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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重新发现社会-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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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进步史,就像飞机发明史。我们不能因为偶有飞机失事便否定人类的飞行理想。时光永远流逝,不难想象,后人站在未来观看我们,就像我们坐在波音飞机上回望1903年莱特兄弟制造的“飞行者1号”一样。今天,我们看到了雅典民主的粗陋,也在漫长的时光长河中见证今日民主究竟获得了怎样的成长。作为工具,民主并非十全十美,可以不断进化与修正;作为价值,我们看到的则是人类想飞的信念始终不渝。

新“农村包围城市”

本节开篇,我不禁要问:“又要农村包围城市了吗?”近年来,中国基层民主实验与地方政府创新可谓异彩纷呈。比如在2008年《南方农村报》报道了广东蕉岭农村搞了个草根版的“三权分立”。这一“三权分立”制度的内涵是:村民代表大会就好比立法机关,村委会好比行政机关,而监事会则好比司法或者监督机关。三种力量互相制约,构成了一种蕉岭特色的乡村民主政治模式。无论其效果如何,中国社会为了一个可期的前景,努力求进、日拱一卒的良苦用心与赤诚都是显而易见的。与此同时,个中不乏走样与曲折,令人捧腹,又无比辛酸。

【案例1:电线杆上的民主】

民主是怎么炼不成的?2007年北京通州区宋庄镇大兴庄村的村委会换届选举给出了点解释。在选举前一周,该村出现了公开叫卖选民证的热闹景象。谁能相信,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作为“权利图腾”的选票竟然像性病小广告一样曲折却又堂而皇之地爬上了电线杆。

民主之花凋谢在电线杆上。按村民的说法,在当地,选民证“跟股票一样,一天几个价”,最高的已经涨到600元。

或许有人会说,这种两厢情愿的合谋“最大化”了双方利益,卖选票的村民急于兑现眼前的交易,而买选票的人则更倾向于将此视为长线投资。然而,稍有一点民主常识的人都知道,民主权利作为一项政治权利,既不可以被剥夺,也不可以被收买。

谈到村民为什么乐于出卖手中的选民证,有人轻而易举地找到“众所周知的原因”——农民“贪图小利”“见识短浅”。然而,人毕竟是活在自己的经验世界中,如果我们进行深层次的挖掘,就不难发现,这个所谓的“原因”实际上只是另一个原因的结果——即这个社会还没有让这些选民看到600元以上的“民主的好处”。换句话说,“民主不值600块”才是我们真正需要面对与思考的现状与困境。

与买卖选民证相比,更为恶劣的是村干部“不说理由便将选民证拿走”。面对这种种发生于光天化日之下的“权利抢劫”,有村民提起粉笔杆子出来“反抗”,比如在家里的蓝色大门上写着三行字:“谁拿选民证,必须交600元,二话别说。”这或许是我们所能见到的最草根也最无奈的“钱权交易”。和通常理解不同的是,这里的“钱”更像是一种小恩小惠,而“权”则是公民权利。

值得追问的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然而,为什么这些规定对于选民与买票者双方都没有形成有效的约束?

法制形同虚设,民主也便淘空了意义。当村官及其随从可以百无禁忌、大摇大摆地跑到村民家中索要选民证时,对于许多村民来说,他们对民主的信心便已经动摇。村民们私下里会认为即使不卖掉自己手中的选票,其他人也会这样做。在这场个人对抗“组织”的博弈中,结果必然是有钱有势的买票者笑到最后。

买票者的到场实际上已经启动了“选票垃圾化——回收”的过程。既然民主变成了有钱人的买卖,既然选民倾向于认为手中的选票如同废纸,那么将一张“废纸”卖到600元也算是卖到了天价。从这方面说,村民跟风而上,做出叫卖选票的“短视”抉择,也并非没有内在的理性。事实上,这也是为什么在有些地方选民宁可用一张选票换回几个鸡蛋的原因所在——在他们看来,这几个鸡蛋总比换个“民主的鸭蛋”要强。

如何使民主成为公民头顶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首先得让村民相信民主。如果选民认为手中的选票与自己的命运毫无关系,而投票也只是毫无意义的参与,那么选举就不会有一个乐观的前景。即使我们可以通过某种渠道说服村民不主动叫卖自己的选票,也难免不遭遇“无人投票”的尴尬局面。

印度生态学家安尼尔·阿加尔瓦在《再使村庄郁郁葱葱》中,雄辩地支持将自然资源交给村一级管理的思想。同理,将权利交给村民,让他们有机会为自己的现在与将来投上一票,也是为了让中国大地郁郁葱葱。然而,任何草木的生长都离不开一个大的环境与气候,如果不能在制度与文化上完成对民主的双重建设,不能给选民有关民主的信心,那么这种零敲碎打的民主就难免会变成“黑箱裹着红纸”的空洞的仪式。

【案例2:“拆迁户公投”】

在民权觉醒的今天,当民众要求自己做主,“拆迁党”的日子就不是那么好过了。2007年初在重庆上演的“钉子户引导人民”,着实让那些自以为掌管了推土机“拆按钮”的官——商被动了。拆迁遇到了“钉子户”怎么办?痛定思拆,有高人在北京酒仙桥打出“化钉绵掌”——大家去投票吧,如果多数人同意拆,就一鼓作气,把那几个钉子给拔出来!

2007年6月9日,涉及5473户居民的《酒仙桥危改工作补充意见》首次尝试“全民公投”。当晚11点40分,在公证员和观察员的见证下,酒仙桥街道办事处公布了最终投票结果,2451票同意,1228票反对,32票无效,共3711票。该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表示,酒仙桥危改项目肯定会继续推进,开发商将对投票结果进行评估,拿出下一步的实施意见。(《京华时报》6月10日)

且不说最后投票结果如何及如何“评估”,事实上,这个“公投方案”从一开始便受到民众的广泛质疑。面对如此“唯民意马首是瞻”的民主方略,为什么街头巷尾、网上网下竟然未见掌声如雷,反而骂声一片?答案或许就在接下来的问题里:作为各自财产的拥有者,每个人只能对自己的那份契约负责,既然我没有权利通过自己的签名取走你银行里的存款,那么你又有什么权利通过选票上签字夺走我的应有之物?

显而易见,发生在酒仙桥的“零敲碎打的民主”从一开始就走样了。表面上看,拆迁最后决定权似乎从推土机高扬的铲斗下放到每一位居民手中,政府与开发商不再心急火燎地走到台前进行协调与谈判,而是将“钉子户”问题直接抛给了拆迁户。然而,一个微妙的变化是,在没有进行投票表决之前,每家每户有着同等的权利,他们团结一心、最大化自己的权益,在某种意义上说更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一旦付诸“民主”表决,原有的利益共同体迅速被瓦解成两半。

有人说,“拆迁户公投”可以避免因为“钉子户”的出现而导致的对其他居民不公平。我想,稍有点产权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个“送温暖”的逻辑如何没有根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底线”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它意味着所有公民的私有财产权作为一项宪法权利已经受到了国家根本大法的认可与保护。在此意义上,罔顾公民宪法权利的所谓“一碗水端平”,不过是摆了个优雅的Pose,究其实质,端的却是个“漏碗”——照这样端下去,用不了多久,公平与正义之水恐怕都要流光了。

不难发现,当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讨价还价让位于民主表决,实际上是将个体利益绑上群体利益的战车,是将一对一的“经济问题”付诸多对多的“政治解决”。在这个信手拈来、可有可无的伪民主程序面前,坐收“公共利益”红利者必然是坐山观虎斗的开发商与相关权力部门。这种虚置民意的冒牌民主因此变成了算计社会、瓦解社会甚至使社会族群对立的工具。

民主,和其他许多价值一样,是全人类共享的文明成果。作为一个政治文明后发国家,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没少进口民主零部件,也试图组装,但是最后多半走了样,不是装错了零件,便是放错了地方。比如说价格听证会,自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引入中国后,十有八九最后都难逃“听必涨”的宿命。在很多地方,价格听证会不但没有真正起到保障民权的作用,反而为相关部门的“为所欲为”提供了堂而尽之的辩护——人民需要涨价,政府顺势而为。同样,当“超女民主”席卷长城内外,黑龙江省也出现了惊动全国的“报纸选票民主”,为选优秀人物,一份普普通通的报纸竟被炒到50元。当公民的评议权被附着在报纸上随意转让与买断,所谓“民主”不过是挂在公意羊头下的狗肉。

俞可平说“民主是个好东西”,并由此引发争论。其实,不管民主是个好东西,还是个坏东西,民主首先得是个东西。如果民主连东西都不是,恐怕应该讨论的就不是民主的好坏问题,而是民主的真假问题。当有关部门虚拟出一个莫须有的“公共利益”来让酒仙桥的拆迁户们“公投”,“私权充公”的程序其实已经启动。显然,这种假借公意试图通过投票来损害他人权益的所谓“民主”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更不是我们这代人或上几代人所盼望的民主。按照托克维尔的理解,“酒仙桥式民主”充其量属于“多数人的暴政”。在我看来,这是有人在酝酿一场“多数人参与的有道德的抢劫”。

【案例3:后安岭婚变】

2008年9月,北京市怀柔区汤河口镇后安岭村开始新一届村民代表选举。不料随之而来的是该村近二十户村民同时“闹离婚”。他们的目的很明确,是通过离婚的方式实现夫妻分户,从而增加选票,选出自己支持的村民代表。

此番“后安岭婚变”难免让人想起贵州农民“分公章”以限制公权的故事。它们同样都发生在农村,同样关乎权利或者权力的“算计”,而且这些“算计”都近乎粗陋。但是,你也不得不承认,正是这些“原生态”的拆分与重组,为我们毫无遮拦地展示了这个转型时代特有的分分合合。

对于“后安岭婚变”,许多人从中解读出不少积极意义,认为它从侧面生动地反映了基层民众依法参与、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热情,表明了他们“不惜代价”维护自身民主权益的决心。

在中国,通过离婚来获取更多的权利早已不是新闻。比如,2005年8月,为帮助下岗职工特别是单身下岗职工再就业,位于河北省任丘的华北油田管理局规定允许离婚的下岗职工(视同单职工)重新上岗,但以离婚证为准——政策一出台,许多职工选择了“突击离婚”。同样,2007年5月,宜宾县革坪村上百对夫妻相继闹起了“突击离婚”,个别家庭甚至还出现父、母与儿、媳双双离婚的情况,原因是离婚者可以在即将到来的征地拆迁过程中获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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