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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霸王爱人]Black Rosevil Ⅱ-第109章

小说: [霸王爱人]Black Rosevil Ⅱ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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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柠咽了口唾沫,香港卖黑玫瑰的店不多,查到她身上不过是须臾的事。
“水龙……我觉得……我暂时别回去的好……”
虽说她那里不是案发地,但看客,也是个很可怕的团体。

水龙微微点头。
片刻后有蹙眉。
感觉不太对劲。按理说,命案现场的照片会被警方保护,基本不会泄露,何况是那么清晰的照片。但这一次,照片却在宁柠指认凶手后遍布网络?

有人在操纵这件事。
只是,是谁?

慕斯到的时候,审问已经开始。她也在手机上看见了铺天盖地的新闻,昨天她就觉得不太对劲,但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种地步,打电话给宁柠让她暂时别回花店后,慕斯将注意力放在审讯室。

马sir将案卷放在桌上。“所以,是你杀了你的女儿。”
反光玻璃后,慕斯神色坦然,心中却在不断呐喊,她希望余琴否决警方的揣测,大哭大闹,怎么样都可以,否决!
要不,母亲杀了女儿这种事情……

穿着朴素但很干净,花白的头发在脑后完成发髻的余琴却长久没说话。
慕斯看着她,寒意浅浅生出。

太过于冷静的余琴将悲伤藏在眼底。
“是我杀的。”
语调平静,就像在叙说一件小事。
一件和自己没什么关系的小事,不过像在路上看见隔壁人家的花凋零。

“是我杀的。是我杀的,是我杀了我自己的女儿。亲手杀的。我亲手杀了她,亲手装殓了她。那孩子活着太痛苦了。活着如果太痛苦,还不如死去。”

余琴说,她丈夫十年前因病去世,两人只有一个女儿,小名叫做蓝蓝,就是本案的死者。父亲永远离开的时候,蓝蓝只有两岁。
余琴一个人养育蓝蓝,十年,含辛茹苦。拼命工作,努力给女儿最好的生活。蓝蓝也很听话,学习成绩优异,对人有利,还弹得一手好琴。还在小学的时候,蓝蓝就对余琴说,将来一定要做挣钱的工作,和妈妈一起过最好的生活。

女儿蓝蓝一直是余琴的骄傲。

虽然邻居们都说,蓝蓝现在还小,自然听话,等到了叛逆的青春期,说不定什么都和余琴对着干。这样的话在余琴耳中不过是一阵微不足道的风。
她相信孩子一定会平安长大,永远都是自己的贴心小棉袄。

她努力工作,在蓝蓝十二岁生日那天,给她买了一个漂亮的蛋糕。
但十二岁生日那天,蓝蓝没有回家。

后来,余琴才知道,蓝蓝在回家的途中,被一群人拖上了一辆面包车。

“然后呢?”马sir追问。
余琴抬眼,眼神晦暗没有任何光彩。“你说呢?被一群男人拖走,半个月才被一个得意洋洋的墨镜男人带回家,大摇大摆丢在我家门口的女孩……你说,能发生什么?”

世上最龌蹉的事情。

慕斯想到了波姐的验尸报告。
上面说,死者有着相当丰富的性经验。
越来越心塞。

余琴还在诉说,“我女儿本来是要彻底失踪成为夜场中的小鸟的。但抓了我女儿的那个人说,上面觉得我女儿太小了。万一警方来查,十二岁的孩子可装不了成年人。所以,他们将女儿还给了我。”
但是,已经疯了。
已经疯了。

“之后,蓝蓝就疯了。
“她吃不了,不管我给她准备什么她都不吃。我只能给她冲泡一些奶粉,用她小时候吃奶的奶瓶给喂她。她小时候很胖,胖乎乎的,摸起来肉鼓鼓的。每次看见我,就挥着肉肉的手臂,妈咪妈咪的叫。像只小毛毛熊。我一直留着她吃奶用的奶瓶。泡奶粉给她吃,她还要自杀,要割腕,一入夜就尖叫。我只能捆着她。
“但是,受不了了,我受不了了,她也受不了了。”

当活着已经成为了一种折磨,死亡,未免不是一种幸福?

“为什么当时不报警?”马sir问。

余琴笑了,笑着笑着,眼角滚出一滴眼泪。
“蓝蓝啊,很惨,很惨。我报了警,但是,我没办法,警方也没办法,蓝蓝疯了,什么都说不出来。他们说鉴证上又找不到任何证据,没有人证,没有物证,也就没办法起诉。一个好心的女警悄悄告诉我,她怀疑那个混蛋背后有个很厉害、也非常可怕的人,那个人告诉那个混蛋记得消去我女儿身上的一切可能的证据,清洗得干干净净,再把她送回来。”

证据都被清洗了,所以告不了他们。
但证据其实都存在,存在在灵魂深处,存在在记忆的每一处,在每一处都填塞上痛苦。

“蓝蓝疯了。
“我作为她的母亲,最应该保护她的人,却不能将那些伤害她的人送上法庭?不但如此,我付不了医药费,凑不了捐款,有人在阻碍我。
“曾有记者想帮我,但没几天就挨了揍。
“曾有个做小生意的大陆客给了我钱,但没几天就听说他的店面都被人烧光了。”

所有想要帮我的人都受了伤害。
之后,没人帮我。

 “我开始确定那位女警说的话,在我女儿案子的背后,那个伤害我女儿的人,身后有着一个极为可怕的帮手。非常可怕。”

什么也做不了。
女儿也治不了。
一年,撑了一年,太累了,就把女儿杀了。

“我去找了个杀鸡的活,学着如何快速扭断鸡的脖子。”
做习惯了,扭断自己孩子的脖子时,就不会给她留下太多的痛苦。

而后,她给她穿上白色的纱裙,从内到外,所有的衣衫都是一色的雪白。
白。
是天地间最纯洁的颜色。

“我想要她干干净净的走。我将她的尸体装殓在巨大的盒子中,那样,我就可以……”

“我说你啊!”马sir忽然打断余琴的话,“是谁?是谁允许你剥夺你女儿的生命权的?!你问过她愿意还是不愿意吗?”
“你人权故事看多了吧?我杀了我女儿是因为我受不了了,不行吗?”

马sir一时竟然说不出话。

余琴继续自说自话,“而后,我装殓了她,放进装满鲜花的盒子里。然后……”
 “不管怎么样,都不应该杀了她了吧……”马sir再度打断余琴的话,“在扭断你女儿脖子的那一瞬间,你就没有回想过她小时候的那些事情吗?我相信你也应该有这样的时候,看着自己的孩子第一次学会走路,走不稳,摇摇摆摆的,就像一只小毛毛熊。”
他合上记录本,一脸轻松。“案子破了。”

慕斯目送马sir离开,案子破了,但前因后果让人心塞。
在某个问题上,她总感觉有些不太对劲。
马sir从手下口中知道慕斯在这里,打了声招呼,转身离开。看着马sir的背影,慕斯忽然想明白。慕斯的爹地慕副部长曾经说,马sir是个人精。这一次马sir、周sir还有madam李之间关于总督察的竞争,马sir看似退出,但最有希望的,却是他。

慕斯意识到的那个问题,马sir不可能没有意识到,正因为他意识到了,所以在之前的审问中,打断余琴的说话,特意避免提到那个问题。
作为人精的马sir,是绝不会问出那个问题的。
他绝不会涉入这起案子的中心问题。

因为,做警察的都知道,余琴想要的那个结果在眼下这种情况,做起来有多难。

慕斯知道,却不自觉走向审讯室。
看着门上的几个字发呆,略有些迟疑。
咬咬牙,还是推门走了进去。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故事……可能比较狠……】





第77章 chapter77
“为什么你要将尸体抛掷在公园?”慕斯张口就问。
原本眼神中一片死灰色的余琴听见慕斯这样说,迅疾抬起头,眼中有了一丝喜色。那是对一件事期盼太久的眼神。

果然。
慕斯在心底幽叹了一声。
果真是这样,她猜对了。
她这只要有疑惑,就一定要查到底的毛病,还真是给她找了不少事情做。

之前围观审讯的时候,慕斯留意到余琴似乎一直想要提抛尸公园的问题,但只要她想提,马sir就会立刻打断她,而后将话题中心转向了“余琴你究竟是多么心狠,竟然就这样杀死了自己唯一的孩子,那死去的孩子究竟是多么可怜。即便她疯了,她生不如死,余琴你也不应该杀死她,因为她很可怜”这一类的话题上。

马sir重复这一切是因为他也猜到了余琴的真正目的。
但这件事做起来太过于困难,甚至可以说会让人一筹莫展,而马sir是个人精,一个人精不会插手这种可能会对自己造成极大损害的案子。

故而,马sir总是将话题岔开,因为他绝不会让余琴操纵谈话方向。

还有另一个重要的问题。
慕斯是本案的第一发现人,她之前应该没人接触过尸体。慕斯报警后还着力保护现场,为什么媒体来那么快?而后在网络上出现了女孩的尸身被鲜花装殓的图片?

余琴的态度让这个问题的答案变得简单——照片是余琴自己拿给媒体的。
余琴杀了女儿,将装殓女儿尸体的巨大盒子放在公园后不定就躲藏在暗处,发现有人报警,就将女儿的尸体照片发给各大媒体。

操纵整件事的,是余琴。

余琴不是疯了。
她这样做的理由很单纯,很可笑,也很无奈。

因为鉴证无法找到任何证据,余琴治不了伤害自己女儿的罪人。而孤立无援的她再也坚持不下去,也不想看孩子受苦,所以亲手杀了孩子。

但余琴不会让蓝蓝白死。
所以,她要做的——是用社会的力量,用社会的力量为女儿复仇。

在这个时代,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利用网络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增大警方的压力。
迫使警方加速破案。

马sir要阻止余琴说出口的,就是这个。
只要这件事被说了出来,就会被记录。那样,马sir不插手,就容易落下话柄。

“还是有个明白道理的警察。”余琴喃喃说道,“之前那个警察不理我,也不担心媒体,是我之前做得不明显吗?”

慕斯摇头。
很明显。
尤其是女孩手中的花。

然而,余琴对大众诱导的方向错了。

因为蓝蓝手中的Black Roseville。

余琴一开始选择这种花,大概只是想要将众人的视线转向“黑暗”这个词,所以向宁柠买代表黑暗的花。偏偏那样的花极少。宁柠那里也只有Black Roseville约略能代表这种含义。
将花卖给余琴的时候,宁柠大概也没有多想。

Black Roseville的花语是“我是恶魔,且只属于你。”

案件中的恶魔是那群混蛋,但没有人希望恶魔属于自己的孩子。

所以,慕斯猜测,余琴的意思是,她是恶魔,是杀了孩子的恶魔。但不管她是怎样可怕的恶魔,母亲都是属于孩子的。

在这种心理的诱导下,余琴花高价买了一支黑色玫瑰。目的太明显不过,吸引看客的目光。吸引他们揣摩花语的含义,从中推测凶手的身份。
用一切手段让这起案子引起人们的遐思。

在某种角度上,余琴成功了。
眼下,网络上已经翻了天。互联网让无数能人从背后走向了台面,分析出玫瑰的花语,意识到凶手爱着死者这个事实并不难。

然而——
十三岁的小女孩,死亡时为什么会在手中拿着一支黑色玫瑰?这个年纪的女孩,知道黑玫瑰且喜欢黑玫瑰的应该不多。
何况是Black Roseville这种稀有款。

“就算她早熟,在她心中,玫瑰,应该是白马王子送的。”

玫瑰,对女子来说,原本就应该是男人送来表达爱意的花。
玫瑰的花语,都和“爱”相关。

余琴终究只是一位在过去那么多时日都老老实实、勤勤恳恳的母亲,不是职业罪犯。

她不会想到,这花、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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