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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6章

采药女之妻不可欺-第206章

小说: 采药女之妻不可欺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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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她没特地跟谁说,可自然有人搭话,二嫂正摆碗筷,接话到:“真有这事?那说不定就是真的了。前儿个我听邻村的四大娘跟我说,在城里见到一个人很像咱们春花女婿,她都没敢认。”
    王春花‘切’了一声,不以为然地道:“听她胡嘞!就她那嘴里能吐出象牙来?还不敢认?又不是没见过面儿,真看见了还能不上前说句话?”说着翻了个白眼,再不搭理俩嫂子。
    二嫂嘴角一弯,“我也是这么说呢。可四大娘说,那人一身的好打扮,像个大家公子似的,抱着孩子在米铺里买米呢。她瞧着买得可不少细米细面,真是有钱,连怀里的孩子都一身绸缎,怎么看都像忱哥儿。”
    两个媳妇你一言我一语,说来说去都是这些话,王春花才不爱搭理她们呢,别以为她不知道,不就是嫌她呆得时间长么?爹娘在呢,哪轮得到嫂子们说话。她爱呆多久就呆多久。
    倒是王老汉磕了磕烟袋锅子,说了句:“三丫也该回家去看看了,这出来个把月了,再不家去,园子都荒了。”王家世代种田,对土地绝对有深厚感情,最见不得有地白白糟蹋了。
    当爹的发了话,王春花嘴上没应,心里却也泛起了嘀咕,琢磨着改天是得回去看看。
    爹娘不差女儿一碗饭,王家祖孙三代十几口人挤在一张大木桌上,几个孙子和孙女吵吵闹闹声中一起吃饭。
    “哎哟,这都吃上啦?”一个女音儿突然从篱笆门外传来,接着一串脚步声临近,一个四十上下的婆子进了王家大门。
    春花娘连忙站起身相让,“她四大娘,你过了?一起坐着吃点?”
    在农家,去人家里的时候遇上饭时,总是要让一让的。不过除非是特别熟的人,一般要点脸面的人是不会真的坐下吃的。
    “不啦,不啦。我来就说两句话。”四大娘就是刚才二媳妇提的那个。
    她拉着春花娘,故意悄声道:“春花她娘,我可跟你说,我家的那口子今个进城可是真的见到你家女婿了,就在书院门口。”
    说着她一拍大腿,“哎哟!简直跟换了个人似的。那气派,那体面,别提了。一身的绫罗绸缎……”然后四大娘滔滔不绝地描述了一回当时的情景,比她亲眼瞧见的还逼真些。
    “我就说嘛,我那天见到的就是他,只没敢上前认人。哎,我说春花娘,你女婿是不是发什么大财啦?”最后,四大娘哗啦啦眨着眼皮盯着春花娘问道。
    春花娘那知道这些,她知道四大娘也是个爱扯闲篇的,也不甚在意,应付她道:“兴许瞧错了。忱哥儿他爹去乡下瞧他小妹子去了,在西边大山里头呢。”那个穷地方,跟他们城郊的人家比能富余到哪儿去,净瞎白话。
    不过王春花是见过卫讷等人的,这番一联想她倒是坐不住了,急急吃了口饭,便张罗着明天回家去。
    下山村在宣城外不远,进城的话,搭村里的牛车不过大半日。
    第二天一早,王春华就收拾了个小包,坐上牛车进城去了。因农忙,又常来常往,家里倒也没人送她。
    等她赶了半日路,进了家门一看,顿时傻眼了。
    
    第一百八十九章 没脸(读者送400字))
    
    要说这世间什么最快?当然是妇人的嘴最快!
    什么人的嘴最毒?那当然也是妇人的嘴最毒!
    自打石初昀在张家人跟前露了口风,再加上堪称奢侈的回礼,不出一天工夫,这书院的半条街上就刮起了一股旋风:石家发达了!石家出了个皇家媳妇。……更有甚者,传到最后,甚至说成了石家出了皇妃了……
    不管这些传言如何,石初昀每天仍旧照常过日子,只是进出之间,多了许多亲亲热热打招呼的人,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曾经有多熟悉呢。
    其实这些人以前大多鼻孔朝天,便是有几个熟悉些的,也不过是见面点点头而已。
    他冷眼看着,心知这些人的热情冲的不是他,而是他现在身后的权势罢了。
    就连当日赶了他们父子出书院的现任院长,也忍不住前来打探消息,更是热情地欢迎他回去继续读书呢!不对,读书人怎么能说‘赶’这么粗俗呢,应该是‘请辞’才对!
    石初昀心里冷哼一声!他再不是当初那个莽撞又心热的毛头小子了!
    几句好话就能哄了他去?
    他的心已经被这无情的世道早磨得冰冷,只在心底的一个角落,还保留了那样的柔软,那里有他的妹妹呢!
    他越是不动生色,引得外人越发想探究,石家往日冷清的连街上的狗都不路过,如今整日里都有人上门拜访的声音。
    只是那将军府的管事往门前揣着手那么一立,那眼那么一挑,说一句‘我们大舅爷如今闭门苦读,不见客!’上门的人就只有讪讪地走了,还不忘朝着人家管事哈哈腰,递上礼儿。
    可惜,人家都不稀罕收的!
    宁远这些天来也是很忙的,他来这里可不只是服侍大舅爷的,他有许多事要办呢,再没空搭理这些捧高踩低之人的。
    他揣着手,乜着眼睛四下里瞅瞅,轻声哼了一哼,转身关了大门。
    周围那些探头探脑的人家也都讪讪地跟着收回了目光。
    王春花在心里简直把自己骂了三百遍也不止!
    将军是多大的官儿,她一个妇人是不知道,但将军必定很气派、很威风她总能猜得出来的。
    想想曾经有那么个直接面见将军大人的机会摆在眼前,她没有珍惜,等到失去的时候她追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如果上天能够重新给她一次机会的话,她一定会说‘我去!’,如果要问她想去多久,她想说“再也不回来了。”(哈哈,翻了经典台词了!)
    可时光不能倒流。若是可以,她倒是真想倒流一回。
    如果能回到从前,她一定好好恭敬着公婆,跟小姑子处好关系,跟相公相好,对儿子也要亲亲热热的。不对,还要在多生几个。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她想再生一个,她都往身上贴了,还被男人给抖搂掉,抖得‘不要、不要’的。
    这让她的脸往哪儿搁!
    想前两年的时候可不是这样的。
    那时候男人火热的身子贴上来,从来只有她嫌弃的份儿。夫妻两个滚在帐子里,任凭他怎么求欢都不给他,很是能拿捏一番的。
    她是知道这男人自来是个看着冷,内里热的。
    他想要脸面,她就给他一回,她小情小意地献出身子,谁知这人竟就那么拍开了她,就像拍掉身上沾着的面米分似的!不,完全是把她当了灰尘!
    她也是要脸面的好么!
    王氏再也兜不住脸来,扭头扑到床上哭了一通,哭红了眼睛鼻子。
    可她哭得再好听那人也没来哄她。只有忱哥儿,软软的小身子爬上她的背,拿小肥手给她抹了抹泪,还塞了块被他吃的脏兮兮的糖在嘴边,软糯地哄她:“娘不哭,娘不哭,忱哥儿给娘糖吃!”
    王氏搂过儿子再次放声大哭起来,这么好的儿子她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呢……
    王氏哭不仅仅是丢了脸面,更有惶恐。
    回来这些天她也看出来,这个家里,如今有她没她根本不算啥。
    宁管事那是有大来头的,穿的是绫罗绸缎,身上带的那是京里的气派,连衙门的师爷来了都不给个鼻音的,更何况她了。
    让她关大门她就的关大门,让她少说话,她就不敢多说。
    但凡她敢顶一句,他就朝着远处一拱手,喝一声:‘奉了夫人的命,管教不知事的妇人’,直接给了她两个嘴巴子!
    呜呜呜……她王春花从小到大,哪里吃过这个亏!可如今她跟谁说去!
    那人显然不会手软的。能打她一次就能打第二次!到现在她想想都觉得脸疼,她怎么还敢!
    而如今,男人也不稀罕她了,不给她做主,她可不是极度惶恐了?
    此时她觉得自家男人的好处来:无轮怎么都不动手打女人的。王春花哭了一通后,想了一晚上,第二天一清早便收拾了包袱准备回娘家去,好歹跟她爹娘和哥嫂们讨个主意。
    只如今她可不敢甩手就走了,那宁管事就是皇上家派来整治她的瘟神!她自己不敢去说,便让儿子去跟他爹说。
    “忱哥儿,去跟你爹说,娘今天带你去姥姥家玩儿两天!”
    王氏的娘家人对忱哥儿这个外孙子那是没话说的,比对王春花还疼爱呢。忱哥儿自然喜欢去姥姥家的。这好长时间没见姥姥、姥爷了,小孩子也知道想的。
    他当即嗷嗷地兴奋叫了两声,磕磕绊绊地朝前院跑去了。刚到院子里就被宁远看到了,一把抄了起来,亲亲热热地往前头去了。
    王氏听听外头没了动静,这才摸出贴身放着的钥匙,开了陪嫁的箱子,这只箱子里就是家里的全部细软了:一吊钱面额的银票四张,另有一吊整串铜钱,还有一百三十二个散钱。还有几样银首饰,是她成亲的时候婆婆给的,也有那只倒霉的银脚镯打的耳环和簪子。
    她现在看见这两样东西就讨厌,就会想起自己的蠢来,反正她现在连戴也不想戴了。
    此外还有两三块崭新的布料,还有两件新衣裳,其中一件正跟她身上现在的这件白地儿撒花的一模一样的。
    因往乡下去,她里头穿了裤子,外头罩了这件长衣,不然在乡间不方便,那地方穿裙子什么的好看是好看,就是不大实用。
    她挑拣了两件略新的衣裳包了,又串了五十个大钱,想一想这次回去要求人,又狠狠心另拿了一百文出来,用不用两说,但好歹身上有底气,省得被嫂子们瞧不起。
    她包好了包袱,又打了冷水重新洗了脸,刚要匀点脂米分,突然想起那天男人递给她的一个小包来。
    说是别人孝敬小姑子的,小姑子用不上,让人收拾一份给她这个没见过面的嫂子的。虽然她明白小姑子是看她哥哥的面子给的,可东西都是好东西,光是闻一闻,那茉莉花的香味儿比宣城最好的胭脂铺子里卖得还好呢。
    王氏在屋子里小心翼翼地涂脂抹米分,生怕弄坏了漂亮得不敢下手的脂米分盒子。而前院里,忱哥儿正磨着他爹一起去姥姥家呢。
    “爹爹,要姥姥,要舅舅!”小儿子软乎乎的小身子扑在怀里,让人的心无端地跟着软了起来。
    石初昀摸了摸儿子的头,温声问道:“忱哥儿想姥爷了?还是想姥姥了?”
    “想,都想。”忱哥儿在他爹身上扭着麻花,“要舅舅,骑大马!”
    要说忱哥儿的外家待他们父子俩那是真没话说。
    尤其是忱哥儿,知道他们家过得艰难,每次去都没有空嘴儿的时候。家里有点什么好吃的都紧着忱哥儿这个外孙子,连亲孙子都眼巴巴地看着,更别说老两口儿了,掖着藏着的没少填补忱哥儿。
    三个大舅哥儿更是不错,替不懂事的妹妹也不知道暗地里陪了多少不是,对忱哥儿也是好得一塌糊涂的。忱哥儿喜欢舅舅家,尤其是三个舅舅随便哪个都乐意给他当大马骑,把他顶在肩上,抱着脖子满院子里跑,简直是太欢乐了。
    就连他也很是喜欢岳丈这一家子,要不是如此,王氏怎么会入了他的眼?不然便是他爹也不许的。一家子忍让,无非是为忱哥儿留个后路。
    而他自己是少小就一路腥风血雨逃出来的命,很是珍惜这种亲人间的温情。
    小心思谁都有一些,只要不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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