,放学很晚,他会背着我从灯光明亮的广场到回家的路上一步步地走;灯光下鹅毛般的雪花曾经不断的坠入到我的梦境里。比如从上海寄一卷卷的录音磁带来,里面有我们最喜欢的齐柏林飞船的《天堂之梯》和他低沉温和的声音陪我过完整个平安夜。比如那些厚厚一叠的长途电话卡和更厚一叠的信。比如那些不能再比如的…… 
  现在回忆起来,我们之间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爱你之类的承诺的话,也许情侣这样轻佻的称呼并不适合我们。但是那个人,却真的是让年轻的我,付出了从未有过的大海一般深厚湛蓝的感情。 
  生平第一次独自坐火车,像只风筝一样在充斥着民工的硬坐车厢里哆嗦了整整九个小时,异常勇敢地保护自己的钱包,然后在凌晨四点的火车站广场上打电话:来接我吧,我有点冷。半个小时后他出现在我的面前。看到他一步一步笃定地朝我走来,就觉得不累不冷不辛苦。 
  那个人就是有这样的本领,让躲在童话中酣睡的我们醒过来,变得振奋和勇敢,变得甜蜜和美好,然后再一头狠狠地撞在玻璃罩子上。 
  我想我是可以平静地回忆那个在劫难逃的日子的。 
  纪念日那么漂亮的橱窗外面,照出他们那么自然行走中的背影。我怎么看都觉得顺眼。不对,还有一点点的不好,那个人的右手,搂着她纤细的右臂。哦,原来他还是习惯在右边的啊。我是怎么走到你们面前的,已经记不得了,只记得说了一句再见。然后笑着看那双熟悉的眼睛,长长久久,我看他最后一眼。 
  “我不懂,你为什么不给我机会解释?”那个人的眼里充满痛楚。 
  我还是摇头,“不要解释。我的感觉已经OVER了。你可以理解什么叫形同陌路么?那是我想要的结果。” 
  他抓住我的手臂,他叫我的名字,他说你别这样残忍。 
  然后他走了。 
  我闭上眼睛听他最后的脚步。那个时候我就告诉自己这都是要学会遗忘的。我的手臂上有淤血,是他第一次弄痛我了,可是我没有哭,因为我要那个人幸福。 
  从那以后,我经常到琴房去,整晚整晚的弹起《梦中的婚礼》,每每到高潮处就戛然而止。因为我没有后面的谱子。我没有。我弹不出我们的未来。 
  后来。当我说到后来这个词的时候,一般一桩事情就已经过眼云烟了。后来那一年的假期,我独自去了我们曾经约好过要去的秦淮河。很脏,很破,很呛俗。完全没有我想象中的烟波桨声……华灯初上的那一刻;我知道我的心里有东西轻轻地飘走了。 
  通透于斯。 
  梳娃娃头穿白色连衣裙的小女孩就这么一时间的长大了。 
  曾经在深夜里读童话《小王子》,当小王子离开时,我为那只面带微笑的狐狸感到悲伤。为他仅仅获得了麦子的颜色而悲伤。可是现在突然明白,因为爱,所以让他离开。 
  我们总是在到达的同时离开。 
   
  那个人,那个长身而立,眼中波涛汹涌的人,那个把发抖的我一把塞进灰蓝色外套里的人,那个安静的和我分一碗面条的人,那个微笑着和我谈英格玛、博格曼的人,最后还是离开了我,从我单薄的青春里恍然穿过。 
  而现在,我对他的记忆只是来源于一碗热汤面。他的面孔已然模糊,只是沧浪亭面条的浓郁偏甜的味道还时常温暖着我的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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