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牛电子书 > 历史电子书 > 历史老师没教过的历史 >

第35章

历史老师没教过的历史-第35章

小说: 历史老师没教过的历史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和李邦彦)中的首要人物,而且在《宋史》中都单独有传,相比之下,高俅则差得远,不但没有在民谣中挨骂的份,也没有得以跻身“六贼”之列,不但没有自己的传记,就是在《宋史》的《奸臣传》、《佞臣传》里也没有他的影儿,关于他的资料只能到《三朝北盟汇编》和《挥麈后录》等历史边角料里去找。

就地位而言,蔡京先后四次入相,徽宗在位的二十五年中,他竟然窃据相位长达十七年;童贯则更是了不得,虽出身宦官,却领枢密院事,任枢密使掌兵权达二十年,权倾内外,时称蔡京为“公相”,称他为“媪相”,后更因镇压方腊起义有功而被封为太师,再后来又荣升广阳郡王,成了中国历史上获得爵位最高的宦官,也是唯一一个被册封为王的宦官。而高俅虽然也是高官,位居三公之一的太尉,掌握守卫京城的几十万禁军,但毕竟只是正二品。比一品的宰相和枢密使要低。

但是,施耐庵最终却选择了让高俅以“乱自上作”的代表身份来充当《水浒传》的开篇人物,原因何在呢?窃以为,有两个理由值得考虑。

其一,高俅的发迹史颇富传奇色彩,更适于写入小说。

《水浒传》中关于高俅发迹前的描写基本上和笔记体历史《挥麈后录》的记载基本一致,只是在小细节上有些出入。《挥麈后录》是南宋时人王明清的作品,而他的外祖父曾纡的父亲就是水浒传中的曾布(他的妻子就是和李清照齐名的女词人魏夫人),所以,这段记载应该是非常可信的。

据王明清所言,高俅原是苏轼的小史(也就是小秘书一类的角色,《水浒传》中说是书童),他为人乖巧,擅长于抄抄写写。元祐八年(1093年)苏轼从翰林侍读学士外调到中山府,临行前想把高俅送给曾布(虽然苏轼与曾布分属新旧两派,二人在元祐年间是有所交往的,而且还有着一定的交情),但是曾布婉拒了苏轼的好意,于是苏轼又把高俅推荐给了他的朋友小王都太尉王诜(即王晋卿)。

王诜是宋神宗的妹夫,端王(徽宗)的姑夫(《水浒传》中是端王的姐夫或妹夫),《宋史》中说,王诜虽然是堂堂驸马,但却是一个招蜂引蝶之辈,冷落蜀国长公主,公主后来郁郁而死,气得神宗在公主葬后立刻将王诜贬谪。'。。'不过王诜却是一个丹青书法的好手,徽宗在潜邸(以非太子身份继位的皇帝登基之前的住所)时,就常与之切磋,关系很好。

元符三年(1100年),王诜与赵佶在等候上朝时相遇,赵佶忘了带篦子刀,于是向王诜借了一个,修理了一下鬓角。赵佶用后对王诜说:“这篦子刀的样式非常新颖可爱。”王诜回道:“我最近做了两个,还有一个没用过,稍后就派人给你送去。”晚上,王诜就派高俅到端王府去送篦子刀(《水浒传》中是玉龙笔架和镇纸玉狮子,更有文化韵味),碰巧赵佶正在园中踢毬,高俅便站在一旁看,露出不以为然之色,或许是赵佶注意到了这个小厮的神情,便问道:“你也会踢吗?”高俅倒也年轻气盛,回答说能。于是二人对踢,高俅拿出全身本领,将毬踢得如鳔胶粘在身上一般,甚合赵佶的口味,赵佶大喜,当即派人传话给王诜:“谢谢你给的蓖刀,连同派来的人,我一起收下了。”高俅于是变成了端王赵佶的亲信。

更为凑巧的是,不久哲宗皇帝驾崩,作为皇弟的端王赵佶幸运地被太后选中继位,成了大宋皇帝,而高俅这个搭上末班车的潜邸“旧臣”,也鸿运当头麻雀变凤凰,一下子从一个闲散王爷的玩伴儿,一跃进入了大宋王朝的官场,并且在官场中青云直上,很快坐到了殿帅府太尉的位子上。

选择高俅作为“乱自上作”代表的第二个原因和北宋的灭亡有着密切关系。

北宋王朝走到徽宗当政时,虽然贪污漫天,腐败遍地,民不聊生,但还维持着表面上的繁华热闹,特别是在像东京汴梁这样的大城市里,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就是在此时创作完成的。尽管北边有宋江为盗,南方有方腊起义,实际上他们只算得上小打小闹,根本动摇不了赵宋江山的根基,如果没有女真人的悍然入侵,宋徽宗还可以继续当他的风流天子、太平皇帝;退一步讲,即使女真铁蹄打破了大宋的安宁,如果黄河以北的宋军战斗力够强,金军也过不了黄河;再退一步讲,即使黄河防线崩了盘,如果京城禁军经得起考验,北宋王朝也不会那么的不堪一击,立马玩完,那么是谁把几十万禁军彻底搞垮了呢?答案就是——高俅。

据《靖康要录》记载:“高俅……身总军政,而侵夺军营,以广私第,多占禁军,以充力役。其所占募,多是技艺工匠,既供私役,复借军伴。军人能出钱贴助军匠者,与免校阅。凡私家修造砖瓦、泥土之类,尽出军营诸军。请给既不以时,而俅率敛又多,无以存活,往往别营他业。虽然禁军,亦皆僦力取直以苟衣食,全废校阅,曾不顾恤。夫出钱者既私令免教,无钱者又营生废教,所以前日缓急之际,人不知兵,无一可用。朝廷不免屈已夷狄,实俅恃宠营私所致。”翻译成现代话,大意就是——高俅把军营的地皮建成私宅,而且很少进行训练,经常把禁军当作私役使用。如果你有手艺,就直接给高俅修建楼堂馆舍、亭台阁榭,如果你没手艺,那么只能花钱雇用工匠为高俅服务。不但如此,高俅还挪用军款,扣压禁军工资,导致家庭条件差的军士只能再找营生赚钱,这样就更没法操练了。于是,京城禁军“纪律废弛”、“军政不修”,成为“人不知兵,无一可用”的摆设,以至当国家危急,面临虎狼之师金军的进攻时,开封城内几十万的禁军很快土崩瓦解。

实事求是地说,人家高俅也不是一点训练都不搞。为了迎合徽宗皇帝志大才疏、好大喜功的心理,高俅在军队训练上玩了不少花架子,据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记载,高俅主持的军队争标竞赛是相当精彩的:(竞赛现场)“横列四彩舟,上有诸军百戏,如大旗、狮豹、棹刀、蛮牌、神鬼、杂剧之类。又列两船,皆乐部”,争标之前,先来一通吹吹打打,后面的争标竞赛,也要搞出“旋罗”、“海眼”、“交头”等各种花样,颇为热闹。徽宗看了龙颜大悦,十分满意。彼时彼刻,打死他也不会相信正是这个搞得他特爽的高俅若干年后断送了他的大宋王朝,同时也把他和他的皇子皇孙推上了去往五国城的啼泪泣血的漫漫风雪路。

从某种意义上说,北宋亡于禁军,而禁军毁于高俅,这一点和他那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发迹史一起把他捆在了“乱自上作”代表的耻辱柱上。

第73章  为什么被害的是岳飞

南宋大画家刘松年曾经创作过一幅稀世之作,名为《中兴四将图》,栩栩如生、纤毫毕现地描绘了刘光世、韩世忠、张俊、岳飞四位抗金将领。出人意料的是,我们最熟悉、最尊崇的岳元帅竟然排在最后,而杀害这位英雄的凶手之一张俊竟也位列其中。

解答这两个疑问并不难,岳飞排在后面是因为在“中兴四将”之中,他的职位最低、资历最浅、年龄最轻,而张俊在因为杀害岳飞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之前,的确是一位力主恢复、战功卓著的抗金名将。随之而来又有了一个新问题:既然岳飞并不是抗击金兵的“中兴四将”之首,为什么被杀害的却是他呢?

为岳飞招来杀身之祸的首先是他的性格。

南宋大理学家朱熹以为中兴将帅以岳飞为第一,但说他“恃才而不自晦”。确实,岳飞个性刚正耿直,不但不善于保护自己,还在两件大事上冒犯宋高宗赵构,加深了高宗的忌恨,以致引来了杀身之祸。

第一件事发生在绍兴七年(即1137年)四月,因高宗在让他节制淮西军北伐问题上出尔反尔,岳飞一怒之下上了庐山。高宗视其为“要君”,鉴于金人威胁还在,不得不好言抚慰促其下山,但同时引太祖“犯吾法者,惟有剑耳”以示警告,在表达不满时,已暗藏杀机。

第二件事发生于同年八月,岳飞出于忠心,建议高宗立储。这年,高宗才三十岁,他唯一的儿子三岁的赵旉早在八年前就惊悸而死,而他在扬州溃退时因惊吓引起性功能障碍,再也无法生育,成为他的难言之痛。岳飞立储建议有两大忌讳,一是触犯了正值而立之年的高宗性无能的忌讳,二是触犯了祖宗家法中武将不得干预朝政的忌讳。

高宗的厌恶、忌恨和反感是可以想见的,精忠报国、毫无私心的岳飞实在是书生意气,太欠思量了。

其次,在南渡诸大将中,岳飞是功勋最著、抗金最力的,而且他在抗金大计上毫不妥协,这是每个中国人都知道的,就不用我赘言了吧。

令人深思的是,这一点是我们尊崇颂扬岳飞的原因,恰恰也是宋高宗和秦桧杀害岳飞的主要原因。

在战场上屡屡败在岳飞手下的金国大将完颜宗弼(即金兀术)以杀岳飞作为议和的交换条件,高宗、秦桧以屈膝求和作为巩固自己皇位与相权的根本之计,就把迫害的黑手和血淋淋的屠刀伸向了岳飞,于是,岳飞便非死不可。

岳飞赤胆忠心,爱国爱民,一心渴望雪靖康之耻,灭臣子之恨,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直捣黄龙府,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最终却负屈含冤,身心俱创,遗恨风波亭,这不能不说是我们中华民族历史上一个震撼人心、令人警省的大悲剧。

第74章  魏胜:位卑未敢忘忧国

精忠报国、蒙冤而死的岳飞每一个中华儿女都非常熟悉,但是另一位倒在自己人暗箭之下的抗金英雄我们却知之甚少,他就是比岳飞稍晚一点的魏胜。魏胜的卓越战功堪与岳元帅相提并论,他的人生经历则更具传奇色彩。

自古英雄出少年

北宋宣和二年(1120年),也就是宋江在梁山泊聚众起义的第二年,在淮河下游地区宿迁县一户魏姓农家的茅屋之中,一个男婴呱呱坠地来到了人间,也许父亲希望他将来能够投军报国,杀敌立功,就给他起名魏胜。

魏胜的童年是在兵荒马乱、流离失所中度过的,宣和三年(1121年),北宋军队和梁山泊义军在宿迁附近展开激战;靖康二年(1127年)北宋灭亡,宋徽宗的九儿子康王赵构在临安(今浙江杭州)建立南宋政权,淮河下游成了金宋两国军队交战打仗的主战场之一。这时,魏胜已经是一个懂事的少年了,他眼见家乡父老遭受金兵铁蹄的蹂躏,心中充满刻骨的仇恨,发誓要练就一身过硬的本领,为乡亲们报仇。于是,年幼的他跟着大人们学骑马、练射箭、耍刀枪,期待着有朝一日上阵杀敌,一雪国耻。

南宋高宗绍兴四年(1134),中兴四将之一的韩世忠督兵于魏胜家乡所在的淮楚一带,十四五岁的少年魏胜怀着对这位抗金英雄的无比崇敬和对金兵的血海深仇,携家带口迁居韩世忠驻守的楚州(今江苏淮安),并且应募投军,成了一名弓箭手。

魏胜虽然还是个大孩子,但他胆略过人,骁勇善战,丝毫不逊于成年人,周围的人都非常喜欢他,佩服他。他不但和大人们一样站岗放哨,冲锋陷阵,而且还敢只身入虎穴,刺探金国军情,绝对是一个智勇双全的少年英雄。

绍兴十年(1140年),正当抗金形势一片大好,宋军势欲直捣黄龙(金国旧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