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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逆转裁判-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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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那么……律师,请询问!”法官说。

“证人,凶器手枪,到底是谁的?”我问。

“是被害人吴医生的。”张警官说。

“被害人?他为什么会……?”我问。

“反对!为什么会带着手枪,那无关紧要。重要的是,那支手枪上,付着的指纹。请看一下这边,就是这个。”宋冥检察官说着提交了凶器手枪。

“指纹……难道说……?”法官问。

“手枪的扳机上不但有被害者的指纹,还有韩珍珍的指纹。”张警官说。

“恩……凶器手枪上,有被告的指纹。”法官点点头。

“糟了……是陷阱!”我马上反应过来这是宋冥检察官布设的陷阱,可是已经晚了,已经给法官带来对珍珍不利的印象了。“证人,你刚才提到的很近的距离,大约多近?”我问。

“30~50CM左右。”张警官说。

“你是怎么知道的?”我问。

“呼,哎呀哎呀!陈成堂。我已经受够了这种愚昧国家的愚昧……”宋冥检察官说。

“什、什么啊!”我问。

“灼伤焦痕。”宋冥检察官说。

“灼伤焦痕?”我问。

“从很近的距离被子弹击中,弹痕的周围,会留下灼伤焦痕。”宋冥检察官说。

“是因为子弹会因为火药的爆炸而变热。被害者的太阳穴,有清晰的灼伤焦痕。”张警官说。

“啊……我还是头一次听说……”我点点头。“那么刺伤被害者的凶器是什么?”我问。

“就是这把水果刀!”张警官说。

“恩,那刀是谁的呢?”法官问。

“看起来,好象是韩宅的。淡然,也沾有韩珍珍的指纹。”张警官说。

“恩……也有指纹!”法官点点头。

“不利呀!”我满头大汗的想。

“哼哼,怎么了?陈成堂?”宋冥检察官冷笑着问我。

“是在被手枪击中之前被刺伤的……没错吧!”我问。

“没错,只要调查一下伤口,马上就一清二楚了。”张警官说。

“哎,一个白痴兴致勃勃的听着另一个白痴的白痴见解。动动脑子,太阳穴被射中马上就死了。刀子和手枪哪一个在前,想都不用想。所以说,动动脑子吧,陈成堂!”宋冥检察官说。

“这小丫头嘴真厉害,说不过她!”我心里想。

“好了,杀人的手法现在已经很清楚了。”法官说。

“这2件凶器做为证物提交!”张警官说。

“好的,受理!”法官点点头。

“推测死亡时刻是在6月19日的下午3点15分。和证人们听到两声枪响的时间完全一致。”宋冥检察官说。

“另外,2件凶器上都有被告人的指纹。恩……果然很完美啊。”法官称赞道。

“当然!”宋冥检察官得意的说。

“不妙啊,案件很简单,根本就没什么疑点。”我心想。

“法官大人,别客气,敲下你的木锤吧!已经,没有反驳的余地了。”宋冥检察官说。

“是啊,律师。就算这样,你还是主张完全无罪吗?老实说,我觉得你根本没有胜算。”法官对我说。

“语言说中了,陈成堂!10分钟以内,就让你改变主意…………”宋冥检察官对我说。

“怎么办?律师?如果你要主张正当防卫,现在还来得及。这是最后的机会了。”法官问我。

“如果主张正当防卫的话,就等于承认了珍珍杀人的事实。珍珍这一生,就会永远的成了杀人犯……不行,这样不行!”我心想。“法官大人!”我用力一拍桌子大声说。

“决定了吗?律师?”法官问我。

“辩护方的主张依然不变,除了完全无罪以外,绝无可能!”我大声说。

“……现在,这一刻,胜负已分,刑警。最后的证言,给他致命一击!”宋冥检察官说。

“恩……明白了…………”张警官说。

“啊,等、等一下,这个是我该说的……啊!”法官又挨了一鞭子。“好了,开始吧,请做最后的证言。”

“要韩珍珍的罪行成立,还有一个证据!”宋冥检察官大声说,并用手指向张警官。

“很遗憾,这里还有更有力的证据。请看一下,被告在现场穿的衣服,正如各位所见,上面沾有血迹。很明显,是被告把无力抵抗的被害者给杀害了。”张警官说。

“就是……这个吗?的确,沾有溅出的血迹。”法官点点头。

“这是有关韩珍珍罪行的证据!”张警官提交了那件衣服。

“……我知道了,受理!”法官说:“怎么样,律师?”

“付有指纹的凶器,被血溅到的衣服……还有比这更糟的吗?”我心想。

“……哼,看来你是没话说了。检控方的证言,到此为止。你还有什么好狡辩的?陈成堂?”宋冥检察官问我。

“拜托,别叫我全名了好不好……”我心里想。“证人,那件衣服上沾着的血吴医生的吗?”我问。

“根据化学分析,断定是被害者的血。”张警官说。

全场哗然!

“恩……被告的衣服上,沾有被害者的血…………”法官点点头。

“似乎越来越不利了。”我心里暗想。“那个,还有没有什么其他的线索?”我问。

“是。”张警官刚想说什么,就被宋冥检察官打断了。

“反对!如果有什么变更,会另外证言的。别浪费时间了,律师!”宋冥检察官说。

“宋冥检察官的完美主义……”法官称赞着。

“可恶,法官也站在宋冥检察官一边了。不过总觉得张警官说话有点含糊其词,应该怎么办呢?宋冥检察官,到刚才一直都闭口不言,刚才突然说我反对,或许有什么内情。难道这件衣服,有什么线索吗?让我好好看看。”我心里想。手拿起那件血衣看了起来。

“律师!就算你把衣服看穿了也没用的。”法官说。

“可恶!没时间了,这件衣服……”我心里想着,突然发现…………。我用力拍了下桌子,大声说:“法官大人!这件证物上,有个大问题!”我大声说。

“什、什么?”法官吃了一惊。

“什么意思?”张警官也问我。

“………………”宋冥检察官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我。

“究竟有什么问题?”法官问我。

“请看一下,这件衣服的袖筒。”我大声说。

“袖筒?啊,有个小洞!”法官说。

“啊?洞?检验报告上没有提到啊。”张警官说。

“请等一下!这个洞的周围……的确有火药的气味。”法官说。

“火、火药?没听说过这件事。”张警官说。

“有火药气味的小洞………………”法官说。

“当然,既然有子弹,就应该有弹孔。”我大声说。

全场哗然!

“肃静!肃静!肃静!……这是个重要的发现!看来,最好把这个情报加到法庭记录里去。”法官说。

“不好意思,是我们疏忽了!”张警官对我们道歉。

“宋冥检察官,在笑?难道说……她已经知道了?”我心想。

“别紧张,刑警。这种不起眼的小洞,对证据不会产生什么影响的。我们继续吧,这可不是什么矛盾!”宋冥检察官说。

“反对!什么啊。这么大的疏忽!”我大声抗议。

“的确,这是警察的失误。不过,正如宋冥检察官所说,这个证据并没有什么说服力呀。要是还拿不出什么决定性的矛盾的话…………”法官说。

“是……是吗?”我问:“那么好吧!张警官,你刚才说过‘把无抵抗的被害者杀害’这句话对吧!”

“是的。”张警官说。

“那么,让警察给疏忽了的弹孔这个怎么解释?”我问。

“啊?什么意思?”张警官问我。

“听好了,既然有弹孔,被害者就肯定开过枪。这怎么能说是‘无抵抗的被害者’呢?”我问。

“让……让他翻身了!”张警官说。

“的确,说得没错!如果被害人曾经向被告开过枪,那情况可就不同了。”法官说。

“好,这么一来,形势就…………”我心里暗喜。

“……呼……”宋冥检察官长出了一口气。

“干吗?像是要说‘白费心机’的那种叹息!”我心想。

“白费心机,陈成堂!”宋冥检察官果然这么说。

“怎……怎么回事?宋冥检察官?”法官问。

“看起来……韩珍珍好象被被害者射击过。这样一来,也许正当防卫就成立了。”宋冥检察官说。

“说得没错!”法官点点头。

“不过……还记得吗?那边的律师,明确的说过。不是主张正当防卫,而是主张完全无罪。”宋冥检察官说。

“啊!”我大吃一惊。

“这么说…………”张警官说。

“是这样!”法官点点头。

“就是说……辩护方什么也没有证明!”宋冥检察官大声说。

“怎么会这样!”我心里想。

“的确,说得没错。”法官点点头。

“此外!就算是衣服上有弹孔。也并不能说明就是正当防卫。”宋冥检察官说。

“啊?是吗?”法官问。

“别说废话了。赶快把案发当天发生的事情再现吧!或许还有新的发现!”宋冥检察官对张警官说。

“哎?我自己吗?自己对要动脑子的事情……”张警官正在乐呵呵的说着,被宋冥检察官抽了一鞭子,马上进入了正题。“知道了,根据警方的推测。被告在进行灵媒的时候,趁被害者没注意,用刀子刺伤了被害者。被害者当然就使出最后的力气来抵抗。2人扭在一起。被害者把手枪掏了出来。被害者虽然开了枪,但是因为距离太近,没打中。被告趁机把手枪抢了过来。然后就…………”张警官说。

“恩,言之有理。”法官称赞道。

“哈……”张警官笑了。

“律师,怎么样?”法官问我。

“的确,这样听起来确实言之有理。不过,绝对不能认同!”我心里想。

“别、别这样盯着我。那么,请询问吧!”法官说。

“证人!衣服的袖筒上,有个洞,这可是致命的疏忽呢。”我说。

“什么意思?”张警官问我,他不明白我为什么又绕回到衣服上去了。

“这个小洞,证明了你的证言里的大洞!”我说。

“请……请赶快说明,律师!”法官很有兴趣的问我。

“2人扭在一起,被害人从很近的距离开枪,既然是这样,为什么衣服上没有灼伤痕迹?”我问。

“灼伤痕迹吗?”张警官问。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应该这样证言过。‘从很近的距离被射中的话,就会留下灼伤痕迹’。这件衣服的弹孔上,却没有灼伤痕迹。”我说。

全场哗然!

“的确,说的没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法官问。

“开枪的瞬间,2人之间应该距离很远。”我说。

“恩…………”法官点点头,他同意我的想法。

“反对!让你失望了。陈成堂!就凭这些,你就想找出我的逻辑的破绽吗?就凭这个,又能说明什么?”宋冥检察官问我。

“就凭这些,就足以说明一切!”我自信的说。

“比如,这么说……2人扭在一起的时候,被害者把被告人推开。然后,在一定的距离处开了枪……如何?”宋冥检察官问我。

“反对!并非如此。证言说过,被害者已经被刺伤,而且伤得很重。他根本就没有把被告人推开的力气!”我说。

“那、那么……是……对!是被告自己走开的。用刀子将被害者刺伤后,她离开了吴医生。然后,把刀子握好,准备再次刺杀被害者。这时,被害者开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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