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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豪门女配c位出道[古穿今]-第1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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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有个小胖子喜欢她,偏生还不知道她是个女孩子,就被她哥提着剑狂砍了三千里,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长霄宗的男修都不敢接近她。
  毕竟那个时候父母不在了,大哥差不多就和亲爹似地把她养大了,把她看得比眼珠子还要紧。
  朝今岁有时候都在想,要是没有当初的波折的话,她说不定还能被她哥给宠成了一个纨绔。
  所以说,现在朝倾岁说的话,她连标点符号都不信,她内心为魔魔头点了个蜡。
  朝倾岁见她的小模样,轻哼了一声,“我没有骗你,我帮他补了魔角……然后把他揍了一顿,他现在在医院里面上药。刚刚好我要上夜班,我现在就带你去看他。”
  朝今岁微微一愣,她刚刚想要问问大哥怎么知道魔角的事的,朝倾岁就伸手摸了摸妹妹那因为拍戏剪短的头发,轻叹了一声——
  彼时的朝倾岁送妹妹出去,也只是希望自己的妹妹可以好好活着而已。他甚至告诉了岁岁,让她去找自己的老朋友,以后就当个快快乐乐的散修,不用管那么多的恩怨,只要自己过得开心就好了。
  但是他还是低估了这个丫头的偏执程度,她为了给他报仇,竟然回了长霄宗。
  后来的事情他也知道,此时他再想想也是的,这个小屁孩从小就是这样的,他心中也升起来了一股子淡淡的骄傲,这就是他朝倾岁的妹妹。
  只是他很遗憾自己没有陪伴妹妹,因为过早地离开,没有承担起来照顾她长大的责任。
  反倒是燕雪衣……他的半个徒弟,替他陪伴了岁岁那么长时间。
  他在那魔头的记忆里面见到了许许多多的画面,有那魔头为了给岁岁采药差点儿葬身兽腹的狼狈样子,有他在水牢里面编着的草蚂,还有许许多多默默无声的守护……有些事情,岁岁知道;但是还有更多的事情,岁岁并不清楚。
  就比方说……其实那魔角断过两次。
  第一次是年少时。初入魔界的魔头为了那件她需要的秘宝,被打得半死也不愿意撒手,断了一只角,还兴冲冲地让鹰给她送去,后来还被追杀了数月;
  第二次是很久之后,为了帮她渡劫。
  他其实不怎么喜欢燕雪衣的,因为他对魔族恨之入骨,可是这半个徒弟,早就在不知不觉当中代替了他这个哥哥的位置。
  其实,他也是高兴的,因为那几千年的时光里面,至少还有一个人一直在陪伴着岁岁。
  他摸摸她因为拍戏剪短的黑发,“你不是很喜欢他的魔角么?你喜欢的东西,哥哥都会帮你拿到的。”
  他也说不清到底欠了燕雪衣多少,可是至少这个,他能够帮他们补好。这也是他作为兄长,仅仅能做到的了。


第104章 两只道道长
  就算是再冷酷的剑修; 当起大家长来,啰嗦也是通病。兄妹俩久未相见,当哥哥的难免就话多了一些。尤其是,因为年龄差距很多; 朝倾岁一千多岁的时候父母才有了这个妹妹; 他还是那种把妹妹当女儿养的大家长心态; 语气就一贯十分慈祥。
  当然了,以前就是; 除了练剑、教功课的时候艳严厉一些; 其他的时候都是这种哄小孩的语气。
  朝今岁好久没有听到哥哥这么念叨她了; 乍一听这个熟悉语气还有点儿恍惚; 尤其是她哥那种宠溺的眼神; 她总感觉她哥把她当八岁小孩来看了……虽然但是; 当初她哥哥陨落的时候; 她的确十八岁不到; 在她哥眼里和两岁没区别就是了。
  朝今岁顶着哥哥无比慈祥的眼神,时不时还要被他摸摸头……长霄宗掌门很有一种怪怪的感觉。
  这种怪怪的感觉; 终于在朝倾岁从口袋里面拿出了个精致的小盒子给她的时候,达到了巅峰,“这是哥哥给你准备的礼物喔,看看喜欢不喜欢呀?”
  朝今岁终于想起来了这骨子的怪异感哪里来了——以前哥哥吓哭过不少门派里面的小孩; 在朝倾岁还在的时候; 长霄宗的少宗主的外号不是“玉面修罗”,不是什么黑脸修罗、罗刹剑修之类的,乱七八糟但是都凶得很的名字。
  所以后来她出生之后,他每次和她说话都要加个语气词。明明是一个斩断了七情六欲的剑修,每次却都要这样轻声细语哄着她……
  她忍不住勾起来了嘴角; 然后在车上拆开了她哥给她的那个礼物盒子——朝今岁就看到了一个镶钻的粉色蝴蝶结。
  朝今岁的笑容僵住了,那还不是吊坠啥的,就是一个发卡,就算是镶了钻看上去价值不菲,也不能改变那是个粉色蝴蝶结发夹的事实。
  朝倾岁试图通过玻璃的反射偷看妹妹的表情,发现看不到之后,轻咳了一声,试探道,“你长大了,哥哥也不知道你现在喜欢什么,就看到这个觉得你戴着会很好看,就买回来了。”
  朝今岁:……
  她该怎么告诉她哥,她现在真的不适合戴粉红色蝴蝶结了啊!
  因为修炼的功法的缘故,长霄宗纯阳之体非常多,所以宗门里面生下的女婴都十分难养活。偏生小时候的她还体弱多病,一出生就被人说是早夭的命格。一向没有什么养娃经验的剑修哥哥,为了有一个好兆头,就和很多十分迷信的父母一样,把她当成了男孩子养。
  偏生他又觉得把她当男孩子养,又对不起妹妹,于是总是喜欢私下里买一些小女孩用的东西来哄她补偿她,什么粉红色的小裙子、八宝镜、好看的首饰……
  奈何小时候的朝今岁就是个古板的小大人,其实也不怎么喜欢的,但是哥哥给的,她都耐心而宝贝地收进了小匣子里面,所以,哥哥就真的以为她很喜欢这种小玩意儿了。
  朝今岁对着那粉色的蝴蝶结看了好一会儿,还是笑了笑,“哥哥送的,我都喜欢。”
  朝倾岁松了一口气,就在朝今岁想要把蝴蝶结发卡收起来的时候,朝倾岁轻咳了一声,“不试试么?哥哥帮你戴上?”
  朝今岁:……
  她对上了她哥的期待的眼神,好一会儿艰难地点了点头。
  因为陆寻的造型本来头发就不算短,杀青后又养长了一点点,现在这个发型其实就是一个简单的学生头,但是她生得好看,这个简单的发型也不土气。
  朝倾岁在她的头上比划了一会儿,正正当当地给她别在了脑门正中间。
  她回头看了看车玻璃:…
  大概就是炫酷了半辈子,被全世界叫帅的长霄宗掌门,第一次感受到被粉色蝴蝶结势力支配的恐惧。
  看见她哥时不时回头看一眼的样子,朝今岁就知道他觉得很满意。
  朝倾岁很满意自己挑选礼物的眼光,本来妹妹就长得好看,戴上蝴蝶结之后,看上去就更加可爱了。
  幸好去医院要戴口罩,朝今岁做贼心虚,下车的时候还把口罩给往上拉了拉,毕竟这是她妈的医院,没几个人不认识她的。
  朝倾岁浑然不知自己妹妹那沉重的偶像包袱在摇摇欲坠,带着她去了协音医院的二楼。
  朝倾岁做事很是一板一眼,帮他修补魔角是一回事,算是感谢他对岁岁的照看;但是打还是要打的,报恩和揍人那要分开来看的。这还要感谢幸好朝倾岁转世成了程言,所以性格比之前的那个暴躁的剑修要好了不少,不然的话……
  此时,燕雪衣正在病房里面给自己上药,他倒不是需要住院这么严重,纯粹就是不喜欢别人碰他,就直接找了护士要了消毒水和药,找了个空病房给自己包扎了。
  纵然朝倾岁揍人的时候没有放水,奈何燕雪衣是只魔,魔的肉身本来就比普通人强悍,这点伤对他来说远不需要来医院。
  但是他还是坚持来了,他不屈不挠,不肯放弃自己的小算盘,想想小意温柔的岁岁,他就觉得自己务必要多包几圈。
  见到二人来了,燕雪衣还有点儿惊讶,他把自己的手臂上的纱布给卷好,朝朝倾岁看了过去,在看到了朝倾岁身后的人的时候,他还有点儿怔愣。
  要不是确认那就是朝今岁的气息的话,他都不敢相信那个粉色蝴蝶结是戴在她头上的……他沉默了一会儿,看向了朝倾岁,忍不住肃然起敬。
  这魔头也试图让朝今岁穿粉红小裙子过,但是下场就是两个人互相殴打对方,
  朝倾岁没有看他,朝燕雪衣后面的橘子招招手,把橘子抱了起来,朝燕雪衣道,“我还要值夜班,你照顾一下岁岁。”
  燕雪衣淡然地点点头,一直等到了朝倾岁出去。
  他才终于看向了后面戴着蝴蝶结的朝今岁,夸奖了一句真好看,终于憋不住哈哈笑了起来。
  看着对方顶着一脸的伤笑得龇牙咧嘴的,朝今岁:……
  她憋了半天,最后憋出来了一句话,“你再笑,我告诉我哥。”
  燕雪衣咳咳了两声,忍住了。
  朝今岁就幽幽地看着他,接过了他绑手臂的绷带,然后在把他的绷带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心念一动,那绷带都一起变粉色了。
  燕雪衣淡定地看了看那粉色的蝴蝶结,点评道,“情侣款的,我喜欢。”
  次日一早,朝倾岁就接到了程老爷子的电话。
  程老爷子已经催了他回家好几次了,之前又因为朝倾岁没有苏醒,所以拒接了几个电话。
  对上程老爷子有点儿抱怨的语气,如果是没有苏醒的程言的话,他应该会以病人的身体为重,劝上一劝。但是现在,是已经神魂苏醒了的朝倾岁,他比温和的程言要多了更多的锐气,尤其是听到了程老爷子反复提起齐月之后,他的眸光已经冷了下来了。
  他淡淡道,“爷爷,我不喜欢齐月。您让我回去,无非就是回去和她订婚,既然如此,只要您不放弃和齐家联姻一天,我就一天不回程家。”
  他还没有等到对面的程老爷子回过神来,就利落地挂了电话。
  果然,他才挂了电话不到五分钟,程妈妈的消息就发过来了。
  当了二十多年的程言,他也早就熟悉这个套路了,基本上就是程爷爷装病让他回去,他拒绝之后程妈妈就发消息告诉他爷爷的身体不行,回来看看爷爷诸如此类的。
  他回了程妈妈的消息:爷爷的心脏病如果发作得那么频繁,不如直接来医院。妈妈,齐家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合作伙伴,比起相信别人家的女儿,您更加应该相信您儿子的判断。
  程言是有感情的,但是感情十分淡薄;可是苏醒神魂的朝倾岁是没有什么多余感情的,他就是个修无情道的标准剑修,要是没有朝今岁这个妹妹的话,按照他的心性,估计早就飞升了。
  要是之前的程言可能会吃爷爷和妈妈拿亲情绑架的那一套的话,在朝倾岁面前,就完全行不通了。
  朝倾岁翻到了齐月的微信号,在她的朋友圈翻了片刻——不得不说,兄妹两个人的想法都是有着相似之处的。就像这一次,朝倾岁在看到了齐月的主页的产品介绍之后,也和朝今岁想到了一块儿去了——药妆。
  朝倾岁记得很清楚,约莫在五年前,他为了躲开齐月、也为了进一步深造,特意去了国外进修,谁料到齐月很快也跟了过来。
  彼时作为程言的他还在做人体皮肤修复相关的课题,还没有转到现在的主攻专业,但是已经在皮肤修复这个领域有了一定的小突破。
  后来为了齐月作为他的学妹,在看到了他在做相关的实验的时候,就提出来了想要这个技术的想法。当时作为程言的他在医学方面的确是个天才,而且在他看来这种小突破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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