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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幽梦长酩-第1章

小说: 幽梦长酩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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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幽梦长酩
作者:马氏三少
 
文案
岁月带走了逝去的青春,时光带走了曾经的愁绪,梦中未消散的晨光回荡在脑海里,往事历历在目,醉乡缅怀不断,一缕芳魂永消逝,三生石上记前缘。

站在河边,河水潺缓,泡沫回旋,流淌的小溪是我的人生,清晰的倒影是我的记忆。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虐恋情深 恋爱合约 爱情战争

搜索关键字:主角:樊卡,沫沫 ┃ 配角:阿星,茉莉,朱娣,杨鸿天 ┃ 其它:马氏三少,都市言情,


☆、《幽梦长酩》第一卷 狐朋狗友(01)

岁月带走了逝去的青春,时光带走了曾经的愁绪,梦中未消散的晨光回荡在脑海里,往事历历在目,醉乡缅怀不断,一缕芳魂永消逝,三生石上记前缘。站在河边,河水潺缓,泡沫回旋,流淌的小溪是我的人生,清晰的倒影是我的记忆。
远处的商务车还在颠颤着,传出来的声响意味着车里并不是一个人。不用回头也能感觉到车里的热血沸腾,一个喘着粗气,一个满脸通红,那声音可劲儿从嗓子眼儿往外挤,“老板,你还能不能干了,信不信炒你丫鱿鱼?”
权利是别人给予的,权威是自己争取的,听这屡犯而又令人不爽的声音,我跟不争气的眼泪较着劲儿,“你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老板了?”
那辆商务车终于被我的底线平静了下来,那声音也缓和成正常的语气。不可否认,车里的人在回我话之前小声的骂了句王八犊子,“都听你的,我的大老板哎,真不知道有些人是活在别人眼里还是活在别人心里,人死不能复生,你都在垃圾堆里拱了四年了,节哀顺变吧。”
我——樊卡,一个相当不务正业的老板,按农历论是八零后,按公历论算九零后,在这所城市经营的四十六家花店中,不排除有三家卖的是花圈,越来越多的客户开始让我应接不暇,他们不是为了店里的白菊花,更不是为了那几口棺材,只为纪念我去世的女朋友。
尊称我为老板的人姓海名星,他是狐一样的朋,狗一样的友,跟我穿过同一条裤衩,睡过同一个被窝,虽然保存着这种亲密无间的情分,但多年以来他还是有说有笑,我还是自闭怕生,凭着固执的性格谁也没有影响谁。
要说见过世面的话,阿星绝对是首选人物,我没脸说出他的学历,但我知道阿星的家里并不是因交不起学费而不让他上学,他在谈吐方面总是出乎别人的意料。
如今的阿星虽然做了我的司机,兼职着助理和红白事司仪,但连“在下”“哥们”这样的谦虚词都没有过,我对他的评价:这家伙从来没正儿八经过。
已经很久没有打理公司了,阿星和客户早已是狗急跳墙的状态,没有人知道在此之前的一个月里,我心甘情愿的被别人的新娘给睡了,到现在依然没有抚去我狼狈的衰相。
我向远处的阿星摆摆手示意他开车回去,我想哭而哭不出来,想笑却比哭还难看,要不要脸不是关键,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最无奈的是在没有能力的年纪,偏偏遇到一个想照顾一生的女孩,原以为失去的只是一段感情,后来才知道其实失去的是一生。
我瞠目结舌地站在那里瞪着车子离去,从兜里掏出一瓶安眠药,我看了看瓶又看看周围,荒唐带了苦涩,苦涩夹着荒唐,生命在临终前的沮丧实在没什么好看的。我把那瓶药全倒在手里揉弄着,这应该是我最后所看到的东西,吞掉了它就等于吞掉了我和世界的联系。
我把它们倒进了嘴里咀嚼着,味道很苦,只能就着河水咽下去,闭上眼的那一刻我的思维无比活跃,凡是眼中看过的所有人全都流向身前的小河,既然这不是一个能实现的梦,那只好让我的人生之旅就此终止。
十六岁高考那年,绿意盎然,春暖花开,我站在平房屋顶向西望去,太阳正向地平线滑落,殷黄中透着灿霞,典雅华丽,从容缓行,周围的云朵衬托出一片火烧云,徐徐燎燃,光华四射。
地上放着两支小弹弓,一支是阿星的一支是我的,阿星光着膀子站在石板上对着远方发愣。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我的说话声虽然很小,但肯定他能听得到。
“可以了,可以了,你再怎么跩我也听不懂。”阿星用手在自己腋窝下猛的夹出两声清脆的屁响,这是让我住嘴的意思。
夕阳洒落在他的脸上反射出金黄色的光,头发也随着微风任意飘动,他眯起的眼睛闪烁着光芒,“阿卡,当发现了极品尤物时你会怎么做?”
我提醒他,“这还用问,当然是第一时间得到它。”
我顺着阿星手指的方向看去,他所说的尤物是在一个石台上坐着看书的女孩儿,偶尔用她纤细的手指捋一捋额前的刘海,偶尔翻一页手里的书。
“行啊,那就按你说的办,我尽量花两天的时间得到她。”阿星的脸上露出厚颜无耻的奸笑,这作死的语气容不得任何人质疑。
我没有闲暇替他想那门心思,阿星见我没有反应,无聊的把手插进了裤袋里,“要不然,咱们打个赌吧。”
不管到什么时候,拉钩上吊的事没几个人能兑现,打赌是伙伴们的家常便饭,即便输到最后扒了裤衩儿也依然不服气。时间久了,未免有些乏味,我无趣的把头撇向一边,“什么赌?”
傲气的阿星仿佛安排好了一切,他自感荣耀的向我眨眼,“这次不堵裤衩,如果我在两天之内追到她,那我是你永远的大哥,我说的是永远,敢不敢赌?”
只有不要脸的家伙才在这种场合大言不惭,说出这话时足够吓死自己,平民百姓根本惹不起那个女孩,我报以极大的不忿嘀咕道,“别闹,你只是比我大十三个月而已,怎么可能是永远,人家白富美有钱有势,凡是人类所具有的优点都占光了,你要是输了……”
阿星耸了耸肩膀,“她是白富美,咱是富二代,门也当,户也对。”他的上嘴唇一碰下嘴唇,吐着舌头喘气儿,他看不起我的性格,转过脸去继续看着远处的女孩自言自语,“我要是输了……我怎么可能会输呢?”
阿星只能算是个负的二代,一遇到不好的事总是“咱咱”的,其实我跟他真不是同一类人。
几天以后我接到录取通知书,准备去市里上学。当车开出的时候,阿星一丝不苟的拎着女孩子的手出现在站台上,用小人得志的腔调哈哈大笑,“阿卡,走之前怎么也不说一声啊,人证我都带来了,说好的永远是逃避不了的。”

☆、《幽梦长酩》第一卷 狐朋狗友(02)

实际上阿星是来送我的,他绝不是为了做大哥才去泡那个尤物,虽然喊着我的名字但他脸上的笑容很淡定。直到车子离的越来越远,阿星也没有看到我,他终于显现出一副挠头的窘迫,忍无可忍地仰天长啸,“什么王八犊子,说话不算数啊!”
而我对着阿星的方向小声骂了句娘。
三年的学业时光不值得一提,它跟二十一世纪之前的童年一样被我挥霍的一干二净,没有追求的人最有体会,无欲无望,无聊迷茫,如果把空闲的时间比作资本,我一定是最富裕的人。
我和阿星再见面时,是我结业后的第一天。刚睁开眼,睑皮之间有一层黏糊糊的眼屎,阿星很随便的在床上摆成一个“太”字,我从没有他那样裸睡的习惯,可一直睡在床下,不是因为他的体型太大而是因为我的骨架太窄,我踹不过他,回笼觉过后保不齐阿星又去了哪里。
“看过聊斋没有,你跟狐狸精一样漂亮。”
“讨厌,你在讽刺我吗?”
“狐狸多好,一般勾人的眼睛叫勾魂眼。”
“那我呢,她像小狐狸,我像什么?”
“你是另一只小狐狸,她有勾魂眼,你有迷魂术,上天让你俩来到这个世上,就是专门迷糊人的。”
当我找到阿星时,他正在跟两个女孩嬉笑,从这一天起,我真正看透了成年的阿星。每次杯酒长谈之时,他都会把其他桌子上的小妹儿勾搭到我们桌前,两只胳膊从不闲着,他单独跟我说过,每喜欢一个女孩就在地上放一块砖,于是有了现在的长城。
阿星除了喜欢把妹就是撸串,当然最喜欢的是把着妹撸串。女孩们很喜欢阿星这一套,没有因为他的左拥右抱去争风吃醋,也没有因为他的花花肠子而冷眼相看,从始至终,阿星是我认定的情圣。
这洒脱的境界令我自叹不如,左搂细腰,右抱香肩,不仅跟我夸夸其谈,而且还会碰酒干杯,连那两个女孩都因他的男儿血性而有所崇拜。
阿星没有因为我的孤单而冷落,他本想分一个女孩给我,可女孩偏偏不喜欢我这种类型,死死黏在阿星的身上,贫贱不能移。
所有的底气来自他那张帅气的脸,曾经有不少开豪车的气质女人,见他之后说“好帅”之类的话,当然,最后都屈服在了阿星的魔掌里,能被贵妇称为“好帅”该是多么的俊俏,如果再加上阿星威武的身材和魅力的神情,说是帅的前无古人也不为过。
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可这就是阿星,虽然青春在他的岁月里盲目的折腾,但没有阻止他显摆吹牛的本事,那些妹子更是受不住他的诱惑而投怀送抱。
我十分了解阿星的感受,总有一天都会面目全非,时光没有教会他任何东西,却教会他不再相信入土为安的爱情。
“名花虽有主,我来松松土,跟我在一起的女人都是你情我愿,谈谈心,释放释放积存已久的压抑,都是互相满足心理上的需求,即便做不了情人,交个朋友也不错。”说这话时阿星总是笑逐颜开,一副什么都没发生过的样子。
他经常带我去酒吧消遣,我很清楚阿星之意不在酒,因为他有一个比明星还要靓丽的干妹妹。
每次的酒喝到一半时,他的干妹妹总会出现,但每次离开又不知她的去向,一开始我认为她可能是回家了。经过思究终于得到一个结论,阿星的干妹妹是“租”来的,不给钱就不跟着他。
名义上的干妹妹其实是个坐台小姐,听阿星总是叫她蓉蓉,我也跟着这么叫,蓉蓉的身份是在他们谈判价格的时候才使我恍然大悟,就算是帅绝人寰的物种,对于蓉蓉来说依然是笔交易,阿星凭着阅女人无数的经验对我说,“给了钱就不需要恋爱,更不用再去疼爱。”
我不认同阿星的看法,虽说不经历过程可以直接得到结果,但对于把利益当作前提的人来说感情同样重要,不管多么的卑微和高贵,谁都会面临这一天。
坐台小姐拥有男人们最在意的经历,却失去了同样的东西,好在还保留着清俊的外表和让人难以捉摸的心灵,她们心不在焉的生活是为了置换别样的需求,甘心从事这个行业是一种生存方式,谁的心里都清楚,当下的苟活无非是为了将来的安逸或风光。
事如春梦了无痕,我的颜值比起阿星来差不到哪儿去,作为一个凡夫俗子,假装清高的雅士只会与快乐背地而驰。每当我醒来脑子里全是放空状态,仿佛飘摇在无边的海面,不知身在何处,时常有些莫名的片段浮现在眼前,像是一朵浪花散去,我伸手去捞却是凉凉的。
是我格式化了太多的往事,遗忘了太多的童年,遗忘了父母粗糙的大手,遗忘了去打靶场挖的小弹壳,还有阿星站在一排发小前说永远是我们的大哥,这些模糊的情景经常唤醒孤独的我。
无奈,自我封闭的性格从小就定了型,孤独久了会很难受,寂寞的心也容易被人感动,阿星说我心理有病,经常带我去热闹的场合“治疗”,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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