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牛电子书 > 都市电子书 > 就这样喜欢来喜欢去 >

第17章

就这样喜欢来喜欢去-第17章

小说: 就这样喜欢来喜欢去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有时,亦尘又好怨她,甚至要恨她了。他发过誓要保护她一生一世的,十八岁那年——几乎是在刚认识她的时候就这样决定了,可她却不再给他机会了。 
  她走了,真的化成雪了吗? 
  她是那么喜欢雪,每到下雪的日子就兴奋不已。亦尘笑她说:“你是蝶儿,只能生活在温暖的地方,怎么会这么喜欢雪?” 
  她说:“你不知道,雪就是蝴蝶变的,蝴蝶死了之后就化为了雪。你看,片片雪花飞舞的时候像不像是蝴蝶在飞?所以,雪其实是五彩缤纷的,很华丽、很妩媚,只是常人看不见而已。” 
  “那你是蝶儿,你死了也会化成雪吗?” 
  “当然,化雪总比化灰化烟好,听乌娜( 他们的德国外教 )说,阿尔卑斯山的雪是全世界最美的雪,千年不化,我就化成阿尔卑斯山的雪。” 
  以后,亦尘曾无数次地后悔,为什么要在他们活得最风华绝代的时候容忍她谈论这个话题?同时,他也无数次地庆幸,幸好他们那时谈论了这个话题,现在他才知道她在哪儿。 
  虽然非常遥远,但他知道她在那儿,心里就安宁了许多。 
  …… 
  “小云,你很好,真的很好,也一定要找一个很好的男朋友。你上了大学之后,一定有很多男生追你,可我真是担心他们不知道怎么追你,他们、他未必爱得好你。你知道我最最担心的是什么吗?就是在你生日的时候一个傻小子送你生日蛋糕,三层的,很漂亮,在最好的西点店订的,他还很得意呢。那他就完了,死定了,没戏了,对吧?”亦尘说着,笑了起来,可牧云觉得他的笑容里藏着深深的忧伤。          
  “你一直一直都忘不了蝶儿吗?十年,你再记住她十年就忘掉她,好不好?”牧云突然想起了康文涛信上的一句话。 
  “小云……” 
  “十年还不够吗?” 
  “小云……” 
  “我,我只能给你十年时间。” 
  “小云,你听我说。我明白你的意思,我早明白了,要不我也不会这样躲着你。可是……我,我大你这么多,对你来说我太老了,你才十七岁,你明白吗?” 
  “不,我不明白。我只知道我不要像奶奶一样,一辈子只能守着一只埙,你想象不到,我是那么那么的……” 
  “小云,不要说,我明白。可你还小,你也许还不明白什么人才是你真正需要的。” 
  “我明白,我明白。我清清楚楚,就是你!就是你!就是你!” 
  牧云一直低着头,说完这句话她才抬起头来,眼波盈盈地望着亦尘,原来她已满脸是泪。 
  “小云,别这样……” 
  亦尘掏出纸巾要给牧云擦泪,牧云避开他,抓住他的衣袖自己擦起来,可越擦越多,怎么也擦不完…… 
  亦尘终于忍不住了,伸手一把把她揽在怀里,说:“好吧,我答应你,等你长大,等你长大……但是,小云,你还太年轻了,你的人生里有许多变数。我会一直在这里,像是一棵树,你是鸟儿,可以任意飞,累了,可以栖在树上歇歇……” 
  “好了,后,后面的我,我不要听了,”牧云哽咽道,“你真的……等我长大?” 
  亦尘抱住她的手臂用了用力,回答了她。 
  牧云把鼻涕眼泪全抹在亦尘身上,然后抬起头来,泪痕满面又笑容满面地说:“说话算数?” 
  亦尘伸出了他的小拇指,牧云拿着放在嘴里,咬了一下。 
  她咬得很重,留下了月牙儿形的红红深深的牙印。 
  好痛!亦尘只在心里叫了一下。          
  人  物:彭JJ、牧云、亦尘、责编、康文涛、曲飞 
  背景音乐:《 阿尔卑斯山的雪 》 
  餐  点:冰激凌、柠檬茶、芝士蛋糕…… 
  必修手册:《 我喜欢你 》绘本 
  地  点:“希科”水吧 
  实况扫描: 
  责编恋恋不舍地放下冰激凌,含了一片切成小片的草莓:“咦,他们还来吗?”对面的彭JJ含笑不语。窗外,阳光纯净,绿叶轻舞,人潮涌动。“希科”水吧,钢琴键上跳出《阿尔卑斯山的雪》音符……人物尚未聚齐,责编和彭JJ边啜着清香的柠檬茶,边闲闲地聊着…… 
  责编:还真的找到一个和书里同名的水吧,彭JJ,你写过很多的女孩子,也获了很多奖,她们身上有你从前的影子吗? 
  彭JJ:嗯,有的。这其实是不自觉的,写的时候并不知道,小说出来以后,隔了一些日子,自己偶尔读起,就会觉得人物的性情甚至外表都和从前的自己有几分相似,因为写作时,入文的常常是那些自己最熟悉的东西,还有谁比你自己更了解自己呢?只是,成长的年代不同,所经历的、关注的、向往的也有很大的不同。可是,我一直固执地喜欢那类纯净、内敛、自然、不张扬、不媚俗,比较关注自己的内心的女孩,也许还有一点点自卑、一点点忧郁、一点点不快乐。 
  责编:自卑、忧郁、不快乐?你曾是这样吗?为什么? 
  彭JJ:说不清。从小就这样,好像是与生俱来的。不过现在想起来,只想到一个比较明确的原因,就是我个子太高——当然,现在我这样的高个子比比皆是,可小时候我是在乡下长大的,乡下孩子的个子普遍都偏矮,我走到哪儿都是鹤立鸡群,在当地人的眼中,我差不多是畸形的。在学校排队我总是最后一个,我常常低头缩肩的,尽量让自己看上去矮一些。你不知道我那时有多苦恼,而这个苦恼又是隐秘的,无法对别人说。所以,我很能理解那些因为自己的某些不足而苦恼的女孩——别人也许根本不在意,自己却耿耿于怀。 
  责编:牧云怎么还没有来?我常常在想,她吸引人的不仅是她的美丽,还有她对那份美好感情的憧憬和向往,嗯……能不能告诉我,你十六七岁的时候,喜欢什么样的男孩?还有,有个女孩喜欢一个人,她想问你,是选择恰当的方式表白呢,还是暗藏着秘密,坚守着一份“等待”? 
  彭JJ:十六七岁的时候?好遥远的事哦!那个时候,我刚从体校出来不久——因为个子高,从小就被父母送进了体校。体校只上半天的课,而且只开几门主课,功课连滚带爬都跟不上,哪有心思注意男孩子?不过依了我的性格,就算喜欢上了谁,也多半是暗恋——打死也不会说。有人说,暗恋的幸福在于永远不会有挫败感。但在我而言,倒不怕别人不接受、受打击,是觉得这根本就是不可言说的。 
  至于,如何表白或者要不要表白,这其实取决你想看到一个什么样的谜底;看到了之后,彼此的故事又将如何继续。但我想,无论有什么样的开头、过程和结局,都要让一切进行得有美感,将来,无论隔了多少岁月,即便成了前尘往事,可每每忆起,都会觉得温暖而又美好,不由自主地沉醉在青春的怀想中…… 
  责编:那么,你相信一个人注定会遇上另一个人,无论等待多久、相隔多远? 
  彭JJ:是的,我相信。只是,不一定都是在一个正确的时间里,否则,人生就没有遗憾了,而遗憾和不完美才是人类不可逆转的宿命。 
  服务生走了过来,托盘上是一束黄灿灿的郁金香花束,还有一封封口印着蝴蝶图案的信,怎么回事?彭JJ开启了神秘的信封。 
  亦尘:彭JJ,想了很久,我还是不来了。十年前,你就认识我;十年中,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我真的,一直都很快乐…… 
  责编:都说好一起来的,真是扫兴!彭JJ,你说,为什么有些女孩,喜欢像亦尘那样成熟的男生呢? 
  彭JJ:也许是觉得这样的男生可靠、稳重、丰富,可以信赖,这些品性对自身是一种补益,也是一个榜样。因而不由自主地被吸引、被俘获。 
  责编:这么说,牧云、康文涛、曲飞他们,都有生活中的原型?可以谈谈吗? 
  彭JJ:这些人物都没有很具体的原型,是好多人的综合,这些人物都源于我做老师时的素材储备和我身边的中学生以及他们故事里的同学。其中一个中学生的故事让我觉得,他们做得不对,有很多事他们还来不及懂得、做好,可他们就已经恋爱了,很投入,又很盲目;很单纯,又很辛苦,自己和对方都没有感到快乐。于是,我就想要写一本书,当然,不是要告诉他们应该怎么“恋”。说到底,喜欢一个人不是个技术性的活儿,没有模式,我表达的只是我个人的感受。 
  责编:目前,书架上的青春文学铺天盖地,你觉得这本书和这一类的书有什么区别?你是在提倡另一种阅读的心境吗? 
  彭JJ:青春文学大部分出自一些很年轻的写手,他们有的还在校园,有的刚出校门不久,校园生活、少年时代就是他们的当下,或刚刚离去的一个背影,因此他们对自身生活状态、内心感受的描摹是最真切、最生动的。而且,他们偏重故事的编排,并在故事中融入了种种时尚的、诱人的元素,让故事好看是他们写作的第一要素。而许多故事确实编排得很好看,我自己也爱看。前不久,在一次五个多小时的短途火车上,我一口气读完了一本近二十万字的青春校园小说,文字轻松流畅,故事无羁无绊,人物呼风唤雨,让人读得酣畅淋漓、欲罢不能。 
  任何深受读者喜爱的读物类型都有它存在的理由,但这个类型不是单一的,而是非常丰富的。这本书写出来后,曾给一个中学生读,她告诉我,这本书需要静下心来读。对,我想写的就是这样一本书,静下心来读,或者,读了就能静下心,至于读完了并没有读出什么,或者觉得不好看,那就是我没有写好了。 
  阅读的心境确实是可以培养的。在很长的一个时期内,你愿意捧着一本什么书来读是由你自身和周边的许多因素来决定的,还有就是书的本身——那就应该是大师们的一些传世之作了。 
  责编:你相信一生一世吗? 
  彭JJ:是的,我愿意相信这样的故事。这样的故事让许多童话、传奇、梦想都有了动人的理由。 
  水吧里的空气骤紧,仿佛酝酿着某种仪式。责编和彭JJ随着众人的目光,看见玻璃门开启处,阳光映出几个绝版青春的女生男生的剪影…… 
  人物登场,派对刚开始!        
END






返回目录 上一页 回到顶部 2 1

你可能喜欢的