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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老梅杠竹马-第21章

小说: 老梅杠竹马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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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时间基本上是充实的,心理基本上是空虚的,身体基本上是疲劳的,且不说对于我这么一个无辣不欢以及无肉不欢的人来说,每天以水捞青菜或者煮个鸡蛋只吃蛋白为主的生活是多么痛苦,仅从我妈每天盯着我吃饭像看管犯人一样的眼神时,我内心真想把朱米家祖宗问候一遍,朱米同学的此种行为不仅严重摧残了我这么一棵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走到哪里都是一片春风的绿叶,以后可能是朵花也说不定,还严重让我犯了极痛苦的心理障碍综合症,导致我现在一见着一片红的东西就想凑上去咬两口。朱米不仅不关怀我,还时时以此为借口,称我为“禽兽不如”,我真是大大的冤枉啊冤枉。总之,每天的生活就是晨跑上班健身,虽然恨朱米不是一两天的事了,但我依旧感慨朱米的未婚夫真是慷慨大方,不仅帮我办了本城最大的健身房健身卡,还一有空就接我下班,若不是我感恩戴德,现在早把朱米五马分尸了。
减肥不痛苦,痛苦的是,每当我站在体重机上看到自己一成不变或者略有上升的体重时,那种心碎,你懂得。但我依旧得这样做,不过此间,我还真是有不小的收获,由于在法国小小学习一段,并且家底无不良记录,我成了一名在职研究生,这种在A大以一名研究生的身份跑去上课的时候,一路走过去都觉得扬眉吐气了一番,就怕没揪个人告诉他我是研究生了。这种较贱的心理其实是原来在A大的时候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而来的,比如,本科生借书永远比研究生少,本科生必须11点熄灯,学校对本科生明显比研究生严格变态。所以,请允许我小小地欢腾一下。
朱米的婚礼如期举行,10月的天气也渐渐有些凉爽起来,在这种既不夏天也不秋天的日子里,蟋蟀无意弹奏,蝉鸣阵阵,虽然在户外举行婚礼的这一天风有些不合时宜的大,但我依旧是高兴的,因为,昨天我在偷偷吃了麻辣烫并毁尸灭迹以后再量体重,居然没有反弹,反而减轻不少,我想要说的是,减肥真是越减越肥。
Steven先生的家人也来了(下面简用S先生),还有S先生一些圈内的好友以及同事,现在我才知道,S先生不只是英国某位子爵的公子,他还是一名优秀的软件设计师,供职于Adobe公司做软件开发,真是自立根生的好先生,本以为朱米和S先生应该同级,后来从他的朋友那才知道,S先生是在哥伦比亚读博士生,明显的在职嘛,我有一种“同类人”的感觉,但我没说给朱米听,因为她一定会嗤之以鼻:“你怎么能和Steven比,要是你比过了,我不早就和你好上了吗?”
让我们继续回到婚礼现场,这是在A市靠海的地方举行的,海滩,棕榈树,白色婚纱,淡淡的海水味道,还有扑鼻而来的大束大束广玉兰香味,这是朱米最爱的花,我站在侧旁,看着请来的牧师问朱米愿不愿意,看着朱米与S先生十指相扣的手,看着两人喜极而泣的拥吻,以及他们手上相同款式的戒指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并不如我所愿的是,我眼角拐到高函的到来,他没有如同电视剧里一样冲到新娘新郎面前,并且胸有成竹地大声说:“我不同意。”所以也没有如愿以偿看到朱米哭着对S先生说:“对不起,但是我爱的是他。”然后,朱米和高函手牵手跑开了现场。我不知道朱米有没有感受到高函在她背后投下的悲伤的目光,但我确实看到朱米身形顿了顿,我想答案很清楚了,就像我回复给朱米的邮件上所说的一样:无论你要嫁给谁,首先问问自己,你爱的究竟是谁。我承认我的确是用汗毛在写这些话的,并且鸡皮掉了一地,但同时又会想到何倾,他在做什么,身体怎么样。我时时告诫自己,不能想不能想,但有句话叫做“逆反心理”,指的是,你偏要他这样,他却偏不这样。原来我一直觉得这句话应该用在未成年儿童身上,后来有一次,我在无数次厌烦某事以后告诫某某人不要再从事类似的无趣事件以后,他居然变本加厉,这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个小孩”是这个意思,所以,我越发得想何倾了,连做梦都想。
婚礼过程没有出现类似于我想象的画面,很顺利也很温馨,S先生满脸喜悦,我们不时摆个POSE拍照,S先生总是搂着朱米,我不是第一次见到朱米小鸟依人的样子,但还是想用摄像机拍下来,要知道,能让这位小姐如此淑女的绝不是一般人了,一个是高函,我想还有一个就是S先生了,经过重重判断,我敢确定,朱米一定会越来越喜欢这个外国佬的,因为连我都有些喜欢了。
婚礼过程持续了将近三个小时,这意味着我必须穿着6厘米的细高跟鞋并且还要表现优雅地在这三个小时里走来走去,风光无限,但我稍稍庆幸了一番,因为不止我一个伴娘,一个是朱米在哥伦比亚的同学,还有一个是她的表妹,这种心理也可称之有些变态,用通俗的话讲就是,当你在拥挤的食堂买饭的时候,你不在乎你前面有多少人,而在乎后面有多少人,通过你后面的人数可以判断出你的欣喜程度,这不是假话,心理老师如假包换。
婚礼结束以后便是传统的家宴,在A市的浅山弯居定了一个足够大的包厢,基本上有点关系的都来了,陪着新人敬酒的时候,朱米居然一脸苦相的偷偷告诉我,那个某某某其实是她爸爸的同学的姐夫的女儿,我沉重地点点头,问她是谁邀请的,朱米诉苦道,是她那早已80高龄的爷爷定的人,我笑着说,所以呢,连高函都能和你扯上亲戚关系了。我看到朱米有些失落愣愣的脸,暗骂自己多嘴,只好又说道,那就是高函他是自己来的,不是被邀请的。话一说完,我当场就想咬舌自尽,迫于求生能力强烈,只好作罢。转头装作若无其事,这么一瞥就看到高函正往这边走。

第三十二章 我很想你,何倾

“你怎么也来了?”我不禁脱口而出,但立马又讪讪,“那你们先聊哈。”高函的脸有些僵硬,但马上恢复了一贯笑容:“好久不见了。”这是一种常用的打招呼方式,用来化解尴尬气氛,很明显,现在气氛有些缓和了,我立马逃之夭夭。
我想说的是,就有那么一种人,永远属于不期而遇,而且你永远不知道为什么就那么巧,现在迎面走来的不就是江达的海外代表江谨瑞先生吗?他插着口袋,微微点点头,算是打招呼,我也微微点头了一下,就听到后面有一位男士的声音响起:“居然在这里碰到你,真巧。”我回过头,发现这位西装革履一看便是精英男系列的男士与我擦肩而过和江谨瑞打招呼,两人寒暄起来,我在想,我一直在想,刚刚江谨瑞是不是不在和我打招呼。
所以我还是转身离开比较好,但江先生说话了:“轻轻,你先别走。”我站在原地,开始等待他们漫长而又客套的对话,但我显然是错了,就在他们互相夸奖互相恭维数十分钟之后,又开始互相讨论起家族史,最后才把主题推了出来,精英男笑道:“江先生,我们公司打算在你们要开拍的电影里移植一些广告。”江先生貌似友好却又很空的话回荡在走廊上:“我当然很希望与贵公司合作,但这个决定还是要经过董事们的决定的。”“那好那好。”精英男和江谨瑞为此次会谈做了友好的握手礼之后告别。
“你们完了?”我拎着雪纺裙的下摆走过去,以免被高跟鞋绊倒,这是一条很长的裙子。江谨瑞抱着胸,略有探究的眼光像扫描仪一样扫过我:“真是人靠衣装。”我皱皱眉,这个,我知道:“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今天早上。”真是大忙人,我“噢”了一声。“你找我该不是为了问我有没有回来吧。”江谨瑞若有所思地看着我。我试探道:“你这次去德国是为了什么?”“做生意。”“和谁做的?”“生意人。”我知道了,在这人身上是套不到东西的。“好吧,我问完了。”我转身走了几步,又再退回来:“我还有一个问题。”江谨瑞不说话,我就当是默认:“你们谈成功了吗?”“还行,有点小插曲。”“意思就是成了?”“嗯。”
我转身,走得很毅然很决绝,听到江谨瑞在后面叹息道:“陆轻轻,你就这么没良心。”我知道,他一定会说我拐弯抹角问他只是为了何倾的生意是一种很不齿的行为,我不在乎,怎么样,我就是关心何倾,谁也不能拿我怎么样。
……
S先生和朱米的婚礼很成功很温馨,我也很开心很不舍地在机场跟他们告别。
“你现在彻底被大资本主义给俘获了,我祝你跟S在大洋彼岸生活到老。”我抱抱朱米,拍拍她的肩膀。S先生跑到一边办理登机手续了。
“我这一走,可就不是随便会回来了。”朱米穿着真丝吊带裙,一直长到脚踝,上面大片大片的碎花模样在褶皱处开放。这是S先生给朱米买的,我不得不承认,比那些职业套装适合多了。
“我知道,所以你要是受了什么委屈的话,只能自己躲在被窝里哭。”我嗅嗅鼻子,“哎,你眼睛红什么呀,又不是生死有别。”
“你哪只眼睛看见我红了啊,我就是沙子掉眼里了。”朱米用手背擦擦眼睛,“你干嘛呀,跟兔子眼似的。”
“你不知道今天风大啊。”我也擦擦眼睛,突然举得很好笑。朱米看看我,大家就不约而同笑了起来,笑着笑着就有些笑不出来了。我一把抱住朱米:“你去了那边好好生活啊。”朱米有些哽咽地笑着:“弄得你跟我妈似的。”
我们抱了好一会才分开,我看着朱米被S先生搂着,肩膀一动一动地颤抖着往检票处走,我也不自觉地逗着肩膀,活像两只抽了筋的兔子。
……
我在三年零六个月的时候拿到了此生最大的荣誉——医学研究生,并且被保送了硕博连读,在我27岁这个圣斗士的年龄里,我突然发现自己其实是一个大器晚成的人,也验证了我妈的一句话,就是,她生的闺女儿怎么可能在智商上有明显的问题呢?我总觉得,在这些大好的青春年代里,我是多么享受在党的光辉照耀下拥有一颗健康向上的积极心态。在我拿到研究生的时候,我报了一个去西藏的驴友团队,大家打算从成都火车站走,为此我特地做了很多防护措施,此时已是又一个夏天,同行的还有江谨瑞,说实话,这个驴友团队其实就是江谨瑞一群人组织的,我不知道,在他那酷酷的西装裤下面原来有这么一颗闷骚年轻的心。
驴友来自不同地方,一对年轻夫妇来自厦门,我们都叫他们大礼和笑笑,还有一些都市白领,桐梓、罗罗、妙娟、杉子,从事着不同的工作,在不同的城市奋斗,八人同行,不用知道他们的名字,只有相同的心情。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数闷骚人物,还看今朝”的江谨瑞和这一帮驴友们已经踏过了大片的大江南北,丽江,内蒙,漠河,稻城……
我翻看着江谨瑞的相册,大大唏嘘:“没想到你走过这么多地方!”
江谨瑞正在整理他的衣服,背包里塞满了东西,睡袋,帐篷,药用品,袜子,真是应有尽有:“看来你对我原来很有偏见啊。”
我们正在他家,当然不止我,杉子和桐梓也在他家,杉子是一个很有肌肉感的strong男,在他那件我总觉得小一号的黑色背心上居然画着一个唐老鸭,桐梓是个完全相反的精英男,身材修长,彬彬有礼,不过我总觉得他们能够走到一起的原因是——足够闷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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