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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西藏佛教神秘文化密宗-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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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在藏传密宗的无上瑜伽部中也成为重要义理之一,认为与最细风一体不二的最细心,本来心,其最为根本者称“光明”。光明在无上瑜伽体系中,其意思是指心未被忘念遮蔽时的本来具有的觉性,即相当于显教所言的“心体”“心性”“心地”等。可以说,心性的本质是光明,因为心性呈露时会产生光明辉耀,故心注即光明。无上瑜伽还强调印中最极为光明印。因此,心不仅仅是一种精神力量,它也是一种光明。而这种光明在藏传密宗看来,又是一种气,是心与气相“重迭”的呈现。因为气是由五种光线交织而形成,它的存在可以使修持者的心在变成智慧的同时,也就变成了一种金刚身。这种金刚身在本质上是由智慧(五智)组织而成,它代表着存在的极端状态。出现这种变化的原由是在气中潜藏着一种处于萌芽状态的闪光(泉)。
在性质上与心相同的光明可以用主客观两种不同的观点来阐述,从主观的角度看,光明则超越所有客观事实而与有意识的主观之空产生联系,即“心神无二”;从客观的角度看,光明就是空本身(空性),即不能变成思想的内容。在心与光明的关系上,藏传佛教各宗派均有自己的看法,比如一些宗派认为,光明是思想(心)之力量的典型特征(性相),而空则形成了其本质。因为空不能脱离光明,同时光明也不能离开空。光明与空的吻合代表了纯粹非客观性的一种无法表达的阶段,它构成了心的极端状态。
对于心与光明的关系以及它们的实质等的一系列阐释,实际上是一种宗教感受。在藏传密宗的修炼过程中,修持者会产生一种幻觉,又通过这种幻觉给心赋予了光明,从此心具有了重大意义,而光明也成为一切事物之本源并存在于人身之中。藏传密宗中,这种原来是纯洁的和无分别的心或光明就变成了一种有色的光明,白色或是黑色。由此而进发出了成对的或不成对的造物。值得说明的是,对于心或光明的掌握或修炼,是藏传密宗的最高大法,也是藏密中最不易把握的甚深密法。为此,在修炼藏传密宗时,其修持者必须拜一位金刚上师或根本上师来具体指导修习程序或仪轨,否则,修持者在藏传密宗这一错综复杂、神秘莫测的面前,会眼花镜乱、不知所措,如同气功上说的“走火入魔”,没有任何效果。
在此需要补充的是,藏传密宗无上瑜伽部还将光明分为根光明、道光明和果光明,现分述如下:
A、根光明
根光明,又称“根本光明”“母光明”,其中又分实际光明、死亡光明、睡眠光明等多种光明。藏传密宗认为,根光明本来就潜伏在众生的根身之中,不管其人是否修法证觉,在特定的时刻总会自然显现。
实际光明,又称理光明,是指有情众生之心本来具有的本性。如经云:“所谓此心之真体,诸法之实相,不二不异之真空,当彼已得受于无上清净大安乐境时,即获证于超乎一切之法者,是即根本净光也。”(注:引自《明行道久成新法》)。实际光明实际上就是佛教显宗中所说的“本觉”“正因佛性”。
死亡光明,是指人临终之际至死后未生之间,即“中阴”期间自然显露的一种心的状态。《密宗道次第广论》中指出:“谓众生生命之形成,是从自性光明生无明,由无明生空,从空依次生风、火、水、地四大,由四大集起色身,当人临命终之际,神、识、气与四大肉身分离,逆出生的次第而渐次收摄:地界入水中,水界入火中,火亦入风界,风界入心中,心入于心所,心所入无明,此入光明中,如是三有灭。当心识乍脱离四大肉身的束缚时,一切藉四大而生的粗细妄念失其所依,得以暂时止息,从而呈露出未受妄念遮蔽时的心地光明。伴随四大的依次收摄,及周身气向中脉、心轮内凝缩,在主观心识中现为种种光亮境相,最后呈现心光朋,这一过程一般说为“临死八相”。(注:《密宗道次第广论》卷二二)。藏传密宗根据死亡光明的自然显现或原理,建立了“中阴成就法”。其修习过程则是体验或认识光明,经常修持不怠,纵使生前没能解脱,当临死及死后即死亡光明显现时,予以认识,自心与光明融为一体,把持不失,便会于此时证得法身.从而解脱生死;又说修习气脉明点,当气入住并融于中脉之中时,也会依次显现如同上述临死之八相,见证光明。详见藏密“中阴成就法”。
B、道光明
道光明,又称“子光明”,是指修持者在修炼过程中,由瑜伽调心所知见体证的光明。根据所修习的密法及其见证光明的层次,道光明又可分为通义光明、密义光明、觉受光明、眠薄光明、眠重光明、喻光明、实义光明等多种。
通过瑜伽修习,了达心性本来无生,与佛教显宗尤其中观派关于心性的见地相一致者,则称为“通义光明”,通义则是显密共通之意。由修习密法生起、圆满二次第,以及双运道、睡眠禅定等所体认的光明,则是“密义光明”。依法修习禅定,修定达到了知光明、领受澄湛之心光,可称“觉受光明”。依凭觉受修习睡眠禅定,在睡梦中能够灭除昏昧,保持心注明空,然梦中尚出现粗细尘境,这是所谓的“眠薄光明”。由于功力的增进而在睡梦中只显现光明并恒久保持,这是“眠重光明”。
根据身心不二的原理,从修身入手,如修习宝瓶气、金刚等等气功,渐渐将气入住于中脉,于所生寂静禅定之离念心上,尤其在内见如月之光后所体认的光明,可称为“喻光明”。或修习拙火定、双运道而产生的最胜空乐不二的觉受上体认的光明,以空乐为喻,也可称作“喻光明”。不仅将气入、住、融于中脉,临死八相完全显现,而且最后所呈露的如同黎明晴空相上所证见的光明,这才是真正的心光明,称为“实义光明”。根据无上瑜伽的原理,修持者先进入密教菩萨初地,然后依次光明修习,便可直证究竟佛果。 
C、果光明
果光明具有不可思议的功德妙用,能使修持者永离生死之苦海,证入常乐我净的涅槃境界,成就庄严净土,可发广大神通力,能使自己分身无数,度化一切有情众生。具体而言,修习瑜伽而得大成就后,使所修根光明与道光明完全契合无间,并证得密教菩萨道之第十三地,即金刚持地,此刻已是即将成佛之时,至此其光明完全开发,穷彻心源,这时所证光明则是“果光明”。由此可见,无上瑜伽以穷证光明为解脱成佛的秘要。
藏传密宗无上瑜伽部认为,修持者见证光明时,其气必然入住融于中脉之中,使凡夫的业气化为智慧之气而进入智慧脉道,打开心轮上缠缚遮盖本性光明的脉结,原有的心光于是迸发出来。这是因为光明、最细心、最细风以及离戏明点的自性都是一致的,可谓一体不二。所以说圆证光明时,不但证得以最细风或离戏明点为体、量等宇宙、不生不灭之法身,而且肉体四大(地、水、火、风)也融入光明中而发生物质结构的变化。最后成为“虹光身”。因而见证光明、成就佛果便成为瑜伽修持者追求的最高目标。
总而言之,以上提到的心与光明的关系,如同太阳与太阳的光。但按照无上瑜伽部的观点,每个人体中所固有的心是指光明或本质的空。因为光明与空二者不能彼此分离,它们结合在一个统一的整体之中。这样瑜伽修持者才有了见证光明的修习之道,从修习次第的角度看,见证光明相当于生起次第,而修习空性则相当于圆满次第。如此不停地反复修炼,智慧才能得以实现。另外,在修炼过程中,光明与空可分别代表化身和法身。由于如此修习或感受,便产生了代表着心的发光本质。但是,又由于心的真正实质超越了一切二重性,而表现出的一切均为幻想或变幻。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光与空的一致性。
藏传密宗的心与光明这种教理,在藏密信徒看来,可以使他们获得菩提心,因为这种教理意味着一种天生的潜在力量。从而说明人的心实际上是一种空,也就是说人的心是一种没有内容的最纯洁的智慧。为了获得这种状态,藏传密宗修持者需要付出很长时间的修订或冥想。上述人佛合一法即本尊法就是争取这种状态而不断净化心灵的过程。反之,修习本尊法也要掌握心与光明这种教理,因为心与光明这一教理在本尊法中可充当一种方法、手段或途径。
第六章藏密神圣礼仪一  
宗教礼仪不仅是宗教行为的程式化和规范化,而且具有独特的功能。因为“宗教礼仪的形成和发展,无论对于宗教本身,还是对于宗教所依存的社会都有重要的影响和作用。由于宗教礼仪乃是宗教信念之外在形式上的象征性形式,这就增强了信仰者的宗教感情,加深了他们对宗教的兴趣,从而强化了对宗教的信仰。”(注:《宗教学通论》305页,吕大吉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从另一角度去观察,宗教礼仪可以使人接近神,也就是说宗教礼仪能搭成一条沟通由神到人或由人到神的道路。因此,宗教礼仪具有促进人转化为神或神化身为人的功能。这样以来,神人之间可以直接对话并作出应答。比如作祈祷时,单是来自人的方面的祈祷,不能叫作真正的祈祷,在祈祷中应该听到来自神的方面的回答,而且人要知晓神的意旨,从这个意义上说,宗教礼仪应该是一种接受神的启示和佛的慈悲的方式,是一种聆听的方式。正如“在原始社会中,宗教生活使人类的生活和行为围绕着神圣的信仰而规范化,终于成为一种强有力的社会控制,原始宗教最大的特点是它的巨大的社会组织力量,它把个体组织进一步稳定在以图腾制为标志的宗教集团中,共同反抗着苦难和死亡。”(注:《原始文化研究》790页,朱狄著,三联书店1988年版)。可见,宗教礼仪充当了人们特别是广大信徒自我控制的工具。
藏传佛教在重视显宗(理论学习)的同时,尤其强调密宗(实践修炼)的重要性。因此,作为宗教实践必须遵循的宗教礼仪就被藏传佛教更加注重起来,并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创造出符合自己宗教信念的一整套千姿百态的宗教礼仪。
由于藏传佛教具备全面系统的宗教礼仪,在举行每一宗教活动时都要按照具体规定的宗教礼仪进行。比如每年、每月,甚至每日都有不同的宗教礼仪,就拿寺院里长住的僧尼而言,他们除了参加宗教活动时需要严格按宗教礼仪行事外,还在吃、住、行,以及穿戴上也要符合宗教礼仪中所制定的规则和要求。因此,藏传佛教礼仪,从内容到形式,丰富多彩而极为庞杂,而藏密礼仪又是藏传佛教整个礼仪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种类也十分繁多,在有限的篇幅内不可完全,系统的叙述。下面只选择与修待密法极为密切的三种藏密礼仪作简单介绍,意为以一斑窥其全豹。
一、接受神力——威仪
藏密威仪是藏传佛教礼仪中较明显区别于其他佛教礼仪而独树一帜的一种宗教礼仪。而藏密威仪中又以灌顶威仪最具特色。因此。首先将灌顶威仪作具体介绍:
灌顶威仪在藏密中发挥着特殊的作用。因为它包含着“授予神力”的神秘意义。从严格意义上讲,藏密信徒或修炼者在诵咒以至供养设坛等种种修行仪式上都有一定规范、不得任意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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