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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陈云文选-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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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下面干部任何不安心问题,都要想法子去解决。我住在那个山上,有时候也烦得很,刚刚看文件,就会有人来找你,到底会不会他呢?很犹豫。可是,设身处地想一想,人家热心来找你,一定有什么重要的事情需要解决,所以还是应该会一会。有时候正在写一件东西,一个不速之客,事先不打招呼就跑进来了,你不能还是直挺着腰板坐在那里不睬人家,只得放下笔来,倾听他说话;谈话的时候,还要聚精会神,耐心地郑重地解答各种问题,这样才能满足人家的要求。如果花了几个钟点,替一个干部把事情办好,也还是值得的。做干部工作,无论大事小事,都要不怕麻烦。除非不接受人家的要求,既然接受了,就得彻底替人家解决,花一些时间,决不是自白浪费的。

  三、当着解决一个干部的问题,关系到他的政治生命的时候,要很郑重、很谨慎、很细心地去处理它。一个参加革命工作的同志,往往对于肉体生命并不重视,对于政治生命非常重视,他宁愿牺牲一切,却不愿被党组织开除。如果在政治上发生这种问题,他就会认为他的前途没有希望了。所以不是到了必不得已的时候,决不要开除党员的党籍。

  常常有许多被开除党籍的同志来中央组织部上诉,或者写上诉书。这里举个例子:有一个人还很年轻,因为有人的口供说他是托派(注「托派是托洛茨基派的简称,原为联共(布)党内以托洛茨基为首的反列宁主义的一个政治派别。这里指中国的托派。一九二七年大革命失败后,以陈独秀为代表的一小部分投降主义者,采取了托洛茨基主义的反动立场,认为中国资产阶级对于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已经取得了胜利,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已经完结,中国无产阶级只有待到将来再去举行社会主义革命,在当时就只能进行所谓以“一国民会议”为中心口号的合法运动,从而取消革命运动。因此他们又被称为“托陈取消派。”一九二九年十一月陈独秀等人被开除出党后,在托洛茨基的直接撮合下,同其他托派分子相结合,于一九三一年五月建立了统一的中国托派组织,陈独秀被推为书记处书记。不久,它的领导成员先后被国民党逮捕,这个组织遂即瓦解,但一些托派分子和托派小组织仍然继续进行活动。……第120页。」),被开除了党籍;这个人后来虽然解决了党籍问题,但是七年来光荣的历史完全不算了,同一个新党员一样。这个人要求把问题弄清楚,证人是有的,一个在西安,一个在延安,一个在一二九师,还有一个在外国,就一一写信去调查。经过比较长的时间,直到最近,各方面复信收集齐了,才知道以前是弄错了,我们承认了他过去的光荣历史。于是这个人由过去一个“死人”,只想“我还是到前线去牺牲掉算了”,现在变成活人了。调查时间花了两个月,值得不值得呢?我看是很值得的。因为两个月绝对培养不出一个干部来,花两个月挽回一个干部再值得没有了。

  再举一个例子。有一男一女,有人告发他们,说男的是托派特委委员,女的是托派分子。他们到这里来读书,要求进党校,进训练班,便来找我想法子,但是人家已经控告了他们,于是我就照实告诉他们:有人说你们是托派。这年轻的一男一女听了我的话,马上就惊异得哭起来了。我便保证替他们解决这个问题。他们来的时候一跳一蹦的非常活泼,走的时候都哭了回去。后来只花了两个星期工夫,查清他们不是托派,解决了这个问题,不是很值得吗?

  有的同志常常怕连累自己,不敢正确地替别的同志做证明人,所以领导人遇到这类政治历史问题,更要慎重办理,否则有些人的问题永远不能解决,使被嫌疑的同志冤沉大海,这实际上是损害党的事业。这一点,无论是领导党的工作,领导军队,都要十分注意。

  同志们!做父母的爱护他们的子女是非常周到的,但是共产党爱护党员也并不下于父母爱护子女。任何一个人犯了错误,都应该帮助他纠正。如果他犯过的错误非常严重,甚至是很大的罪过,怎么办呢?这时候就要看他过去有没有功,如果有功,就要把他功过比较一下,再作处理。如果一个人从前犯了错误,现在还在犯错误,这样的人,经过批评,只要赶快觉悟,下一个决心,口头是岸,将来能够转变得好,也还可以将功赎罪的。我们共产党是讲公道的。犯了错误只要自己觉悟,只要能够切实改正,在革命队伍里就应该允许人家继续革命。今天犯了错误,以前的功劳可以拿来相抵;若是今天有错,以前也有错,可以将来赎罪。我们共产党要尽最大努力把有错误的人挽救回来,因为这样做对于革命有利。

  四、对于干部不要“抬轿子”,只说他的好处。如果对于下面干部只说他好,掩饰他的缺点,以致养成他自高自大,工作不求实际,这样只会害干部,而不是帮助干部。

  干部中间也有些人很喜欢别人说他的好话,说他好就感到舒服,不然他就生气,很不乐意。其实光说好话的人都是拍马屁的,拍马屁决不是件好事;不客气批评别人的人,才是好人,才够得上是革命同志。有些干部常常不了解这一点。俗话说,“忠言逆耳,良药苦口”,每个同志都要注意这一点。  总结起来,爱护人很重要。凡是提拔干部,得全面估计他的德和才;既提拔起来,就得多方面帮助他,不使他垮台。对干部一切不安心的问题,都要很耐心很彻底地去解决。当牵涉到一个干部政治生命问题的时候,要很郑重很谨慎地处理。对于干部,不要“抬轿子”,要实事求是。做到这些,才能算真正的爱护人。

  我就讲这些。但是有两点必须申明:第一,同志们不要引起这种感觉,以为革命纪律这东西也可以不要了,这种观念是不对的。一个革命的队伍必须有铁的纪律,来保障完成革命的任务。中国共产党和八路军如果没有铁的纪律,也就不会存在,不可能发展到现在这样。革命的纪律一定要遵守,希望同志们不要违犯革命的纪律,我这篇讲演不能帮助那些违犯纪律的人。第二,有的同志过去受了什么冤屈、处罚,不要使用我这篇讲演来打反攻战,今天乘机来反攻、报复,这样就不好。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了。谁能够不做一点错事?只要改正了,就算很好。同志们的气量要大些。

  我的讲演完了。

  *注「这是陈云同志在延安抗日军政大学的讲演。当时他担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

为什么要开除刘力功的党籍(一九三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为什么要开除刘力功的党籍*
(一九三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刘力功去年加入了共产党,并且在抗大(注「抗大即抗日军政大学,全称为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培养抗日军政干部的学校。前身为中央革命根据地的工农红军大学,到陕北后称为抗日红军大学,一九三七年改称抗日军政大学。……第112、123、252、255、271页。」)毕业以后又进了党的训练班,专门学习了一次党的建设的课程。当他在训练班毕业时,党组织根据他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给他作了鉴定,认为他“非常自高自大,有不少共产党员所不应有的观点”,又是工作无经验的新党员,因此党组织决定他到基层工作中去锻炼。刘力功则坚持要进马列学院(注「马列学院是中国共产党养理论干部的学校。一九三八年五月在延安创办。一九四一年七月,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的决定,马列学院普通班与中央党校合并;以马列学院各研究室为基础,成立马列研究院,不久改称中央研究院。……第123、178、223页。」)或回原籍(离延安很远)工作,否则就退出党。为教育新党员,党组织曾经与他谈过七次话。在第一次谈话中他声明退出党的说法是错误的,但是仍旧坚持启己不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党组织认为马列学院是党的比较高级的学校,不能接收像刘力功这样思想意识极端错误的分子,认为派他回原籍工作,只是满足了他的家庭观念,非但不能对当地工作有帮助,而且有害于事,因此拒绝了他的要求。在最后一次谈话中,党组织告诉他:“个人服从组织”是党的纪律,要你到华北去做下层工。作是党的决定,必须服从。可是他还是要求党接受他的意见,实际上是要“组织从个人”。最后党组织给他一个时间去反省自己的错误,几天以后,他声明愿意到华北去,但是又提出条件,一定要到八路军总司令部工作。党不同意他的意见,他就干脆拒绝执行党的决定。

  中央党务委员会(注「中央党务委员会……是一九三三年八月八日中共中央决定设立的。决定说:“为要防止党内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纪,不遵守党的决议,及官僚腐化等情弊发生,在党的中央监察委员会未正式成立以前,特设立中央党务委员会。”……第124页。」)认为,党已尽了最大的努力,对刘力功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是党的纪律,党的纪律不容任何人破坏。刘力功违犯了党的纪律,又不接受党的教育,改正自己的错误,因此,决定开除其党籍,并公布于全党。

  刘力功开除出党了。如果问:我们党内具有或多或少像刘力功这样观点的党员还有没有?还有。这是由于我们党内接收了大批新党员,这些新党员极大部分是散漫的小资产阶级的成分。他们为追求真理,愿意为共产主义奋斗,加入了共产党,我们欢迎他们。但是,他们之中的许多人还带着浓厚的非无产阶级的思想和习惯,这就需要引起我们极大的注意,加强对新党员的思想意识的教育。同时,要求每个新党员自觉地在革命工作中锻炼,不断地克服自己的错误思想和习惯。

  我们在分配党员工作时常常碰到对于党的决定讨价还价的现象,借口干部政策来抵制党的决定。这样的党员虽然他满口“干部政策”,可是他并没有完全了解干部政策。他没有想到:分配党员工作时,党固然要考虑到个人的特长,但主要还是决定于党的工作需要。试问,你如果是一个飞机师,但是我们今天还没有飞机,不能用你驾驶飞机的特长,那还不是只能分配你做其他工作?所以,不能只讲干部政策“量才使用”的一个原则,而不讲干部政策的另一个原则,而且是主要的原则,这就是党的工作的需要。那种只看重个人,不顾及党的利益的观点,是错误的、片面的,实际上是不了解干部政策。

  那末,究竟一个共产党员在党分配工作时有些什么权利和义务呢?只有说明自己意见的权利,只有在党决定以后无条件地执行决议的义务。除此之外,决不能增加一点权利,也决不能附加一个条件,否则就违犯了党的纪律。能不能说“如果党不答应我的要求我就不服从”?决不能。如果那样,实际上不是个人服从组织,而是组织服从个人了。因此,每一个共产党员在接受党分配工作时,只能是这样的立场:“我个人有做某种工作的愿望,但是如果党有任何别的决定,我绝对服从。”作为一个新党员,本来应该积极要求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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