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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笑忘书 by 卫风 [年上]-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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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不要,我不要。。。。。。
〃嗯啊啊。。。。。。〃居然咬住我的脚趾,痛痒令我尖叫起来,黏腻缠绵入骨的唇舌。。。腿被打开,有手指在后|穴处缓缓兜转打圈,意图不言而喻,不,不是随风。。。。。。是谁,呜,是谁这么放肆,我要毒瞎你,毒哑你,毒死你。。。。。。呜。。。。。。
细弱的嫩肉被迫吞进硕大的欲望,我哭喊挣扎,一次又一次的,只是逃劳无功。

感觉到那猛烈的冲刺突然止住,然后有火烫的岩浆射进我的身体深处。我咬着唇,试图向前爬动,却被扯着脚踝拉回去,那人拿了我的汗巾把我的手绑起来,我用力睁大眼,终于看清了眼前人是谁。。。。。。

〃李彻。。。。。。〃我恨恨的说,声音却细得象猫叫。
他的眼光,好可怕。。。。。。象是要把我吃下肚一样。。。。。。
〃呜。。。。。。〃我忍不住哀叫,他竟然又。。。。。。又。。。。。。

11 问心
我不用抱着脑袋想半天,也知道现在是个什么状况。
我被李彻吃了,从头到脚,从里到外,一点渣儿都没剩。

我不知道我是要哭一场,还是装傲气扬长而去,或者拉着他要死要活。
这三样儿我都干不来,原因很简单,我没体力。如果你的身体象是被压路机轧碎的一样瘫在床上,估计让你干以上所述的三件事你也干不来。
我努力给自己找了一个最舒服的姿势,要茶要水,可是管事的问我要不要吃东西的时候,我坚决的摇头不要。
开玩笑,现在我的肠道就算有力气消化,我的某个器官也是没办法排泄的。
这是是现实。虽然在原来的大学生活中我也没少看耽美小说,但是事情真到了自己的身上,不能不说,快感很少,这个可以归结为我的经验少。还有,非常的不舒服,简直没法儿用语言来形容我现在的身体是个什么感觉了。
反正王府里有的是钱和闲人,大把的好药我都一点不心虚的拿来煎了给自己服,喝不下还可以浇浇窗户下面的花。花啊花,你们可是前辈子积了德的,这辈子用百年老山参煎了汤给你们浇灌。。。。。。不知道你们有命没命修成|人身位列仙班。。。。。。

李彻一面儿也没露。我理解,一个人睡了半年没起床,积下要办的事情一定不少。
如果我是他,我也会优先去办正事,至于房闱里的零零碎碎,不是这种事业型男人的首要考量。
比如说,首先去感谢一下让自己休息了半年人,人家多么热心善良啊,还有,代替自己管了半年事儿的人,真是劳苦功高。。。。。。

我脑子里胡思乱想,这些皇家王权的屁事儿,多看几遍康熙雍正孝庄秘史,傻子也知道阴谋诡计四个怎么写了。
我讨厌。
讨厌我和李彻那天夜里做的事。
讨厌随风一去不回,而我实在是撑不起来去找他。他为什么走,我现在不能再装傻子了。可是我不会出去找他。他如果要回来,不必我找他也会回来的。如果他不想回来,我找了就有用了吗?
再说了,我上哪里去找啊。。。。。。这可不是资讯发达的现代,电视广播网络通缉,哪怕一只蟑螂犯了桃花也找得出来。
这里可不同。。。。。。

我用后捂着眼睛,午后的阳光暖暖的射在我身上脸上,暖洋洋的。
我不能待在这里。
待在这里,就默认了,我要变成李彻的男宠。
虽然年纪小,虽然有绝世医术,可是上了床就打了个烙印,抹不掉。以后站得再直撇得再清,人家也会说,看,这是靖王爷李彻的小倌儿,那些眼睛那些碎语永远要在我身后。如果哪一天我年老色衰失了势,也会转移到眼前。
我的人生规划非常简单,其中任何一条也不是成为另一个男人的宠物。

所以,我要离开这里。
至于随风是不是还能找得到我,那要看他想不想找。
我从来没有这么冷静过,也从来没这么客观过,看环境,分析自己。
多谢李彻,让我一下子成熟了。我一直笑着玩着,但是我的人生不会让别人作主。

管事说:〃卫公子,用些点心。〃
我移开压在眼睛上的手臂,摇了摇头。管事声音很低:〃公子四天都没有吃东西,身体要撑不住的。〃
〃我自己是郎中。〃我淡淡地说。
什么口气,好象我是一个不识抬举作践自己的无知村妇。我是那样人吗?我当然不会饿死自己,可是我也真不想吃东西。

我要好好想一想,我想要什么,我真正想要什么。
我想要无拘无束的生活,放眼四海看遍天下,要不愁衣食富贵闲适。。。。。。要,有人陪伴。
我不要孤单。

可是李彻,并不能给我我要的。
如果我留下,前路就是一团漆黑。

所以,当天的下午,我说,我要睡个午觉。
一干人等退得干干净净之后,我俐落的打包行李,跑路了。

一个人。
没有随风陪伴,我觉得孤单。
同时莫名其妙松了一口气。也好,随风终于办到了三年前我对他的要求。离开我,过他自己的人生。他不应该做随风,他不应该做别人的附属,哪怕那个人是我,也不行。一个人的主人只能是他自己,不能是身外的任何其他。

离开王府我就易了容。我不想被人认出来,不想顶着一张祸水的红颜四处招摇,我想摆脱随风,同时,摆脱隐隐让我惧怕的东西。

李彻的眼神。我承认,我是怕他那个眼神。那不是云淡天高,风过水无痕的眼神。
那个眼神会吃人。我不想被吃。
所以我要跑。

晚上我到了一个不小的镇子,真是。。。。。。
不知道怎么说。满镇里一家可以投宿的客栈也没了,都说客满。我说哪怕睡柴房也行,那个胖老板居然点头哈腰说柴房让上一个进来的客人睡了,现在只有马棚还有空儿!
KAO!
我XX你个OO!

大不了少爷我在树上躺一夜。

12 嫖妓
有个地方没有客满。
怡红院!
好了,现在住的地方不愁了,我把我叫的那个姑娘用药放倒了搁在椅子里面,还非常有良心的拿薄被给她盖上。可现在的问题就是。。。。。。我不想睡了。
一路上是很累,可是进这妓院时,我就闻到妓院里常点的梦甜香的味道,不得已吃了一颗青雪丹。我可不想把那香吸进脑子里然后胡乱发情。但是雪青丹吃了,也有副作用特别醒脑提神,比现代姐妹们考试时搽风油精不知道灵了多少倍。。。。。。可是。
呜,目前我可不需要应付考试,我也不想提神,我很累了。
就是一点儿不想睡。

刚才我要了一大桶热水,泡个澡也好。
我懒洋洋的浸在热水桶中。
真奇怪,不是什么商盘要镇,也没听说有什么要紧的集会要在这处当据点,为什么客栈通通住满了人呢。。。。。。
我在水里翻一个身儿又翻一个身儿。
虽然没法儿好好睡,但是能洗一个不错的热水澡,也还算没白花三十两。

我在热水里深呼吸,房里也是浓浓的梦甜香的气味,让人心烦。我爬起来,套件长衫,推开窗户,夜风吹进来,没拭干净水珠的身子打个哆嗦,心里却舒服了好多。

我回过身到浴桶边上把衣服拢起来,身后忽然响起轻微的脚步声。我来不及转身,有一双手扣上了我的脖子,一个压低的声音说:〃不许动。〃
我的惊恐只是一瞬间,毕竟我不是被吓大的。身后那人出手极快点了我背上两处|穴道。
师傅是说过,我天纵奇才,出师时就可以横行武林,能打败我的不超过五个人。我相信师傅的话,但是,为了李彻失去了一半的功力,非有半年我是不能回复旧观的。现在只有一半功力的我,估计能打败我的五十个也不止了,让我实在不好判断这个突如其来制住我的人的身份。

他吹熄的桌上灯火,把我软倒的身躯放在床上,然后拉开被子躺在我的外侧。
好奇怪的一个人。
外面隐隐传来鸡飞狗跳,女人的叫声还有男人被惊破好事的怒骂。我不算太笨,大约那些人是为了找这个躲到床上的人吧。
好笨的人,躲在床上那些人也会搜到的呀。
他并没有制住我的哑|穴,但是手一直扣在我的喉头上,如果我要有异响,在我出场之间,他就会发觉我的声带振颤而捏断可能发生的危险。。。。。。还有我的小脖子。
我轻轻的,低声的,不会引起他暴走的声音说:〃这位大哥,我怀里还有一张人皮面具,你可以套在脸上的。还有。。。。。。虽然我很瘦,可是我不是这里的姑娘,你不如把椅子上那个抱过来陪你躺一起,更逼真一些。

那人默不作声,伸手到我怀里来摸。摸啊摸,摸到了他要摸的东西,然后悉悉簌簌的摸黑戴上。他身上有血腥气息,我闻得一清二楚,我相信一会儿进来的人也绝对可以闻到。脸可以遮住,气味怎么办。。。。。。
〃大哥,我不会害你啦,不过你这样真的很难躲过去。。。。。。〃我轻而快地说:〃不如听我的。。。。。。〃

没过多久,房门被砰一声踢开的时候,他们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副情况。
昏黄的烛光下,床上三个人正纠缠在一起。一具女体,两个男子。。。。。。那情状那动作那淫秽的气息,让那些人一瞬间都呆怔了。然后床上三个人里有一个回过神来,尖叫一场,抓了枕头就丢过来。那些人回过神,手里的火把凑近了,看到两个面孔平平无奇的男人,连床上那半昏半死的花娘的脸也仔细看过了,才悻悻地走了。

呼。。。。。。
男人的好处。。。。。。脱光光被人看也不怕。如果我还是女人,这种事就是打死也不做了。其实我没全裸,那人也没有,连花娘身上都半遮半露。这就叫一个艺术了。如果真是三个人脱光光肉搏,那叫淫秽。三个人都欲遮还露,动作乍看是非常激烈,可是实际上还都什么没做。。。。。。这就只能叫Se情。要按现代的标准划分,前者就叫毛片儿,后者就是香港三级片儿。

没错,刚才我,那个陌生大哥,还有半昏的花娘,摆了个三级片儿的造型。
幸好啊,我的面具虽然都是为自己制的,色泽都偏白,但这人也不黑,身子在烛光下也是皎洁如霜的,戴我的面具才不穿帮。。。。。。如果黑白配,不露馅才怪。

那些黑衣人的脚步声渐渐走远了,那个人看看我,身子突然软下去。我把花娘用被裹了放在一边,看到这人脚踝上深深的一道刀伤。
好狠的刀,再一分就把阿基里斯健砍断了。。。。。。这个人不就废了咯!
所以么,我出江湖以来从不用刀剑的,只用药。药伤人很有余地的,而且我也从来不会对仇人下没有解药的毒药,而刀剑伤人断肢砍头杀人,是没有一点儿回旋余地的。
我从包袱里摸出药瓶子,给他上药包扎,然后给他服了一粒药丸。这个人虽然已经失去了意识,仍然戒心很重,牙关咬得死紧。

有些好奇。
我大约知道外头那些人什么来头。那么嚣张,那么横行,穿的黑衣都象制服一样妥贴合身。
大名鼎鼎的魔教啊,我要是连他们都认不出来,可是白在江湖上混了这几年了。
这个人怎么惹的魔教啊。。。。。。虽然我不知道这个人什么来头,可是就凭他进房时是点我的|穴而不是扭断我的脖子,我就该救他。因为在那样的情况下,杀人藏尸远比扣住喉咙要有效安全的多了。这个人没有这样做,所以我想,他不是嗜杀的。
就冲这一点,我也要帮他的。

我要声明,我不是好人,不过做不出什么坏事。只是个。。。。。。不好不坏的小混混。
那个人昏迷了四个多时辰了。我没法带着他这么明显的目标活动,所以继续留在妓院里。。。。。。包姑娘。
反正我不缺钱。而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有钱的人就是说话声音大,就是可以象螃蟹一样横穿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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