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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2章

网游之创世剑神-第602章

小说: 网游之创世剑神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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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揶揄帝本色再现:“嗯……顺便爱上那个女人?”

    “没有?”

    “真的没有?”

    “假的……好吧……我只是觉得……这个世界上,比游戏本身重要的事情,实在太多了。”

    “嗯……”

    (全书完)

番外(1)

    现在已经是2010年12月,这个颓废中有过一丝生机的古城依然没有入冬。今天已经是12月7日,日历上的节气是大雪,一座正在生长的城市终于开始有冷锋过境,偏偏中午的阳光还能那么温暖,平静又坦然,如同我对他的回忆。

    和很多人一样,他是我因为文字认识的一个朋友。在我学会用文字表明自己的心情之后,我不得不感慨这东西的魔力,它的流动让我拥有很多朋友,听过很多故事,写下很多篇章。当然,也留了很多东西在心里。当然,到如今这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是他的故事。

    春已暖·花未开他是我的大学同学,一个处事淡定自如的孩子,一个很普通的男孩。大学四年,他过的平静如水古井无波。我和其他四个室友都觉得,虽然这样的生活实在算不是色彩斑斓,却也不失本色。

    毕业晚会上你的出现,改变了这种状态。现在的我回想起来,也许正是基于这种改变,才让一直静默的他有勇气找到我这个朋友,为他写下这个其实已经拖了很久的故事。

    平静如水的他,色彩斑斓的你,财大的他,华师的你。江城的舆论里,前者的学子不为吃而愁,后者的学子不因爱而悲。只因为前者背靠户部巷,后者依着珞珈山。

    他后来常常对我说,遇见你的他印证了一句话:一见误终身。可惜,和后来的飞蛾扑火相比,这实在只是序曲罢了。

    那次毕业晚会真正让我诧异的,是你对他言明其实你身边早就有了另一个人,一个让你觉得心里有无数珍惜,无数责任的人。

    讽刺的是,我邀请你来到学校的毕业晚会,本意是为了给他制造最后一个机会,让他以酒壮胆口吐真言,却想不到会是如此结局。

    当然,假如故事这么容易就到了结局,也就算不得故事了。于是我看着你和她响亮的碰杯,然后浑然忘我的在她面前干掉三杯酒,样子豪气得如同金刚。

    这个时候我才想起,原来你这四年已经在兄弟们面前说了n次自己酒精过敏滴酒不沾。那一刻看着脸色惨白的你,我终于意识到,这一次你可能会用尽全部的勇气。

    只喝了三杯的你彷佛常人喝下三十杯,虽说意识模糊,可吐字却清晰坚定:我知道你心里的想法,可是你也知道,我从来不在乎这个世界上还有过一个他。

    面对根本没有给自己留下余地的他,你显得有些错愕,你说周慕然,你这样不好,很不好。

    于是我那么简单的就想起,两校文学社交流会,他和你的默契,他的平静恬然,你的流光溢彩,两篇风格迥异的文字却能并排列于最耀眼的位置。

    回到学校,他很自然请大家吃饭,席间兄弟们自如谈笑,他坚定的声音却只写出两个字:缘分。

    想起这一切,我才突然明白,无论一个人的曾经多么古井无波,到了一个细节触动内心时,也会流水融成温暖。

番外(2)

    只是如今,我以知己心思回望,才读懂了他离校前用便利贴写好,贴在桌上的六个字,那么那么简单的六个字,却融汇了四年的痕迹,无限的时光。

    他写:春已暖,花未开。

    如果没有你大学时光里铸就的情感或许是男人间最深刻的情感,这句话在我和他之间得到了很好的证明。后来的我们常常联络,也常常谈及那个故事,那个他写完六个字的时候或许就该结束的故事。

    但人生之所以是人生,妙就妙在它的起伏。

    后来你考研去了北京,成绩好到我们谈起你时,都开玩笑说谁要娶你将来也得考研。他读完四年大学,回家找了一份合适自己的工作。

    一南一北,彷佛再无交集。

    可是有一天我收到他的qq留言,他说你们是注定交集的两条线。彼时我才知道一向甘于付出的他因为意外失去了自己钟爱的工作,却在最低落的时刻和你不期而遇。是你的安慰和鼓励让他重新获得了继续下去的动能。

    他说,和你重遇之后,他常常会去听《海阔天空》,一首直入心底的好歌。他说,如果没有你,他可能永远也看不到绿洲。

    他说他一直希望为你写点什么,却苦于自己并非是个精于文字的人。于是他很早就拜托给我这个任务,他说希望有人能写下他的心情,他说,在你都觉得这样的字不会有机会出现在自己面前时,他却执意让我要做到这一点。

    作为他的兄弟,我明白有些话我必须写下来,为了他的心情,也为了他的期待。

    他说,如果没有你,除了亲人之外,他不会相信这个世界至少还有温暖存在;他说,如果没有你,他不会彻底说服自己去调整和振作;他说,如果没有你,从认识到现在他也不会知道什么是爱的感觉。

    所以他在一次聚餐后对我总结,遇到你,或许是上天这辈子对他最后的怜悯。

    他说他什么都知道,真的在这个故事的结尾,我想我这个代笔者最应该做的,是阐明他的认知。他说他知道你喜欢叫他傻瓜,可是他真的不傻,他什么都知道。

    他知道你或许从未停下对那个孩子的爱,他知道你背后有家庭的压力,你心里有昭然的责任,他知道或许有一天,这样的爱和责任会左右你的选择。

    他知道自己一贯的自信背后是显著的自卑,当初朋友们口中有如玩笑的研究生速配说说笑笑,他却记在了心里。他知道自己从来都很自信,可是一直以来,让他自信的是他自己,让他自卑的却是环境,舆论和现状。

    他知道自己一直都很爱你,从在交流会上目光交错的那一刻起;他也知道自己很可能配不上你。

    重要的是,有一件事,他比任何人都敢于对我直言。

    某天晚上他决然的喝醉,面对我的叙述恍如呓语:

    他说十四,我知道,我知道如果没有意外,终有一天她会活在没有我的人生里,她会过得很幸福,幸福得足够迎来每个人的祝福。

    只是,这样的幸福里,很可能没有我的名字,而她依然会人生一场,长乐未央。

    他说他知道你对他的感情,他也知道自己对你的爱。他还知道,你一直都存在于他如今丰润的生命里。

    我说,我在为他写完这个故事的同时,也忘了问他结局。

    他说他知道,随着心的意愿走下去的结局就是最好的结局。他说,到这个故事结束的时候,他仍然希望执笔的人是我。

    当他这样郑重的拜托我时,我点点头,像大学四年鼓励他时一样,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

    即便真的有一天南方北方,我们也该相信,心可以在同一个地方。

    所以最后的最后,我听到他的一句话,他说,谢谢你,他说,他爱你。

听说叹息桥下的拥抱会永恒(1)

    我从来没有想到,在《哪里还有第二个你》之后,已经有一些朋友对这个故事产生了如此强烈的共鸣。这是我的幸运,也是一个普通写字者最大的幸福。在这样的背景下,我思考了很久,决定把第三篇呈现给大家。这个系列可以看成一个完整的故事,一共四篇,第四篇的题目,我已经写在本篇的最后。

    这个题目依旧不是我的构思,而是来自我喜欢的一个写手朋友。——十四thethird我是个普通人,不懂得妙笔生花,只会些平铺直叙的东西。我很坦率的对朋友们承认,我这个人写东西很需要意境,很需要感觉。比如现在,当我坐在电脑前打字时,我的耳边就是《climbingthewalls》。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这首歌我听了整整三个月。

    有些时候生活是个调皮的小孩,喜欢和我们开些玩笑。比如平安夜那次相聚,其实只是我在这一年里第二次见到周慕然。讽刺的是,三天后我就收到他母亲的短信,让我暂时不要再去找他,那个慈祥的中年女人告诉我,他只是去了一个自己不那么熟悉的城市,想要一个人静一静。

    于是我知道,至少今年,我是不能像过去一样,陪着他嘻嘻哈哈去老人家们那里拜年拿钱了。

    拜年事小,亲人事大;离开事小,心情事大。于是我让自己安静下来,倒上一杯白开水,边喝边想,到底周慕然去了哪里。说到最后我只是觉得,这是我这个兄弟唯一能给大家呈现的东西,也是我唯一还能帮到他的东西。

    杯子里的液体冒起热气,我平静的喝了一口,开始慢慢把记忆理顺。

    暖阳一笑误终身有一件事情,我觉得大家都能明白。如果在他二十几岁的现在,这个世界上还能有个人和周慕然的离开很自然的联系起来,那么这个人,是且只能是林叶影。我想这样的逻辑,就像如今的国产大片一样,很俗套,却也很真实。

    真实得让我不得不想起他们是如何认识的,尽管他们俩第一次见面就充满了戏剧性。

    彼时周慕然和寝室几个兄弟买了些料子,正在商量如何以一顿给力的火锅来度过进校第一个冬日,顺便庆祝他刚加入文学社就成了编辑部部长。那一刻的我对这种事儿丝毫不感到惊讶,事实上他在文字上的造诣犹胜于我。以至于到后来猪都能看出,他希望由我写完这个故事的原因只是因为他害怕面对回忆罢了。

    我走在他左侧,像我们之间平时习惯的那样陪着他插科打诨,同时还兼职讨论在这个其实没有多少女孩子的大学里哪一个最有味道。

    一说到mm那周围自然是炸开了锅,寝室老三很坦荡的来了一句,我看是法律系的林晓洛吧,那可是系花啊。话音刚落他就被周慕然右边的老四打断,切,还系花呢,我看是庸脂俗粉。

    听着他们杂七杂八的讨论,我倒是很淡定的和周慕然继续朝前走。可惜的是,那个时刻的我已经忘了告诉他们我老妈的忠告,走路的时候注意力要集中,不然一定会很糟糕。

听说叹息桥下的拥抱会永恒(2)

    一语成谶老三提着的购物袋应声撞上了迎面朝他走来的mm手上超大的资料夹,于是料子和文件都没交上好运,两败俱伤的散落一地。

    我一边看着眼前的场景一边暗叹这样的情节真是比小说还烂俗,一边却听见老三一个劲和对方低声细语赔礼道歉。

    于是一连串的对不起就这么在老三嘴里成了例行公事,好在他这个人平时做人低调平易,末了平淡加上句,mm你芳名如何称呼啊?

    两个人都直起腰来的时候,我看到了mm的那张脸,那个时候我才知道什么唇红齿白肌肤胜雪全他妈是浮云,真正打动人的美是不需要任何形容词的。

    更为重要的是,即使是多年后的现在回忆起来,我仍然觉得让我这个外人都惊艳的不是那张脸,而是后来的细节。

    看到如此美女的老三多少有些不适应,很快就被我们发现鼻子里可能有某些液体在急速涌动。全寝室反应最快的老四怎么能让他就这么出丑,所谓仪态小而面子大。于是一个跨步绕到他后面,一边捶背一边还给了老三一个“你这没见过美女的色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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