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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阵法师穿越日常-第62章

小说: 阵法师穿越日常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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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被一阵暖风吹得烟消云散,这一夜,她睡得格外甘甜。

    翌日清晨一早,三人在“一揽风流”门口集合,不再过多停留,直接坐上马车开始前往望京之旅。马是好马,一路疾驰很快便出了城门,一路朝西北而行。

    离洛城不远的郊边,出现了一个不起眼的粥铺,开始免费为穷人施粥。

    弄梅馆三株银红朱砂不知所踪,三十万株梅花尽皆凋零,其中有一个破旧的小院中,三间茅草屋失火化为飞灰。

    袈陀山上鸡鸣寺,无人问津的珍珠塔一夜之间由六层变为五层。鸡鸣寺七七四十九位僧人静坐塔前日夜念经,佛诵经轮,一地莲花。

    人人皆传,洛城出了个不得了的蛇妖,镇在珍珠塔下数百年竟能逃出生天,风浪渐起,洛城危矣。

    一路山高水长,哪怕是最快的凉州大马,此去望京最近的路也要经过大大小小十余城,车程少说半月。

    做好长途跋涉的准备,车里无聊的潘芷云问汉生,接下来什么打算。

    “我知道你一路带我前来洛城,是有意为之。但你到底想做什么?”汉生没有回答,反问起了潘芷云。

    她才不相信潘芷云带她来洛城弄梅馆,只是为了看看梅花吃吃八仙居的清蒸白鳍鱼。

    潘芷云耸耸肩,“我的目的很简单,也不瞒你,就是推翻暴晋。如今你恢复记忆,眼看着自己曾经的江山与心系的百姓被糟蹋成现在的模样,果真甘心?要不要考虑一下给这个天下换个主人?”

    汉生道,“你既然已经暗中资助秦阳军,又何必煞费苦心来找我?”

    “你是先秦女君,比张仪更适合当王。这一点就足够了。”

    “秦先祖赢渠,旧时不过绥州一酒家帮厨,照样夺得大秦天下。秦阳张仪虽是布衣却也不算寒微,为人豪爽惩恶扬善,也勉强算是一方侠士,如何当不得天下之主?”

    潘芷云笑起来,“你这是说笑了,以张仪的才干为人,做个封疆大吏倒还称职,若论逐鹿天下,单凭他尚未成势便猜忌章恬的浅薄心胸,未免贻笑大方。”

    “八百年前我曾下旨诛杀灵体三十万,他张仪不过杀一个章恬比我少多了。相比之下,恐怕我还不如他吧。你这理由牵强了些。”汉生冷笑以对。

    年稷尧在听到诛杀灵体三十万时,手再一次攥紧。

    潘芷云语气忽地透了一丝凛然:“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

第一零二章 窃钩者诛

    汉生与年稷尧异口同声:“放你的屁!”

    一个面露不屑,一个满脸通红。

    “更何况,我一个女儿身,做什么雄中雄。”汉生横眉冷对。

    潘芷云不以为然。

    “你曾是秦王,这点粗浅道理你会不懂,何必卖关子。你不知‘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这话?别告诉我你杀那三十万人是为了取乐子。”

    汉生道:“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这话的确不假。可你别忘了后面还有一句话,仁义存之。仁义可不是嘴里喊喊,百姓最关心的从来不是城头上飘着的旗帜是秦还是晋,而是自己能否保暖,家人能否无恙。在你庇佑之下能保暖安居,才愿尊你为王为帝,才有忠义一说。若百姓自己都吃不饱了还得给你纳赋税服徭役,尊的什么王,饿肚王?”

    潘芷云道:“所以我说,你比他们更适合做王。不妨告诉你,眼下望京晋帝大病初愈,因容佳贵妃出逃之事大发雷霆,撤了南宫秋水帝师的封号,新尊了赵树人与赫连无伤为帝师,他二人便是赵道蕴与赫连齐的后人,赵树人是第九世传人,而赫连无伤是第十一世传人。王童安成了禁军统领,吴钩北戎平叛而回封了上柱国。西北大凉州与边牧族不清不楚,同样野心勃勃。张仪派了赵芳点兵三万前往雁荡关,至于你们家陆沉,可精明了,直接称病在金城休养。”

    汉生手中无意识的摩挲着左手小拇指的龟甲戒指,开始细细思索眼前的局势。

    这是她在上一世还是秦王稚时的小习惯,思考时喜欢摩挲手里的戒指。只不过当时她所戴的并非龟甲戒指,而是一枚左手拇指上的玉扳指。

    “如今晋帝疏远南宫秋水,估计与太子有关。”

    汉生道,语气很笃定。

    虽然不知道太子的为人,但是晋帝这一举动她是很理解的,之前在秦阳军中张仪让她当职同军议校尉的客卿时,多多少少知道了一些,晋帝有三子,太子是十四岁的嫡长子,其余二子还小,一个四岁一个一岁半。

    臣子与儿子之间,自然是自己江山的继承人更重要,即使这位继承人曾经在他昏迷时动过不该动的心思。

    至于什么因南宫无痕帮助容佳贵妃逃走而暴怒,帝师责无旁贷,纯属是一个幌子。

    “太子年方十四,晋帝正值壮年,太子一党在晋帝病重时的种种作为说是僭越都算轻了,何以见得?”

    潘芷云看着汉生,眼神中有一丝期待。

    汉生皱了皱眉,这种由他人主导的对话她一向不喜,不过她仍需从潘芷云那里得到消息,还是开口。

    “不错,太子年方十四,正是一个极易受人蛊惑的年纪。身边人不可不察,但也得有一个时刻保持警惕的对象。晋帝这是拿南宫秋水做磨刀石。我猜这位晋帝八成也知道自己没几年好活了,他若真对自己的身体状况那么自信,何以早早就有'朕若病重,太子监国'之言?至于这位太子,只能说年纪太小。晋帝病重时将此言放出,再结合王童安吴钩与南宫秋水的那些动作,真当那些立在朝堂上看似只会默不作声的文武大臣是肉食者鄙的傻子?”

    潘芷云满意地点点头,果然当过君王的人看问题就是透彻,一针见血。

    “只是我有一点不明,重用赫连家我倒是理解,只是为何晋帝会放心赵家?道教虽不景气常年避世山林,总归在王朝气运上有一定话语权。我父王即位前,南海出了两株堪比太乙大阵的观音金莲,号称汇聚王朝气运,一朵金莲足以绵延国祚百年,当时便是被赵家先人一夜毁去。就连大圆塔寺的紫金袈裟住持,哪怕倾尽寺内一百零八铜人与三十六颗佛光舍利子的全部实力,都不一定是对手。”

    潘芷云笑道:“因为赵家除了赵树人之外,还出了个败家子孙。这个人你也认识,且是老相识了,他便是赵芳,赵道蕴第十世孙。”

    汉生一愣,随即了然。

    难怪陆沉宁可一次次被刺杀也死活不急着杀赵芳,难怪他要称病,她哑然失笑。

    “不过你在里面也出了不少力吧?南宫秋水虽是帝师,同样也是玄武大阵的守护者,当年虽是赫连齐叛了大秦投靠晋朝,原因却是反对我建立玄武大阵。如今帝师换成了赵家与赫连家,你可谓心思老辣。”汉生对潘芷云道。

    潘芷云笑眯眯,不承认也不否认道:“是不是我又有什么关系,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改朝换代。”

    汉生摇摇头:“我前世用半数王朝气运换来玄武阵成,更是为了最后的阵眼,跳楼生祭此阵补充因赫连齐叛逃阻挠而缺损的最后一部分。前事若斯,你又凭什么认为我会帮你一起破阵?”

    “因为你是有秦王稚记忆的汉生,不是秦王稚。”

    “那又如何?”汉生很难得翻了个白眼。

    “你就没有半点卷土重来的打算?你若愿意,我自会尽全力帮你招募一支新的兵马,还有那文家给你的漆黑令牌,你当真不知这令牌的作用?文家近千年积攒下来的底蕴,说大,实在谈不上富可敌国,说小,若为你所用,对付个把王童安之流还是轻而易举。如今人阵当道,物阵奄奄将息,正是破玄武大阵杀入望京的好时候。”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汉生不为所动。

    潘芷云一脸委屈:“我都说了,我的目标很简单,推翻暴晋,改朝换代。但是改朝换代总得有目的吧,若是换了个不仁不义的王,和不换有什么区别?”

    “张仪起事时曾说过‘吾疾贫富不均,今为天下百姓均之’。这句话连我都赞同有加,他猜忌章恬不代表他就不会善待百姓,不代表他一定治不好江山。”

    “那你知道运气和气运的差别吗?”潘芷云反问。

    汉生默然。

    这是绝对禁止在平民百姓间流通的话题。

    身负气运者,可左右王朝兴衰。而运气,只是一人之气数,可领一时风骚却没有长久的底蕴。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一个字,“势”。

第一零三章 窃国何如

    良久,汉生开口:“所以你认为,一个目前无兵无名的我,比之已经颇有名望与势力的张仪,更得势?”

    “张仪的确有兵有名有势,这些你的确都没有。”

    潘芷云顿了顿。

    “但没关系,你有我。”

    汉生无言,这话怎么听着感觉这么古怪。

    潘芷云继续说道:“我有钱有人,你也知道我的身份是大德祥的东家,粮食更是不缺。你若真的想好了,我随时可以给你拉起一只万把人的军队,抢地盘什么都不是难事。加上文家的力量,足够你一年之内组建一支不错的军队。没兵咱们就招兵,没名望就捧出个名望,没有势,就造势!”

    “我暂时没有这种想法。”汉生道,心中想的却是陆沉。她没有再次当王的打算,但是她不介意为陆沉做点什么,至于张仪,欣赏归欣赏,和效忠是两码事。

    潘芷云毫不在意:“总有一天你会改主意。目前我还等得起。”

    年稷尧静静听着车里潘芷云与汉生的对话,低着小脑袋不做声,不知是在思考还是根本不感兴趣这些话题。

    半晌无语,马车内又安静起来。

    前方很快到达一城,离越。

    三人的通关文书验过以后,顺利进了城。

    这是一个司州中部的小城,并没有洛城那样宽广道路与高耸城墙,马车一路穿行路途虽狭窄,却也平坦易行,不似青州的秋城,哪怕是城内,道路也总有细小的凹凸之处,马车行过甚至偶有颠簸。越靠近东北望京方向,离战乱之地越远。因而这里的百姓看上去虽不富庶,脸上也都没有经过战火的慌乱,显得难得的和平友好。

    青衣小厮驾着马车一路行至一家客栈门前,汉生撩开马车的帘子一看,青石青瓦院墙高深,又是一家豪华程度不输一揽风流的大客栈。

    汉生问:“一日住店的银钱,足够你在这里买个小宅子了,为何一定要住客栈?你堂堂大晋第一粮商,别告诉我这样的城内没有你的宅邸。”

    跳下马车的潘芷云扬着头笑得张扬:“本公子有钱,爱住哪住哪。我就偏爱住这最好的客栈,只因我习惯用最好的东西,享受花钱的滋味,你奈我何?”

    汉生不再搭理走路时脚尖又翘起老高的潘芷云,自顾自随着侍女引路朝着自己客房的方向走去,与潘芷云聊起这种话题实在是一个错误的选择。

    朱门酒肉臭,路有饿死骨。

    潘芷云给了她那个钱袋子以后,她也同样不是穷人。

    当然了,也还算不上朱门,顶多算银门,银子的银。

    汉生三人的客房比较雅清,客栈内部与一揽风流还是有所不同,一揽风流更偏四合院式的院落结构,而这间客栈则有些像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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