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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塞北月如霜-第14章

小说: 塞北月如霜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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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根本不可能把静亲王再召回皇都。所以这些年来,静亲王一直避免跟任何可能让皇帝产生不安的人接触,尤其是你今天刚刚被封为边西大将。明白了么?”
  靳朔云终于认真的点头。其实说明白了并不复杂,只是他从没往这上面想过。是不是人一旦进了皇城,心思都要像错综复杂的深宫庭院那样百转千回?
  李颇叹口气:“回房休息去吧。明天咱们起程。我的老家在皇都北面,还能陪你走上一程。”
  靳朔云安静的退出了大堂。走到后花园时,他鬼使神差的停了下来。院子里翠绿的芭蕉正被雨滴打得声声作响,靳朔云不知道那是什么,只觉得被水冲得发亮的宽大叶子很漂亮,绿油油的,让他想起了碎叶河边的那棵老树。油纸伞丢在了静王府的西墙外,身上早已粘腻不堪。雨,还在下。
  我发誓,我会一直对你好,一直保护你。
  就像守护你的漠北一样?
  恩,就像守护漠北一样。
  却原来,有些事情是无法并行的。
  “你走的时候就打定主意不再见我了吧……狡猾的家伙……”靳朔云抱膝靠在花园的亭子里,叹息着。他了解了,却觉得好累。皇城昏暗的天空,那就像个巨大的罩子,将城里所有人都困在了阴冷的水气里。
  雨季,似乎没有尽头。
  刺骨的冰凉从背靠的石柱上透进了身体,靳朔云下意识的打了个寒颤。他连漠北最冷的严冬都不怕,却禁不住遥南雨季悄无声息的侵蚀。将膝盖抱得更紧了,靳朔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思念过漠北,他想念那里疯长的青草,想念奔腾的碎叶河,想念一望无际的旷野,想念呆头呆脑的呼衍灼翎……
  浮云烦躁的嘶叫声从后院传来,靳朔云起身来到后院马厩,小家伙正不耐烦地喷着粗气,见靳朔云出现,叫得却更欢了。原来是马厩的棚子禁不住细雨温柔却持久的侵袭,开始渗水了,水珠一滴一滴的全落在了浮云身上,弄得小家伙混身难受。
  靳朔云温柔的揽过浮云的脖子,小家伙可算安静下来,听话的任主人搂着,还时不时地拿脑袋蹭蹭撒娇。被弄得痒痒,靳朔云不禁轻笑出声:“原来你也不喜欢这里啊,恩,好,咱们明天就回家……”
  静王府 书房
  “又是那个靳朔云?他到底什么来路?”
  “一个故人罢了……”
  “要是这么简单你就不用连早朝都不上了,虽然明哲保身没有错,但你这么做反而过了吧,小心让皇帝看出……”
  “我有分寸。你把你该办的事情办好就行了。”
  “一切都在按计划进行中,只是……”
  “说。”
  “恕属下直言,边西将军虽说远在漠北,但毕竟握有重兵,如果王爷没法保证靳朔云到时候会帮助我们,那么我们只能……”
  薛临说到这里忽然止住了。再没眼色的人也看得出贺无晨此刻的表情绝对算不上愉快,更何况他这个靠头脑吃饭的谋士。
  “果然,你只要自称属下,提出的建议都那么让人讨厌。”贺无晨伸了伸懒腰,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这件事先放着吧。”
  既然王爷已经摆明不愿多谈,薛临纵有天大的意见也只能咽下去。识相的退出书房,他知道现在的贺无晨需要一个人待会儿。
  书案上,平整摊开着一张宣纸,画只完成了三分之二,却赫然是靳朔云如今的模样。只是金殿上的一睹啊……贺无晨已记得分毫不差。
  “你说过要保护我的,我可没忘……”贺无晨边叹气边继续勾勒那朝气的轮廓,“啧,总觉得你会反悔呢……”    



第十九回

      天气放晴是在第九天的中午,那时候靳朔云已经到达了贺延山。五天前辞别的李颇,八天前走出了遥南。当意识到终于把皇城,冷雨,还有一切纷扰完全抛到了身后时,靳朔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心,也放晴了呢。
  山间晴空万里,偶尔还会看见几只叫不上名字的大鸟从山谷的上空翱翔而过。鸣叫声空旷,明亮,悦耳。沿着山涧的潺潺小溪,一行人马连步子都轻快起来。终于不再受湿气的侵袭让浮云的蹄子一颠一颠的,小家伙似乎也知道,翻过山,就是漠北了呢。
  “加快速度,争取天黑之前翻过延贺山。”靳朔云对着身后的一干将士大声道。
  “是——”众军士齐声应答,之后便扬起一阵尘土。
  延贺山里没有多少人家,如果不趁天黑之前翻过山去,就真的要以天为盖地为庐了。
  黄昏时,靳朔云一行人已经到达了山的另一边,只是山路崎岖,下山还颇为费力。靳朔云盘算着到达山脚时怎么也是深夜了,不过好在下面便是草原,对于他们这些住惯了帐子的人在草原忍一夜总是好过山中寒宿的。
  正想着,忽然不远处传来一阵骚乱。仔细倾听,竟是兵刃交接的声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是靳朔云的风格,正想驱马上前,探路的兵卒已经前来禀报:“将军,前面好象是山贼在打劫。”
  靳朔云皱眉,延贺山地处偏僻,又是遥南和漠北的交界,总有一些为非作歹的山贼在这里打劫来往的路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是他靳朔云的风格,再说这延贺山也算是漠北的地界儿,这样想着,他便大声道:“众将士跟我到前面看看!”
  发生事情的地方是一片茂密的树林,靳朔云到达时双方战斗正酣。之所以称之为战斗,是因为被打劫的一队人马看起来也不是普通的商旅,各个手执兵器一招一式还颇有些意思,最奇怪是的他们服装整齐,相比之下反倒山贼更像是七零八落的乌合之众。不过山贼终究是实战经验丰富,再加上人数占优,逐渐的已经开始占据上风。
  靳朔云正想命令手下士兵上前支援,目光忽然被一个年轻人吸引。那人也和其他被打劫的人一样穿着白底蓝边的衣衫,唯一不同的是他的身上并没有其他同伴的那种紧张感,或者说你在他的身上根本找不出任何一种感觉。他仿佛只是很尽职的在那里挥刀,从容,平静。
  年轻人的兵刃是寒影刀,这种刀并不常见,因为它过于狭长的刀身和同样细长的握柄总会延迟攻击的速度,寒影刀立于地几乎有一人高,而习刀者更喜欢能够配在腰侧随时砍杀的弯刀或者半短刀。
  靳朔云眯起眼睛,正是因为知道寒影刀不好用,才能看出眼前年轻人的刀法有多么的凌厉恐怖,不乖张,不耍花,就是那么平实的一刀接一刀,却快得让人心寒。风驰电掣般,又几个山贼倒地。
  可奇怪的是,你在他的身上找不到任何杀气或者一丁点儿侵略性的东西。看向年轻人的脸,平凡到让人过目即忘的五官,不粗犷,不秀气,真的只是平凡。靳朔云觉得如果有些灵动的表情,也许那张脸会看起来不同一些。可惜,没有。生气,愤怒,兴奋,激动,紧张,踌躇……你在那张平凡的年轻面容上找不到以上任何一种,唯有平静二字。
  不知不觉间,局势竟因年轻人而有了新一轮的变化。短短的时间内,山贼们一个又一个的倒下,最后竟只剩年轻人持刀而立,安静地环顾四周东倒西歪的人。看了一会,似乎确定山贼们再没有反击的余地,年轻人才长舒口气,正想走向自己受伤的同伴,忽然像感觉到什么似的抬起头,平静的目光与靳朔云交接。
  “边西大将军在此,何人胆敢造次!”兵卒大喝。
  靳朔云见年轻人先是微微一楞,继而看见自己的腰牌,便露出了了然的神色,年轻人没有靠近,只是原地单膝跪下,平声道:“属下简适,冀州人,今年十九。带领冀州城新征士兵前来漠北报道。”
  平凡的脸,平静的表情,没有一丝起伏的平淡声音,这个叫简适的年轻人一旦收起寒影刀,便消失了最后一丁点存在感。兵营里几乎见不到这样的人,好象什么事情都不会扰乱他的平静,不是城府很深的内敛,非要说的话,更像是对什么都不执著的清净和淡泊。
  直到简适开口,靳朔云才看出那整齐的衣衫正是征召新兵的统一服饰,难怪从刚刚起就一直觉得眼熟。
  “你是带队的新兵吗?兵符呢?”靳朔云开口问道。按照大南国的规矩,任何一个城镇征召新兵后总会临时任命一个比较优秀的新兵作为带队者,持朝廷下发的特殊兵符前去应该报道的地点。
  简适从怀中取出兵符,抬眼望向靳朔云,似乎在问由我向将军递呈还是旁边的军士代递?
  靳朔云皱眉,这在他看来不应该成为一个问题,谁递应该是一样的,可简适似乎对礼节颇为看重,于是靳朔云只得开口道:“你呈上来吧。”
  简适缓缓起身,有礼地将军符交到了靳朔云的手中。果然不假,眼前的这队新兵正是九月刚从冀州征召至漠北的,不多不少整二十人。既然在此遇见,自然要汇合一路同行,就算他们提前报道吧。
  好在受伤的士兵不多,靳朔云便命人将伤者纷纷抬到马背上。相比之下,山贼们要凄惨的多。简适的刀没有取任何人性命,却足以让他们寸步难行。靳朔云令一个兵卒先行下山报官,其余人马则继续匀速下山,向漠北方向前进。
  “简适,你的刀法学几年了?”行进中靳朔云刻意接近这个与自己差不多一般大的年轻人,并开始了攀谈。在靳朔云这里,有了疑惑就要解决,他对简适很好奇,所以想问什么便直接开口。也幸亏他碰到的是处于什么状况都不会惊慌或者根本惊慌不起来的简适,若是放在别的新兵身上,大将军亲自攀谈,那肯定是受宠若惊。
  “属下七岁时父母双亡,后被师傅带到山里面学习刀法,两个月前师傅去世,我这才下山。算起来学刀有十二年了。”简适的回答条理清晰时间明确,该有的一样不缺,可就是让人听起来觉得干巴巴的,一点没有想象空间。
  “那怎么想起来当兵呢?”靳朔云又问。
  “下山时正好遇上朝廷征兵,我就报名了。”简适答的再自然不过。
  靳朔云困难的咽了咽口水,当兵这种几乎关系一辈子前途的大事到了简适那里,好象和买一颗大白菜没有什么区别。正好路过菜市场,正好碰上的是大白菜,所以就买了。
  “那如果没碰上朝廷征兵呢?”靳朔云继续问,这个问题完全是他自己好奇。带着这样的好身手,靳朔云很想知道如果不当兵,简适会做什么。
  表情不变,唯一能证明男人在思考的仅仅是他略歪头的动作,不一会,靳朔云听到那个平静的声音说:“可能到武馆当护院吧,我在征兵处报名的时候好象看到一家武馆在招这个。”  靳朔云险些从浮云身上掉下来。原来天底下真有这样的人,他们没有欲望没有追求甚至连个短期目标都没有,活着就是跟着命运自然的延伸,往前。
  无欲,则刚。难怪简适可以拥有那样平实却凌厉的刀法。恐怕在他看来,刚刚的战斗和平时的练刀没有任何区别。也只有心无旁骛,才可以如此的宁静而淡泊。
  耸耸肩,靳朔云失去了继续探究的欲望。因为简适也实在没什么可探究的了,他厉害是不假,可活到这份上也太乏味了吧,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有着一大堆执念,所以才会因为权利、地位、爱情、友谊等等或喜或悲,虽然有时真的觉得难受的快要死过去,可也只有这样,才能感受到自己是真实活着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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