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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早熟家家酒-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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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寄秋


楔子

唉!好讨厌哦!怎么又在亲了,会害我长不大耶,什么爸妈嘛!起码的道德心好歹也保留一点,这叫一脚在内、一脚在外的我该不该进玄关?

真是太头痛了,每回皆是先由亲嘴开始,接下来老爸的手会不安份的脱掉老妈的衣服,之后不用我这个未成年少女描述了吧?!打从我十岁那年多出个精子老爸起,这些个限制级画面就不时在我家客厅上演。

谁说我的家庭真可爱来着?还有谁规定有父亲、有母亲组成的家庭才叫幸福美满?我要郑重的提出抗议。

十岁以前只有一个妈妈茶毒我小小的心灵,奴役我尚未成熟的肢体,当时我认了,谁叫她是我任性又跋扈的妈。

本以为是聪明又稳重的靠山,可是……

哼!靠人不如靠己,说起我那个爹更加残暴不仁,居然变本加厉的凌虐我,当我是千手观音般地任意使唤,现在还完全无视我受伤的眼正瞧他们这两个正在翻云覆雨的大人,他们太可耻了。

“混蛋于问晴,你想长针眼呀!”

啊!好疼。

一道黑影在眼前一闪一撞,额头吃痛,我再度遭受暗算,老妈该考虑去打棒球,她竟然用老爸的领夹丢我。

“我要离家出走。”我很生气地仰起下巴一哼,但是……

“好好好,女儿呀,记得叫衣仲文来煮饭,老爸突然想吃香菇鸡。”反正是不用付费的童工。

“爸,麻烦你穿上内裤好吗?我才十二岁。”已经够了解成熟男人的身体长什么样了,不需要机会教育。

鼓着双颊,我实在很想手刃这对不知廉耻的双亲,老爸根本连遮都不遮的现“宝”,真当我不存在吗?

可恶的他们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在发春,几乎没有停止过,好让我有天能当当正常的小孩,哦,仔细想想有啦,就是我家那个带把的郑问潮出生后,才有勉强算是平静的一个月。

以民间习俗来讲叫坐月子。

我,于问晴,有生以来最痛恨的一件错事是生来当于弄晴的女儿,今年十二岁,是晴花中学一年级学生,老师眼中的资优生,同学心里的无为小木头。

不爱招摇,不生是非,谦恭有礼,永远带着最平和的微笑,我是真的想让自己变得缈小如沙尘,还故意弄丑自己。

可是,我还是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说来着实气人。

其实也怪不得人,谁叫我某次考试时不小心晃了一下神,不像干日会算计好分数作答,二边打哈欠一边抹眼屎地写下看来模糊的考卷,拿下全校第一名,八科都满分。

这还不叫惨,更可怕的事接连发生。

这就可以怪笨蛋衣仲文啦!没事出什么锋头嘛!考试都拿前三名不说,各项会流一身臭汗的运动一样也难不倒他,举凡剑道、柔道、空手道样样不凡,篮球打得顶呱呱,一进国中的第二个月就拿下全国中学生化学实验的首奖,立刻成为全校师生的焦点。

若是人长得丑些还可以原谅,偏偏他像吃了千年灵芝似的急速抽高身子,本来不差的五官加上一百七十二公分的身高,马上荣登一群小狼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而我,非常不幸地被他喜欢上,他的眼中只有我而容不下其他人,才害我被全校女生恨,在晴花中学红到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上至校长、理事长,下至倒屎收尿的工友伯伯,我于问晴毫无疑问他是一个“人物”。

“小晴晴,老爸的心肝宝贝,待会把垃圾拿出去丢,老爸指甲发炎。”

指……指甲发炎?!

他真说得出口,这次我铁了心要当跷家少女,让他们后悔个半死,凭我的聪明才智岂会被他们两个不正经的父母难倒?!

我要离家出走第三十七次,目标还是衣仲文的家。

第一章

漫漫暑假终于过了,只要是学生不管情不情愿,都得心收收回学校见老师,还有一批不知天高地厚的毛头新生准备当人家的学弟、学妹,傻里傻气地逢人便唤学长、学姐,听来怪恶心的。

今天是新生报到第一天,也是T大的开学日,黑压压的人头挤满礼堂听一堆废话,活像群鸭子排排坐等人来幸,呆得叫人受不了。

再看一眼,唉!呆字乘几次方仍不足以形容眼前的场景,简直无聊至极——不如先睡一觉。

要说起T大哪里值得一赞,大概就数这几棵百年老树,绿阴底下凉风送爽,错纵的枝干刚好容纳一个身长睡个饱觉。

绝对不是存心跷课,反正今天只是来开学而非正式上课,小小的偷懒不为过吧!

嗯,先睡一下,以后可以考虑在此筑个小巢。

当然,动手的人绝不会是我,有人会舍不得,我只要负责动动口就好了。

“学长,我喜欢你,请和我交往好吗?”

唔?是谁在叽叽喳喳活像麻雀似的,不晓得我睡得正舒服吗?还做了个好梦,梦见我那对不伦不类的父母挨外婆的天外飞拳和无影神脚。

今天还真衰,才一眯眼就有狗屎事发生,他们非要在这棵树下互诉情表吗?

很想摘几颗榕树子往下丢,但想想那么小一颗砸人也不痛,沾手的粘稠汁却超难弄干净,算了,就当是做件好事放他们一马。

不过,好奇心人皆有之。

拨开浓密的树叶往下瞧,这大男孩的背影看来好生熟悉,身形很像……

完了,我一定中暑了,连声音都像得不得了,低沉浑厚有若小老头子,口气超乎年纪的沉稳,这个学校的学生不会这么苍老吧!

再看仔细点,否则左慧文那婆娘会骂我神经病,大白天里“起肖”。

“对不起,我有女朋友了。”高大的背影如此冷然而无情的道。

吓!越听越像,难道真是他?

“你骗人,我从来没见你和哪个女孩走得近,我要你当我的男朋友。”女孩不死心地上前欲挽住他的手。

身一闪,那张烧成灰我也难忘的酷脸终于入了眼,原来他人缘这么好呀!

“我用不着骗你,她是这一届哲学系的新生。”冷淡的表情略浮起一丝松动的爱恋光彩。

“哲学系?!”女孩发出不屑的嗤声。“八成是没脑的白痴,她能和我比吗?”

为何不能和你比,我可是放弃A大法律系的榜首资格窝到T大哲学系,我想当个气质美女不成吗?

“你不配和她相提并论。”

说完,他提腿欲走,女孩却像缠蔓似的在挡在他面前。

哇!这笨蛋挺凶的,还瞪人耶!看来我真的调教有方,他这样“守身如玉”

我很满意。

嘻嘻!算是老天对我的补偿吧!有那样的父母是人间悲剧,所以他理所当然要对我死心塌地。

毕竟世界上只有一个于问晴,外表乖巧,内心狡诈,表里不一的混世大恶魔,虽然人人都说我纯净如无垢天使——唉,我从不否认自己很坏,但是没人相信。

他就是一例,中毒太深,就算我杀人放火他也会帮着买汽油埋尸体,顺便问我累不累,要不要去吃宵夜。

笨成这样的人我若不收留他,早晚会被像我老爸老妈那种恶鬼吃得一干二净,连骨头都休想留下一根。

“你……你怎么可以轻视我,我可是企管系的系花……”女孩不甘示弱的要他好好瞧瞧她。

“系花又如何,能比得过我这个校花吗?”

一名风情万种的美人儿摇曳生姿地介入两人之间,看似暖昧的挽着他坚实的手臂。

风骚女,这回借你靠五秒。

“学……学姐……”女孩看到来者一时气弱,左顾右盼地有些自惭形秽。

“原来你还认识我呀!系花学妹。”仗着美色就想“霸女硬上弓”,她是活腻了呀!

mpanel(1);不过,会出手的不是她另有其人,她这番拔刀相助可是为了保全小学妹一条不值几毛钱的小命,那个疯女人整起人来可是六亲不认,非死即伤。

女孩牙一咬不愿服输,“就算学姐是校花也不能改变我喜欢学长的决心。”

“有勇气,你真的不怕死,我会到你的灵前致意。”无知不一定是幸福。

同情呵!左慧文发出近乎残酷的幸灾乐祸嗤声。

“学姐是在威胁我别和你竞争吗?”可恨,她怎么可以把手放在他胸前,而学长竟然不反对。

“呵呵……你的刀剑用不着磨利向着我,看在你是我直系学妹的份上才给予警告,他不是你染指得起的。”用“染指”会不会太夸张?

想了一下,觉得颇为贴切,是染指没错,他早就自个贴qi书+奇书…齐书上某人专属的标签,还蠢得不许旁人取下。

对他,她只有一句话奉送自寻死路。

“我父亲是财团主席,你伤害不了我。”女孩高傲地自以为是刀枪不入的天之骄女。

“财团主席斗得了恶魔吗?你太天真了。”要人不嘲笑她都难。

“左慧文,别说晴晴是恶魔,她只是不爱别人打扰她的宁静。”衣仲文不悦的沉下冰脸。

说得好,待会给你一个吻做为补偿,我最讨厌出锋头了,偏偏由内而外散发的不凡气质老是不肯合作,每每蹿出头破坏我的善良天性。

遗传到父亲的聪明和沉敛是一件好事,但基因中若渗入母亲万人迷的魅力就不太妙,至今仍独身未娶的杰生叔叔还痴心不移的等着老爸升天呢!

而倒霉的我明明不让自己发光,但是围绕我周遭的死忠人士个个是发光体、聚光灯,连带地将处于中心的我照得明亮无比,想躲都找不到一处阴暗之地。

“姓衣的,你好大的胆子竟敢连名带姓的叫我,被恶魔女带坏了是不是?”

真想掐死他,没大没小。

高坐在浓叶中的我低低的轻笑着,这左慧文真是空有脑袋而无胆子,恨得牙痒痒地却不敢向小她十来天的表弟下手‘因为只要扯上我,他就会失去理性地变成一头野兽。

而且没人敢挑战一位身怀各家绝技武学的高手,即使是智力超群的才女也会有怕死的一刻。

“谁在偷笑……”耳尖的左慧文恼怒的拧起秀眉,美丽的眼四下梭巡。

喔哦!被她发现了。缩一缩脚,我吐吐舌,希望她能一笑置之当是自己神经过敏。

但是天不从人愿,我就认命吧,除了我亲爱的爹娘外,惟一能看透我魔女本性的只有底下那位T大校花。

人总会有个天敌。

“于问晴,你想找死呀!没事爬什么树,小心摔断你的脖子。”不管人对不对,先骂一顿再说。

根据以往的经验,发生在她四周不可思议的怪事十之八九和某人有关,鲜少有意外。

“于问晴不在,你弄错人了。”我够白痴了吧!不打自招。

声音一出我就后悔了,不到三秒钟一颗呆愣愣的大头已从树叶下冒了上来,笑得有点傻气。

“晴,你没事吧!”

看他紧张得脸色发白,我很难不发笑地拍拍他的头安抚安抚他,“我来看小鸟交配。”

天晓得这里哪来的鸟,连坨鸟屎都找不到,不过他绝对不会怀疑我话中的真实性。

“要下来吗?你今天没参加开学典礼。”伸出一只手,俊朗如云鹰般的男孩腼腆笑着。

他心跳如雷,担忧她会跌下树。

谁理他开不开学,加退选过后再说。“衣仲文,你今天特别帅。”

果不其然,他又脸红了。

我必须承认并非天生坏心要欺负他,谁叫他的反应太直接了,有趣得让人无法不去戏弄一番。

而他的心思意念只随我运转,不管何时何地。

若非两家的父母……不,正确的说法是若非我妈和他妈是交情超过三十年的好朋友,恐怕我和他不按常理的交往方式早成了过去式。

照一般男女朋友交往的标准来说,我们是属于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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