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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睡前刑文-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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戳恕
“我喜欢林信。”
“我不后悔被发现我喜欢他,各种以他为原型的小黄文,写了就是写了,我不否认。”
“我只是想得到认可,想让他知道这份心意。”
高中时候早恋,什么都没拣到,反而得了抑郁症,这样的傻姑娘,之后便对爱情提不起兴趣,直到入了林信这个坑。
一开始是没有什么大事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庄婳写的小黄文被发现了,满园变成了讨伐大队,原因来自林信这个当事人的抗拒。
“留着一颗心给那渣女呢。”原庄婳低着头轻声冷哼,“他就是傻,永远看不清。”
“我知道是我出现的方式不对,我这人有点偏激,很作,敏感,缺点一箩筐啦。我希望你不一样,我希望你替我去改变一下。”
“我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加油吧。”
“哦哦还有,我会把你传到林信刚分手的那天,那是最好的时机。”                        
作者有话要说:——最好的时机?什么时机?
——上本垒的时机啊小傻瓜。

☆、痴汉与翻车司机(1)

林信分手的那天下了好大一场雨,他就枯坐在酒吧的包间里疯狂灌酒。
没想到这场恋爱最终还是这样草草结束了。
林信知道霍玉在M国过得很好,也知道她在那里有了很多的暧昧对象,他忍了很久,换来的却是对方的分手。
为什么呢,林信自问,可能真的是不合适吧。
“吱嘎”一声,包间的门开了,有个陌生的女孩走了进来,林信抬眼看了看她,低声骂了一句不知什么。
走进来的庄婳没有听清,但想想也绝不是什么好听的话。
“林信学长,外面下了好大的雨,”庄婳笑了笑,也不在意林信接不接话,径自坐到了他身边,“学长没带伞吧。”
林信的酒量很好,哪怕到现在他也只是微微感受到几分醉意,还算清醒的眸子终于定格在了庄婳的脸上。
很漂亮的女孩子,长得和霍玉是不同的类型,霍玉就像天上的月亮,纯洁高贵,而这个人,从上挑的眼角里就绽放出极其惑人的魅力,说得直白些,怕是和良家妇女四个字一点也不沾边。
林信淡着一张脸,从对方的眉眼往下扫,脖颈到锁骨到胸到腰,最后流连在了修长白皙的腿上。
魔鬼的样貌,和魔鬼的身材。
怕是也抱着魔鬼的目的。
“……”林信转过头,又抿了一口酒,空气里满是疏离。
平常的林信总是笑露一口大白牙,乐观开朗得像个小太阳,虽然总是满口跑火车,展露了老司机的本质,没想到这家伙也有这么一天会因为感情的事情这么阴暗。
庄婳嗤笑一声,毫不客气地拿了个杯子陪着他喝起来:“我呀,来看看我们的忍者神龟。”
话音未落,林信的手就伸了过来,牢牢攥住庄婳拿杯子的那只手的手腕,恨恨出声:“你在说谁?”
“不做哑巴啦?”庄婳依旧笑眯眯,换了只手拿杯子继续喝,“你这么能忍,不正是忍者神龟么?”
酒精簇拥着怒火冲上头顶,转念又被林信的理智压了下去,林信这个人,最可怕的就是他的冷静,哪怕醉了头脑里尚存几分理智,不过也正是这一点,他一路走来总是顺风顺水的,只在感情方面栽了这么一个大跟头。
“所以,你来的目的是什么?”
庄婳的脸上已经泛起了潮红,眼睛却很清亮,她眨了眨眼,毫无羞耻心地开口:道“来趁机约心上人干一架。”
话里的暗示怕是傻子也听得懂,林信支着下巴看她,转而被她泛着水光的红唇吸引,一张一合间隐隐可以看见里面粉色的柔软。
他忽而笑了出来:“你喜欢我?”
“喜欢,喜欢得不得了,”庄婳笑弯了眼,这只小狐狸使劲了浑身解数吸引她的小王子,一颦一笑都是最魅惑的模样,“喜欢得想邀请你共赴巫山。”
昏暗的灯光,躁动的心,也许是因为林信被灯光晃得脑子都不清醒了,也或许是酒精终于起了它该起的作用——庄婳勾着他的脖子吻过去的时候,他没有反抗。
正像想象中的味道,是奶油慕斯味的口红,是他送给霍玉过的那款口红。
林信眯着眼,闲着的手开始丈量,心里计算过了腰围,顺手撩过对方柔软的长发,鼻尖绕过一缕淡淡的玫瑰香。
嗯,看来喜欢玫瑰。
“呐,林信,跟我回家吧。”
林信的思绪被庄婳的话拉了回来,“不用——”
下一秒,红艳艳的酒被递到了他的嘴边,怕他反悔似的要堵他的话,林信扭了头无奈地接着道:“去我家。”
这一次是狡诈的狐狸吃了一惊,她细细观察着林信的表情,果不其然看到了几分醉意,强压下心里几分悸动,她跟着林信站起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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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信的家就在东大附近,一室一厅一厨一卫,而他的电脑就摆在卧室,直播要用的话筒耳机摄像头一应俱全。
晚上的时候还看不太真切,也来不及看清楚,但早上醒来的时候就可以好好看一看心上人的家了。
庄婳兴奋地不行,哪怕昨晚累得不行,拖着两条酸疼的腿也绕着客厅走了好几圈。
林信抱着被她的血染色了的被单躲在浴室里冷静,他刷一刷牙,又忍不住看一看那滩鲜红,又忍不住给了自己一个大耳瓜子。
等到林信磨磨蹭蹭终于想好从浴室出来的时候,庄婳早已经准备好了早餐,坐在桌子边支着下巴看他。
林信一愣,一时间说不出心里什么感受,只好冲她笑笑,默默坐了过去。
“你,你,”安静地吃完早饭,林信跟着庄婳进了厨房,从背后看她忙忙碌碌的洗碗,还是禁不住开口了,“你还难受么?”
听说女孩子第一次都会很疼,他一时冲动下都没准备好,总感觉对不起人家姑娘。
“嗯?”庄婳扭头看着一脸忐忑的林信,“你有帮我好好做过清理,不难受哦。”
话里信息量太大,林信这种纸上谈兵的老司机不由卡了机,俊脸通红:“那,那个,我会,我会对你负责的。”
这人真是个矛盾体。
心里打翻了糖罐,庄婳低头微笑掩饰快要溢出来的甜蜜。
明明不该冷静睿智的时候总是理智的不行,在生活中又活的尽像个傻白甜,真招人喜欢。
“那,我可以住过来么?”
“嗯?嗯?!”刚说完负责的话就被扔了颗地雷,林信收了笑容,眼神复杂地看着庄婳,庄婳毫不在意地继续冲他微笑。
对视中败下阵来的依旧是林信,他点了点头,把到了喉咙口的拒绝咽了回去。
庄婳知道,他这次妥协不是因为经过昨晚就喜欢上自己了,虽然说他也是第一次,对自己的感觉多少会和别的人有所不同,但是毕竟还有个曾经深深在意过的霍玉在,庄婳进攻的道路还有很长一段。
不过没关系,不管以后林信怎么选择,她的任务只是传达心意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我心累JUJ没有人看,我想要评论,要(        )这么多的评论和收藏

☆、痴汉与翻车司机(2)

惯常的一天早晨,林信从睡梦中醒来,不例外地近距离欣赏了那张素净的小脸。
林信叹口气,还没来得及动一动,庄婳就突然嘤咛一声往他怀里又钻了几分,林信抽了抽嘴角,不着痕迹地收回自己的手,努力忽视感受到的柔软。
“早。”她的晨起带着满满的起床气,用头抵着林信的胸膛撒娇,“你顶得我睡不着了。”
听到突如其来的黄腔,林信面不改色地揉了一把她的脑袋,直接连人带被子一裹推到了床边去:“你到底是怎么溜进来的?”
和习惯只穿着内裤裸睡的庄婳不同,林信睡觉穿的是一套海绵宝宝的睡衣,明明僵着一张脸,庄婳还是忍不住被他的画风瞎了狗眼:“你下回可以考虑不把卧室锁上,反正对我来说是无效的。另外,我说林信大男神,你就不能换套睡衣么?”
“那你就不能穿上睡衣睡觉么?”林信打了个哈欠,搔着自己的鸡窝头往浴室走,“再说了,男人的初心就是海绵宝宝。”
庄婳无言以对,这三个月来,林信已经从一开始的拘谨防备到麻木甚至现在和她一样没脸没皮,这还得多亏了她坚持不懈的夜袭啊。
想想原世界轨迹,原本这个时候的庄婳还在小心翼翼接近林信,制造机会和他相处,而现在,虽然继第一次的本垒打之后两人就没了亲密举动,不过如今也算是同居同寝,林信也被迫接受了和她同床共枕。
更何况,林信的胃口被她的手艺养的是越来越刁了,离开了她庄婳,必定是不习惯的。
人说21天就能养成一个习惯,庄婳花费了三个月甚至今后也会努力融入林信的生活。那个霍玉带给他的伤痛,由她庄婳来浓墨重彩轰轰烈烈地擦去。
“加油庄婳!”
“你说啥?”刚从浴室出来的林信一脸懵逼,一边问一边拉开了衣柜的门。
庄婳暗自偷笑,转移了话题:“没什么,嗯,你今天有什么安排么?”
“要回学校去处理一点事,”林信套上白T,理了理头发,“诶你记得我那条破洞牛仔裤放哪里了么?”
庄婳磨磨蹭蹭起了身,裹着被子翻找自己的衣服,一边用手指了指阳台的方向:“我前天洗完给你晒阳台了,昨天忘记收了。”
林信点头应了,就这样一身白T加海绵宝宝睡裤走去了阳台,庄婳眯着眼看他的背影,瞬间觉得男神什么的就是用来拉下神坛的。
到了阳台,林信伸向目标的手却顿住了。
这条破洞牛仔裤是他和霍玉在一起时候买的,顺着霍玉的品味买了浅蓝色,如今已经洗的发白,还被庄婳用了玫瑰味的皂角染了味道。
在它的旁边还有条黑色的,差不多的款式,差不多的味道,但明显是新买的,也明显对他的口味。
林信的手不由就转了方向伸了过去,“这……”
“新裤子,”庄婳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林信回头就看见了她,她靠在墙上,一手托着下巴,一手捏着牙刷,满嘴都是泡沫,含糊不清地说着,“送给我帅气的男朋友。”
庄婳说完还咧嘴笑,接下来又慌慌张张地托着快掉下来的泡沫跑回了浴室,留下林信立在阳台,捂着怦怦直跳的心脏,无奈一笑。
浴室里传来某个拼命撩动他心弦的人的声音:“待会带我一起去学校哦!”
今天的学校比往常热闹。
常年不在校的林信大神居然回来了,居然和传说中的播音系狐媚子一起回来了。
“霍玉出国前就和这个庄婳明争暗斗,两人在播音系出了名的敌对,没想到林信大神公然挑衅前女友权威啊。”
“霍玉出轨在前,能怪谁,要我看还是这个庄婳有办法,也对了她那张上不了台面的脸。还是张无忌他娘说的对,长得好看的女人啊,都要不得。”
“跟你们说个秘密吧,庄婳写小黄文的,主角原型啊我一看就知道是林信,没想到还真被她得手了。”
林信走出教学楼,正好可以看见坐在路边长椅上乖乖等他出来的庄婳,也正可以听见那些人嚼舌根的内容。反倒是庄婳,像开了免打扰模式似的,兀自冲着他笑。
她在阳光底下笑,笑啊笑啊,把阳光都引到了林信心里去。
林信没有在意那些人口中讨论的小黄文,只是忽然就想起她说过的一句话,她说,无论在哪里,庄婳永远第一个发现林信的到来。
她知道,其实林信更喜欢黑白色,口味偏辣,只知道某品牌奶油慕斯味的口红,擅长唱的歌其实是摇滚。
林信也发现,庄婳喜欢玫瑰,喜欢美甲,口味偏酸偏辣,喜欢涂草莓味的润唇膏,穿衣风格简约大方,而且热衷于各类游戏,打的甚至不逊色于他。
他们似乎有不同,然而相似之处也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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