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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娱乐圈同人)娱乐圈之灿烂人生-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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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且,金宝拉是一个大好人,一个好人若没有好报,简直天理不容啊。
金宝拉没有马上回答宋雅的问题,垂头丧气地坐进车里,掏出一根烟,抽了两口,待情绪稳定一些后,才慢慢地说:“他到是没有太为难我。”
“太好了!”宋雅忍不住拍了下手。
金宝拉静静地看着她:“社长直接把我辞退了。”
宋雅:“......”
***
练习室里,沈昌民快被哥哥们“五马分尸”了。
郑允昊:“快说说雅美姐状态怎么样?”
胜敏:“雅美姐气色好吗?瘦了还是胖了?”
李冬海:“雅美姐来公司做什么?社长找她?”
金其范:“自杀的事完全是记者杜撰的对不对?!”
金西澈:“你确定......真的不是你妈?”
因为年纪小,平日里沈昌民只是各位哥哥的跟屁虫。没有话语权,没有表决权。存在感微乎其微。出去吃饭时,还要帮哥哥们沏茶倒水,递筷子,拿餐巾纸,以及卷五花肉。
由于服务太过周到体贴,有一次在烤肉店吃饭时,沈昌民还被邻桌客人错认成店内服务员,嚷嚷着让他来“伺候”,闹了个大笑话。
在所有哥哥里,昌民最喜欢郑允昊。“允昊哥脾气好,跳舞好,唱歌好,人品好。”总之,在十五岁的昌民心中,允昊就像是神一样的存在,又像是屹立在海面上的灯塔,于黑夜中,为他这只小小的船帆指引方向。
虽然不讨厌沈昌民的粘人,但更多的时候,允昊还是和年龄相当的金西澈还有金在钟待在一起。毕竟很多“难以启齿”的话题还是跟同龄人交流比较有感觉。
昌民当然也知道哥哥们有时在清晨起床后聊的都是些什么。“不就是那个嘛,我已经十五岁了,我也懂的好不好!”虽然自认成熟,但每一次试图插进哥哥们中间时,还是会被无情地推出来,并附上一句:“小孩子家家的懂什么,一边玩去。”
往事不堪回首;昌民当然要借此机会一雪前耻。在很勇敢地甩了金西澈一个白眼儿后,他回答了所有的问题:“雅美姐很好,因为没有化妆,所以脸色有些苍白,但依然非常非常漂亮。”
这么说着,沈昌民的脑海里又浮现出刚才拥抱住宋雅美的场景。她的头发好香,身体好柔软,浅浅的呼吸就像春风一般萦绕在他的耳边,吹得他一阵心神荡漾......
但昌民的回答并不能让哥哥们满意。尤其是金其范,举一反三什么的好难,他需要一个肯定的回答。
“昌民,你问雅美姐了吗?自杀的事到底是不是真的?”
昌民说:“当然不是真的!”
“你怎么知道?是雅美姐告诉你的?”胜敏追问道。
昌民一时有些尴尬,毕竟宋雅美除了尖叫两声外,什么也没有跟他说。当然也是怪他自己不争气,那么好的机会,竟然只拥抱了一下就撤退了,哎......
这时,郑允昊开口说道:“既然昌民说雅美姐没事,那就是没事了。毕竟他们不熟,昌民又是晚辈,很多问题恐怕都不好意思问出口。”
昌民赶紧点头,感激地看向郑允昊。
允昊说得在理,大家心里虽然还觉得有点儿遗憾,但毕竟从沈昌民的叙述中,可以知道宋雅美目前并无大碍。反正也在同一家公司,今后还是有机会见面的。
“既然这样,大家还是赶紧时间练习吧,毕竟下周还有一次大考!”允昊拍了拍手说道。
在S/M公司,每个一段时间便会对旗下练习生进行一次考试。内容涉及声乐、舞蹈、表演,以及形体各个方面。对于练习生来说,内部考核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大事,如果不合格,轻者会被降级,延长出道时间,严重者则有可能被公司直接除名,先前几年的努力也就算白费了。
一听到“考试”二字,大家略有放松的神情,突然又都紧张起来。四下散开,对着镜子开始了认真的练习。
李冬海刚才被金在钟打得不轻,但为了节省时间,也只用毛巾沾了些矿泉水稍微擦拭了下,又跟大家一起投入到练习中。
允昊喝了些水,正要开始跳舞时,却看见金在钟站在靠窗的位置,双眼凝视窗外,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刚才,大家都围着昌民问东问西,只有金在钟一个人坐在一旁沉默不语。
“在钟,不练习吗?”允昊走过去,手轻轻搭在金在钟的肩膀。最近,在钟的情绪不是很好,常常一个人坐在角落里,像是思考问题,又像是黯然神伤。允昊也曾问过他,是不是家里出事了,可每次金在钟只是摇摇头,露出一抹耐人寻味的苦笑。
金在钟给人的感觉是美丽又冷峻,再加上偶尔水瓶座症状发作,导致长时间无原因无理由的沉默,使他看上去很“拒人千里之外”。平日里很少有人愿意主动接近他,后辈练习生中,虽有大把大把的人暗恋他喜欢他,但真正敢走过来同他打声招呼的却少之又少。
如果评选SM公司最令人胆寒的十个人,一脸“冰山相”的金在钟保准入选。但只有允昊知道,金在钟其实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家伙,冷漠的外表只是为了保护脆弱又柔软的内心,他喜欢小动物,喜欢帮助人,喜欢讲冷笑话,还做得一手好菜。特别居家。
这时,街道上一辆银白色的韩国现代轿车停在了十字路口。允昊看见了,突然有些兴奋地说:“快看!那是雅美姐的车。”
因为其他人都在跳舞,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中,只有身旁金在钟微微点了点头。
允昊推了他一下,半是指责半是开玩笑地说:“喂!你刚才那番话确实过分了,雅美姐对你多好。”
金在钟裂了咧嘴角:“怎么,很嫉妒吗?”
“嫉妒啊。”允昊很认真地点点头。其实不单是他,S/M公司里,很多男生都因为宋雅美的“偏爱”而特别嫉妒金在钟呢。
“雅美姐为什么对你那么好啊......”允昊郁闷地自言自语。
金在钟当然也知道宋雅美对他有多好,允昊的嫉妒让他心里泛起一阵甜,可一想到那件事.......他的脸又瞬间冷下来。
“跳舞去吧。”
汽车启动了,金在钟咬着唇别过头去,故意不去看。
允昊倒是一直看着汽车消失在路口才转过身来,有些羡慕有些嫉妒地说:“在钟啊,如果可以,我很想当一次你呢。”
“因为雅美姐?”
“嗯。”
直到这时,金在钟才露出了一丝微笑。


☆、雪夜


宋雅觉得,穿越后的人生除了有金宝拉陪在身边外,还有一件事情也比较令她舒心,那就是她的家庭条件还算不错。小康之家吧,不是大富大贵,但如果没有工作,想必也不会被饿死。
说来也巧,宋雅现在的母亲——宋顺恩女士,曾经也是一名演员。长相甜美,气质出众,是上世纪七十年代韩国家喻户晓的玉女偶像明星,被誉为“大韩民国的山口百惠”。出道十年,主演过几十部电影和电视剧。但却在事业巅峰期,选择退出影坛,和一名挪威军官结婚,然后在一九八三年生下了宋雅美。
不过在雅美三岁时,宋顺恩和挪威军官离了婚。但坊间也有传闻,称俩人压根就没有结过婚,挪威军官在挪威有家室,是个有妇之夫,宋顺恩不过是一个可怜的小三。
对此,宋顺恩从未正式出面回应过。早几年,还有电视台愿意出五亿韩元的价格邀请她做专访,却被宋顺恩以“退出影坛多年,早已不习惯面对公众”为理由,礼貌回绝了。
大概是甜美可人的形象太过深入人心,大韩民国的男人们根本不相信自己心目中的女神会放弃大好事业转而去给一个洋鬼子做小三。捕风捉影的新闻在传了一段时间后,因为没有人气,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现在宋顺恩一个人住在家乡京畿道的龙仁市。因为不想自己平静安逸的生活被媒体打破,宋雅美在十五岁签约S/M公司时,合同中也明确写有一条“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宋雅美小姐为宋顺恩女士女儿”的规定。如有违反,S/M公司将向宋顺恩女士赔偿二十亿韩元作为精神损失费。
这里的“无关人员”范围比较广。目前来说,公司里除了李琇满,朴东旭以及金宝拉外,没有人知道宋雅美的母亲是谁,包括新任社长金瑛敏。
宋雅大概明白宋顺恩的良苦用心。母亲的光环太盛,难免给女儿的前途和心理造成负担。况且当年宋顺恩是在美国产女,韩国国内鲜少有人知道宋雅美的存在。消息一旦被放出,平静的生活将一去不复返,而对宋雅美的星途来讲,也是百害而无一利。
不知道是否出于对女儿生活的担忧,宋顺恩出钱在首尔为宋雅美买了一套六十平米的小公寓。做练习生时,宋雅美就从未像其他人那样住在公司。汽车也是宋顺恩出钱购买的。公司里的人只知道宋雅美家庭优越,不是身份普通的练习生,既然老板李琇满都不说什么,其他人自然也就不敢多话。
汽车停在公寓前,金宝拉将钥匙还给宋雅,表情淡淡的,夹着些许落寞。“好了,雅美,估计以后我也就没有机会再送你回家了,把钥匙收好,赶紧上去休息吧。”
宋雅接过钥匙,撇过头吸了下鼻子,脑子里翻江倒海的,就是说不出一句话。再见了吗?好不甘心啊!
见宋雅情绪低落,金宝拉走上前拥抱住了她,轻声鼓励道:“加油啊,雅美,别向眼前的困难低头,你那么棒,长得漂亮,唱歌好跳舞好,姐姐相信你一定会东山再起的。”
东山再起?宋雅苦笑,那是眼下自己的人生中最不重要的一件事,并且也是最没戏的一件事。说实话,她已做好回归普通人生活的准备。
上一世宋雅从十二岁进入好莱坞,拼搏了二十年,也累了二十年,那样东跑西颠,看似辉煌实则孤独的生活,她早已过腻了,所以这一世如有机会换一种活法,宋雅并不排斥。
“宝拉姐,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金宝拉叹口气:“先回老家吧。以后的事......哎,谁知道呢。”
是啊,以后的事谁知道。前路茫茫,让两个人的心情都很沉重。宋雅擦了下鼻子,唔囔着说:“宝拉姐,如果想好了哪天走就提前告诉我一声,我去送你。”
宋雅想自己现在唯一能为金宝拉做的大概也只有这个了。
金宝拉苦笑了一下,看着宋雅委婉地拒绝道:“不用了,雅美,别搞得像生死离别一样。再说,我早就有回老家生活的打算了。”抬起头很潇洒地甩了下头发,又说:“还好吧,我现在年轻,刚二十出头,很多事情都可以从头再来,不怕的!”
宋雅唏嘘,“从头再来”那样的机会怕自己在娱乐圈里是没有了。
****
宋雅一个人回到了公寓。要说这还是她第一次看到“自己”的家。怎么说呢,布置得凑合吧,就是大量的粉红色,让早已不是少女的她看着有点儿难为情。不过确实很温馨很温暖。
一直到后半夜宋雅都没有睡着,起身去卫生间的时候,无意间在书桌上撇到一个黑色的本子。打开后才发现竟然是宋雅美的日记。
翻到的那一页正写着:“今天东旭欧巴在明洞街请我吃了烤肉。烤肉很好吃,我吃了很多,结果东旭欧巴就嘲笑我,说再吃下去,雅美就要变成一只小猪了......”
再翻一页:“......车里突然放起了安再旭前辈的《Forever》,东旭欧巴一边开车一边跟着唱了起来。说实话,我觉得东旭欧巴的嗓音更适合这首情歌呢......”
又翻一页:“东旭欧巴说,我穿粉色的裙子最漂亮......”
东旭欧巴,东旭欧巴,东旭欧巴......宋雅接连翻了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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