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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天国漫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概论-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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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多少种宗教,就会有多少种宗教定义,而坚持 
               

不同宗教定义的人们间的敌意,几乎不亚于信仰不同宗教的人们。      要对所有的宗教本质和定义的说法一一介绍和分析,是既不可能也无必 要的。我们只在众多的宗教本质论中选择和概括出几种较有代表性的类型, 进行简要的分析,取其所长,舍其所短,以使我们对这个问题的理解更加全 面、深刻和准确。      在现代宗教学中,有三种方法和倾向最有影响,一是宗教人类学和宗教 历史学,二是宗教心理学,三是宗教社会学。这三种宗教研究的分支学科, 对宗教本质和基本特征的看法各有侧重。宗教人类学和宗教历史学者们,侧 重于以宗教信仰的对象 (神和神圣物)为中心来规定宗教的本质和定义;宗 教心理学者侧重于以宗教信仰者内心世界的主观感受和内心体验为中心把握 宗教的本质;宗教社会学者侧重于以信仰的社会背景为中心透视宗教的本 质。这三种类型和倾向,大致上分别以神、人和社会为中心来规定宗教的本 质的。                       (1)以神为中心规定宗教的本质      各种传统的制度化的宗教,都是以对神灵的信仰和崇拜作为该宗教的中 心和基础的。如果我们问什么是宗教,其回答是各不相同的。犹太人会说宗 教就是对上帝耶和华的信仰;基督徒会说宗教是对上帝和基督的信仰;穆斯 林则会说宗教是对真主的信仰;佛教徒会说宗教是对佛的信仰。这些说法显 然是以各自信仰的神灵为中心的,但是,它们对神所赋予的神性各有不同。      宗教人类学和宗教历史学者以人类历史上的宗教的形成和演进为主要研 究对象。传统宗教以神灵信仰为中心的历史事实,使他们承袭了宗教的传统 观念,把宗教理解为以神灵为中心的信仰体系。他们在比较各种传统的历史 宗教的基础上,超出了特定的神灵信仰,把各种信仰对象抽象化,用哲学的 概念来涵盖和表述,于是产生了各自的宗教定义。西方宗教学的奠基人麦克 斯·缪勒认为,人们产生宗教的种子,是对无限存在物的认识和追求,因此 他把宗教定义为对某种无限存在物的信仰。西方宗教学的另一位重要奠基人 爱德华·泰勒认为,宗教发端于万物有灵的观念,因此他的宗教定义是:对 精灵实体的的信仰。后来英国著名的宗教学者弗雷泽提出更概括的定义:宗 教是对超人间和超自然的权威力量讨好并祈求和解的一种手段。奥地利天主 教神父、著名宗教人类学者威廉·施米特认为,所谓宗教,从主观上说,是 对超世 (即超自然界的)而具有人格之力的知觉,从客观上说,是对这种力 量的崇拜。上述这些所谓 “无限存在物”、“精灵实体”、“超人间和超自 然的权威力量”、 “超世而具有人格之力”等等概念,实际上都是关于上帝 或神灵的哲学术语。所以,这些宗教定义,都是以不同的哲学语言,以信仰 对象 (神)为中心,把宗教规定为信仰和崇拜神灵的体系。      这种类型的宗教定义,受到了各种批评。对此提出异议的共同点,是指 责这类定义不适合于一切宗教。这种异议不乏大量的历史和现实的根据。例 如,他们认为原始佛教和我国的儒教,其崇拜的对象并不是人格化的神灵。 因此,他们认为,对于宗教信仰和崇拜的对象,最好不用 “神”的观念,而 用一个更为广泛、一般的 “神圣事物”的观念。在他们看来,宗教就是对被 奉为 “神圣事物”的信奉。更有一种倾向,不仅回避用“神”的观念,甚至 连 “神圣事物”的观念也回避使用,而认为宗教的本质就在于信仰并俯首听 
               

命于某种比人更高的力量。这种观点近年来在西方宗教学中也相当流行。             (2)以信仰主体的个人体验为中心规定宗教的本质      这是宗教心理学者研究宗教和规定宗教本质的侧重点。他们特别强调信 仰主体的个人心理活动在宗教生活中的意义,往往把信仰者个人的主观性的 宗教感受和体验,视为宗教最本质的东西和宗教的真正秘密所在。在一些宗 教心理学家看来,正是由于信仰者产生了对神或神圣物的宗教感情和宗教体 验,才会表现出外在宗教崇拜活动,并规范化为宗教仪式,进而概念化为神 学信条和宗教教义,形成各种宗教体系。这种情况在宗教创教者和教派创建 人那里表现得尤为突出。据此,他们也提出了种种宗教定义。美国实用主义 哲学家和宗教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认为,宗教是个人对神圣对象的感情和 经验。德国神学家和宗教学者鲁道夫·奥托进一步发挥了这种观点,认为信 仰者个人对神圣物的直觉性体验—— “对神既敬畏又向往的感情交织”,是 一切宗教的本质。英国当代著名宗教学者麦奎利认为,宗教是神圣的信仰对 象对人的触及和人对这种触及的反映。这些宗教定义,都是以信仰者的感情 体验为中心,把宗教规定为人对神圣对象的感触和反应的体系。这种类型的 宗教定义,同样遇到了强有力的非议。这些非议的基本理由在于它没有普遍 的适用性。               (3)以宗教的社会功能为中心规定宗教的本质      这是宗教社会学者研究宗教和规定宗教本质的侧重点。他们强调宗教在 人类生活中的功能与作用。如法国宗教社会学家杜尔凯姆认为,宗教的基础 是社会需要,所以,被尊奉为 “神圣”的东西,本质上无非就是社会本身, 即被改造的和象征地表现出来的社会。美国宗教学家密尔顿·英格则把宗教 规定为人类借以和生活中的根本问题进行斗争的信仰和行动的体系。在他看 来,人生的根本问题就是生存问题,宗教的功能在于减轻人生的不幸和痛苦, 使之转化为幸福的工具。日本的宗教学家岸本英夫也是以宗教的社会功能来 透视其本质的,认为宗教的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相信人生问题能得到最终解 决,是这种最终解决的手段。      显而易见,上述社会功能派的主张有一个明显的缺陷,即它抹煞了社会 功能相似的各种社会文化现象的本质区别,以致把各种在社会功能上类似于 宗教的非宗教现象,也称之为 “非宗教的宗教”或“世俗宗教”。一些颇有 名气的社会学家把共产主义、爱国主义、民族主义,甚至把热爱科学、推崇 民主等等,都当成类似宗教的 “世俗宗教”。因为在他们看来,这些社会意 识形式和文化现象的社会功能与宗教的社会功能是等价的,而且宗教体验的 突出特征,加崇拜、忠诚、入迷、自我牺牲等现象,在爱国主义、民族主义 和共产主义等社会意识中也可见到。这样一来,宗教和其他非宗教的社会文 化现象就混为一谈了。      上述三种类型的宗教本质论,由于缺乏适用于一切宗教的普遍有效性, 或者易于与其他社会文化现象相混同,因此均未得到学术界的普遍认可。我 们在揭示宗教的本质时,应当避免这些学说的缺陷,同时要吸取它们的合理 因素。事物都是处于普遍的联系之中,其属性和本质也是在一定的联系中体 
               

现出来的。有不同方面、不同层次的联系,就有不同方面、不同层次的本质 和属性。正如列宁所说:事物的本质是多层次、多方面的,人们对事物的认 识也是由现象到本质,由所谓初级的本质到二级的本质,这样不断地加深下 去,以至于无穷。我们只有较全面地把握事物多种多样联系的总和,才能从 总体上揭示其多级本质。那种把事物某一方面的本质归结为整个事物的本 质,或者把事物某一层次的本质当做它的最后本质,都是片面的、简单化的, 是违背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的。我们对宗教本质的研究和揭示,也必须遵循 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如实地把宗教作为一个有层次结构的系统,科学地分 析它同社会关系体系的各方面的联系,揭示其多方面、多层次的本质。                             。宗教的多重本质      我们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或层次,即从世界观、社会结构、人的异化和 社会功能来分析和揭示宗教的本质。                         (1)从世界观看宗教的本质      就宗教对物质和精神的关系的看法而言,它颠倒了物质和精神的关系, 主张超自然、超人间的神秘力量创造宇宙一切的创世论,因而是一种颠倒的 世界观。就这一点来说,宗教与哲学唯心主义是一致的。但是,这两种颠倒 的世界观又是有区别的。其区别在于:宗教采取感性的、通俗的、神圣化的 形式来反映和描绘世界;而哲学唯心主义则采用理性的、逻辑的形式来反映 世界。所以,就这个意义来说,哲学唯心主义是精致的、理性化的宗教,而 宗教则是粗俗的、神圣化、神秘化的唯心主义。      宗教这种神圣化的颠倒的世界观,实际上是对客观现实世界的一种特殊 形式的反映。正如恩格斯所说: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 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 间力量的形式。恩格斯的这个论断,着重于从辩证唯物论的角度,揭示了宗 教观念的本质。作为观念形态的宗教,其本质特点在于,它不是正确地、如 实地反映客观现实,而是对客观现实作了幻想的、颠倒的反映。就其反映的 内容和对象来说,是那些“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它们并不是 什么超经验的、不可捉摸的神秘东西,而是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并支 配着人们的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就其反映形式而言,它采取了 “超人间力 量的形式”,就是说它不是直接地以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这些 “人间力量” 所固有的形式反映表现出来,而是以 “超人间力量”的神秘形式,在人们头 脑中呈现出一种观念的 “倒像”,从而使它获得了神圣性。      那么,在宗教观念中为什么出现这种人间力量超人间化的幻想颠倒的反 映呢?马克思指出:凡是把理论导向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的东西,都能在 人们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对宗教这种神秘的 东西,我们同样可以从人类的实践以及在这个实践的基础上的认识和理解中 作出合理的说明。人类的认识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 展 的 。 但 是 , 人 类 的 认 识 不 是 直 线 式  43 的,而是近似于一条螺旋的曲线。从认识论上说,宗教幻想就是把认识过程 中某一个特征、方面、部分,片面地、夸大地、无限度地加以发展、膨胀、 
               

扩大,从而使它成为脱离了物质、脱离了自然的神化了的绝对。随着人类实 践的发展以及人类智力的进步和抽象思维能力的提高,人类能够把自身从自 然界中分离出来,从而能够对那些支配自己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进行思考和 认识。但是,人类思维能力的这种巨大进步,也蕴含着人类认识的二重化, 即蕴含着正确认识或错误认识的可能性,即使在最初的最简单的抽象中,也 存在着把 “一般概念”视为“单个存在物”而导向神秘观念产生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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