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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第16章

小说: 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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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舒华热情十足的迎上去:“三哥这么早就回来了吗,午饭吃了没?”
  “吃过了。”叶军华这才看到了叶舒华明艳大方的脸,双眼不由自主的亮了一下,暗想老人说女大十八变果然没错,他们家小妹也出落得亭亭玉立了。
  不过直男对外貌的变化远没有女生那么在意,叶军华一直就觉得自家妹子哪哪都可爱,越长越好看也是正常的,他便没有太在意,比起叶舒华外貌的变化,叶军华更忘不了刚才看到那一幕,便带着些戏谑的笑道,“小妹刚刚在教大宝背诗?”
  “对啊。”叶舒华漫不经心的点头,眼神不由自主往他袋子上瞄着。
  她这个表现落在叶军华眼里就是理直气壮了,他忍不住满头黑线的提醒道:“大宝才几个月,还听不懂人话。”
  “早教就是要从不懂的时候就潜移默化嘛,等他能懂事再教就晚了。”
  叶军华挑眉:“早教?”
  糟糕她的用词是不是有点太过洋气了?叶舒华这才收回了黏在行李上的眼神,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其实有点捉急,正想找个话题打岔过去。叶军华反而一点即透,轻笑道:“早期教育的意思吗?听起来还有点新鲜。”
  叶舒华顿时不慌了,抬头挺胸的表示,“是我想的主意呢。”
  躺在摇篮里的小胖子适时的手舞足蹈起来,仿佛在感谢小姑的用心。
  叶军华只想给无知的大侄子点根蜡,摊上这么个好为人师的小姑姑,不知道小家伙懂事后会不会为此绝望= =
  寒暄间,叶军华拎着东西踏进了堂屋,叶舒华终于可以假装好奇的问:“三哥这次在家住几天,怎么带这么多行李?”
  叶军华还没看出她暗含的期待,倒是很幽默的笑道:“后天就回去上班,没多少行李,不过给你带了点小礼物。”
  “真的吗!”叶舒华不再掩饰脸上的雀跃,迫不及待的问,“我能现在就打开看吗?”
  “就在最上面,你自己拿。”
  说着,叶军华去屋檐下把不甘寂寞的小胖子抱进来了,毕竟是家里的第一个小辈,不但叶队长夫妻稀罕,叶军华这个小叔也挺想念小家伙的。
  叶舒华得到允许,也不管叶三哥在不在场,自己便兴致勃勃去找礼物了。
  按照叶三哥的指示从最上面找,首先掏出了一叠纸,叶舒华有点傻眼,但还是倔强的往里翻,是一支被盒子装着的毛笔,再下面是一块砚台……
  叶舒华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不想再继续翻了,回头期待的看着叶三哥,“礼物好像藏得有点深?”
  叶军华笑眯眯的道:“你不是已经找到了吗?”
  叶舒华看着手里的东西傻眼,礼物送笔墨纸砚,这真的是亲哥???
  求求你做个人好吗╮(╯3╰)╭
  作者有话要说:  入V第二更√
  感觉快要精/尽人亡了呢╮(╯3╰)╭
  日常晒霸王票——
  感谢可爱的小伙伴。
  我回去继续码字啦(?ε`)

  ☆、第十八章

  叶舒华拿着所谓的惊喜坐在一旁生气; 她对叶军华感到很失望,他再也不是她亲爱的三哥; 而是标准的大猪蹄子了。
  叶军华看到她的反应反而倍感亲切; 小妹念书的时候就是这么不情不愿,哪怕长大了懂事了; 也不可能一下子变得热爱学习起来。
  不高兴才是他认识的小妹。叶军华抱着大宝坐到叶舒华旁边; 好脾气的解释道:“这些东西是爹特意让我买的; 他说你一个人在家偷偷链子,毛笔都写秃了; 买支质量好点的笔; 以后可以好好写字了。”
  叶舒华没听出叶三哥话里的意思,她还在悲愤的控诉道:“你助纣为虐; 这是不道德的行为!”
  叶三哥虽然是个没对象的单身狗; 对于哄女生似乎也挺在行; 并没有试图跟叶舒华讲道理; 而是积极认错; 并赔礼道歉,“是我的错; 你想要什么; 三哥下次补偿你?”
  “我想吃肉!”叶舒华发自内心的呐喊。她现在还没有从这套文具中看到自己悲惨的未来,她生气是因为叶三哥宁愿花钱买没用的玩意儿; 也不肯带她吃肉,真是太不懂事了。
  “……”叶军华闻言无奈的看了她一眼,他还以为小妹会趁机要求去城里玩一天; 这个年纪的姑娘好像都对进城有着强烈的期盼,可惜就算他们家这样的条件,小妹想去一次镇上都不容易,从小到大她去城里的次数屈指可数。
  当然他也差不多,如果不是在县里念了高中,并顺利赶上招工,他现在应该也很难得去一次县里。
  所以看着小妹气呼呼的样子,叶军华是做好了“割地赔款”的心理准备,承诺有空带她去县里玩一天的,可惜她自己有点不争气,竟然满脑子只想吃肉,他也只能哭笑不得保证道:“好,我想办法给你弄点肉回来。”
  叶三哥在叶舒华这儿的信用已经破产了,她难掩悲伤的摇头:“不可能吃肉了,这个月都不可能有肉吃了。”
  等他下次放假回家,黄花菜都凉了。
  这样的亲哥还要留着过年吗╮(╯3╰)╭
  叶军华听着她真情实感的小声逼逼,用尽了全身力气憋住才不至于当场笑出声。
  而叶舒华很快发现,生活并没有因为她的悲伤而对她善良一点,比亲哥送文具当礼物更让人绝望的是,亲爹回家看着这些“礼物”十分满意,然后要求她当众表演写大字绝技。
  叶舒华:“……”
  这样的亲爹也不能要了,就地扔了= =
  可惜这种大逆不道的念头,叶舒华只能在心里想一想,在高大巍峨的队长父亲面前,她只能将贴心的小棉袄进行到底,乖乖拿起了崭新的毛笔。叶三哥看似贴心的帮她研磨,实则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提醒着:“小妹,你下午不是还教大宝背李白的《静夜思》了吗,要不就写这首诗。”
  叶舒华闲得无聊花式玩小胖子的事,也就是叶军华今天碰巧撞见,其他人还真没发现,乍一听都觉得挺好笑,唯一没有笑的就是林红梅,她抱着儿子有些不高兴的道:“小妹年纪小淘气可以理解,但是大宝才四个月,需要小心照顾,你不要把他当玩具了。”
  有人说“最了解你的人往往是你的对手”,放在林红梅和叶舒华的关系上再合适不过,所有人都没看出叶舒华的“险恶用心”,唯独林红梅一针见血、把她看得透透的。
  可惜真相往往就是那么不尽人意,“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林红梅反而成了众矢之的的存在,连她自己的丈夫叶国华都嫌她说话刻薄,皱眉反驳道:“小妹哪里淘气了,她每天在家做饭扫地,还给你带孩子,你现在干活都可以少回来几趟,多省心,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林红梅在心里撇嘴,她宁愿不要这份省心,自己多回来几趟还安心,顺便还能歇一会儿,而不会像现在这样想偷懒都找不到机会。
  叶国华性格憨厚,见媳妇不再多嘴,便当她认识到错误了,他也满意的闭了嘴。
  作为叶家智商担当的叶军华,却不着痕迹的看了大嫂一眼。
  前两个月回家,叶军华就隐约感觉两个嫂子对小妹、甚至对母亲都有些微词了,当时他在小妹跟前旁敲侧击的问了问,小妹对大嫂二嫂的敌意还一所无知,说明嫂子们还没有做的很过分;而且通过她的介绍,他大概猜到了原因,无非是小妹养病多吃了点东西,大嫂二嫂帮她分担了家务活,所以不高兴,连带着也埋怨他娘偏心小妹了。
  这点小摩擦叶军华倒没放在心上,因为他娘不是谁都能欺负的,再说他回家时小妹的病已经快好了,大概休养几天就能下床干活,到时候大嫂和二嫂的怨气也该化解了。
  不过现在,叶军华没这么乐观了,他本意只是开个玩笑,大嫂就能想到小妹把大宝当玩具,可见她对小妹有很大的偏见,才会如此恶意曲解小妹的用意。
  这么想着,叶军华又看了看埋头写字的叶舒华,淡定的样子好像没把叶大嫂的刁难放在心上,根本不像是小妹的风格。
  ——以叶舒华的性格来说这个反应的确有点反常,毕竟叶大小姐从来不怕撕逼,在这个世界她都能把李继红怼得毫无反抗之力,林红梅的战斗力甚至还不如李继红,她根本用不着别人帮腔,凭自己都本事就能把叶大嫂撕到怀疑人生。
  这也是叶舒华最爱干的事。
  不过她娘可能会不高兴,王翠芬同志苦口婆心劝要她跟两个嫂子和谐相处,哪怕她们偶尔过头了,她也该给哥哥一个面子不跟她们计较,反正她娘过后会帮她把场子找回来。
  王翠芬同志发话,叶舒华还是愿意听一听的,再说她给大哥面子,大哥也很给面子的帮她撕回去了,说到底最心塞的还是叶大嫂,所以叶舒华就更不在意了。
  不过她这么淡定,落在叶军华眼里就是小妹受多了气,已经见怪不怪了,护短的他当然不高兴,所以本来只是开玩笑的,这会儿也认真解释起来,“小妹这是在用心教大宝,正是因为大宝什么都不懂才好教,我在城里见过有些讲究的干部家庭,孩子三四岁就开始启蒙,看着就比同龄孩子机灵,将来肯定有出息。所以说,家庭教育也很重要。”
  叶队长对这段话竟然深有共鸣,“你们兄妹几个要不是从小被逼着读书,恐怕也不能读到初中高中,不信看看大队有几个初中毕业生?”
  大家长的发话,间接肯定了叶舒华的贡献。
  叶国华虽然一直觉得小妹把大宝当成亲儿子照顾,但也没想到她能用心到这个地步,顿时感动得两眼泪汪汪:“小妹对大宝这么好,我以后一定让大宝记住,长大了要他把小姑姑当父母一样孝顺!”
  林红梅听到这话气得脸都绿了,不过教大宝背了两首诗,就要大宝把她当父母一样孝顺,臭丫头还没这么大的脸!
  可惜再生气她现在也不敢多嘴,因为牵起话头是当工人的小叔子,他们大队公认最有出息的人,林红梅还指望小叔子以后把她儿子也带去厂里端铁饭碗呢,当然不能得罪小叔子了。
  林红梅不但不敢反抗,甚至头一回为自己的嘴贱而后悔,她明明知道小姑子命好,三个哥哥都把她当宝,她怎么还在小叔子面前上他妹妹的眼药,这不是鬼迷心窍了吗?
  老二叶振华和老大显然是英雄所见略同,直接忽略了他和小妹都是初中毕业的事实,此时正美滋滋的拜托,“小妹,等二宝出生后也要麻烦你来教育了,他长大了也会孝顺你的。”
  正抱着肚子看戏的宋秀秀顿时黑人问号脸,有她家二宝什么事!
  叶舒华闻言有点跃跃欲试,两个小家伙肯定比一个更好玩,但是她又担心来个熊孩子,到时候被玩的人就是她了,那她肯定不干,所以提前打了支预防针:“二宝要像大宝一样听话我才能带啦。”
  叶二哥当然信心满满,“有小妹的教导,二宝肯定听话。”
  叶大哥笑呵呵的拆台:“那可不一定,我们大宝才是真懂事。”
  他们说话间,叶舒华的字终于写完了,她写了两首李白的诗,《静夜思》和《望庐山瀑布》,字里行间颇有些诗仙的写意风流,叶军华第一个凑过去,看完倍感自豪,“爹说的没错,小妹的字写得太好了,更难得的是写出了潇洒的韵味。”
  这个时候叶队长也放下了一贯的谦虚低调,欣慰的笑道:“小宋还夸小妹的字有风骨……”
  叶军华还在欣赏这幅字,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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