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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大清风云-第9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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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皇帝,头一天买了个新帽子,第二天见皇帝时,免冠谢恩。雍正笑着说:“小心点,别弄脏了你的新帽子。”
官员王云锦在元旦那天跟好友玩叶子戏,中途丢了一片叶子。上朝后,雍正问他元旦干什么去了,王云锦如实回答。雍正听了非常满意,说他小事都不欺骗皇帝,是个好臣子,不愧为状元郎。说完,雍正从袖子里抽出王云锦丢失的那片叶子:“给,下次玩得开心点。”
雍正耳目虽然相当多,但他并不会完全相信耳目。他很清楚,耳目为了个人的利益,有时也会欺骗自己。至于如何识别真假,雍正凭借的就是自己的阅人经验了。
为了创建一个强大的中央集权政治,雍正一生批了上千万字的奏折批文,这绝对是可以进吉尼斯世界纪录的。
神秘的军机处
在雍正之前是没有军机处的,怎么雍正偏要弄出这么个玩意儿,他的真实目的何在?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军机处是个什么东西。
在康熙朝后期,由于党派太多,聚讼纷纭,导致朝纲混乱,管理困难。雍正即位之后,实际上接受的是一个混乱的摊子,各种问题纠缠在一起。大凡军国大事,都需要集体讨论,虽然最后的决策权在皇帝手中,但皇权仍然受到制约,不能随心所欲。
雍正七年,策旺阿拉布坦再次发动叛乱,为了有效地打赢这场战争,雍正决定成立军机处,由允祥、张廷玉和蔡廷锡负责军机处。军机处的全称是“办理军机事处”,当时大臣们并不了解军机处的真实性质,不知道雍正干吗设立这样的机构。
雍正设立军机处表面上是为了更好应对军事变故,但其性质跟密折制是一样的,削弱大臣们的权力,一些军国大事由军机处秘密决策,等于是剥夺了大臣的议政权力,由皇帝直接裁断,进一步地加强了皇权。
军机处成立后,其人员由皇帝点名,代表的自然是皇帝的意志。
军机处的发展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这个机构一直延续到清朝灭亡,说明雍正的创造还是符合时代的需求的。
军机处设有军机大臣,这些大臣主要是从内阁、翰林院、六部、理藩院、议政处中挑选。军机大臣相当于雍正的私人秘书,他们必须随时在皇帝身边,只要皇上有什么急事要事就会找他们商量。所以,军机处就设在乾清宫内,离雍正的寝宫养心殿很近。
刚开始的时候,没有人承认军机处是正式的衙门。
军机处的上班时间非常变态,凌晨三点就开始上班,雍正至少每天召见军机大臣一次,有时一天好几次。
军机大臣的主要职责有:
一、皇上发诏书或者回复奏折时,由皇上口述,军机大臣书写,然后转发下去。
二、当皇上碰到难以决策的事情时,军机大臣提供意见和建议。
三、军机处要将各种奏折以及皇上的朱批都弄一个副本,妥善加以保存。
军机处的设立表面上是这个机构分享了其他机构的权力,但其实质是皇帝分享了臣子的权力。军机处刚开始的时候只有三个人,而且这三人都是兼职,以后有所增加,但最高峰不超过十一人。军机大臣都是兼职,没有专门担任这个职位的人。
军机大臣一个重要的品质就是保密,绝对地保密。军机处的办公地点与外廷隔绝,就是为了防止外来人员进入。军机处的办公地点也是灵活的,如果皇帝在圆明园居住,军机处跟着搬到圆明园。如果皇帝要巡游,军机大臣也要跟着走,不能耽误办公。
军机处刚刚创建的时候,既不是正式的衙门,也没有印章,雍正十年,才有提议给军机处印章。印章制成后,交给内奏处保管,印匙由领班军机大臣随身携带,“军机处”三字金牌由值日章京佩戴。如果需要军机处的印章,值日章京必须凭借金牌到内奏处领印章,光金牌还不够,还得凭借金牌向领班军机大臣那里索要印匙。到了这一步,还不能私自打开,必须要在多人的监督下,才能打开印匣,取出里面的印信。印信用完后,金牌交给领班章京,印匙归还领班军机大臣,印信重新归放到内奏处。
这一套制度非常繁琐,但也相当严密,可见雍正的良苦用心。
雍正没有想到的是,军机处居然比自己想象的效果还好,军机处办事效率非常高,因而不断完善,形成了固定的编制。军机处的创立影响了清朝后来的整个历史,由于军机处掌握重权,从而让内阁形同虚设、议政处名存实亡。
雍正简直是一个专制天才,他用自己的“智慧”将君主专制推向了顶峰,大有超越朱元璋之势,事实上也确实超越了朱元璋。
雍正的一系列措施很容易让人想到朱元璋,但是他跟朱元璋仍然不尽相同,朱元璋废掉中书省取消丞相,虽然也是中央集权,但是朱元璋忙不过来,只不过找几个大学士做顾问,由于不是皇帝身边固定的领导班子,办事效率不高。而雍正设立军机处则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不光加强了皇权,也提高了行政效率。
所以,在集权这块,雍正超越了朱元璋。
纠正社会不正之风
雍正元年,实行了一项重要的改革。
在封建王朝中,有一个行政衙门叫六科,在这个衙门里做官的人叫给事中,这个官职最早是秦始皇设置的,延续了两千多年。这个职位虽然官职不高,在隋唐时是正五品,明朝时更低,才正七品,到清朝时,满人给事中是正四品,汉人是正七品。
给事中的主要任务是传达皇帝的命令,并检查下面的执行情况。具体说来,六科的任务是将皇帝批阅的奏章从内阁取出,然后重新抄写一遍,分发给相关部门。六科不仅有转发奏折的权力,还有驳回权。如果六科发现皇帝的命令有欠妥的地方,可以将文件封好,重新打回内阁。除此之外,六科还有检查六部的权力,如果他们认为六部执行不力,可以参奏。所以,六科虽然职位不高,但权力还是很大的。
在雍正看来,六科的权力太大,影响了自己的行政效率。雍正想到一个法子,让六科变成都察院的一个附属机构,首先六科的人选由都察院来决定,并且严格规定了各科的给事中数目。六科的题本都要盖上都察院的印信,这等于是把原本属于给事中的考核权交给都察院,这样一来,给事中就不得不生活在都察院的卵翼之下,职能被削弱了大半。
雍正的这项改革等于是把给事中和御史混合为一,雍正的这个做法在当时又被称作“台省合一”,所谓台是指御史台,都察院在唐朝又叫御史台,省指的是门下省,门下省是之前的说法,在明清时都称六科。
雍正这么做的目的,还是四个字,大权独揽,让自己的政令更好地传达和执行。明末党争的教训,雍正仍然牢记在心头,明朝的灭亡跟言官乱政有很大的关系,清初这种情况虽然有所改变,但在康熙后期的储位之争中,六科官员仍参与其间。雍正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他决心改变这种情况,限制六科官员,防止他们干涉朝政。
在削弱给事中权力的同时,雍正加重了御史的责任,御史的权力也许不意味着比以前更大了,至少他们要做的事情更多了,更多的时候,雍正把御史当成钦差大臣来用。对雍正来说,御史就是自己的监控器,他增加御史的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监控和弹劾不法官员。
雍正还做了另一项前无古人的改革,但是这个改革不是很有名,也没有收到特别好的效果。
雍正在脑子里凭空想象出了一个“观风整俗使”官职,雍正是如何想出这么个奇怪的官职呢?
这还得从浙江人说起,浙江的文化是相当发达的,才子众多,但也有一些弊端,浙江等江南人士结成朋党,垄断科场,浙江籍的官员遍布朝野,宾客散布在各个衙门中。汪景祺、查嗣庭都是浙江人,而且两人文采都不错,他们的案子让雍正产生了感触,他再联想到欧秀臣为允禵造势,杭州又发生了摊丁入粮的运动,所以浙江人在雍正心里的印象非常差。
雍正四年八月,浙江巡抚李卫上奏说浙江人刁滑,风俗凶悍,动不动就漏报钱粮,时常发生命案。雍正觉得浙江省风俗败坏,人心浇漓,民心很难被圣德感化,倒是狼子野心很容易在那里找到共鸣。十月,雍正决定派遣官员到浙江查问风俗,对官民进行劝导。确定了官员之后,到底用什么官名呢?雍正一时也没想到合适的,后来吏部建议说,唐太宗在贞观年间派遣李靖巡行天下,号“观风使”,我们不妨取名为“观风整俗使”吧!
雍正接受了这个建议,任命河南学政王国栋为观风整俗使,让他与李卫和衷共济,治理好浙江。王国栋到了浙江后,召集各地的文人绅士到孔庙中训话,除了做思想政治工作,王国栋还负责清查钱粮,王国栋办得还不错,到任不到半年就被提拔为湖南巡抚。
雍正在其他省份也设置了“观风整俗使”或“宣谕化导使”,效果不如王国栋在浙江省做得那么好。
修订法律
历朝历代,修改法律可是一件大事情。中国古代有所谓祖宗之法不可变的说法,但对于雍正来讲,这种思想包袱是没有的,他的执政原则是:凡是有利于统治的他都做。
清朝的法律基本是把明律直接搬过来用,大约在顺治三年制订。在康熙朝,法律有所改动,但改动很小,当时是以《现行则例》的名字颁布执行。
雍正元年,御史汤之旭指出《现行则例》有一些缺点,譬如,它拟罪轻重不一,有时候犯法的事情相同但是处罚却不一样,所以需要重新作一些修改。
对于合理的建议,雍正从来都是采纳的。他让吏部尚书朱轼负责修改法律,对法律这事雍正很重视,一字一句都要亲自过目。
对法律的修改,关于盗贼的比较多。康熙年间,窃贼、逃人以及窝藏逃人的主人,都处以割脚筋的刑罚。雍正认为,这个刑罚将受刑者变成残废,无异于破坏了生产力,应当谨慎使用。第二年,经过仔细考虑后,雍正认为这个刑罚受刑的人太多,没有区分其中的轻重,也起不到警戒的作用,下令永久废除。
雍正六年,修改盗窃法,奴仆如果偷了主人的东西,按照一般平民盗窃罪论处,免掉在脸上刺字,仅仅处以流放罪。雍正认为直隶省盗贼猖狂,为该省量身定做了一款法律,作案盗贼团伙不分主次,全部正法。直隶盗贼案减少之后,雍正又取消了这个特殊条例。
对于一些法律的修改,雍正表现出了他非常人性化的一面。清朝秋审时,本来把案件分成情实、缓决、可矜、可疑四种,第一种是立即执行死刑的,后面三种还需进一步审理和查看。康熙五十年以后,对于死刑犯实行了酌情处理,如果死刑犯的高祖、曾祖、祖父母或者父母有七十以上的而且有疾病需要抚养的,家里又没有其他成年的男丁,可以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由皇上决定是否处以死刑;如果是流放罪,改为杖打一百,然后回家养育亲人。
雍正继位以后,进一步将康熙的人性化处罚发扬光大,他规定,杀人者首先要赔偿足够的银两,其次才涉及偿命的问题,如果不赔钱的话,等于是让受害者没有物质上的补偿,应当立即正法。对于犯有流放罪的犯人,雍正从轻处罚,杖打一百,让他们回家赡养父母。
雍正十一年,制定了一个更人性化的法令。如果丈夫不小心把妻子打死了,而他的父母都已亡故,没有人承袭香火,可以将案犯关上两月,打四十大板,留他们回家保留香火。
在江西永新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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