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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凤乱九宫-第7章

小说: 凤乱九宫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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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两人竟异口同声地叫起来,女孩抢着说,“殿下,我弟弟虽然犯了错,可他会改的,求你别赶我们走!他需要那份工作,我的家族也希望他进入宫廷效力!”

    男孩瞪了他姐姐一眼,接口道,“我才没错!只要我加入未来国王的御前侍卫,我就会成为骑士,骑着飞龙从天空中降下雷霆之怒!你们这些凡人将拜伏在我的脚下颤抖,百年之后的世界里到处都会传唱我的英雄事迹!”

    布兰特翻了翻白眼:“如果强奸也算‘英雄事迹’,那你还真是个大英雄啊。”

    “哼,那个平民,我能干她是她的荣幸,她应该感激我才对,居然还敢反抗!真是胆大包天,我应该直接揍死她!”卡丝提娜使劲扯着弟弟的胳膊,不让他继续说下去,却被男孩粗暴地甩开。

    布兰特居高临下看着佛罗里安:“这么说,你是一定要加入我哥哥的御前护卫了?”

    “还用说?”男孩叫道,“我大老远来酒神殿就是为了这个!”

    “那么,如你所愿。”布兰特唇边佛过一丝微笑,从衣襟里拿出一卷系着金色丝带的牛皮纸,“这是委任状。”

    “哦!”卡丝提娜赞叹地捂住了嘴巴,想要伸手去接,却被弟弟一把抢过去,胡乱扯断丝带,借着月光看那上面的字。他们把那张纸看了一遍又一遍,最后,佛罗里安怀疑地抬起头,用质问的语气对布兰特说:“这不会是假的吧?你设局骗我们!”

    “闭嘴!他是我们的王子!”卡丝提娜第一次用如此严厉的口气训斥弟弟,男孩不禁有点吃惊,但从委任状上的皇家印章来看,她是对的。他还是心有不甘,白了布兰特一眼,小声咕哝着“一个次子而已。”然后小心翼翼地折好牛皮纸,放进贴身的夹层里,那动作活像一个正在偷东西的贼。

    布兰特厌恶地转过头,从口袋里掏出一串东西递给卡丝提娜,“一件信物,一桩约定。昨天我把这红宝石颈链带走的时候,承诺秘密救出令弟,我做到了;今天,我把这颈链还给你,你也得承诺我一件事。”

    “您救了我们,我愿意为您作任何事。”说这话的时候,卡丝提娜的脸竟微微地发烫——任何事,就是“任何事”,他应该明白的。

    “我要你连夜离开酒神殿回到家乡,并从此不再踏足酒神殿半步。”

    “什么?为什么!”卡丝提娜惊呼。连旁边的佛罗里安也觉得不可思议,这个次子明明说他想要娶她呀。

    “这是约定,没有为什么。”布兰特的话里没有任何感情。他知道这会伤姑娘的心,可总比伤了她的性命好。趁她还没被克里昂玷污,尽早回家是唯一能保住她名声和幸福的办法。

    卡丝提娜看到布兰特的眼神,不再说什么,只是悲伤地点了点头,转身离去。

    “嘿,你挺奇怪。”佛罗里安叫住也正想离开的布兰特,“次子从不免费帮忙,这回你从她身上得到了什么?”

    “你啊。”布兰特看了看那自以为是的小子,耸耸眉,笑了,

    然后转身朝“沼泽与雄鹿”酒馆走去,他一边走一边笑,好像有什么开心的事。

    你啊,你会被招入宫中,吃饱穿好,然后被迷晕、推上祭台,左手对左手,右手对右手,由我哥哥亲自主刀给你放血,然后你们的血液相互交融,再用咒语把你们绑定在一起,从此,你成为他的肉盾、他的巫毒娃娃,作用在他身上的任何伤害都会转嫁给你,你会有舔不完的伤口、擦不尽的血渍,当我哥哥在温柔乡里高枕安眠时,你却在月光下痛苦痉挛;当我哥哥在校场上微笑着挨饱无数老拳,你却躲在角落里数着掉落的牙齿。这一切都是你的选择,没人诱惑你,当然也没人会给你真相,这是你自己的赎罪之路,能走多远,只能祝你好运。

    (注:克尔柏洛斯,即刻耳柏洛斯,地狱里的三头狗,本文中酒谷之国位处欧洲大陆南部,原希腊境内,因此延用古希腊神话中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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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浴血归来

    凡妮莎自噩梦中醒来。

    梦中,持刀的武士呼喝着冲进女皇的寝宫,把那两个如画般美好的男人一刀刀剌穿,滚热的鲜血喷溅在寒铁铸造的盔甲上,好像大大小小的毒蜘蛛爬上了黑色的城墙。

    “大人,逆贼已除。”头戴锥形半铁盔的武士让出一条道给身后的红袍官员,那人拿帕子捂着鼻子,嫌恶地抻头看了一眼,连忙别过脸去,帕子底下传来嗡声嗡气的回答:“嗯!扔出去,连夜扑杀他们的表亲近族,全都扔到大街上去。”

    “大人,这里还有一个女子,”武士的话语不带任何感情,仿佛凡妮莎不存在,“二张正在对其用刑。”

    红袍官员转身离去,轻轻吐出一个字:“杀。”

    迎仙台的烛光映照着面前的每一把利刃,也映照着凡妮莎闪着异样光彩的脸,她突然爆发出歇斯底里的大笑——这一切终于结束了,我可以回家了。

    ﹡﹡﹡﹡﹡﹡﹡我 是 分 割 线﹡﹡﹡﹡﹡﹡﹡

    石造的绝冬城历史悠久,已经没有人记得当初是谁设计并修建的。它历经五百年风雨,三次改换城主,每一块砖石都有自己的故事,大街小巷和所有的阳台上种满了四季常开的千瓣葵,城楼顶端悬着色彩鲜艳的旗帜以及王族家徽。不过现在的时间依然属于夜晚,所以整个绝冬城看起来仿佛是一只灰色的巨兽,黯淡无光。凡妮莎坐在一道矮墙的角落里,像只装着垃圾的破布口袋。天空渐渐发白、由灰黑转为青蓝,鹅卵石铺就的小巷子里偶尔游荡着几只夜行的猫,它们用冷漠的眼神看她,不确定她是不是个活物。

    终于回家了。凡妮莎想用颤抖的双手抚摸地面上那些久违的鹅卵石,可还没碰到任何东西,十根手指就痛得她直吸气。那是内舍人给她上的最后一堂课——拷打。整整一夜,那两个绝美的魔鬼让她如临地狱,他们往她身上最痛的穴位踢打,把竹签一根根钉进她的指甲缝,用热油为她洗脚、银针穿透她的双腿……可这些都没能给她带来真正的伤害,内舍人说得对,**的伤口总会愈合,真正的伤害是来自精神上的。就像四年前自己被索兰达推下高塔,直到现在她还对姐姐怀有深深的恐惧,那种恐惧折磨她可不只一个夜晚。

    索兰达,我的姐姐,即便我依然怕你怕得要死,我还是要回来面对你,我不知道结果如何,我已经厌倦了逃避,总之我不会再让你有机会抹杀我的存在。

    凡妮莎扶着墙站起来,一瘸一拐地向王宫的方向走去。

    当晨曦模糊了星光,王宫石阶前的照明水晶也渐渐褪下了光泽,守门的卫兵无精打采,手里的长枪几乎碰到自己的头盔,凡妮莎拖踏的脚步声让他们清醒了不少,其中一个睁开眼,立刻拿长枪对准了面前的女子。

    “什么人?”

    凡妮莎刚要开口,无意间瞥了眼卫兵头顶绣有皇家家徽的锦旗:飞龙环伺的滴血双剑。这是怎么回事?我们的家徽明明是飞龙与玫瑰王冠。直觉告诉她事情不对,她想转身溜掉,可是卫兵已经发问了,如果现在逃走,自己会被当成疑犯逮住,于是她胡乱编了个名字:“我是龙脊镇的泰纱,”然后编了个理由,“我来找我的姑妈,她叫威玛,是公主们的奶妈。”

    “威玛?哦,你说威玛婶婶,”卫兵转了转他那浑浊的眼睛,它们被劣酒和烟草醺成了土黄色,“她一个月前被绞死了。”

    “什么?!”凡妮莎大吃一惊,死了?这不可能,他说的一定不是她的威玛!“我说的是龙脊镇来的威玛,四十岁的胖女士。”

    “咱说的也是。”黄眼睛看着凡妮莎,表示自己很清醒。

    真的死了?那个总是微笑着给自己讲述龙与骑士传说的老奶妈、那个有着双下巴和温暖怀抱的胖妇人,她真的死了?威玛当自己是她亲生女儿一样悉心照料,她那么善良,除非是为了保护她的公主,从不与人发生争执,她怎么会被绞死?

    “谁下的命令?”

    “科曼将军。”黄眼睛收回长枪,同情地看着眼前的女子,她头发凌乱,浑身血污,一定经历了难以想像的恐怖经历,现在又被告知自己的姑妈死了,真不知道她会不会悲痛得发疯。

    而此时的凡妮莎正在记忆中飞速搜寻着“科曼”这个名字,啊,是跟索兰达一起回来的那个砂骑,在自己被推下高塔之前他还只是索兰达的近身护卫。科曼“将军”、带有鲜明索兰达特征的滴血宝剑家徽,这么说,索兰达已经得到了绝冬城的控制权,那么,母亲和妹妹在哪里?她们也被绞死了吗?

    “为什么?他为什么绞死她?”尽管她非常想问一问女王的现状,可眼下她还得继续演好泰纱的角色。

    “罪名是偷窃。”黄眼睛回答。

    “她偷了什么?”

    “这咱就不知道了,”黄眼睛遗憾地说,“反正她偷的东西要了她的命。”

    不,不可能。威玛的家毁于一场大洪水,洪水吞没了她的家人和刚出生不久的婴儿,威玛无亲无故,最后投身宫廷为皇家服役,她经常说王宫就是她的家,每一个德林都是她的家人,有谁会偷自己家的东西?不过凡事没有绝对,威玛和自己不是也有些不可告人的小秘密吗,说不定她有她非偷不可的理由,即便付出生命也再所不惜的理由。直觉告诉凡妮莎,这事一定跟索兰达有关,要弄明白这一切,站在这里是不行的,我必须想办法进入王宫。

    凡妮莎低下头,用手背揉了揉眼睛,然后集中精力表现出一副悲痛欲绝的表情,“我不相信我的姑妈会偷东西,我们都是正派人,可事实已摆在眼前,我也没什么可申诉的,我只求你让我进去为她整理遗物,也算尽一尽侄女的哀思。”

    “不,小姐,你不能进去,”黄眼睛为难地拦住凡妮莎,“科曼将军有令,不许陌生人进入王宫。”

    凡妮莎把双手举到眼前,让卫兵看到自己残破的指甲,黄眼睛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吓得向后退了半步,“我经历了千辛万苦才来到绝冬城,”她痛哭道,“我没有要求一口水、一片面包,我只想收拾她的遗骨、捡回她的遗物,这样的要求都不被准许吗?”

    “发生了什么事?”一个愠怒的声音从头顶的某扇窗户那儿传来,“开门,带她来见我。”

    原来是对面的守卫及时叫醒了正在熟睡中的科曼将军。黄眼睛像抓到了救命稻草般松了口气,带着哭哭啼啼的凡妮莎进了王宫。

    “小姐,你应该洗个脸,再换件干净衣服,你这样去见科曼将军太失礼了。”卫兵一边走一边好心提醒凡妮莎。

    “我的亲姑妈死了,我还有什么心情去妆扮自己呢?”我就是要满脸血污、浑身肮脏,以防他把我认出来。我在那个叫大周的地方呆了四年,虽然长高了,也改换了头发的颜色,但细心的人还是能一眼联想到我小时候的样子,我不能冒险。

    由于起得太早,科曼只穿着白衬衣和灰色睡裤,此刻正坐在长桌厅的椅子里铁青着脸看着凡妮莎。听她讲完自己的来历,他把她从上到下打量了个遍,当他的目光在她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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