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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重生写文之路见不平-第105章

小说: 重生写文之路见不平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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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林萧的表现跟往常如出一辙,书包往家一背,该学习学习,该码字码字,该调戏周向晨调戏周向晨,生活一如既往的充实而又有趣……

    周向晨看起来也跟平时没什么两样,一放假就跟签到似的,包裹卷卷的一大早就来林萧家里,从他家到林萧家这段路他现在熟悉的闭着眼睛都能摸到!

    这次周向晨很显然是轻车简行,就带了两本数学练习册和一个笔记本电脑就来了,用他的话说就是:这次摸底考试成绩虽然还没出来,但他考的肯定是棒棒哒,所以必须奖励自己好好放松一下。

    说这话的时候周向晨还不停的拿眼角余光扫林萧,深怕她不同意的样子。

    林萧看着好笑,轻踹了他一脚这才点头默许了,周向晨瞬间欢呼一声,颠颠的去开电脑上游戏,林萧看着周向晨亢奋抖擞的直扭屁股的背影,油然生出一种自己在养儿子的错觉。

    一上午时间转瞬过去,林萧解数学题解的正来劲,就感觉自己的衣袖被拽了拽,一扭头,林萧就对上了周向晨可怜巴巴的小眼神,“萧,我饿了!”

    林萧抬头去看墙上的钟,哦,的确是应该饿了,不知不觉时间竟已到了十二点半。

    把手里的笔一丢,林萧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从椅子上起身,轻捏着周向晨的耳朵就把他也跟着一起拎进了厨房。

    原本林萧的冰箱已经空的只剩下点瓜子了,不过今天周向晨来时给她带来一大堆新鲜蔬菜,把冰箱的保鲜层给塞的满满登登。

    “帮我摘豆角吧。”林萧拿出一袋子豆角扔给周向晨。

    “哎。”周向晨接过,拿了个小马扎坐在了厨房角落。

    周向晨原本这个食指不沾阳春水的公子哥如今干起活来已经有模有样的了,虽然跟林萧的高效率没发比,但绝对甩其他同品级公子哥十二条街。

    两人在厨房里一个摘菜一个做饭,周向晨眉飞色舞的说着刚才玩游戏时打副本时的大站场景,林萧笑意盈盈的听着,间或追问两句详情,小小的厨房里点点油烟缓缓飘出,伴随着袅袅香气四溢,还有着阵阵笑声传来,交织在一起,好一幅安居温馨的幸福图景!

    林萧的做饭效率一项很快,只半个小时,做饭的任务进度条九走到了百分之八十,两个凉菜蒜拌茄子和麻酱凉皮已经端上了桌,东北特色菜大丰收正在锅里大火炖着,只等二十分钟收汁后就可熄火端菜上桌,西红柿炒鸡蛋的鸡蛋已经摊好,西红柿也已去皮切成了小碎块装进了小碗里,只等大丰收快好后一起下锅炒两下就齐活。

    在等待着收汁的时间里,林萧闲着无事从冰箱里拿出个大大的西红柿放在水龙头下洗干净,掰了一半递给周向晨。

    ——刚才切西红柿的时候她就垂涎来着,也不知道周向晨这家伙在哪买的西红柿,个个长的珠圆玉润,诱人至极,特别时掰开之后,西红柿里面瞬间泛起层层白沙,里面的汁液晶莹剔透,从里往外透着红,一种泠泠清香扑面而来,直刺激的人不停咽口水,而一口咬下时,这西红柿也没辜负它绝好的卖相,酸的清爽,甜的自然,林萧吃的满口生香,要不是锅里同时也穿来阵阵香气,她说不准没节制的把冰箱里的西红柿全给干掉。

    大丰收的汤汁转眼就收的差不多了,酱油的颜色挂在蔬菜之上,很引人食欲。

    林萧吃的第一口就觉得自己刚才留着肚子是多么英明神武的举动,豆角侵染着肉香,窝瓜又干又面,玉米甜糯中带着咸香,排骨滋味十足……林萧连扒了两碗饭,被自己的手艺惊艳到无以复加。

    “你这是在哪买的菜啊?这么好吃?”已经吃的饱饱的林萧意犹未尽的一边啃着一小段玉米一边问到。

    “我在家拿的。”周向晨正在埋头跟一块结构复杂的排骨做斗争,头也不抬的答到,“我家阿姨说这菜好,我想起昨天你说你家已经弹尽粮绝了,我就让我家阿姨一样给你装了点……”

    林萧点头,她就说嘛,连韭菜和蒜苗都分清的周向晨怎么会突然给她买菜,画风与人物形象也忒不符了。

    在周向晨的不懈努力下,那块九曲十八弯的骨头终于被周向晨大卸八块,刮的一丝肉也不剩了,周向晨满足的叹了口气,优雅的从桌上的湿巾盒里抽出一张湿巾,擦擦油乎乎的手和嘴后说到,“说起来这菜还是小曦那个养母给送的呢!”

    林萧眨巴眨巴眼睛,“陆大海那个老婆?”

    周向晨点头。

    林萧疑惑:“她怎么突然给你们家送菜了?”

    周向晨又夹了一块长相清奇的排骨用牙齿细细琢磨它的构造,听林萧如此一问,便口齿不清的达到:“我估计是一是为了看小曦,二是为了还我家给的钱,听我妈说那女的从我家给的钱里拿出了点买了一辆农用的什么车,在四周的乡下收菜来卖,因为菜的味道好短短时间内就做出了口碑,生意特别好,听她自己说最近还招了两人给她干活,她隔个几天收完菜就会第一时间给我家送一批,然后顺便看看小曦,还给小曦买各种各样的东西。”

    “乡下收的菜啊,怪不的味道这么地道。”林萧感叹一句然后说道:“真是人不可貌相,没想到那个女人还挺有商业头脑的。”

    “嗯。”周向晨点头,“我妈也这么说,还说那个女人心正,又很有志气,虽有些地方略显粗鄙愚昧了点,但那也是生活条件限制的,都是小节,所以也不拘着她三天两头的来看小曦,就算是多一个人疼小曦了。”

    林萧深以为然,据她所知,周家可是给了那女人一大笔钱,足够那女人什么都不做富富贵贵的活到老了,可这样一来其实就算是周家在养着她了,你替我养了几年儿子,我养你后半生,银货两讫,周家仁至义尽,所有情谊都用这笔钱还完了,估计等小曦长大了明白事理了,对那女人也会渐渐疏远。

    可偏偏那女人没选择依靠着周家,她虽收下了钱,一没坐山吃空,二没肆意挥霍,而是靠着自己勤劳的双手以及当了多年农民对土地的了解挣起了钱,然后又尽自己的能力回馈周家,虽然一点子蔬菜不值几个钱,但常年累月下来,俗话说吃人家嘴短,周家长年吃着人家送的美味蔬菜,这心也就渐渐跟着亲近气来了。

    不过话也得说会来,也是周家大气,肯给那女人一个亲近的机会,要不以周家的财富地位能力,想吃什么没有啊,就是在农村辟出一块地专门给自家种菜吃也不是办不到。

    一顿午餐,俩人一边说话一边吃饭,足吃了一个半小时,周向晨啃了一桌子骨头,林萧磕了一桌子玉米棒子……吃的两人小肚溜圆,打着饱嗝手拉手进了卧室。

    周向晨坐回电脑前,把他的小人从打铁铺里捞出来,继续满地图跑着去做任务。

    林萧吃饱了后就变得有点懒懒的,桌上摊着的书本不大想看,索性从书架山抽出一本英文原版的《小王子》,斜倚在床上翘着脚,悠哉悠哉的看了起来。

    越看眼皮越沉,越看眼皮越沉,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林萧的上下眼皮终于不在挣扎的相聚在了一起,只见林萧拿着书的手一摊,《小王子》啪叽一下掉到了地上。

    睡梦中似是有人抱起了自己,林萧不安的扭了扭,一股熟悉的气息传来,是周向晨的味道,林萧顿觉安心,迷迷糊糊地伸出手臂揽住周向晨的脖子往下一拉,仰起脸嘟着唇在其不知是脸上还是唇上胡乱亲了一口,然后安心的往人怀里蹭了蹭,沉沉睡去。

 第118章

    等林萧再次醒来时已是两个小时以后,她窝在周向晨的怀里,一条大腿还骑在人家腰上,姿势很是暧昧。

    而周向晨则楼着她仰脸躺在床上,呼吸均匀绵长,看起来睡的很是香甜的样子,其嘴角还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像是在做什么美梦。

    林萧眨巴眨巴眼睛,也不把大腿从人家腰上拿下来,反而手一撑,一个翻身,顺势骑在了周向晨身上,俯下身,掐住周向晨的脖子,做出一幅恶狠狠的模样说到:“流氓,占我便宜。”

    周向晨唰的睁开眼睛,双手顺势掐住林萧的小细腰,嘻嘻笑着说到:“恶人先告状,明明是你是非礼我!”

    林萧嗷呜一口咬住周向晨的脖子,用牙齿磨他的脖子肉,含糊不清的威胁着:“谁非礼谁?谁非礼谁?”

    “好吧好吧。”周向晨投降,“是我非礼你我非礼你!”说着还从善如流的双手下移,在林萧肉最多的地方捏了一把,行非礼之事。

    林萧不干了,坐在周向晨的肚子上跳啊跳,直跳的周向晨“嗷嗷”叫着举手投降,这才心满意足的翻身下了床。

    一边缕着睡成一窝稻草的头发,林萧一边问到:“你怎么也睡了,不是玩游戏嘛?”

    周向晨侧身,手肘撑着枕头,手掌支着脸一边欣赏着林萧梳妆的姿态一边回到:“看你睡的那么香,我也困了。”其实他是被林萧熟睡的小样招的心猿意马,特想感受一下抱着林萧睡觉的感觉。

    林萧扎完头发,站起来活动活动脖子,再伸一个大大的懒腰,顿感神清气爽,这一觉睡的可真好,颇有种疲惫尽消血通气畅的赶脚。

    时间转眼就到了晚上,两人吃完了晚饭,便很有默契的一个去退了游戏,一个去收了课本。

    他俩早在电话里说好了,晚饭之后要一起看“跑男”,周向晨已经在家里下载全了第二季全十二期的超清版,趁着临升高三前的几天假期,两人一天看二期,正好在开学之前看完。

    有好看的综艺节目当然要有零食相佐才相得益彰,不过林萧家里弹尽粮绝,就剩了点瓜子实在单调的很。

    林萧想了想,进了厨房,挑了一个大大的土豆在手里颠了颠,起锅烧油,准备弄个椒盐薯条当零食。

    而周向晨则被分配了下楼去街口小超市买辣鸭脖和冰激凌的艰巨任务。

    小拇指勾着林萧给挂上去的垃圾袋,周向晨晃晃悠悠的下楼去也,临进垃圾箱,周向晨手一扬,垃圾带在空中划出一个漂亮的抛物线,准确落进垃圾箱内。

    周向晨得意的吹了声口哨,自己为自己点了个赞,这才双手插兜,向小区外面走去——真是技多不压身,以前为打篮球练出来的投篮技能没想到还能在这用上!

    出了小区周向晨就明显感觉今天的气氛貌似有点阴森,远处街口隐有火光闪动,走到近处一看,围着一圈圈的竟全是烧纸的。

    周向晨一愣,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日历,阳历八月二十八,农历七月十五,周向晨恍然,原来是中元节啊,怪不得有这么多烧纸得呢。

    把手机丢回兜里,周向晨不在意得耸耸肩,绕过街口蹲着的人,进了小超市。

    周向晨已经不是第一次出来给林萧买好吃的了,林萧的口味他可谓一清二楚,熟门熟路的捡了林萧最爱吃的鸭脖和藕片,再从冰柜里找到林萧最喜欢的酸奶冰淇凌,结果一结账时,周向晨的脸顿时皱成了苦瓜——钱夹在书包里,他又忘带出来了。

    此时的林萧正拿着漏勺拨弄着油锅里翻滚的土豆条,接到周向晨的求助电话顿时无奈了,“你等我几分钟,我把薯条捞出来就给你送钱去。”

    “好,那我在超市门口等你啊,出来时别忘带家门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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