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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章

龙境秘踪-第292章

小说: 龙境秘踪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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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春节,因此给大家放个假,时间是一个半月,我们可以度假,探亲,但春节后必须归队,我们每一个人配备了一部新式手机,要求我们二十四小时开机,随时等候命令。

我很久没有探过亲了,上次匆匆回到山城看望了导师,却随既接受了命令,没来得及回老家,从上学以后,我只回过三次家,读研究生后就再也没有回去过,不知道父母的身体怎么样了,也不知道爷爷的身体是不是好些,因此我决定回老家一次。

依照纪律,我们任何行动都要两人同行,可是这一次吴漱雪却不能陪我,他接到了一个新任务,而徐老却很爽快地同意我一人回去,这让我很意外,更让我惊讶的是我可以带着我的防身匕首—凤鸣剑,回来后我并没有上交凤鸣剑,所有的人似乎也都忘记了我有这一把兵器一样。

我临走这天,需要上陈世安那里取回我的工资卡,陈世安一直以担忧我们乱花钱为由,把我们的工资卡攥在手中,并且言明结婚后才能取回,好在我们工作的地方实在太过偏僻,根本找不到花钱的地方。

陈世安执意要请我吃饭,那天只有徐教导员我们三人,在基地食堂里,我们点了几个菜,要了两瓶红酒,除了要我帮他们捎个问候与我的家人,祝我一路顺风以外,在那个时候,并没有什么多余事可说。

第九卷第二章 列车艳遇

我知道此时我们的一举一动都被监视着,陈世安和徐惠两人并不是那么多愁善感的人,此时请我吃饭一定有话要说,但在这种情况下,我不知道他们两个又会怎么说。徐惠帮我倒了一杯红酒,她自己也倒了一杯:“老七,这种红酒不错,你要慢慢品尝。”

这是普通的干红,绝对不能算什么不错,怎么她会嘱咐我慢慢品尝。但我依然端起了杯,轻轻地点了点头:“谢谢。”轻轻地抿了一口酒,味道确实一般,但我的嘴唇却似乎触碰到了什么东西。

我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张大嘴把一口酒含了进去,似乎是颗圆的东西。我镇定自若。把东西轻轻地含在嘴里,应该是一颗珠子,并不大,我心中一动,龙随云的两颗珠子都在徐惠手里,这难道是其中的一颗。

我心里咚咚乱跳,但我明白徐惠这样做一定有他的道理,我不知道这个珠子到底什么材质,也不敢咽入肚子,只好藏在自己的左腮,又要保持镇定,生怕露出破绽。下面的菜只好一口不吃,只是频频点头。

徐惠和陈世安也没再多说什么,陈世安仿佛更老了,他的声音透露着疲倦。而徐惠的眼角上也有了皱纹。我突然有些伤感,怕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告辞出来时,徐惠突然抓着我的手,她轻轻地说了一句:“有些东西,在别人手里比在我们手里更有意义。”

我没听明白,只是轻轻点着头,而陈世安只是拍拍我的肩膀:“要坚守自己的底线。”我只能点头,努力控制自己的动作。

回到宿舍,我钻进卫生间里,轻轻吐出口中藏的珠子,那珠子发出紫莹莹的光,正是龙游江等待了六年没有结果的那颗紫微珠,这颗珠子被龙随云得到,龙随云死后又被徐惠得到,我曾经和徐惠要过,却被他冷冷的拒绝,想不到他现在竟然主动给了我。

我找不到合适的地方放置紫微珠和凤鸣剑,只好以放置凤鸣剑为理由,让后勤上给我配备了一个可以放置物品的贴身背心,把凤鸣剑和紫微珠放置进去。

我突然想起徐惠说的那一句话:“有些东西,在别人手里比在我们手里更有意义。”难道他的意思是让我把这颗珠子送给那个吴江姑娘路丹枫,可他在山西还坚决不肯给我,为什么现在又改变了主意。

后勤上已经买好了票,从北京到河南的直达火车票,是软卧,外勤组里兄弟纷纷过来送行,吴漱雪非常郁闷,她本来也想和我一起渡假,但上面给外勤组配备了一些新的医疗器械,需要她去学习使用。

吴漱雪和苏原陪我去西单,王府井去买了礼物,后勤部门派车把我送到北京西站,这辆车直达武汉,正好从我老家所在的市经过。我们相互惜别。

我提出重重的行李,跟随着众人,软卧在倒数第三节车厢,在列车员的帮助下找到了自己的座位,这是我平生第一次坐卧铺,以前上学时,因为家里穷,都是坐硬座,想不到现在我也能摇身一变成了有钱人。

现在的卧铺车厢非常漂亮,也显得非常高级,每个房间可坐四个人,由于是始发站,我是第一个进到车厢的,我的坐位在下侧,我把东西放置好,拿出MP3,放在那里听歌。

车门被咚的一声撞开,进来的一个小孩子,有七八岁的样子,打扮的非常时髦,手里拿着一串糖葫芦,而在他后面的是一个美丽的少妇,此时的北京已经零下十五六度,车厢内虽然开着暖气,但刚开了没多久,此时的温度大概也就零度左右。

但这个少妇却只穿了豹纹大衣,酥胸半露,下半截穿了个黑皮短裙,然后是黑丝袜。这个女子进屋第一件事就是把外面的豹纹大衣脱了下来,露出曼妙的身材,她就坐在我的对面,在逗小朋友玩。

他脑袋微斜,不经意间拨弄遮盖着耳朵的秀发,用点着豆蔻的指尖顺着发丝一直在耳垂和脖颈上跳舞,目光游离,嘴唇微启,再加上雪白的肌肤,芬芳的香味,在引诱人类最原始的冲动。我不得不说,这个女子太性感了,身材象个成熟的密桃,让人忍不着想扑上去吃一口。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列车上的艳遇,可惜的是她身边有一个小孩,这个女子有三十岁左右,我第一次发现成熟少妇的风情远非那些少女所能相比的。我拽出一本书,装着一边听音乐,一边看书的样子,但却心不在焉。

难道在余下的行程里,我要和这个美丽的女孩子同行,可是我刚冒出这个想法,车厢门再次被撞开,首先映入我们眼帘的是一个巨大的背包,跟在背包后的是一个男人气喘吁吁地声音。我急忙扔下书去帮忙。

我错了,不是一个巨大的背包,而是三个,在背包后面是一个男人,胖男人,应该说他长的非常英俊,如果把他一分为三,那就更英俊了,他满脸笑容,整个脸就象开了口的包子。

“谢谢。”他嘴里不停地说着这句话,脸上的笑容也更加灿烂了。把东西搁在地上,他也一屁股坐在地上喘起气来,嘴里还在客气。他的票是我的上铺,但看这样子,他要爬上上铺真是一件困难的事,而且我也担心他把上铺压塌了怎么办?

我主动和他换了床,睡在了上面,那胖子一边说着谢谢一边继续喘着粗气,过了好半天,他才平定一些,一把拉过一个背包,从里面拉出大包小包的东西。“兄弟,这是正宗全聚德的烤鸭,我上火车前刚买的,你尝尝。”

我连忙说着不客气,婉言谢绝,那个胖子又让那少妇和小孩,他那背包里仿佛是个杂货铺,他一件件往外掏,艾窝窝、碗豆黄、驴打滚、开口笑、焦圈、糖耳朵,最起码有十几种,整个车厢里立马混合了十几种香味,闻起来十分怪异。他一边掏一边让我和少妇,盛情难却,我们只好每个人选了两个,那个小孩子也挑了两个。

那胖子不再客气,甩开腮帮子,开始猛吃起来,估计这小子今天没吃饭,他如风卷残云一般,大吃起来,人的胃口决定人的体重,现在看来,果真不假。我好奇起来,这小子不会三个背包里都放着食物,他不会是个小食品贩子吧。

第九卷第三章 突袭

我们三个有一句无一句的聊着,胖子有个颇为文雅的名字叫唐诗,他是一家杂志社的记者,而那个女人叫何笑,去南方探亲,这个小孩子是他的儿子。我告诉他们我是山城博物院的工作人员,回家探亲,对我来说,这算是一次非常有意思的旅途收获。

我一路上小心谨慎,这两个人看起来可爱无害,但在江湖上小心谨慎是生存第一位,我可不想明天早上只有他们三个下车。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靠在自己的铺位上,装着在听歌,看书。

那个叫何笑的女人也上了上铺,她俯身在我的对面,胸部的春光全露,波涛汹涌,让人几不能自持,她把一个手指含在手里,整个身体成S形,两只眼睛幽幽地看着我,似笑非笑。

这是个奇怪的场景,上铺里那少妇含情脉脉地看着我,下铺里小孩子在吃着零食唱着儿歌,他断断续续唱歌的声音和唐诗大块朵颐的声音,混和着各种美食的香味,加上我坐卧不安地看书。

我承认我不是一个君子,如果此时没有胖子和小孩,能不能抵抗着少妇的诱惑还真难说,但我也不是禽兽,还要顾及自己的身份和纪律,此时只能心猿意马,血肉贲张,不断地调整自己的呼吸来压抑自己的冲动。

这二十多个小时的行程对我来说是幸福和痛苦的聚合,我只好把所有的注意力都努力集中在手中的这本书上,把自己的所有思绪都集中在已经很久没有回去的故乡,近乡情更怯,不知道我的家乡现在到底怎么样了?

但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这两个人并不是杀手,他们既没有偷袭我,也没有暗杀我,我们相处的颇为融洽。直到第二天晚上将近十点才到了我家乡所在的豫南某市,我带上行李,和他们挥手告别,这两个人还要接着往南走,走完他们的旅程。

走下车门,外面的寒风让我激冷冷地打个冷战,此时,火车站外通往家乡的班车已经没有了,我只有两个选择,一是找家酒店住下,另一个就是包一辆出租车直接回去,考虑到老家山村的人睡得很早,此时就算回去也已经很晚了,我决定找一家酒店住下。

此时七哥口袋里有了钱,再加上安全第一的原则,我便选择了东园酒店,这是一家三星级酒店,也是市政府招待所。一切顺利,我被安排到三楼最里面的一间房。交了押金,验了身份证,我跟随着服务员来到了自己的房间。

老实说,虽然号称三星级酒店,但这里的房间实际很普通,我简单地洗了洗澡,就去附近想找个地方填饱肚子,出了酒店左拐不远处是一个巷道,记得上学时曾经在这里喝过烩面,味道不怎么样,但量大管饱。

找了半天才找到这家烩面馆,很庆幸,在这个全民扒城建城的年代,这家小饭馆还原封不动地存在着,虽然老板已经换了人,但热情依旧,此时已经晚上十一点多钟,路上的行人已经稀少了,但烩面馆里还有几个人在吃饭。

我拿起筷子,吃了一口,不仅叹了一口气,也许是我在外面吃过了太多的东西,这味道也不是我记忆中的味道,但比起在探险过程中的老鼠肉,这毕竟也算是家乡的味道。我选择的坐位是在饭馆的最里面,这样可以背对着墙壁,关注着众人的一举一动。

这是这么多年来的一种本能,悲哀的本能,虽然我知道在这里不可能有人偷袭我,但我还是要这样做,这和一条野狗也会对人摇尾巴一样,一种深入骨髓的本能。门口的饭桌上两个三十多岁民工打扮的人正在吃饭,桌子上只有一碟五香花生米,一瓶光肚子衡水老白干已经喝的只剩下一个底。而在另一张桌子上一对夫妻正在吃饭,两人四十多岁,只有两碗面,连个菜都没有。

我也是饿极了,飞快地吃着,希望回到宾馆睡一个好觉,明天尽快回到家乡,我对家乡的印象已经模糊了,有些记忆已经不清。吃完饭我喊了声老板,伸手去掏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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