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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这一定不是我写的文(修真)-第1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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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晨初愣了愣,低头看了过去,却发现身上随手捡来的衣服竟是一件月牙白的儒服,看起来倒是钟磐寂最爱穿的那种类型。他额角挑起了一根青筋,钟磐寂不可能会把自己的衣服满地乱扔,除非是他早就预料到了自己的作为,甚至连自己落脚的地方都计算好了,因此自己才会捡起他给自己准备好的衣服。
为什么有一种被耍了的感觉。
壮汉老板看着林晨初穿着这一身行头半天,又是摇头又是叹气:“小弟弟,不是我说你,男孩子就要有一个男孩子的样子,你看看你好好地为什么总是打扮的那么有女子气概,这样以后是嫁不出去的。”
“……。。。”槽点太多了,你先让我整理一下。
正当林晨初准备说点其他什么,让壮老板别老是盯着他这件衣服的时候,里屋的大门就那么吱嘎扭扭慢慢悠悠的打开了,从里面闲庭信步的走出了一个衣冠禽兽,刚露出了个脑袋,就给了外面俩人一个灿烂无比的笑容:
“壮牛,离我家小鸟远点。”
也不知道钟磐寂到底对这人做了什么,店老板立马蔫成了一坨,青着脸小鸡啄米似得点头,嘴里小声嘟囔着:“人家不叫壮牛啦。”
“啊,对了,这套衣服你拿着,已经碎了,你按照这衣服的尺寸再给他做几件清淡颜色色的衣服。记得别在绣太多花纹,要是我在上面忽然发现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你对衣服做了什么,我就会对你做什么。”
“嘤嘤嘤……人家……人家知道了……”壮汉抱着碎成片片的红衣服兀自泪流满面,也不知道是被钟磐寂吓得,还是心疼他漂亮的衣服。
正当钟磐寂演坏人玩的不亦乐乎的时候,门口忽然传来了一个女人粗狂的叫喊声:“相公,快来接我一下!“
店老板眼睛忽然一亮,抹了抹脸上的鼻涕泪水如如燕投怀一般奔向了门口的女人:“相公~~”
林晨初钟磐寂两人相视一看,林晨初冷哼一声扭过了头,钟磐寂也没什么解释的,拉着林晨初就跑到前面去看热闹了。
却见壮牛,不对,店老板乖巧的接过了女人身后的背篓,一副费力到自己仿佛是弱不禁风的病弱少年一般把轻飘飘的药篓子挪到了墙角,而后又拱进了女人的怀里。
这女人一身短衣短裤,晒得一身古铜色,身材不高,模样倒是还算周正。她稳稳当当的接过了飞奔而来的壮汉,轻轻给他抹掉眼角的泪水和眼屎:
“相公,今天你好像有些不太一样呢。”
“是咩是咩!娘子,你看看我头上这朵花漂亮咩?”期待。
“漂亮~~”宠溺。
“我这件衣服呢?”羞涩。
“哎,以后不准光天化日穿这种衣服!”严肃。
“呜……呜呜……”泫然欲泣。
“不过你可以等到没人的时候,只穿给我看。”点鼻子。
“讨厌啦。”破涕而笑。
!!!
“钟磐寂,”林晨初忽然问道:“你说人是怎么变出来的呢?”
钟磐寂若有所思:“传说人是泥巴捏成的。不过我倒是觉得这个种族的战斗能力非常强,不像是一般的泥巴,更像是……嗯……大猩猩。”
好一个物种演变推测!林晨初默默鼓掌。
直到此刻,在门口与爱夫亲热的老板娘这时才注意到林晨初和钟磐寂两人,连忙放下了怀里撒娇的娇夫,轻叱道:“呆瓜,店里来了客人怎么不告诉我,我一个大女人站在门口,那两个小年轻该多害羞啊。”
林晨初和钟磐寂:“……”
壮汉吐舌头,调皮的拌了个鬼脸,扭着粗壮的身材,嗲声嗲气:“人家知道了嘛,你不要生气了。对了今天你怎么回来这么晚啊。”
“我这不是……”老板娘忽然不说话了,而是朝屋里望了望。见到了林晨初和钟磐寂的容貌,眼里不由得闪过了一丝惊艳。只是那一抹情绪也只是一瞬即逝,随即换上的,是满脸的犹豫。她顿了顿,挂出了一副十分亲切得体的笑容:“两位小哥看着眼生啊,在下从不曾在都城见过二位呢,不知您二位是哪里人士?可是……”女人眼波一转:“可是住在山上的?”
钟磐寂抓着林晨初从地上站了起来,随手弯腰弹了弹身上的灰,一言不发。林晨初默契的开口答道:“老板娘客气,我们不是住在山上的,却也是住在山上的……说白了,我们只是两个异乡人罢了。”
“异乡人”与“住在山上”都是当事人才明白的哑谜。支辽国附近皆是茂密的雨林,附近的山只有月牙山一座,而这月牙山恰好就是一座仙山,起用意不言而喻。
老板娘愣了愣,似乎没想到林晨初这么容易就承认了他们的身份,不由得多看了这两人几眼,于是越是看,女人就越是暗自称赞这两人的好相貌。林晨初的模样自然不用多说,细皮嫩肉加上唇红齿白,掉进锅里蒸一个时辰怕是骨头都是酥的;钟磐寂也是生的一副好相貌,剑眉星目,身形修长恍若芝兰玉树,气质神态得当的仿佛是哪里的世家子弟,但是他从站起那一刻脸上的挂着的就是自然无比的阳光笑容,甚至是站在林晨初身后的距离都十分考究。如此看来……
纯洁善良的战斗种族就是这么被两个人渣蒙骗住了。
老板娘恭恭敬敬对林晨初道:“原来是贵客到临,请问二位这次位临都城是要去何处?在下愿效犬马之劳。”
壮老板撅着嘴巴在扭了扭:“娘子~你们在说什么嘛,人家怎么一句都听不懂啦~?”
老板娘忽然神色冷了下来,回头冲壮老板皱眉:“男人家不要管那么多,还不赶紧去干活。”
壮汉愣了愣,眼里顷刻间蓄满了泪水,他撇了撇嘴,看老板娘不上来安慰他,抹着眼泪泪奔而去,林晨初和钟磐寂清晰的听见他嘴里念念有词:“冬莞不哭,冬莞不能哭,冬莞要坚强嘤嘤嘤……”
林晨初凌乱:能不能不要说下去了啊!话说一个跑龙套的角色为什么要占这么多戏份啊!尼玛你妈有多恨你才给你起这个名字啊!我害怕大家都会跟你喊:这一刻我们都是大冬莞啊!
钟磐寂看了一眼神态温和淡然的林晨初,客套的笑脸上添了三分温暖,他轻笑着对女老板说道:“不必劳烦老板娘了,不过还是请尽快将我这位同伴的衣服改好,这是订金。”
他翻手从手镯中取出一锭银子递到了老板娘面前,那女人惊异的看着他的手掌,连连摆手:“不能收不能收……您这是从凭空变出来的,我收了是不是还会会变成空气?”
“您放心,这只要你能保证您的相公不把这身白衣服作成全是大花的花衣裳,我就能保证这银子不会变成空气也不会变成石头。”林晨初有些后怕。
老板娘连忙应是,小心翼翼的接过了银子,掂量掂量,立刻喜笑颜开的收了起来:“二位请稍等,我这就叫贱内连夜把衣服赶制出来,明个一早就送到您手中。敢问两位可有落脚的地方?”
钟磐寂接到:“不着急,我二人今日才道城中,还不曾有落脚的地方,正准备找一家干净舒服的地方休息。”
“哦?”老板娘脸上闪过一丝喜意:“在下在白石街有一家医馆,虽说没有客栈舒服,可是胜就胜在清净无忧,二位如果不嫌弃大可以去医馆后面的客房住。一来我可以让贱内来服侍两位,二来两个男孩子单独住在外面……总是不太方便的。”
林晨初被她前一口贱内,后一口贱内说的有些迷迷糊糊的,知道后面她说“男人不好单独住在外面”这才反应过来——这是个女人才有资格吆五喝六的国家,感情在人家看来自己和钟磐寂就是两个需要照顾的弱势群体。
说起这个,林晨初倒是想起了原来《复仇》中写过一个跟钟磐寂关系挺暧昧的女人,名叫岳红霜,这个女的就是支辽国人,一出场就是青楼头牌,当天就把钟磐寂带到床上去了,虽然到最后俩人也啥都没发生,但是这女人的性感妩媚那绝对是有有目共睹的。
当时自己就顾着写的爽了,让钟磐寂在原来小说里占尽了对方的便宜,可是现在这么看来,貌似揩油吃豆腐便宜人的不是他啊……林晨初暴汗。
莫名其妙的对钟磐寂对他做的那些事情消了气,林晨初想起在小说里一直当“loser”撸着到死的钟磐寂,竟是产生了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诡异错觉。
壮汉老板去缝衣服去了,有了钟磐寂的恐吓,林晨初也不必费劲巴力的跟他协商衣服款式的问题。白石街在城东,距离城西的成衣铺有一些距离,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钟磐寂等人很低调的顺着小路从山道前往。林晨初人生地不熟,钟磐寂不用灵识就是个路痴,自然也不知道这个城里那个是医馆,全程都需要靠着老板娘来带路。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位老板娘非但不觉得辛苦,反而总觉得亏待了两位仙长,一路上殷勤的介绍着自己。她的名叫做那若,家中世代经营药材生意,在城中白石街开了家医馆,虽然生意向来冷清,但是加上成衣铺的挣得钱,倒也不算少。
三个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这话,钟磐寂话很少,林晨初也不怎么喜欢说那些玄之又玄的神棍话,渐渐话题就被引导了柴米油盐之上。
“唉,好在东莞省心,不然的话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养他。”
林晨初想起个头巨大的汉子,随口问了一句:“省心?”那货怎么看都不像是省心的主吧……
“是啊,”那若爽朗一下,蜜色红润的脸上露出了一道神采:“莞莞是个好男人,也很知足,每天只要给他两桶饭吃就行了,才不向别的男人那样朝女人要新衣服什么的。”
林晨初:“……”你家相公本来就是卖衣服的他还买什么新衣服啊!另外你是在变相的告诉我娶个奢侈的媳妇比娶个饭桶更烧钱么?……我记住了。
一直不怎么说话的钟磐寂忽然开口道:“老板娘,您背篓里的药草是星辰花吧。”
那若一愣连忙应道:“没错没错,还有一些金芍药和夜合,都是些普通的草药,没想到仙长您也知道。
林晨初笑道:“自然,仙长也是人啊。”
那若顿了顿,似乎是不太相信自己听到的话,刚要开口,却听钟磐寂忽然说话打断了她的思路:“这个就是你的医馆么?”
林晨初闻言抬头顺着钟磐寂的手看去,只见那是一幢华丽精巧的楼阁,来往求医之人络绎不绝,似乎很得民心。
“看起来很气派嘛,怎么说生意冷清呢?”林晨初赞道。
“呃……”那若顿了顿,脸上闪过一丝不自然,指着楼阁旁边的树林里若隐若现的小木屋说道:“您看错了,其实那个才是我的医馆。”
林晨初脸上的神色僵了僵,随即便看见门可罗雀的小木屋前横着四个大字:“妇科圣手。”
难怪没人来看病,在支辽国这样女人当家的地方,要女人来看妇科病,简直就跟男权主义国家的男人去治肾亏一样!
钟磐寂轻笑了出来,脸上还是那般阳光爽朗的笑容:“如此倒是更合心意呢,在人员稀少的木屋里杀人,总比在众人眼皮子地下杀要来的方便些。”
话音刚落,那若的脸色顿时就变了。
作者有话要说:jj在后台拉大锯扯犊子死活刷不出来,愣是把我一个向来淡然的萌萌哒变成一个疯疯哒……好吧,我本来就是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
这一章钟磐寂又看出了什么来呢,我萌明天说哈~另外我给大家说一下,我在第一次章节发表的时候,百分九十都是防盗章节,看到了能不买就不买,除非是我某天懒得修文了,直接就发出来,否则我一定会趁着修文的时间发一个防盗章。
在火车上消耗了所有手机电量,写到一半结果自动关机……………………苦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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