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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再生传奇-第2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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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表人才,怎么到现在还是身孤影单呢?自己的另一半何时才能来到啊!而托马森因为个性比较懒惰,所以对这个并不着急,而邓肯则太喜欢说废话了,看来要寻得意中人,还得让自己沉稳一些才行。

“好了,再给你们说一件事情。刚才汤米已经来过了,我们会继续北京——上海的签售活动,弗林斯不禁会跟随我们参加,而且会在北京或者上海接受中医的针灸治疗。”对于中医我不想解释得太多,而且我也是半灌水,并不是真的懂。

“不过我们在汤米拿出新的行程之前,只能在酒店里待着,哪儿也不能去。”我有些无奈地道,其实这倒是一个去见梦瑶她们的好机会,可是想想汤米离开时关怀的表情,只好忍了。

“这样啊,听起来好像还不错的感觉,正好可以去北京看看长城是怎么样的了。不过现在却很郁闷,那里也不能去啊!”邓肯先是有些兴奋,说到后来语气里却有了丝无奈的意味,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啊,谁叫我们归汤米管呢。

就这样一直呆到中午,我们都无所事事,我知道重新拟定新的行程是件很麻烦的事,而且还要再次向媒体告知,还有其他方面的安排。当然我们在香港也不会待太长时间,最多明天下午可能就会离开。

到了吃晚夜的时间,汤米才突然出现,他大声对我们说道:“香港的宣传旅程到现在为止就正式结束了,我们将乘坐明天中午的飞机到北京,签售活动完毕后我们再转飞上海,最后回到纽约。”

第129章 再见沾叔

“怎么这么快啊,媒体那边能知会了吗?”我心里正在埋怨自己白白浪费了一天的时间,听到汤米这么一说,不禁吃了一惊,他可不要把最重要的媒体给忽略了,不然这个罪可就大了。

“这个我当然知道,我已经通知了好几家主流媒体,分别向他们通了电话并发去了传真,我向他们透露了接下来的行程安排。此次去内地,最重要的是让弗林斯接受什么针灸治疗,待在上海和北京都要视弗林斯的治疗时间而定。不过香港这些医生推荐的医院位于北京,所以在上海估计不会待太久时间。医生叮嘱你们,签售的现场必须严格控制人数,人太多的话担心会影响到弗林斯的伤势,而且时间严格限制在一个小时,一分一秒也不能多,为了弗林斯的安全,你们都知道该怎么做了吧?”汤米郑重地说道。

我不禁苦笑起来,真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这让我有一种对待内地FANS不公平的感觉。其实我大可不必这么想,我们能坚持完成最后的签售足够说明了我们对他们的重视,而且难得能偷空回家一次,这才是我最希望的事情。

“汤米,我有件事情想对你说。”我叫住刚想转身离开的汤米。

“哦,有什么事情?你说吧。”汤米看着我扭捏的样子,好像知道了我此刻在想什么:“张,你是不是想要回家一次?我在这里先答应你了,不过你必须单独回去,而且时间只有三天。怎么样,够意思了吧,现在我给了你最想要的,以后你可要好好表现哦。”说到后来,汤米脸上满是笑意。

“汤米,谢谢,太谢谢你了。我一定会好好干的。”我兴奋地说道。能‘安全’地回家当然是最好的,现在我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能回到久违的家真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对了,汤米,我晚上可以出去一下吗,今天我都睡了一天了。我将要去见一个对我很重要的人。”我不好意思地对汤米说道。很久都没去看望沾叔了,如果明天离开香港,不知道何年何月才可以见到他老人家。此刻想想,我觉得自己真的是很惭愧啊。

见我坚持的表情,汤米迟疑了一下,“那好吧,不过你可要记住,不要用太长的时间,而且要小心那些无处不在的‘狗仔队’。”汤米仔细地叮嘱我道。他真的像换了个人似的,如果是前一段时间,我有这种要求的话他一定会想也不想就驳回。我想他真的是吃了什么药吧,现在的他实在是太可爱了。

“谢谢你,汤米。”我感激地说道,情不自禁地走过去扶住了他的肩膀。

“没什么的,你有事就快走吧,记得晚上十一点钟之前回来。”汤米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眼中满是理解。不过怕我玩得兴起,还是给我规定了个时间。

“我知道了,十一点钟以前。”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既然汤米这样耿直,我也不会让他难做。我点头回答后,回房间拿了电话、信用卡和一些零钱后便急匆匆向门口走去。

“张,你得花装一下,你这个混小子。”看着我神色慌张的样子,汤米摇着头叫住了我,“急是会误事的,什么时候都不能让自己失去对心灵的控制。”汤米居然传授起我人生的哲理来。

“谢谢,我忘记了,对不起。”因为我害怕错过与沾叔的会面,所以便没有注意到一些平日根本不可能忘记的细节,冷静后想一想,真的有些操之过急了。

简单地伪装了一下自己,然后贴上假胡须,在老汤米满意的目光中,我这才离开了房间。离开酒店的时候,由于担心有细心的记者戳破我的身份,我低调地走侧门离开。所谓的侧门,其实就是酒店洗衣房后面的阴暗的小门,后面是一条寂静的小巷,非常方便伪装出入。走到大街上,只见街对面酒店的大门外有化装的狗仔队在那里留守着,而且人头攒动,还有数不清的电视和报刊杂志的记者在那里徘徊,估计是都想挖点新闻回去。

我拨通了沾叔的电话号码,内心不停地祈祷快被人接起来,“喂,是谁啊?”一个沧桑而有力的男声问道。

“是我啊,沾叔。我是祈恩啦。”我高兴地说道,还好沾叔没有出去,总算可以聚一聚了。

“我还以为是谁呢,原本是你这个臭小子。怎么到现在才想起给我打电话啊,我还以为你把我这个糟老头子给忘了呢。”沾叔用带着调侃的语气说道。

“对不起,沾叔,我实在是太忙了,而且你也知道,我们队员出的那挡子事把整个计划弄得很乱,还好他恢复的还可以,不过我们马上要走了,这次是去北京和上海,也是这次全球宣传活动的最后两站了。”我带着歉意说道。

“这样啊……那你们回美国后准备做些什么呢?”沾叔沉默了一下,然后又问道。

“回美国后公司很有可能会安排我们拍电影。因为我们的监制人汤米先生认为我们应该趁热进军好莱坞,走一条全面发展的道路,因此估计公司会取消事先安排的全球演唱会。”我说出了目前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

“这很好啊,看来你们的监制确实是个了不起的人才,电影确实能让更多的人认识你们,使你们的名字更加大,以后再举行全球演唱会效果也会更加理想。如果你的公司能够接受这个提议,那他们倒是做了一个比较不错的决定,我知道你不是只在一个方面可以发光的人。”沾叔笑着说道,“祈恩,我还没恭喜你全球唱片销售突破了一亿两千万张,这个成绩恐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可能被人打破了。你可是大大地为我们华人增了光啊,我能从那些词曲里品味出中华文化来。不错,确实不错啊。”

沾叔的话让我一阵脸热,我不禁谦虚地道,“沾叔,你就别夸我了,我哪有你说的那么好啊,只不过是运气比一般人好一些罢了。对了,沾叔,我能来你那里吗?我想看看你。”我征询着沾叔的意见。

“可以啊,我这里随时欢迎你,但你不要把你的FANS还有狗仔队带到我家来就行了。”电话那边沾叔发出爽朗的笑声。

闲聊了几句后,我挂断了电话。我顺手拦下了一辆出租车往沾叔家驶去,还好出租车司机并没有饶舌的习惯,只是简单地问我去哪里然后便闷着头开车。虽然一般人可能觉得这样有点闷,不过对我却正适合,我刚好可以清静一下。要知道,开车的时候可不能随意与司机闲聊,司机也不要因为无聊而和乘客随便搭话,这样才能保证行驶的安全。

经过十多分钟的车程,出租车在沾叔门前的院子停下了。

※※※

付过车费后走了进去,才发现门竟然是开着的,沾叔未免也太放心了吧,如果有盗贼趁机闯入该怎么办呢?我走进屋内,只见沾叔面前的茶几上放着一瓶古色古香的酒瓶,而他老人家此刻正坐在沙发上举着酒杯正在品酒。

我不禁笑了起来,沾叔的兴致还真是好啊。我走近了沙发,终于清楚看见了在微弱灯光下独饮的沾叔。沾叔在家从不喜欢把灯开得太亮,每次都比较暗,这照他的话来说更有种蒙胧的美。

让我感到吃惊的是,此时沾叔的脸色看来十分不好,青涩中带着惨白,嘴唇也似乎没有什么血色,眼睛微闭,似乎在想着心事。

“沾叔,你没事吧?怎么面色这么差劲?”我连忙在他身边坐下,小心翼翼地接过了他手中的酒杯,颤抖着声音问道。

大概过了十秒钟的样子,沾叔才回过神来,长出了一口气,原来他刚才居然就这么睡着了。

“是祈恩啊,你来啦。”沾叔甩了甩脑袋,努力使自己精神些,然后才慢吞吞地招呼我道。但我分明感觉得到,声音并没有刚才在电话那头听着有气势,给我的感觉是他整个人显得病泱泱的,这可不是我所认识的沾叔啊。

“沾叔,你没事吧?是不是身体出了毛病啊,该看医生的时候可不能讳疾忌医啊!而且我刚才进门的时候,发现你连门都没有关。”看着沾叔憔悴的脸色,我知道他身体一定出了问题,作为我最敬爱的长辈,我一定要查清楚他到底怎么了。

“我知道你说来就一定会来的,所以我刚才起身的时候顺手就把门给打开了。现在人老了,连运动运动都不舒坦。”沾叔摇着头说道,但他的声音如同我看到他的人一样,显得虚弱无力。

沾叔一边说着,一边从茶几上拿起我刚帮他放下的酒杯,摇了摇晶莹剔透的酒液,然后一饮而尽。在我的印象中,沾叔虽然喜爱饮酒,但也不是这样喝的啊,他一定是遇到什么烦心的事情,听说沾叔最近两年投资了很多生意,难道是投资失败了?这一点我倒可以帮助他。

沾叔是一个充满斗志,永远都不服输的人。可是人都有或多或少的弱点,沾叔也不例外,我知道他老人家从来不愿意别人知道他内心的秘密,往往会为一些琐碎的小事耿耿于怀,对欠别人的总是想方设法地弥补他人。虽然他天生乐观,可是对自己的事却看得很死,不愿意请求别人的帮忙,哪怕他在最困难的时候,也没有求过朋友的帮助,大大小小的事都是他一个人挺过来的。这也许不能称之为弱点,但朋友有通财之义,过多的注重自己的感受其实是苦了自己。

“沾叔,别喝酒了,酒是穿肠毒药啊。少喝一点倒是有益身心健康,可是饮多了对身体是有害无益啊。”我一脸忧色地对沾叔说道。我现在真的很关心沾叔的身体健康,在香港就长辈来说,我觉得他是和我最亲近的人,我决不可能放任他不顾。

“你放心,我没事,我有分寸的。酒是男人最好的朋友,品酒是人生的一大快事。”沾叔笑着对我说道,整个人焕发出一种奔放旷达的气势,让人不由而主地产生一种亲近之感。但我并不认为这是一种好事,因为我觉得今天的沾叔特别反常,而且反常得很厉害,他应该是一个乐观开朗的人啊,饮酒但不烂酒,笑对所有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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