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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红色的指间流连-第35章

小说: 红色的指间流连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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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呢?”秦奶奶喃喃自语,“思嘉不是这样的孩子。。。”

“如今是不是对于我来说一点也不重要,诗雅已经不在了。”秦远之坐在椅子上,挫败的说道。

果然,所有关于钟诗雅的事情,都会脱离他掌控的轨道。

“于景,诗雅应该还没有离开N市的。我们一起去找她吧。”萧于景看着自己的好兄弟如此落寞,走上前拍拍他的肩膀说道。

“睿杨,你送奶奶她们回去吧,我想去找找诗雅。”

走出去酒店,寒风刺骨。

诗雅这么冷的天,你跑到哪里去呢?

秦远之驾着车在市区内不断的转着。

车内很暖和,可他的心却很冷。

欧睿杨把秦奶奶他们送回家里后,便匆匆离去。

“我害了小远。”奶奶坐在沙发上,叹了一口气后说道,“要是小远找不回诗雅,这辈子让我如何安心呢?”

“妈,小远知道你是为了他好才这么做,他一定会找到诗雅的。”秦母握着秦奶奶的手说道。

钟诗雅挂掉电话后,双手掩眼,泪水从手指的缝隙流出。

沾湿了左手无名指上的痣。

“飞往A市的航班0908准备在十五分钟后要起飞,请还没有登机的乘客尽快上机。”甜美的女声一下下的回荡在机场中。

钟诗雅擦擦眼泪,拿起身旁的小包,离开候机室。

再见了N市,再见了远之。。。

坐进飞机看着慢慢的远离地面,她的心也慢慢的沉下去。

“怎么样远之,找到吗?”萧于景打电话给秦远之急切的问道。

“没有,连她平常去的咖啡店的老板娘也不知道她去哪里。好像人间蒸发一般。”秦远之停下车,闭着眼仰坐在驾驶位上无奈的说道。

“所有地方你都去找过了吗?还有什么地方对于你们来说是很有意义的?”萧于景想了好一会才说道。

“A市,她可能去了那里。”秦远之灵光一闪,想起那个他们拥有很多快乐甜蜜的记忆的A市。

“这样吧,我去帮你订明早最早飞去A市的航班,你回去好好休息一下,一定可以找到诗雅的。”

三个多小时的航班,钟诗雅踏出A市的机场,看到还是如画一般漂亮的A市早已没有心情去欣赏冬天的景色。

走过古旧的拱桥,走廊上的红灯笼还是如火一般的红。

“姑娘又来A市玩呐?你的男朋友呢?”钟诗雅裹着粉蓝色的厚外套经过一间卖湖笔的店铺时,里面的中年老板娘很高兴的问道。

钟诗雅这时停下脚步,看着热情的老板娘,“是啊。”

秦远之和她离去前在这里买了好几盒湖笔回去。

当时老板娘还直夸他们的模样长得好。

“我们A市这个时候也是很漂亮的,姑娘气色不是很好呢,是不是生病呐?”老板娘看着脸色微红的钟诗雅问道。

“可能有点不是很习惯这儿的天气吧。”

“回去酒店好好休息一下吧,看样子像是要生病了。”

钟诗雅点点头便离开。

躺在床上,感到身体异常的难受。

爬起来发现自己整个脸都是通红。

摸摸额头,发现自己发烧了。

看着镜子上自己脸色通红,嘴唇干裂的自己,想起秦远之以前给自己煮粥和哄着自己吃药的情景。

“远之,怎么你不在我的生活是那么的糟糕呢?”

秦远之回到城东的公寓,坐在沙发上。

旁边的茶几上摆着一个装满烟头的烟灰缸。

整个客厅充斥着浓浓的烟味。

客厅的电视机旁摆着他们的合照。

笑得那么的开心,那么的幸福。

昨晚她还在自己的怀里沉沉的睡着,怎么今天说不见就不见呢?

天空渐渐的亮起来,看看表,六点四十九分。

萧于景给他订了八点三十分的机票。

走进洗手间,属于钟诗雅的瓶瓶罐罐整整齐齐的放在一边。

麻木的洗漱完准备离去。

“远之,你快回来远景。今早远景的股票跌得很厉害,而且城西很多业主纷纷投诉说我们的楼盘很多问题,都在远景门口闹着呢。”欧睿杨烦躁的说道,“而且我家楼下都是现在都是记者,不知道他们怎么知道我是阿蒙的男朋友,我根本出不去。”

“我现在就回去远景,于景呢?”

“于景已经去了远景。”

秦远之驾着车回到远景,发现远景门前站着很多人。

微微皱皱头,驶进停车场。

经过一个早上,秦远之才让那些业主回去。

“怎么会这样呢?”秦远之走进电梯的时候问道,“看来这段时间我是离不开远景了。”

“现在去机场还来得及,”萧于景看看手表,“远景我来看着就好。”

“睿杨现在家楼下都是记者,阿蒙恐怕这一次会有很大的麻烦。恐怕都是伟业搞的鬼。”踏出电梯时秦远之担忧的说道。

刚刚坐下,秦远之拿出手机,钟诗雅的笑脸让秦远之无比的想念。

“远之,我们的股票不断的往下跌,还有一件海外的公司趁此不断的低价收购。”萧于景急急走进办公室说着。

秦远之打开电脑,看到远景的股票的价位不断的往下掉。

“看来今天那些谣言是有人故意散播出去。知道是什么公司收购吗?”

“E。C。C。这是美国一间地产公司。”

“我知道了。”

“Jessica,今天心情很不错啊。”坐在酒店的咖啡厅,蒋思嘉看着不远处的青山,喝着蓝山。

“做了这么多,投资和收益也要成比例啊,”滚烫的咖啡微微烫伤她的舌头,她皱着眉放下咖啡杯。

“远景的股票刚刚跌的很厉害啊,E。C。C不断的低价收购。E。C。C。是什么公司?”赵新宇觉得这公司的名字熟悉却一下子想不起。

“程瑞同的公司,怎么了?你以为我会以伟业的名义去收购吗?”

赵新宇挑挑眉毛,“想不到你还有这么硬的后台。”

“程瑞同不在以后他留了这件公司给我,我回去香港后请人一直替我打理。”看着赵新宇貌似无害的笑容,蒋思嘉只是略略说了一下。

“照这样的速度下去,远景不用十天就是你的了。”

“还得谢谢你一直暗中的帮忙呢,也许秦远之要来找我说说了。”

此时,蒋思嘉放在桌边的电话不断的震动。

“秦先生,你觉得我们还有什么可以说的吗?”

“蒋小姐,我觉得你应该要向我说说你的动机是什么,为何要去打扰我的朋友呢?”

“看来秦先生真的很感兴趣,晚上十点在今夜等吧。”

“一言为定。”

钟诗雅吃了退烧药,迷迷糊糊的睡了一整天。

第二天精神稍稍的好了一点便出去买药。

那天的药还是酒店的服务员替她买回来。

从药店出来后,又经过那件卖湖笔的店铺。

里面一个小孩拿着一盒颜料和几只画笔匆匆的跑出去。

“老板娘,你这里也卖画画的工具吗?”

“恩,”老板娘转过身,“姑娘生病了吧?脸色比起那天更差呢。”

“发烧了,”钟诗雅苦笑着说,“昨晚吃了药好多了。”

“那得好好休息呢,怎么了想要买画画的用具吗?”

“恩。”

钟诗雅带着一堆画画的工具回到酒店。

热情的老板娘的关心让她在这里感到点点的温暖。

来到A市好几天了,她没有看电视,看报纸或者上网,她很害怕看到一切关于秦远之订婚的消息。

她怎么能笑着看着报纸或者电脑,在心里祝福他们幸福快乐呢?

第二天早上起来,量了体温,烧已经退下去了。

看着镜子略显苍白的自己,笑着对自己说,远之我现在已经慢慢的学着独立,学着过好没有你的日子了。

拿着画板和颜料画笔,来到酒店一个小园里面画画。

这天天气很好,阳光很是温暖。

很适合出去外面感受温暖舒适的阳光。

画着不远处的山景,远处还有白云萦绕,像是仙境一般。

那里是天堂吗?没有烦恼,只有快乐的吗?

手里不断的忙碌着,调着颜色。

“姐姐你画得真好看。”脆生生的声音在身旁响起。

钟诗雅低着头,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看着她的画很认真的说道。

“你喜欢吗?”钟诗雅放下调色盘,蹲下身子问道。

“我很喜欢画画,我以后也要像姐姐那样画很多漂亮的画。”

钟诗雅站起来从夹子里拿出那张刚刚画好的画,“送给你吧。”

小男孩喜滋滋的离开了。

小男孩走了以后,钟诗雅的笑容渐渐的褪掉。

只有专心于某一件事的时候才可以忘记秦远之,和他的点点滴滴。

思念却像是雨后的野草一般不断的疯长。

远之我很想念你,你现在过得好吗?

钟诗雅轻叹一声,收拾好画具回去房间。

作者有话要说:嘿嘿。。更了。。

从今天开始。。偶要做一个勤奋码字的人。。

大家都来鞭笞鞭笞。。。

本人承认。。从小看过不少TVB。。。

情节上很多都是参考那里。。

尤其这几章关于商场上的描写。。

下一章就是蒋思嘉的番外。。

HOHO。。。

会揭开她的过去。。

^_^。。撒花留言收藏。。

偶还真是每一章都说。。

表嫌烦。。

蒋思嘉的番外

很多人都说,我是一支带刺的玫瑰。

我的笑容是渗着毒液。

对此的评语,我都以微笑应对。

我并不反感这样贬义多于褒义的评价。

我从懂事开始,除了程瑞同和秦远之以外,所有的一切都是掌控在我的手里。

尽管我的外表还如一个单纯无害的女孩子,可我的心早已是千疮百孔。

母亲的改嫁,让我觉得自己在那里像是一个外人。

继父对我很好,可是他不是我的父亲。

我的亲生父亲早在我中学的时候因为工程事故而去世。

也许除了我在心里的默默的悼念外,已经没有人记得他。

曾经我很怨恨我的母亲,为什么她可以这么绝情,竟然没有去看望过如此寂寞的父亲。

所以我的中学时代是在无尽的怨恨中度过。

大学那年,我选择去国外读财务管理。

父亲说我从小就对我对数字很敏锐,学习心算短短一年就把正常人三年的课程学完。

去到陌生的美国,我却感到自由。

没多久我就感到空虚。开始很疯狂的想念慈爱的父亲。

想念他坐在我的身旁教我做数学题,想念他站在我的身旁做实验给我看。

很快我便学会抽烟。

有人说,女孩子抽烟身修长的烟很漂亮,很有味道。

可我抽的第一根烟是那种很呛的男人烟。

第一口就把呛到眼泪直流,烈酒也让我不断的流眼泪。

我却感到很舒畅。

“女孩子不要这么糟蹋自己的身体。”在烟雾弥漫的酒吧里,一只很温暖的手拿过我的的烟和酒,温热的手指触碰我冰冷的手指。

像是父亲的手那般。

我抬起泪眼朦胧的眼,看到一个斯文修长的身影在我眼前不断晃动。

我却死死的捉着这个让我感到温暖的身影。

从那天开始,我便认识程瑞同。

遇见程瑞同的时候我22岁,他32岁。

莫文蔚说过,每一个她爱过的男人都教会她一样东西。

程瑞同同样教会我很多。

他的若即若离,让我像飞蛾扑火那样,心甘情愿的跟着他。

他有一个习惯就是喝完红酒后就把那个修长的玻璃杯扔掉。

自从我跟了他以后我也学会扔酒杯。

情到浓时我们也会想一般的情侣那样。

可他更多的时候把我当做一个小女孩。

他的宠溺仿佛是父亲对待女儿那般。

我却在里面不能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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