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牛电子书 > 武侠电子书 > 升邪 >

第77章

升邪-第77章

小说: 升邪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苏景饶有兴趣:“怎么?裘平安对青云有情?”

“可不是!我看这小子这次是真动了春心。”六两面色不屑,说话一点也不讲究:“我以前只知道虎豹发情不得了,没想到泥鳅发情也这么凶猛。”

“咳,”苏景笑了:“小裘年纪轻轻就踏入六灵阶,体内济水龙王血脉觉醒,他的姑母又是咱们离山的元老大妖,青云小姐虽然娇贵,可是论本事、论前途、论出身家世,小裘哪样配不上她?只要是两厢情愿,咱们用不着阻拦。”

六两眉头大皱:“那万一……万一以后三阿公不同意呢?又该如何是好?”

苏景替小泥鳅说话:“你怎么就知道三阿公一定不同意?没准到时候三阿公乐得合不拢嘴呢?”

六两张大嘴巴,暂时忘了小祖宗的威严:“裘平安?三阿公乐得合不拢嘴?这两件事能往一块扯么?”

“青云小姐的长相,也算不上太高明不是。总之不用理会,随他如何,只要别头脑发热闯祸就成。”

这些话说完还不到两天,三阿公就主动来找苏景了。

宾主落座,三阿公永远是那副和气模样:“叨扰多日,主人家好客是没的说,但我们总不能厚着脸皮住个没完没了,特来向苏老弟告辞,另外还要谢过你手儿郎的护佑之德,谢过老弟你去倾云涧、栖霞山追惩凶手、替我们这些伤者报仇之恩。”

人家说的是客气话,苏景又哪能装傻点头,虽然类似的话前几天就讲过,此刻仍是得再做重复:“三阿公说反了,若非您老及时出手,这齐喜山上上下下哪个能活?这份大恩德,苏景铭记五内永不敢忘。”

三阿公很开心的样:“我帮帮你,你帮帮我,岂不是越帮越亲热?这样最好、最好喽。”说着,对刚刚赶来山中接应他的奴仆摆了摆手,奴仆会意,自袖中取出一只江山匣,恭恭敬敬呈于苏景面前。

江山匣与乾坤袋一样,都是修家储物之器。苏景将其打开,内中有四个格子。

第一个格子里整整齐齐摆放了近百根三丈三尺三的乌黑长梭,鹅蛋粗细两端尖锐,梭子上铭刻符篆,隐隐似有火光闪动;

第二只格子里是对头码放的弯刀,形质与乌鸦卫的佩刀完全一样,但匣中刀冷光侵晕触目凄冷。苏景的目力了得,由此发现刀身上的光芒竟然是在不停变化的,正一点一点变得明亮起来,只是这变化的速度奇慢,几乎难以察觉;

第三个格子是一对雌雄剑,雄剑长盈丈阔七寸,雌剑长不及尺宽不及寸,双剑均为隐隐赤红,仔细端详仿佛有血将滴未滴;

最后一只格子里盘着一条银亮长鞭,鞭身布幽兰鳞甲,肉眼可辨,鳞甲间有银色雷光游弋。

“我看老弟麾下儿郎暂时还没有趁手的兵刃,就临时寻来了几样。”不等苏景发问,三阿公就先开口了,伸手指向那些长梭:“若我没看错,老弟麾下的道兵都是火鸦妖裔、修炼的也是正宗火法,我本来是想寻一株扶桑来给他们打造兵刃,可惜扶桑神木实在难寻,暂时就先用邬桑将就了,初步炼成这九十八支邬桑朱虹梭,给孩儿们先用着,将来找到扶桑木,咱们再换更好的。”

扶桑神木,传说中金乌的诞生之树,那是神话故事里才有的东西,哪里能找得到?至于邬桑,应该能算作是扶桑木的近亲,也是极为珍贵之物,由其锻造成的法器尖锐、锋利、结实自不必说,最难得邬桑生具火性,于乌鸦卫的法术大有增益。

说过长梭,三阿公又掂起了一柄弯刀:“这也是给乌鸦卫的,我见他们随身都配着弯刀,想来是用惯了的家伙,不过质地么,还是凡俗间的兵刃吧。”三阿公微笑摇头:“由此我命人选映月寒银打造了这批新刀,它们比不得邬桑朱虹,但是对贵属来说胜在用得顺手。”

映月寒银,银矿裸露、有亲月天属,千万年里横陈地面受月华熏染,养成了银芒随月而动的特性,自初一起银芒会渐渐增强、直到十五时饱满锃亮,随即开始缓缓黯淡下去,如此往复不休,因而得名。映月寒银本就是打造飞剑的上好材料,加之光芒变化之趣,在如今修行道上的身价不菲。

跟着三阿公又说起第三格的双剑:“这对剑名唤赤血离离钩,本质算不得如何,不过它以前的四任主人,都是灵鼠一脉的精怪,飞剑的性子适合六两先生。”六两就侍奉在苏景身后,自从他的朝霞剑被老祖收去后始终再没能找到合适的兵刃,见到这样一对好剑,心中惊喜不已。

最后三阿公一指长鞭:“这条鞭子唤作‘天溪’,也不知道多少年前,南沼中出了一头异兽雷蚺,四处作恶,终于惹来了高人的惩戒,最终它被活炼成这条‘天溪’,鞭上有雷霆之力,鞭内藏雷蚺精魄,老弟麾下的黑鹰大将,天生克制蟒蛇一属,降服此鞭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江山匣中的兵器算不得巅顶绝品,但也都是上好之物,尤其它们适合苏景手下妖奴,说是量身定做都不为过。而意外之余,苏景也注意到一个细节……看来三阿公是真不怎么待见小泥鳅,否则为何唯独漏了裘平安那一份。

这个礼物匣子着实有些分量了,苏景抬头:“三阿公到底何意?”

三阿公应道:“先前不是才说过嘛,护佑之德、报仇之恩,老头子一定要谢过的。这便是谢礼了。”

“那我便谢过三阿公的赏赐了。”苏景心思转得很快,微笑说道:“您老用这重礼抵过了我们做过的那点小事,剩下的便只有我们欠您的救命大恩了。”

“不止,不止,老弟忘记了,那祸事是冲着齐喜山来的,我是登门做客无辜受到牵连。客人受这无妄之灾,你们做主人家的,便欠了我一份人情;至于我出手挡下‘巨灵足’、救了所有人,又是另一份恩情了。”刚刚还送出大礼的三阿公,忽然变得计较了起来,把人情账目算得仔仔细细。

第109章 不是卖萝卜的

苏景没什么反应,做了个手势请三阿公继续讲下去。

“老头子活了一把年纪,别的本事一样没有,只会做生意。做生意最要紧的一条就是:清清楚楚。之前我受连累、我挡大灾、你们护我、老弟追查凶手等等等等,乱七八糟这些人情裹在一起,看上去是我对你们有恩,你们对我有义,你好我好大家好,实际却是不清不楚。如今你们为我做的事情,都被这江山匣抵消了,剩下来的,便清清楚楚了。”

罗里啰嗦的一段话之后,三阿公稍稍加重了语气:“苏老弟以为如何?”

苏景肃容,语气认真:“苏景不是知恩不报之人,就算没有这匣宝器,三阿公对齐喜山、对我的救命大恩我也不敢相忘。”一边说着,一边把江山匣往自己锦绣囊里装:“日后三阿公有事,我当全力以赴。”

三阿公呵呵呵地笑了起来:“巧了,现在就有件小事,刚好苏老弟能帮得上忙。”

才开过“价码”,差事跟着就来了,苏景点头:“请三阿公吩咐。”

“想问老弟借一个人,跟我去办件事情。”三阿公语气轻松得很:“裘平安。”

苏景根本不问他要小泥鳅去做什么。天酬地谢楼好手无数,什么时候也轮不到裘平安这个外人去帮三阿公做事。苏景挑出了关键,问:“这件事有些危险吧?”

“和聪明人讲话,就是省心省力。我带裘平安去做的事情的确有些危险,或许……他就回不来了。不过苏老弟放心,万一贵属折损,天酬地谢楼一定加倍赔偿。伤你一个六灵阶手下,我赔你一个真正的妖师做奴仆,不,两个。”

莫说苏景,就连六两都能听得出来,裘平安只要跟了三阿公去,不是或许回不来,而是肯定回不来!

苏景不置可否,仍是追问关键:“因为青云小姐?”

三阿公终于不再拐弯抹角:“我这一脉虽是妖属,但是对门风也有几分穷讲究,青云还是个姑娘家,成天被一个浑小子缠着成何体统?本来也不一定非得把他如何,不过老头子自忖眼光不差,不会看错人,这个裘平安不是个听劝之人。正正相反的,你越劝、越警告,他怕是就会越放肆、越变本加厉。既然如此,干脆痛快了断了吧。于老弟、于老朽,应该都不是坏事。”

妖门中人皆从鸟兽修炼而来,骨子里永远深藏一份杀性,何况在三阿公眼里,杀一个六灵阶的小妖怪也实在算不得什么。

“恕难从命。”苏景不愿矫情,直接四字拒绝。

三阿公语气清淡起来:“就在片刻前,老弟可还对我说过,若老朽有事,你当全力以赴。”老头子不笑了,苏景却笑了起来:“是,我一定全力以赴,或者……我跟您走?裘平安就算了。”

三阿公冷哼了一声:“我救了齐喜山所有人的性命,就用这条小泥鳅抵回来,这么大赚特赚的买卖,老弟还不知足么?”

“我的天酬地谢楼好歹也是一块招牌,老朽说上一句话,妖门里不少朋友都会给个面子,苏老弟若不嫌弃,你我大可多多走动,有什么大事小情不方便离山出面的,不妨交给老朽去做,当然报酬免不了。不过老弟得明白,有些人就算肯出钱,天酬地谢楼也不一定就会出手帮他做事。”

“就算把我对齐喜山的恩情放到一旁,苏老弟也当晓得,多出天酬地谢楼这个朋友,便等若多出了无数条好路子,以后随便你怎么走。为了个小妖怪就要堵死这么多条路,得不偿失了。弄不好,还会把朋友变成仇家,离山虽势大,天酬地谢楼也未必就怕了它。更要紧的……离山上的诸位剑仙,未必会为了老弟手下的一个妖怪,就大动干戈吧。”

不知不觉里,六两背脊已经渗出了冷汗。最难听的那句三阿公没说,但苏景怎会听不出来:凭着天酬地谢楼的势力,想要除掉裘平安也未必是难事。

苏景这边仍是没什么可废话的,任凭三阿公威逼利诱浪费口水,到最后他还是那四个字:“恕难从命。”

三阿公的脸色沉了下去:“这么说,苏老弟保定那个浑小子了?你能保得他十年、百年,难道还能护他千年平安?”

苏景还想说“恕难从命”,但又觉得总这么一句太单调了,这次换了个说法:“请您老换一个吩咐吧。”

三阿公抬眼,静静望着苏景,好半晌他才再度开口:“好!你若能替我杀一个人,裘平安之事我或可先放到一旁。此人名叫:金鼓。”

讲出名字,好妖奴六两心中猛地一惊,苏景则一脸茫然:“金鼓是谁?”

三阿公是三足金蟾,本姓金,他说的金鼓就是他的亲儿子,长子。如今天酬地谢楼的少东家。

六两把这其中的关系给苏景解释清楚,苏景也面现惊诧,这世上哪有父亲买凶去杀自己儿子的,当下问三阿公:“他忤逆?”

“不忤逆,说起来,他还算孝顺。”

苏景更诧异了:“那你为何要除掉他?”

“我有五个儿子,幼子最讨我喜爱,但他还小。”三阿公声音冷漠:“我都这般年纪了,飞仙无望,将来迟早要归于泥土,我身后这偌大家业,是要分给他们的、平分。我在时,老大不会说什么,我走后,老大未必不会对其他兄弟的产业动心思,毕竟,他追随我时间最长、心思最强、功劳也最大,我把家业平分他心中会有不满。”

“老二、老三、老四我不担心,他们比不得老大,但好歹也都成人成势了,老大想吞他们不是件容易事,唯独老幺……涉世不深、遇事毛躁且没什么朋友,他一定会栽在老大手中。”

为了小儿子,要杀大儿子。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