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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近水楼台先得月-第2章

小说: 近水楼台先得月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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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着痕迹地加快脚步。怀恩可能已经在校门口了,我不想让他等太久。

“说嘛,我们是好哥儿们耶!”他一手大摇大摆地搭上我的肩,一再缠闹。

没看过有男生这么烦人的。

“少动手动脚。”我拍掉他的手,回他“拜托,我们认识吗?”的表情。

“伤人的小东西。”他不死心,魔爪又要伸来,这一次我不客气地送他一拳。

“哇!最毒妇人心——”他揉着胸口唉叫,我装作没听到,往校门口飞奔,扑向那道一直以来,最令我眷恋的怀抱。

等在校门口的怀恩张手抱住我,视线顺着看向我身后的郑旭尧,点头打招呼。

“萱萱在学校,麻烦你照顾了。”

“举手之劳而已。”这个时候就很人模人样了,为什么他在我面前的形象就很畜牲?

凭良心讲,这家伙欠扁嘴脸收敛时,还乱有气质一把的,难怪一群女生迷他迷到不行。

不过,畜牲终归是畜牲。

“拜托,怀恩,你干么向他道谢?”都是这家伙害我日子不得安宁耶。

“因为人家比妳有礼貌、有良心,懂不懂啊妳!”完全不尊重淑女的指节敲上我的额头,不是做做样子,是真的结结实实听到“叩”的声响。

“你这种行为就很有礼貌、很有良心了吗?”我不爽地一拳回敬过去。

“母老虎,凶巴巴的。”他跳开几步。“护花使者来了,没我的事,先走一步了,拜!”他摆摆手,一溜烟闪得不见人影。

算他跑得快!

我收回拳头,一转身,露出最甜美的笑容。“怀恩,我们回家。”

怀恩愣了几秒。“妳变脸变得好快。”

“喂!”我捶他一记,很轻很轻、撒娇式的那种,和刚刚打郑旭尧那种杀父仇人的气势完全不同。

一样是这条回家的路,一样是这台坐了无数次的脚踏车,双臂抱着的是同样的人,但今天心情就是不一样,应该说——特别地愉快,连呼吸的空气都格外清新。

“妳和旭尧,好像也认识满久了。”怀恩思索般的嗓音忽然飘进耳畔。

我拨开被风吹乱的头发,随便思考了下。“国小三年级到现在吧!”

“这么久了?”

“没我们的久。”我可是从还在包尿布的时候就认识他了呢,国小三年级简直是小儿科。

“同班八年,也算有缘了。”他停了下。“他有女朋友了吗?”

“好像还没吧!”要是有,哪还会成天烦我,烦到我快翻脸?

“……”

怎么突然没声音了?

我奇怪地仰头。“怀恩,你在想什么?”

“我觉得他对妳很好,妳老是对他拳脚相向,这样好吗?”

“都那么熟了,他不会介意的啦!”

“妳干么对他那么凶?”

那是因为,国小三年级他偷掀我的裙子,我记恨到现在。

正要张口反驳,思绪转了个弯,我立刻打住。“不对!我们干么要一直讨论那个烦人的家伙?我们应该要聊聊我们的事!”

他挑了挑眉毛。“我们什么事?”

噢,那嘴角藏着浅浅笑意的表情好帅、好帅!我心头小鹿撞得快阵亡了。

也许论长相,他不似洛宇堂哥那样,俊俏到令女人第一眼就迷得神魂颠倒,但是清俊的五官很耐看,愈看就会愈觉得他好看到不行!

说我情人眼里出西施?

你管我,我就是觉得,全世界再也没人比他更帅了,不行吗?

他气质好、修养好,浑身散发着淡淡的书卷气,其实很容易吸引女生的目光,这样的男孩子,是我的男朋友耶!

呵呵,光想就好满足哦。“怀恩、怀恩——”

“干么?”他好笑地瞥了我一眼。

“没事,我喊我的,你不要理我。”心里甜甜的,声音也甜甜的,撒娇喊过一声又一声。“怀恩、怀恩、怀恩——”这是我要喊一辈子的名字呢!

他轻轻笑了,由着我喊。

晚风将我的发丝吹拂过他的脸,过了这个红绿灯,再五分钟就到家了。这时,他忽然问了句:“萱萱,妳确定吗?”

我迟钝了三秒,才慢半拍领悟到他指的今晚长辈的安排。

“再也没什么比这个更确定了!”我张开双臂,迎着风大声宣誓,将答案随风送到每个路过的人耳里,也送进他心里。“我爱你,魏怀恩,我爱你,我爱你——”

我想,我一定是疯了,一辈子没这么大胆过,这一定是铁达尼号看太多的后遗症。

而,你们知道的,铁达尼号会撞冰山,现实生活也不可能浪漫到哪里去——

砰!

没错,我们摔车了。

偏掉的车头撞翻住家摆在屋前的大盆栽,两人一车摔成一团。

呜呜,怎么可以这样,这是人家的第一次告白耶!

“汪汪!”屋里头传来狗叫声,打断我的自怨自艾。

住这附近的居民都知道,这家屋主超没公德心,养了只恶犬成天乱吠乱叫扰人清梦不说,还不管好,放牠出来乱咬人,很多人都被咬过,我放学就常常被追得抱头鼠窜。

我猜,怀恩现在一定和我想着同一件事。

我们对看了一眼,有默契地同时跳了起来,冒出一句:“快跑!”

怀恩七手八脚地牵起脚踏车,匆匆忙忙落跑。

也不晓得跑了多远,我停下来,弯身喘气,抬头看了他一眼,两个人同时爆出大笑,愈笑愈停不住。

天吶,我居然告白告到被狗追、狼狈逃难去了,这世上还有谁会像我这么了不起?

我笑到蹲下身,完全停不住。

怀恩先止住笑,伸手拉我起来。“萱萱,妳还好吧?”

“呵……很、很好啊!”我用力吸气,擦掉笑出眼眶的泪花。

怀恩顺手帮我挑掉头发上的叶子,拍去衣服的灰尘。“有没有摔伤哪里?”

“没有啦!”他温柔多情的举动,让我开始有一丝别扭。

当时实在没有想太多,很冲动地就喊出来了,但是现在……

我想,我一定脸红了。

“我听到了哦!”像嫌我还不够羞愧,他笑笑地说。

“听、听到什么啦!”天,好丢脸。妈妈,妳不该把我生出来的——

“我会一直、一直记住的。”他强调。

干么,你地下钱庄讨债哦?

“随、随便你。”咦咦咦?这蚊子叫是我发出来的吗?我明明是要像平常那样和他笑笑闹闹的啊——

“还有——”他又补上一句。

“什么?”

“妳脸红的样子很可爱。”

“呃……噢。”他在甜言蜜语耶,好害羞、好害羞喔!

“但是妳再脸红下去,我不敢带妳回家了。三叔会以为我对妳做了什么。”

“啊?”我捧着热烫的脸蛋,这一刻只想往地洞钻!

要说今天是什么特别的日子,其实也没多了不起,只是我和怀恩的订婚家宴罢了。

虽然,这个“罢了”让我足足开心了一个礼拜,兴奋得连续失眠好几晚。

说订婚,其实意义只在于长辈对我们的交往表达认同,正式给予确定的身分,往后能够更安心地陪伴在对方身边。

我一直都知道,自己一定会陪伴在他身边,从小到大都没有怀疑过。而订婚宴,更只是这些人为了吃吃喝喝,随便巧立的一个名目罢了。

忘记事情是怎么发生、又是谁提起的,反正就是我和怀恩私底下亲亲小嘴被当场“抓奸”——呃,洛希姊是这样形容的,那个时候,他手还停在我的胸部,很难赖得掉。

再然后又不晓得是谁嚷嚷着“言家有女初长成,留来留去留成仇”(这句是这样接的吗?谁呀?好烂的文学底子,我坚决唾弃到底),刚好怀恩也成年了,选日不如撞日,干脆先订下名分。

再再然后,附议的声浪如潮水般涌来,尤以四叔为最。

四叔有很严重的恋女情结,老是觉得怀恩会诱拐他“天真可爱”、“单纯无邪”、宛如清纯小花一朵,不识人间险恶的女儿。

既然我——言子萱,都已经“罹难”了,那就安心地去吧,让他来送我一程,聊表叔侄一场。

能够把订婚讲得像丧礼上的告别式的,大概也只有四叔了。

于是,事情就这样成定局了。

怀恩的母亲在生他时难产辞世,而父亲在新加坡,前几年再娶,生了个妹妹,从此定居,怀恩每年寒暑假会回去小住一阵,与家人聚聚。

认真来说,那里才是他的家,可是他和我们言家的每一个人相处,感觉却更像一家人。

他上小学之后的那几年,他的父亲几次亲自来接他,都让他坚定地拒绝了。有一次小茗茗就问他:“哥哥为什么不回去?”以她小小的脑容量,大概只想得到,如果一个礼拜看不到她亲爱的把拔,就会想念得快要死掉。

“因为哥哥年纪已经大到不适合扮演被后母虐待的小红帽了。”他是这么回答的。

“可是小红帽是被大野狼吃掉,灰姑娘才是被后母虐待啊!”

“是是是,哥哥记错了,对不起。”

“没有关系。”茗茗娇憨憨地笑,完全忘了最初的话题重点是什么。

啧,不是我要说,对付茗茗这种单细胞生物,不要说怀恩了,连我都能不费脑浆,只要随便扯进来一件事,她就会自动摒弃前一项,专注思考眼前这个,屡试不爽。

怀恩没有告诉任何人,只有我知道,他原本是要走的,在他上小学之前。

我是第一个知道他决定的人。他来向我道别,但我不懂,怎么样也不能理解,这里有这么多人疼他,他为什么一定要走?

不晓得当时为什么会这样,我搬出全部的玩具、饼干、洋娃娃……所有自认为最了不起的宝贝。

现在想想好白痴,但那时真的自以为是创举。

“我全部的东西都给你,如果不够的话,把拔和马麻也分你,恩恩不要走好不好?”

“我不撕你的作业簿了,恩恩不要走。”

“我会乖乖吃饭,恩恩不要走。”

“我会好听好听你的话,恩恩不要走。”

……

我说了好多好多,边哭边说边抱着他,鼻涕了他一身,不清楚到底是哪一句打动了他,总之,他留下来了。

那年,我四岁,不甚清楚自己任性剥夺的,是他享受血缘亲情的权利。

怀恩真的不想家人吗?

他从来不说,但我知道,不可能不想的,只不过因为我一句听起来很可笑的威胁——“我会哭哦,很用力很用力地哭哦!”绊住了他。

“萱!”肩膀被拍了一下,我偏转过头,坐在我身边的怀恩低问:“妳在想什么?”

“好无聊哦。”有没有人会在自己订婚时发呆,满脑子胡思乱想的?实在是这群人太不象话了。

把戒指丢给我们戴上根本只花了十秒,接下来碗公和“十八豆仔”就大大方方摆上桌了,什么订婚,根本就是聚赌嘛!

左耳听着“杠上开花”,右耳有人喊“十八啦”,虽然平时我也很热衷于此,赌桌厮杀绝不手软,可是今天我是主角耶,一个需要装矜持的主角!谁来关心我一下?

这些人,实在是够了!

“要不要——偷跑?”怀恩凑近我耳边小声说。

咦?我眼睛都亮了。

好好好!点头如捣蒜。

趁人不注意,我们手牵手偷偷溜出去。

花前,月下,这才是订婚应该有的气氛与场景嘛。

看着我们交握指掌间,相互辉映的银戒光芒,我抿着唇,偷偷笑了。

“言子萱,妳笑得那么贼——”

“哪有!”这个一定要抗议,那不叫贼,是甜蜜,是甜蜜啦!

“……害我好想吻妳。”

咦?我才刚反应过来,他已经低下头,掬吮我唇畔的笑花,收藏了那一记甜笑。

订婚这一夜,我十七岁,他二十岁,他在屋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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