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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情到深处即为诗-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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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着右宰相刘祥道的面侃侃而谈。“所以慷慨于君侯者,有气存乎心耳”。刘祥道叹为神童,向高宗举荐。十四岁的少年,尚是流连街头,荒于嬉戏的年龄,到了朝堂之上,面对万乘之君,竟然毫无惧色。高宗赏识其气宇非凡,特授朝散郎之职。

那是一个清散的职位,但对于一个中学生年龄的人来说,已属意外中的意外。

生命中的第一个意外竟然来得如此迅急。如果考虑到诗人年仅廿七的生命旅程,十四岁似乎已经划过了半生,朝着终点逼近。

看似尚早的东西,对于王勃来说,已经太迟了。

王勃负有凌云之志。受到高宗的赏识,让他向着梦想走近一步。

十四岁的朝散郎,闲居长安。

公务是什么东西,王勃从未着意。何况案牍劳累身形,扼杀灵感,这种自我戕害的事情,不做也罢。他的叔祖王绩,终日沉醉于酒坛,公务不过是买酒的工具。王勃深有乃祖遗风,拘囿自己的事情,一概莫为。

读书之余饮酒。饮酒之余读书。时光遂在书香酒醇中悄然而逝。

仲春之日。细微的东风吹得杏花抖动,花落如雨。王勃处于微醉的状态,半躺在杏花浓荫里,捧读一卷古书。忽然门外嘈杂。一队衣着华锦的人进来,后面跟着一个面目清瘦的王公子弟。

权贵的气息逼人而来,冲淡了杏花的香味。这会是一种什么征兆呢?不管后人作何感想,对于正想振翅远翔的王勃来说,无异于如履青云。

来者乃是高宗的儿子沛王李贤。也是武则天的亲生儿子。若干年后,武则天为了得逞自己的女皇之梦,派人将一杯毒药送到沛王贬居的蜀地,不惜将自己的亲生毒死。

庆幸的是,王勃没有成为这场政治灾难的殉难者,他因为一个小小的过失,提早离开了沛王。

沛王对心怀大志的王勃推崇备至,征为府上修撰,大概类似于书记、秘书之类的侍从人员,但由于得到沛王的信任,实际上是沛王的高级顾问。

高宗时,已有盛世之兆。宗室子弟颇有斗鸡之风。诸王纷纷豢养雉鸡,搏斗取乐。王勃日夜从游,目睹沛王往往乘兴而来,败兴而归,多被英王取笑。王勃看不过去,就写了一篇《檄英王鸡》。沛王因之大快其意,英王则大为光火,深怀怨愤。

英王略施小计,向高宗献上这篇奇文。高宗看后大怒,檄文者,用于征伐招讨之事,为仇家或敌对者而作,怎可用于手足之间,殊不得体!

王勃为自己的一时之快付出代价。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他恃才而作的一篇玩笑檄文,竟使他避免了一场劫难。要不然,武则天赐死李贤之际,才高名重的王勃也难逃魔掌。

生命中第二次意外的降临,令王勃莫可奈何。一次小小的试飞就此夭折。

梦想照进现实,现实扼杀梦想。赶出沛王府的王勃,怅然若失。走在长安的通衢,漫天土灰的颜色。深一脚,浅一脚。不知酒醉何处,也不知归程何处。前路迷惘。

寂寞增加了时间的长度。落魄则增加生命的宽度。当王勃流落长安街头,百无聊赖之际,一封来自蜀地的信,使他的眼前出现一抹生机的绿色。

杨炯招他赴蜀。杨炯是和他齐名的诗人。王勃失意之时,杨炯跟一干风雅之士正在蜀地游山逛水,不亦乐乎。

王勃欣然而往,借以摆脱颓唐的心情和尴尬的境遇。

蜀地的逍遥时光经不起消遣。快乐轻浮而短暂,痛苦深刻而长随。

王勃虽沉醉于蜀地的奇山秀水,可心里总有不甘。壮志不曾泯灭,雄心未曾丧失。现在虽是弃置之身,闲处江湖,心中却向着长安的方向,幻想着有朝一日能够重新振作。

度过几年的漫游生活,王勃趁着科选的机会再次来到久违的长安。时有虢州司法凌季友者,是王勃的故旧知交,因为虢州盛产草药,王勃又熟谙药理,凌季友就为王勃谋得一个虢州参军的职位。

参军的职位卑微可怜,王勃志比鲲鹏,怎么瞧得起如此角色?就像一只羽翼渐丰的凤凰落到一个充满草药味的鸡窝里,英雄没有用武之地。

于是效法先祖,终日以酒浇愁解闷。

美酒终难浇掉心中块垒,醒来后痛苦的感觉依旧袭来。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王勃的才华,足以经世济时,何故沦为小吏?愈思愈想,酒入愁肠,泪湿青衫。

这种愁苦麻醉的日子侵蚀一个人的灵魂。诗人的灵性更难堪如此的现实打击。于是诗人反抗了。以仅有的恃才傲物的方式进行彻底的反抗。

结果招来怨恨。身在小人环绕的世界,到处是步步难行的荆棘。王勃仅有的反抗依然招致重重的反击。像是巨大的海浪覆到人的身上。无力抵御。彻底失败。

有官奴者,名叫曹达,犯了死罪,躲藏在王勃的居所。王勃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收留了曹达,正中嫉恨他的小人之下怀。私自窝藏和包庇官奴依大唐律法乃是重罪。小人放出口风,说曹达就隐藏在王勃家中。(奇*书*网^。^整*理*提*供)王勃恐惧,遂将曹达杀死。

两罪并罚,王勃被判为死刑。幸亏赶上朝廷大赦,死罪得免,但他的老父却因受到牵连而贬到万里之外的交趾(位于今天越南境内)。

这次意外的发生,既喜且悲。喜的是死罪得活,乃不幸中的万幸;悲的是老父无辜受牵连,以衰朽残年远蹈关海,贬至化外蛮荒之地;更悲的是,王勃的命运已发生剧烈的逆转,从此,繁华的光景突变暗淡,好路程已至尽头。

人生的失意与得意,比邻而居。

有过死里逃生的经历,王勃对功利和生死,或许变得豁达。

二十几岁的年龄实在不是应该豁达的时候。豁达的提前而至,说明王勃暮气早生。暮气是老年气象,也是饱经忧患与沧桑的胸怀。

王勃的诗歌亦因此繁华尽洗,露出真纯。

他作为“初唐四杰”之一,以其清新刚健的诗风,对于革除齐梁诗歌的绮靡风气,开创唐诗恢宏辽阔的新气象,起了重要的作用。王勃的付出,再加上志同道合者的齐心协力,使得唐诗“长风一振,众荫自偃,积年绮碎,一朝清廓”。

老父远谪,孝子怀思。

成为初唐诗坛改革健将的王勃,日益思念贬居交趾的老父,决定前去探望。

途经南昌。

一座修葺一新的楼阁飞临浩渺的长江之上,檐如鸟翼,瓦似金波。峥嵘的姿态,踊跃的架势。长风吹来,衣襟飘张。历史的苍茫感涌入胸怀,让人横生韶华易逝之叹。

它的名字叫滕王阁。它的背后,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王勃参加洪州都督(南昌在唐朝时称洪州)阎伯欤的盛会的时候,正值落魄之秋,一袭青衫,沧桑面庞,在座的诸位谁也没想到,这样一位毫不起眼的书生,竟吟出了如此超拔境界的诗句。

王勃的名声如此传遍天下。

一篇《滕王阁序》至今读来,口有余香。沧桑的历史感,苍茫的人生际遇,无力的人生感叹,迷惘的人生前路,一切落魄的情愫从心而生,波澜壮丽的景象入眼而来,两相碰撞,遂有绝世佳作诞生。

此真奇才,当垂不朽矣!这句感叹,足慰平生。

滕王高阁临江渚,佩玉鸣鸾罢歌舞。

画栋朝飞南浦云,珠帘暮卷西山雨。

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

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

昔日歌舞场,今日鸟雀悲。好景往往不长,年华容易老去。而唯有江山不改,景色依旧。以前建造这座楼阁的滕王李元婴哪去了呢?只有槛外的长江兀自流淌,生生不息。

王勃站在滕王阁里凭栏远眺,抚今追昔。物是人非。

大海之殇。

江海自来风波恶。一只小舟,穿越翻天的波浪,小心翼翼的行进。多好的比喻,那是一艘生命之舟,航行在人生的海洋上,同样的小心翼翼,同样的担惊受怕。

突然海风飚起,掀翻小舟。诗人亦丢落水中。几经波折救起后,三魂已丧其二。不成想生命如此脆弱,王勃因惊悸过渡,仅存的一魂也被大海带走。

夏花陨落。花瓣被大海的波涛席卷。进入大海的深渊,交给大海的精灵。人生之舟倾覆,正在绚烂易折的季节。

王勃就这样结束了二十七岁的短暂年华。

诗人的悲情早有流露。

杜少府不知何许人也。事迹不祥,是王勃的好朋友。他因事被贬到蜀地去做一个芝麻大小的官吏。

同样的遭际。临别之时,王勃把着杜少府的手,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油然而生。送君千里终有一别,当在歧路,虽有“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自相安慰,可依然忍不住泪下沾襟。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同是宦游人。同是落魄者。同是壮志难伸。同是四处漂泊。

柳絮飘落的那一际,是沦落污泥的开始。此次别后,有谁保证能再次相见呢?

洒泪分手,各自珍重。

在与另外一个朋友的送别诗中,王勃这种诀别的伤感再次流露:

送送多穷路,遑遑独问律。

悲凉千里道,凄断百年身。

心事同漂泊,生涯共苦辛。

无论去与住,俱是梦中人。

送送,遑遑。怎样的不舍!悲凉,凄断。怎样的心情!漂泊,苦辛。怎样的生存状态!无论去与往,俱是梦中人。怎样的迷惘和无奈!

大梦已觉。生如夏花。曾经灿烂的身影,归葬于深邃广袤的大海。生命如此短暂,世事如此无常。今天还在滕王高阁,语惊四座。明朝却葬身海底,人或为鱼鳖。谁能掌控自己的命运之旅呢?枉然。

那把“儿女共沾巾”的清泪,是诗人悲情结局的自然流露。只是没想到结局到来的如此之速。二十七岁,还是锐意进取的年龄。

想到此,泪水夺眶而出。

4、陈子昂:千古文人侠客梦

前不见古人,

后不见来者。

念天地之悠悠,

独怆然而涕下!

 ——陈子昂*《登幽州台歌》

陈子昂这三个字对独孤二少来说是不同寻常的三个字,先不考虑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吧,单单从这三个字看,就感觉这是很英雄很男人的名字,每每念及这三个字的时候,心中总升腾起一股难以名状的慷慨悲歌,在孤独二少眼中,陈子昂首先不是一个诗人,而是一个侠客。

别以为百无一用是书生,别以为书生手无绵鸡之力,在尚武的唐朝,每一个文人都习武,出门都佩戴一把剑,这种习俗延自于春秋战国时期。千古文人侠客梦,虽然在宋朝的时候,文人都不习武了,但骨子里那股豪侠气概并没减少。

庄子是一个侠客,陶渊明也是一个侠客,陈子昂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侠客。

陈子昂满足了怀春少女对心中的白马王子所有的遐想,这样一个男人,没有项羽的力拔山兮气盖世,但却如一颗玉树,临风而立,却不为风所摧。他有男人的胸怀,又有女人的细腻,他铁骨铮铮,wωw奇書网又柔情似水,他不畏流血,也毫不吝啬自己的眼泪。

也许,一切因为他的那首《登幽州台歌》。

陈子昂有一个令人艳羡的家世,他出身天府之国中的豪门望族,他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宁为百夫长,不做一书生”。可见,在他的少年时代,是不怎么喜欢读书的。他干些什么呢?夜以继日的习武,然后骑着一匹骏马四处闲逛,看到不平之事,立刻拔出手中的剑。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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