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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9章

重生在二次元时代-第209章

小说: 重生在二次元时代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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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成峰的脸色很严肃:“如果这部漫画对学生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那么你就是千古罪人。”

    “呃,有这么严重?”

    “没办法,谁让你的影响力大呢!”

    刘成峰摊手做了个无奈的动作说道:“自从《fate zero》爆火之后,你的名字就成了全国青少年人心中的偶像,16岁创业,半年身家千万……林林总总的数据会让这群同龄人对你产生崇拜心理,你的一举一动也会被他们放大,可以说现在的你,已经成了青少年中的领军人物,你要更加小心才是。所以我建议你赶紧给作品减减压,消消众多家长的火气,毕竟你也不希望再看到类似《死神》那样的事件吧?”

    然而对刘成峰的说辞,王明不屑一顾:“俗话说堵不如疏。中学时代,学生们正好是热血飞扬与叛逆心理并存的时期,面对一成不变的生活,他们心中的热血令他们渴望激情与飞扬。有时候,越是禁止事项,他们越是要做。而心理教育问题,本该由学校和家长共同处理,但大多数家长却借着工作繁忙这个借口,对孩子的心理问题不管不顾,只知道找一些外物来弥补或撒气,有这时间,还不如和孩子好好聊聊,关心一下,问问他们想要什么,想做什么,而不是这个不对,那个不行。”

    这个道理所有人都懂,可他们为什么不这么做呢,这是王明一直以来都弄不明白的一件事,明明只要和孩子多沟通交流,许多惨案悲剧就不会发生,但家长们就好像选择性的无视了一样,令人费解。

    刘成峰沉默。

    “青春……叛逆……”这两个词语让他想到了自己女儿,这些年自己从未好好和她谈过,最近总觉的她心里藏着什么事却不和自己说,王明的话把他也骂了,他的气势弱了下去,声音柔和的问道:“那么你是怎么想的呢?”

    “青春和叛逆不过是热血的一种表现,而我会在这部漫画中将这两种因子转化为众人坚持篮球的动力,要知道,我最擅长的就是神转折啊。”

    ……

    送走了刘成峰,王明打开电脑,搜索《灌篮高手》,入目的信息大多是负面的。

    “篮球作为一种竞技比赛,在全世界有着难以估量的爱好者,可以说青白这次的选题先天拥有庞大的粉丝群,然而这部作品却利用荒废学业体现主角们在篮球方面的努力,这是这部漫画最大的缺点,也是最让人诟病的一点。”

    “没错,我曾经就是校队的篮球运动员,当初我几乎把我整个高中献给了篮球,可到最后留给我的却只是一张三流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毕业以后我找不到工作,为此父母愁白了头发,而每当我看到二老就悔不当初,如果高中时代我努力学习考了一个好成绩,那么就不会像今天这样,只能看着父母一把年纪还在为了自己未来操心。”

    “而且就算是成了职业篮球运动员也没用。体育竞技吃的是青春饭,一旦体力开始下滑,就基本等于拿到了退役的门票,这个时间大约是15到20年。假设退役以后你40岁,那么请问你接下来的几十年要怎么过,你的儿女怎么办,你的父母又怎么抚养?你把你最美好的人生献给篮球,一辈子除了篮球什么都不会,没有撑起家庭的一技之长,只知道坐吃山空的话,多少钱都不够败的,这不是一句‘你喜欢篮球吗?’就可以解决的问题……”

    看着这些抨击的话语,王明并不否认他们的观点。

    全世界的运动员在决定吃这碗饭前,都面临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就算是退役以后也要为自己的生活考虑。看到奥运冠军在跳骚市场摆地摊你也别惊讶,因为他们真的什么都不会,甚至连和人讨价还价都不擅长。

    原本王明以为这个更加发达的龙国对运动员的未来保障很好,可现在看来与自己上辈子见过的那些也没什么区别。要说之前他还曾经犹豫过的话,现在他完全不再犹豫,他要用自己的笔,为这些可怜人争取到他们应有的权利,为他们赢得他们应有的赞誉,为他们正名。

第三四三章 我想,我是喜欢的。

    “你喜欢篮球吗?”

    如果被人这么问上一句,姚刚绝对会回答喜欢。如果是一个如同漫画中的晴子那般模样的天使,被她那期待的目光看着的话,他绝对会毫不迟疑的回答

    “喜欢,非常喜欢!”

    冬天的魔都气温很低,却也比不上北方那般,就算是穿着运动短袖长裤在外面运动也不会感觉寒冷。

    春天的脚步即将降临龙国东方这座海港城市,清晨温柔的阳光照亮了这座新建的露天篮球场。整个球场只有他自己一个,显得孤独又冷清。

    他最喜欢的是武侠小说,他觉得打篮球跟武侠小说里面的练功一样,都是基础功最重要,所以他每个早上5点半都会从床上爬起来,到家附近的这个篮球场运球匀速跑10圈、投篮100次,200个俯卧撑……

    这是他给自己定下的功课,几乎雷打不动。

    这三年,场地换了好几个,却一直都是他一个。

    一个月前,这个场地突然来了一个人,他叫程磊,是魔都十九中的高一新生,勉强算是自己的学弟吧。对于这个学弟,姚刚非常照顾,每天完成功课以后,都会手把手的教他如何打球。

    没错,程磊完全是个门外汉,但他的热情却令姚刚刮目相看。

    原以为只是三分钟热度的他,竟然每天坚持和自己做等量的训练,甚至晚上放学回家还能见到他自己一个人在球场上加练。姚刚很疑惑,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一个完全不懂篮球的门外汉如此疯狂的喜欢上了篮球。

    程磊没有隐瞒,他将收集来的《野火》交给了姚刚,并嘱咐他好好保护。

    “答案就在这里。”

    仅仅是看了一眼目录,他就将目标定在了《灌篮高手》上面。

    他听过这部漫画的名字,连自己的同桌都爱看。不过他很瞧不上这部漫画,虽然没看过,但是看了那叫流川枫那个家伙一眼他就知道,这是一部偶像漫画。

    当他真的看进去以后才知道,自己错的离谱。

    随着漫画剧情推进,他的心也跟着樱木的举动七上八下。当他看到樱木拼命从大猩猩手中抢下篮球并用那外行人的方式灌篮的瞬间,他感觉自己好像是三伏天吃了冰棒一样舒爽,激动的浑身颤栗。那可是灌篮啊,篮球运动中最具有力量性的进球,一场比赛见不到几次的进球,每次进球都能让满场观众欢呼的进球。

    灌篮能提升己方气势,压制对方气势,甚至可以说是比赛的胜负手,也是他最喜欢的进球方式。

    看着樱木,姚刚就像是看到了刚上初中时的自己。学习成绩优秀再加上人高马大的,在所有同学里算是最出众的那个,然而他却被同班同学排挤。他不知道同学们为什么排挤自己,他也曾试着向大家解释,可没人听,甚至还有人嘲笑自己“长了这么大的个子,却是个哭唧唧的娘娘腔”。

    为了摆脱过去,他选择离家很远的十一中,开始了一段名为“男子汉”的修行。

    “篮球是男人的运动,是肌肉与力量的碰撞。在球场上每一个进球,都是用背后无数的辛勤汗水换来的,这是一个男子汉的运动,所以这位同学,你想要加入篮球队吗?”

    当年邀请自己的体育老师长什么样他已经忘了,可篮球却成了他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看完了漫画向程磊询问,他发现这三井寿跟程磊很像。

    程磊是他们学校的扛把子,也就是最能打的那个。

    他一开始并不是问题学生,不然也考不上十九中。只不过是因为刚开学那几天,他被高年级的混子堵在厕所里索要“保护费”,因为拒不上交的关系,和几个高年级的学生打了起来。

    之后,学校批评、老师批评、家长也批评……多方压力令他选择了自暴自弃,打架斗殴、抽烟喝酒,无恶不作,整个学校的学生闻名色变,没有人愿意做他的同桌,没有人敢靠近他,他就像是被世界遗弃了似得,家长不管、学校不管、老师也不管,于是他更变本加厉,逃课、跟社会上的人称兄道弟,像是社会大哥似得。

    然而偶然的一次机会,他看到了《灌篮高手》这部漫画,尤其是在看到三井寿那句“教练,我想打篮球”时,从来没哭过的他却哭的像个泪人。从那以后他就时常在想,如果有一天,自己也遇到了这样一群朋友的话,该有多好啊。

    他清楚,只要自己一天不改变,就一天不会有人和自己做朋友。他知道,学校里的同学是没戏了,所以他把目光放到校外,而校外除了这些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外,他最熟悉的就是篮球。于是他来到了家旁边的场地练习篮球,期望通过篮球交到朋友。

    这一个月,他不知道自己是因为喜欢篮球还是因为交到了新朋友而坚持锻炼,只是觉得很开心。

    将杂志还给程磊,姚刚带着点犹豫问道:“程磊,你扪心自问,你真的喜欢篮球吗?”

    姚刚是个特别在意别人眼光的人,尤其是经历了那备受煎熬的初中三年之后更是如此。可他又不想放弃这个好伙伴,故而有此一问。

    “应该是喜欢的吧!”

    程磊的眼中带着一点不确定。及至今日,他依然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想要交朋友,还是想要打篮球。看着地上被风吹着慢慢滚动起来的篮球,他一把抄在手里,不管不顾的冲着篮筐冲去。

    一步、两步、三步……一下、两下、三下……从中场跑向篮筐。

    一直到他起步到起跳的这短短五秒钟里,程磊他犯了无数个错误,可他不在乎,只是用尽全力的起跳,两只手紧紧的抓住篮球,双腿勾起,借着冲刺的惯性起跳,他的身体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篮球被他重重的砸在篮筐里。

    程磊浑身虚脱的坐在地上,刚刚那一跃不仅用光了他的力量,更让他明白了自己的内心。

    从喘息中站起来,他目光坚定的看着自己的领路人,眼中带笑。

    “刚哥,我想,我确实是喜欢打篮球的。”

第三四四章 斗牛

    新学期开始,老师们忽然发现程磊好像换了个人似得。上课不再睡觉捣乱,也不见他旷课抽烟,虽然在课业方面依旧薄弱,但是态度很端正。

    一个人要变坏容易,但想把他人心中的印象洗掉却千难万难。

    自打开学以来,程磊为了改变众人多自己的想法,做了许多事。虽然收效颇低,却也令大家不再仇视他。

    达到这种程度他也就满足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半年留下的印象,想用一周消除,那绝对是做梦,他已做好长期奋战的准备。

    他肯做到这一步是有原因的,他想打篮球。

    每一个坏人的内心深处都向往光明,每一颗堕入深渊的心灵都渴求救赎。对于程磊来说,篮球就是将他从深渊中拉出来的神灵,他向往、他崇拜、并决定为之奋斗终生。

    为了心爱的篮球,他低声下气的跑到学生会,申请建立了篮球部,并和19中几个跟自己混的小弟一起凑钱将篮球社的摊子铺开,租借学校篮球场、购买用具、房屋维护……

    没错,学校并未给篮球社一分钱,因为没有老师愿意负责这群问题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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