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牛电子书 > 武侠电子书 > 末世之主神空间 >

第212章

末世之主神空间-第212章

小说: 末世之主神空间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真可怕”简言道。冷静聪明得可怕
    如果换作是她,打死也无法在明知道对方身有重宝的情况下还能如此理智的压制下自己心中疯狂的嫉妒与欲望而不是想着哪怕得不到也要“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估计也就只有这个恐怖的家伙才会想到这么深远与如此的理智不过,什么叫末世前沈默然那家伙就一直转悠在她的身边。有这么一回事吗?而且她怎么一直没有感觉到?那家伙当初明明就是突然不知道从哪个旮旮里被裴墨宸给引了出来,然后一见钟情般的开始发疯对着她死缠烂打,还打不过赶不跑的。
    可现在风行涯却说他从末世之前便一直跟在了她身边?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简言郁闷不解。想想看都危险与毛骨悚然。一只打从一开始就比自己厉害的丧尸居然一直从末世开始时便围绕在她的身边打着转儿,原来她居然一直生活在致命的危险之中而从未得知。换作是谁就算是再事后才知道也要吓出一身的冷汗出来。
    简言自认便是如此。
    但是,想想风行涯刚才说了什么。要让自己成为他的女人?就冲着这更令她毛骨悚然的这一点,她决定感谢老天、天神感谢主的感谢沈默然,还好有他一直在自己的身边打着转儿,更一直死缠烂打至死不渝的跟着自己,否则自己现在的处境该有多么的可怕?
    风行涯表面上看起来是那么的英俊潇洒,风趣幽默、温和儒雅,可谁能想象得到就是这么样的一具绝佳的皮囊底下其实是一个多么变态恐怖的冷静到冷血无情的魔鬼科学家这世界上有一个看起来就挺疯狂的聂子清就够了。虽然他也生活在自己的身边,但是却是以着一个半隐形人,不小心你都会忘记有这么一个人的方式孤独的生活存在着。
    而不是像风行涯般,会以着一个爱人,伴侣的方式存在着。想想看,如果她真跟这男人发生了感情,再发生了关系……好吧。简言承认她无法想象,她只会疯狂感谢沈默然是你像王子般将我这个不是灰姑娘的灰姑娘从魔鬼科学家的魔掌里拯救了出来冲着这一点,我决定在你不想告诉我为什么从末世还未开始前你就一直在我的身边打转着这件事情之前,我绝对不会去问你,只会一直装作不知道“我很可怕吗?谢谢你的夸奖。既然条件谈成,那么我也省得再浪费时间,请你马上跟我到仓库里,把属于我的那一份,放进去吧。”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研究那些看不见的灵气等东西到底是怎样的一种神秘的物质了。
    灵泉,还有灵果,真是令人惊叹的大自然作品。既然洪荒与修真是真实存在的,那么地球上一直存在的传说中的那些神仙与妖魔鬼怪们最后到底是怎么消失不见了的呢?也不对,它们似乎并没有完全的消失不见。至少他在末世前曾捕捉到的与普通生物明显有不同之处,与异于它们的聪明的头脑与强大肉身的神奇生物们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妖兽或灵兽没错。不知道有了这些灵泉与灵果以后自己是不是能够将它们重新变得强大起来,好供自己研究呢。
    对于风行涯的这些想法,简言全部都不知道,就算她知道了,估计也只会背后一阵冰凉以后便将它们彻底的抛开不再去想。
    像风行涯这样的科学疯子与变态,能不跟他有所关系自然而最好,哪怕是有了什么关联,也要记得能离得远远的就尽量离得远一些。免得一不小心就遭了殃。
    抱着这种想法,她在将他准备的十几间大仓库全部填了个满满当当以后,就带着自己手底下的那几个人,以着堪比火箭的速度与火烧到屁股般的紧张模样便欲逃离这里。
    甚至都差点忘了从风行涯那里拿上他口中所说的,能让沈默然与他的分身两个灵魂相融合为一体而所准备的一个装着银色星星般细雨微“粉末”的瓶子。
    回到自由基地后,已经是一个星期以后的事情了。自由基地里似乎一切都没有变过,简言一家表面上也就是以着基地里一把手裴司令的亲家的身份,颇为令人羡慕嫉妒的得到了基地的特种特殊待遇。加上他们大都本身便是强大的异能者。靠着自己的能力与财力也能养活自己。所以,倒也在令人羡慕之余平安而快乐的过着他们的悠闲日子。
    大家都过得很好。工作、家常、偶尔的娱乐,这就是生活不是吗?
    可是简言却很难过,很纠结。在一切都平息以后,在所有人都得到了幸福的同时,她却还孤零零的一个生活着就这东西就能够解决问题吗?
    简言很怀疑,更有些不太敢用它们来对沈默然下嘴。不是她不相信风行涯的话,而是这东西实在看着不像有着那么大的能耐。这么一小瓶还只有半瓶不到的粉末,虽然它很神奇的像星辰般在瓶子里旋转飘浮着,让她都有些怀疑如果开瓶的时候如果一个不小心它会不会就突然飞出来,飞走了。但是要她相信这确实很神厅的东西能够让沈默然的灵魂与分身的灵魂融合。
    好吧,她说实话。其实是她不希望沈默然的灵魂与那分身的灵魂融合。因为她实在害怕,更不愿意看到一个融合了别的意志与思想的沈默然出现。
    那样的他,真的还会是自己所熟悉的沈默然吗?这种莫明其妙的情绪就与当初刚刚知道沈默然已经恢复了自己从前记忆的时候一样。
    或许那个时候的沈默然哪怕在恢复了自己从前的记忆后仍旧没有丝毫的改变,只是似乎变得聪明了,却仍好像以前那般天天像呃、一只爱撒娇讨宠的可爱宠物狗般粘着她身边转,还是会老婆老婆的叫着她,然后三言两语几句间便不离本色的问着今天晚上能不能一起睡之类的无耻语言。
    只有这样的沈默然才是她所熟悉的,才是能让她感觉到安全的那个家伙。那个她爱着的家伙。
    而不是一个融合了别人的灵魂,然后有可能会变成另一个既陌生而又熟悉的男人的他。
    可是……如果不让他吃了这东西。想到灵魂现在相对虚弱的沈默然有可能最终会彻底的被驱赶出自己的身体之外被另一个灵魂给占据了身体。然后最终犹如游魂野鬼般活着,简言还是狠下了心来,告诉自己不能那么自私的把那瓶子拔开了口子,在那些星光未飞散之前全部倒进了沈默然的嘴里去。
    会有什么结果……她也都只有认了
    ……
    曾磊篇
    我叫曾磊,拥有人类的躯体,名字,身份,还有着高高在上的身份。
    不说在自由基地,便是全华夏,甚至全球,人人都知道我的名字,羡慕我的地位,我的权势,我的美貌。是的,你没听错,就是美貌,尽管我是一个男人,却拥有让无数女子也为之羡慕不来的美貌。
    对于这点,我还是很是自豪的,几千年才修炼出来的,如果达不到完美,我都不好意思出去见人了。不更何况,除了皮表相貌,我就没有能拿得出手与那个男人相比较的了。虽然十分,十二分的不想承认这一点,但仍不得不说,我嫉妒那个男人。不仅仅是因为他拥有丝毫不逊色于我的皮表,更不是因为他的实力确实比我强大,也不是他潇洒快活。而是因为,他的身边,有着一个她。
    真心来讲,女人对我来说实在没什么,这天底下,因为我所拥有的而飞蛾扑火般而来的女人多得海里去了,不往大的范围里说开,就说在自由基地里,那些爱慕我的女人没有百十万,也有好几千了。但老话说得真实好:“溺水三千,只取一瓢饮。”能看得上眼的女人都没几个了,更何况是能放上心头尖的。
    我爱她,尽管在我的有生之年,在她还活在这世上一天,我就绝对不会对任何人,除了他之外的谁说出这一点来,就算全世界都能看得出来时,我也不会说。只默默的守侯着就好,静静的陪伴在她的身侧,看着她的喜怒嗔痴,像个旁观者,又似个守护者,像那个傻小子李毅一样,静静的守等在她的身后,在她需要的时候,随时都能站出来,替她分担忧虑。
    尽管我跟他都十分清楚,或许穷尽一生,我们都不会有这么一个机会了。谁叫她的身边已经有了一个他呢?那个该死的男人除了实力跟相貌,我就没看出他哪一点好,一点男子气概也没有,天天还跟条狗似的,围着她身边转,摇尾乞怜,讨巧卖乖的撒娇所以说,这种男人,最是讨厌无疑恶心得紧你说什么?她的那个没事闲着不抱小孩吃奶更不伺奉自己丈夫的妹妹简涵说我也一样,还天天给她惹事?信不信小爷一块天外飞石砸得你个稀吧烂的?我才没有呢不知道谣言止于智者也只是说明你蠢,蠢也不要紧,出来丢人现眼,丢的也不是咱的脸,而是你爹**脸面。但敢对着爷吠,对着爷吼就是不乖的表现。不知道爷天天都很烦躁,一看到那贱男人围着她转,还不时炫恩爱显摆就很狂躁想杀人吗?没事跑我面前吠什么吠,再粗神经也该知道最近基地里又死了好几条狗吧?
    看什么看,再看,再看信不信爷咬死你还看?怀疑个屁,那死的几条狗就是我弄的,不知道末世粮食短缺,各种物资更是奇缺无比,养个毛线的狗啊,人都快没得吃了,还这么糟蹋浪费粮食。我才不会告诉你,我杀的都是那贱男人抓回来“看家护院”防备着我偷他老婆的看门狗呢。
    所以说,狗这类动物就是特别的讨厌,我都特意变成石头了,你没事跑我身边蹭什么毛,撒什么尿呢,我不杀它们杀谁本来就是它们自个儿找虐的,别以为我不知道是那个贱男人故意让它们干的好事真当我还是从前那个天真无邪的小石精吗?爷早八百年前都不是不懂事的小孩子了。
    呃……打住,又扯远了。回归正题。
    今天我想说的,既不是这个,更不是那个贱男人,而是那个贱男人跟她的孩子。
    说起来,我真心觉得,男孩子其实非常的讨人厌,当然,我说的这男孩子绝对不包括我家的小球——简钰。也不是,至少还算礼貌懂事的沈小言,而是他的儿子,沈飒。
    那小子就是个恶魔,恶鬼投的胎。不仅帮着他爹联合起来编派疏离着我与她的关系,还天天欺负企图教坏并从我的身边夺走可爱的简钰。
    明明跟她那般相似的眉眼,怎生跟他爹一个德行?看着就不招人喜欢。还是他家的小钰可爱,除了轮廓跟那贱男人实在太相像到完全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外,五官跟她实在是一个模样,尤其是那双眼,每每看到,都会让他产生一种看到她的错觉。
    多么可爱美好的孩子啊,真的值得全世界的人都为他付出一切。
    可惜小孩子怎么长得那么的快呢,眨个眼的功夫,居然就不能再随便抱抱亲亲了。居然还要什么隐私权,自由权,小屁娃子,小时候他还给他喂过奶,把过尿,洗过澡呢,他连他左边屁股处有颗小红痣都知道是一清二楚。
    小时候多可爱,多好呀,天天跑到他门口叫他起床,让他带着一起去狞猎(就是杀丧尸跟捕追变异动物),每天除了睡觉时间,平均跟他待一块的时间,丝毫不比跟他的父母们少,相反还要多上少许。
    可最近小家伙都不爱往他这边跑了,一天二十四小时,平均半个月下来,真正与他相处的时间不到两个小时,一下子从原本的三分之一,缩短到不到十分之一害得已经忙惯了的他一下子闲空下来,都只能跑去虐狗玩了。
    为了搞清楚这小家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