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货封神-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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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小子与唐临对视,然后摸了摸下巴,又确定了一遍,“你真是唐临?”
唐临重重的点头,“如假包换,一点都不掺假,”
假小子少女放下手负后,这才打量货摊上的物品,目光落在那方花岗水牛镇兽上,露出了喜欢,抬手指了指,道:“这个多少钱?”
唐临腾出手,站起身,道:“一枚银钱”
假小子少女掏出一枚银钱,道:“听过买卖不成,仁义在这句话么?”
唐临愣了一下,这怎么一上来就说这个,是什么逻辑思维?
不过,看着那张认真的脸,还是点了点头,“听过”
假小子少女如释重负般,深呼了一口气,道:“那我就不买了,咱们交个朋友吧,我胡邪(ye)青山榜第一,和你俊彦榜第一很配,所以,咱们应该多亲近亲近,以后一起联合去斩杀凶兽,你也知道,当下这个福地所展示出来的,怕以后出来的凶兽很多,所以,你懂我说的意思吧?”
唐临不知是摇头,还是摇头,然后认真的问,“你是不买了,对吧?”
假小子胡邪,递出一张极其认真的表情,道:“买卖不成,仁义在,你刚才自己说的”
“。。。。。。”
唐临一时说不上话来,这思维逻辑让他有点措手不及,还真是应了赫连城的那句话‘人外有人’。
这时候,唐临恨不得竖起一根大拇指,你强,你牛。
那边,赫连城从外面走回来,发现是隔壁住着的假小子,他很好奇,这‘小子’来干嘛的。
好奇归好奇,他还是站在唐临身边,递了一个眼神,唐临了然道:“没事,她不是来买东西的”
赫连城点点头,没妨碍到好兄弟做生意就好,然后笑嘻嘻的道:“刚才我不是出去了么,打听了一下人参精的行情,目前来说,挺好的,然后我就回来的路上,发现青山榜已经有人添了名字,讲道理,那字写的难看是难看了点,关键是写在了‘壹’的后头,很有男子气概”
青山榜,与俊彦榜不同,后者是有专门人做功劳点数记录的,前者,是很特殊的存在,因为是可以任由人自己写自己名字的,你觉得你能在这么多年轻人中,占到第几位,就可以去写。
只要那个排名,有人重叠,那他们就要在比武大会上,结结实实的打一架,分出个高低。
不过,一般情况下,青山榜的名字都是年轻一辈人切磋的差不多了,才去写排名的,那时候大家都知道对方几斤几两,所以写出来的,没有多少人不服。
说了因由之后,赫连城才笑道:“讲道理,我是真想见识见识,那个叫胡邪的大兄弟,是真的有胆量,我喜欢”
唐临听后,用眼睛指了指还站在原地的黑衣假小子,示意赫连城,你想见识的人,就在你跟前。
赫连城会错了意,以为只是要认识新朋友,便朝着假小子拱手,刚要说话,就被黑衣假小子胡邪截了话去,“你是赫连城,我是知道的,我是胡邪,谢谢你把我当成兄弟,还那么喜欢我”
“。。。。。。”
场面有点尴尬,平时很能讲道理的赫连城,这时有点不知咋开口了,突如其来,有点措手不及。
假小子胡邪,弯起嘴角,露出笑容,“没事,我也挺喜欢你的,我来的目的,就是要和你们联手的,青山榜第一的我和俊彦榜第一的你们,咱们三人联手,必定能稳坐青俊双榜榜首,你们觉得如何?”
赫连城干笑了两声,拉着唐临往一边走了一步,然后在他耳边压低声音道:“讲道理,我挺欣赏这个刚来就把自己标上青山榜第一,不怕被打死的假小子的,勇气可嘉这个词很合适她,只不过,这假小子脑壳是不是有点问题?”
说着话,他还不时的回头,偷偷瞄了一眼正在低头欣赏水牛镇守的假小子,胡邪。
唐临摸了摸下巴,也点了一下头,他只是觉得,名字叫胡邪的假小子,逻辑思维很不一般,其他的倒是没啥,只是,毕竟出次相识,没必要纠结这事儿,想到这里,他转过头,问道:“胡。。。”
“公子”胡邪抬头,很认真。
唐临又是一愣,才道:“胡公子,我想你是不是要在考虑考虑,毕竟。。。”
还没等唐临说完,假小子胡邪开口,道:“我知道你想说咱们刚认识,怕折损了我的颜面,然后一切要从长计议之类的话,我更知道,我表现出来的直截了当,让你们觉得我脑子有问题,但,我可以明确的说,我是一个喜欢思考的人,来找你们这件事儿,我认真思考了两天,也观察了你们两天,你们一个卖杂货,勤勤恳恳,不辞辛苦,一个话多,但心肠还是可以的,喜欢炼丹,而我,战力第一自不必多说,还很聪明,以后你们肯定会见识到的,当然,我最擅长的是冷静思考方后动,所以,你们担心的我脑子有问题,可以直接打消了,我也不会步步紧逼,我胡邪把你们当成了朋友,那我就会做朋友该做的事情,你们不用直接拒绝,再好好想想”
说完,假小子胡邪转身离去,回到自己的院门口,坐在老妪对面,抓了一把瓜子嗑起来,一个接着一个。
货摊车后,剩下两个目瞪口呆的少年,赫连城半天没说话,最后挠着后脑勺,道:“讲道理,我觉得她说的话真是一点毛病都挑不出来”
唐临掏出银钱,递给赫连城,道:“先不想这个,我先把钱还了你再说”
赫连城接过钱,双手环胸,望了一眼坐在不远处的假小子黑衣少女,丢下一句我要去炼丹,然后走回竹屋。
唐临拿起小刻刀,拿过一双草鞋,开始刻画符箓,半晌过后,草鞋表面泛起一层雷光,而后没入草鞋之中,归于平淡。
‘雷光’草鞋,大功告成。
第四十一章 装作傻子
一大早,唐临赫连城两人,从镇子外面回来,清洗了一下满身臭汗,然后跟两个拌嘴的老人家吃过饭,这才带着人参精去聚宝阁。(全本小说网,HTTPS://。)
假小子胡邪,已经站在自己院门口,问了一句俩人去哪,唐临没有刻意隐瞒,赫连城说去聚宝阁卖点东西,胡邪转头在老妪的托盘里抓了一大把瓜子跟上两人,说一起去看看热闹。
唐临赫连城不好拒绝,反正是邻居,再说,要是拒绝了,显得不那么大气。
然后,人参精到了胡邪手里,“这小玩意儿,我家后院的后院的房子里,倒是养了一些,挺能吃钱的,你们这是在哪抓到的?”
赫连恒一五一十的说了,然后还添油加醋了一点,过程显得有点扑朔迷离,按照他的话说,要把这件事儿说的玄乎点,到时候价钱也能再加上去一点。
胡邪还回人参精,问两人,“我的提议你们考虑好了没有?”
唐临点头,说还在考虑之中,距离结果不远了,赫连城也跟着附和,说都是邻居,肥水肯定流不到外人田地里,只不过,咱们先要将水渠挖通了再说。
胡邪面色如常,道:“我知道你们心里怎么想的,跟我还不熟悉,怕其中有什么花花绕,对不对?”
俩人没说话,表示你说的还是有点对的,胡邪直接了当,“那咱们就学江湖上,杀鸡头,烧黄纸,结拜”
唐临看着那张认真严肃的脸,他觉得胡邪一点天真玩笑的意思都没有,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这个不苟言笑的假小子,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经过上千遍的深思熟虑的,只不过,表达出来就不是那么回事儿了。
赫连城愣着,他想讲道理,可就是不知道从哪里讲,因为这个假小子说的,却是是他们心里想的,只不过给出的办法,太过直截了当了。
打个比方,男女之间第一次见面,互相有好感,最终目的是生活在一起,以后要睡在一起,天底下大部分人,都是要联络联络感情的,日积月累然后才走最后一步。
可胡邪不一样,她是那种,觉得好就是好,中间的一切都可以省了,直接奔着结果就好,就是这么干脆。
胡邪面对不说话的两人,又正经的补充一句,“我们可以先做最好的朋友,然后在培养感情”
唐临一拍脑袋,得,这假小子还真是耿直。
赫连城也是无语,这人被他分析一点都没错。
假小子胡邪见两人不说话,又道:“那你们再考虑考虑”
两人如释重负。
街边上,‘一间’新落户的茶馆,门头沉香素雅,据赫连城说,这是外面头等的大字号,他们只做修行者的生意,因为赚钱多。
唐临深以为然,小镇原居民确实都走了,连卖菜的都走了,以前的药铺酒馆赌庄,也一个没剩,可前脚刚走,后脚就有代替者落户,这些新落户的商户,做的都是修行者的买卖。
消费,自然要比以往多的多,毕竟人家卖的一碗茶,茶具、茶叶的讲究不多说,就说泡茶的水,都是在大老远运过来的灵泉水,喝上一口,普通人精神烁烁,修行者清脾静心。
按照胡邪的话说,大多修行者的最终目标,不是那看不见的苍天之巅,而是满足自己的心欲,不然,那么辛苦的修行,折磨自己干嘛。
唐临赫连城听她这么一说,感觉还是那么有道理。
此刻,在一间茶馆的二楼,站着一壮一少,临街而立。
壮年男人,满脸荆棘胡须,比黝黑的面庞还要黑,他的目光和身边少年的目光一样,紧紧的跟着街上行走的三个少年郎。
霍南背着手,用下巴指点道:“那个背着巨剑的,是个纯粹武夫,最少是三境巅峰,叫赫连城,另一个灰衣服的,就是唐临了吧,二境二元双修,战力相当单一三境或三元初期,另一个一身黑的俊俏小子,怕是要摸到四元门槛了,厉害,厉害,铁叔,我这次不想装傻了,姓唐的好说,那两个我打不过”
被称作铁叔的黑汉子,名叫霍铁,原本不姓霍,一次江湖厮杀重伤,被青鸟宫前主人,也就是霍南的父亲所救助,便从那以后,改了姓,忠诚辅佐现在的年轻家主霍南。
霍铁扭了扭脖子,道:“这个算不得福缘的福缘,要了也没啥用,咱们也不傻”
他说这话,没有表现出一丝的惋惜,因为这世界上,福缘的前提也分好坏,有的拿了就拿了,而且往后的好处还会越来越多,有的,只是一时的舒心,往后糟心去吧。
霍南伸出左手,从左至右抚摸护栏,“要不是我那爱喝花酒,又不争气老爹死的丢人,我何至于跟在姓段的身后,以前他们段家看我爹在,狼子野心藏得深沉,现在都朝着我呲牙了,我这个弱不禁风的新任家主,肯定要出卖傻相啦”
霍铁默默的听着,负后的双拳紧握,他是看着小家主从襁褓里长大的,这个从小聪明伶俐,待人亲和的小家主,过早的承担了家中重担。
自恩人死在女人怀里以后,小家主面对的境遇不可谓不惊险,最后,靠着装傻充楞,才到了现在,也因此,他宁愿做一条别人看不起的狗腿子。
想到这些,霍铁真想一拳打死自己,让恩人的后人受辱,对于他来说,更是生不如死,可小家主说了,只要活着,就能重新来过,现在受点委屈,算个屁。
霍南又道:“要了肯定有用的,最起码让姓段的能让我多做他两天的狗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