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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青梅煮酒话西汉-第23章

小说: 青梅煮酒话西汉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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晁错是颍川郡人,早年学的是申不害、商鞅的法家之术,因为精通国家既往的制度故事,被选拔为太常掌故,那是一种六百石的官。刘恒即位后,也继续奉行征求民间典籍的传统,儒家的重要经典《尚书》自从秦朝焚书之后,就隐没无闻,好不容易朝廷才打听到济南县有一个叫伏胜的儒生,曾经是秦朝的博士,专门研究《尚书》,朝廷起初想把这个人征召到长安,但是这家伙已经九十多了,根本就经不起旅途颠簸,朝廷只好派遣晁错亲自去济南接受伏胜教诲。谁知到了一看,伏胜老得连话都说不清,咕哝出来的音节像密码一样,只有他女儿能够破译,根本就不能胜任教师资格,最后只能由他女儿一句一句给晁错转译。 
晁错学得很辛苦,学成回长安,就开始卖弄。朝廷挺吃他那套的,马上提拔他为太子舍人,继而升为门大夫,接着升为博士,都在六百石上下浮动。因为是学法家之术出身,晁错为人冷酷残忍,他给刘恒上了一封书信,展露了他的法家思想,中心内容是:“当君主的应该懂得一点权术,这样才能让群臣服服帖帖,天下也不会乱套。但是如今皇太子还不大懂这一套,臣真为他着急啊!现在朝廷的士大夫还认为皇太子不需要掌握统治的方法,臣认为这简直是胡扯。这对皇太子以后的接班很不利,皇太子虽然读书也算不少,可惜没有能从书中领会统治的要素,这就是白费力气。臣以为皇太子智商很高,射箭也远比一般人在行,之所以还不懂得统治之术,是因为陛下没肯教他。臣希望陛下选择一些好的统治之术,教给皇太子,然后时时考问他,他就一定能成长起来,成为陛下优秀的接班人。希望陛下慎重考虑臣的意见。” 
刘恒一听,大为欢喜,马上下令把晁错升为太子家令,秩级为八百石。皇太子刘启对自己的这个家令也非常欣赏,府中上下都称晁错为“智囊”,什么事都找他决断。 
晁错是个很有志向的人,一个小小的太子家令,显然不能满足他的胃口。匈奴的入侵,让晁错跃跃欲试,他又给刘恒上了一封长长的奏疏,首先严正指出,匈奴人的欲望是填不满的,朝廷千万不能再退让。匈奴人屡次入侵,杀我汉朝官吏百姓无数,弄得我大汉百姓对匈奴闻风丧胆。这种状态不能再持续下去了,再持续下去,这个民族就算废了。必须得打个彻底的胜仗,才能扭转失败的阴云,扭转百姓中普遍存在的“恐匈症”。从高皇后以来,陇西已经三次被匈奴入侵,百姓丧胆,没有胜意。好在现在陇西官吏以少敌众,打了一个胜仗,这说明并非陇西的老百姓怯懦,而是将领的本事有大小,兵法说:“有必胜之将,无必胜之民。”所以为今之计,陛下必须好好挑选良将。 
接着晁错又从地形、士兵素质、武器三个方面分析了汉兵和匈奴人的强弱形势。得出的结论是双方互有优势。 
匈奴人的优势: 
(1) 马匹比汉朝的马匹体质好,在山地溪流奔跑时大大强过汉朝马匹。 
(2) 匈奴士卒在马上能像旋风一样骑射。 
(3) 匈奴人比汉兵更能忍受饥渴,更适应北地的环境。 
汉兵的优势: 
(1) 在平原地带,汉朝有兵车,可以突破匈奴骑兵战阵。 
(2) 汉兵的强弩射程远,匈奴的弓箭不能匹敌。 
(3) 汉兵有坚甲锐兵,加上游击弩箭,杂沓并进,匈奴人的兵器低劣不及。 
(4) 汉兵的强弩部队一同发箭,声势浩大,匈奴人身披的低劣甲胄和手持的木盾容易穿透。 
(5) 下马用剑戟格斗,匈奴人的步伐没有汉兵灵活。 
这么一对比,可以看出汉兵的优势是五个,匈奴人的优势是三个,因此晁错认为,加上汉朝比匈奴多得多的人口,要击灭匈奴,简直易如反掌。 
晁错不但有以上的分析,还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他认为应当充分利用投降汉朝的数千义渠胡人,他们的饮食方式和骑射技巧和匈奴是一样的,只要汉朝赐给他们坚甲强弩,让他们去打匈奴,就一定能收到意想不到的功效。 
刘恒看了他的奏疏,很是欣赏,特意赐玺书嘉奖他。晁错得到主子鼓励,更加来劲,赶忙熬夜又写了一篇长达万言的稿子,向主子献策。这回他谈的是怎么激发百姓抗敌的积极性问题。 
晁错虽然因为学了《尚书》得到重用,但究竟是法家出身,对人的劣根性可谓有深刻的理解,这些都体现在他这篇奏疏中。他说:“人为什么放手至死都不肯投降,主要在于早就计算好了利益得失。因为打仗胜了,守城不降,可以得到丰厚的赏赐。攻城屠城,则可以得到财物而发家致富,所以才能视死如归地赴汤蹈火。秦朝以前是何等强大,然而很快分崩离析,就因为只想着驱逐百姓去打仗,而不给他们丝毫好处。我们大汉一定要避免这一点。” 
晁错后面的分析尤为精彩,因此我不厌其烦,把他的话转译如下: 
匈奴人是游牧民族,因此是天生的侵略者。他们吃肉饮酪,穿毛皮衣服,没有固定的城郭居住,像飞鸟和野兽一样到处乱跑,碰见水草多的地方就停下来歇息,水草消耗尽了又转徙他方。他们往来游牧射猎于长城之下,有时候跑到燕国和代国的边境,有时候跑到上郡(今陕西北部及内蒙古乌审旗等地)、北地(宁夏贺兰山以东及甘肃马莲河流域)、陇西(辖境在甘肃东南部),随时窥探我大汉守候的士卒,一旦发现守卫士卒少就入塞侵略,如果陛下不救助,那些地方的百姓就会绝望投敌;如果陛下想救,少发兵则不够,多发兵也很麻烦,因为等救兵赶到,匈奴人已经逃了。如果在边境屯驻大量士卒,则军费不足;如果罢兵,匈奴人又呼啸而至。所以,我大汉就为此搞得焦头烂额,筋疲力尽。 
因此,臣以为陛下与其像以前那样发兵备守边塞,让士卒隔年轮换,不如鼓励百姓移居边郡。政府给移民建筑房屋,高城深沟,城上准备大量滚石和铁蒺藜,以为备守。如果平民不肯移居边郡,则让罪犯移居,免去他们的罪罚,给他们安家费。罪犯不够,就鼓励那些蓄养奴婢的富人们,如果他们肯输送奴婢去边郡,有罪的,就可以免除罪行;想要爵位的,就赐给他们爵位。如果这些还不够,则高价悬赏平民,赐给他们高爵,免除他们全家的终身赋税,给他们发放衣服,公家供给粮食,一直到他们能够自给自足为止。其他百姓如果购买他们的爵位,允许积累到卿一级(汉爵二十级,平民爵位最高不能过第八级公乘,如有盈余,必须转让或卖给低爵百姓。从第十爵左庶长到十八级大庶长为卿爵,官吏才可以拥有)。没有配偶的,政府给他们花钱配备一个,因为人没有配偶,是不肯安居乐业的。居住在边塞,如果没有特别的利益,任谁也不肯的,必须有利益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匈奴人入侵,抢了汉朝的财物和人口,如果有百姓能够从匈奴人手中抢回来,其中的一半财物归这百姓所有,至于人口,则官府花钱为赎。如果这样的话,老百姓们就会互相救助,视死如生,这倒不是说他们忠君爱国,他们没有这么高的觉悟。他们只是想保护自己的妻子儿女,而且贪婪财物罢了。如果陛下只是在战争来临之际,临时抢掉东方郡国农民们手中的锄头,塞给他们武器,让他们千里迢迢去边塞打仗,他们才不会卖命。因为一则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要到这个陌生地方来打仗,二则打仗对他们来说,只有性命之忧,而没有锱铢之利。如果陛下能够按照臣的方案去做,一定会收到很好的效果。 
通过上面的话,可以看出晁错这家伙确实对人这种东西了解得极其透彻。人这种趋利避害的动物,和大自然其他低等动物并没有本质不同。忠君爱国这种观念,对一般贵族可能有感染力,对普通百姓却无任何作用。用民族自豪感来号召百姓也不行,因为那也是愚弄百姓的手段。塞缪尔·约翰逊曾说:“民族主义是恶棍最后的避难所。”一切独裁恶棍,总想通过愚弄百姓,鼓吹民族自豪感来迷惑百姓为他充当炮灰的。打仗不管输赢,死亡的总是普通百姓,得利的总是恶棍独裁者。英国历史学家埃里克·霍布斯鲍姆也曾说:“诸多学者一致认为,中、下阶层的民众(如劳工、仆役、农民等)通常不会对民族认同付出深刻的情感,无论是什么样的民族主义,都很难打动他们的心意”,这个观察很有道理。所以,作为楚国上蔡平民的李斯可以去秦国求仕,而屈原却只肯抱着石头自沉。这是地位的差异。他是贵族,所以沿袭了他祖先向周天子号称的“我蛮夷。不与中国同”的传统。但是在当代世界,这种民族主义的鼓吹经常能发挥作用,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贵族为什么会认同忠君爱国的观念呢,因为他们已经从君主那里得了采邑封地,当然要为君主卖命。现在搞暗杀的黑社会还讲究“受人钱财,替人消灾”呢。贵族传统消失后,平民通过科举考试,也可以当大官,不过他们都老老实实地承认,自己是“学好文武艺,卖给帝王家”,不管说得怎么冠冕堂皇,其实还是利益的交换。得了多少利益,就承担多大责任。在中国,这是有传统的。《礼记》里记载的一个故事很有意思,说楚国人商阳是个工尹,和公子弃疾一块追击吴国军队,眼看堪堪追上了,神射手商阳却装聋作哑,弃疾提醒他:“喂,这可是为大王效忠的好机会啊,还不快射?”商阳这才慢条斯理地从背包里拿出弓,却仍迟迟不射。弃疾急了:“再不射就让他跑了。”商阳没办法,只好搭上箭,嗖的一箭将敌人射倒,又马上将弓放回包里。驾车的御者接着催马追其他敌兵,他是个一级棒的好车夫,不多时又被他追上一个,商阳这回仍想装憨。弃疾却搓着双手,兴奋地催他:“又一个,快,快射。”商阳无奈,只好把弓拿出来又射……就这样一连射死了三个,每射死一个,都要捂着眼睛表示哀悼。当第三个吴人死在他箭下后,他还弓入囊,对车夫说:“回去回去,我在楚国,不过是个低级贵族,朝会时没有座位坐,燕饮时也没资格上台阶参加。我凭什么这么卖力啊。” 
就连当官的也这么锱铢必较地计算利益,老百姓平时不但没薪水,还要纳税,凭什么帮皇帝去打仗?那时候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祖先还不知在哪个森林里打猎,为解放全人类而奋斗的理想还没诞生,无法通过它唤起中国老百姓莫名其妙的打仗热情。 
刘恒看了奏疏,大为感叹,越发欣赏晁错。十五年,他下诏选举贤良文学士,晁错因为名声鼎盛,被平阳侯曹窋、汝阴侯夏侯灶、颍阴侯灌何、廷尉宜昌、陇西太守公孙昆邪联合保举为贤良文学士。晁错热血沸腾,感到了莫大的荣誉,正逢刘恒又下诏广求言路,晁错再次熬夜赶写了一篇稿子,对皇帝畅谈自己对朝政的看法。刘恒仍旧十分激赏,同时对策的有上百人,晁错被评选为第一名。大家都认为,除了死去的贾谊能跟晁错比肩之外,天下确实再也找不到比晁错更牛的人了。因为这篇文章,晁错的职称问题也解决了,他被破格擢拔为中大夫,秩级上升到了千石。 


小章:第二集

文帝十四年冬,匈奴老上单于带着十四万骑入萧关,杀死了北地都尉孙卬,甚至连汉朝的回中宫也烧了,边境的烽火一刹那间红遍了长城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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